哈尔滨市房产佳宅局哈尔滨市重庆公租房摇号查询名单

哈市2015年公租房未中号房源25日再次摇号
  东北网讯 哈尔滨市发布了《关于哈市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首批配租摇号后未中号房源申请配租意向登记有关事宜的公告》,共有1200余处房源在首批配租摇号中未中号。未中号家庭可于22日进行意向登记,25日将通过再次公开摇号产生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中号家庭和相对应的配租房源,26日至28日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已取得《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通知书》中家庭类别标注为一类、二类的家庭,18日公开配租摇号已中号的家庭以外的申请人,可再次摇号。申请家庭到本家庭保障性住房资格所属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进行意向登记。
  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均可作为家庭代表人进行意向登记。家庭代表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意向登记。家庭代表人应确定意向登记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并在《哈尔滨市2015年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意向登记申请书》上签字确认。意向登记要件齐全后,由工作人员实施意向登记,相关复印件及《哈尔滨市2015年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意向登记申请书》,由意向登记受理单位存档。
  25日,通过公开摇号产生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中号家庭和相对应的配租房源,并于26日、28日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的,给予办理配租相关手续。公示有异议且异议理由成立的,取消保障性住房资格和配租资格,该家庭5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保障性住房资格家庭一次可意向登记一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只能申请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一经摇号中号,不得再行变更。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意向登记,超过规定期限不予受理。中号配租家庭自行放弃公共租赁住房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3年内将不得再次申请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通过公开摇号未能中号的家庭,不能承租今年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
  咨询电话:
  哈市道外区城乡建设局:972057
  哈市香坊区城乡建设局:935162
  哈市平房区城乡建设局:591009
  哈市松北区城乡建设局:169510
  哈市道里区城乡建设局:哈市南岗区城乡建设局:哈市住房保障中心:762898
  哈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637974
[责任编辑:& 主办单位: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端街11号 & & 承建设单位: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信息中心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哈尔滨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重点工作,继续按照《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以《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总领,以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以实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新跨越为为目标,继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巩固和发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健全政务服务体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大力提升政府部门公信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一)全力推进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按照市政府201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求,我局保障房建设和征收工作被纳入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范围。2014年,我局按照相关要求,全面及时地向社会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及时公开行政审批权力相关信息。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哈尔滨电视台、哈尔滨人民广播电台、行政大厅公示屏等媒体公开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哈住房综【2014】83号)、《关于印发哈尔滨用户申请停止用热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住房发【2014】9号)、《关于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年度城市供热工作的通知》&(哈住房呈【2014】59号)、《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市政府令第183号)、《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市政府令第8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663(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3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559条,政务公开网公开政府信息数9条,服务办事大厅公开政府信息数21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触摸屏及电子大屏幕等方式)43条。
二是保障住房信息公开工作。为全面公开保障住房建设信息,加强社会监督,在局门户网站设立了《哈尔滨市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专题栏目,将2014年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开工、竣工计划及时公布,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面积、套数乃至工程进度均可一目了然。全年棚户区改造开工20666套,完成计划的117.71%;竣工18427套,完成计划的115.12%。公租住房开工2530&套,完成计划的100%;基本建成2179套,完成计划的100%。廉租住房开工1246套,完成计划的100%;基本建成1374套,完成计划的100%。启动实施了市统筹棚改项目9个、406万平方米,建设利民头道街等7条棚改配套道路。深入细致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探索建立公租住房和廉租住房两房并轨运行制度。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惠民行动目标,完成了省建设厅超额完成2000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目标。为确保分配公开公开,我局对拟保障家庭通过社区、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多方位公示,实现房源公开、对象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在分配公平方面,实行电脑随机摇号系统,杜绝人为因素,确保困难群众机会均等,并聘请公证处全程进行公证,从制度上保证分配公平;为实现过程透明,在分配过程中,邀请纪检、公证、新闻媒体、相关部门及廉租户代表全过程参与监督,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三是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在房屋征收工作中各个环节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公示,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实施《哈尔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出台《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多个规范性文件。下达房屋征收计划5批次、6个项目,核发征收通告20件,备案审查补偿方案及征求意见方案28件、征收决定10件、补偿决定87件,指导监督各区完成16个项目评估机构选定和房屋拆除企业招标工作。按照法定程序积极推进菜库街、松江电炉厂两个项目5件裁决案件,为棚改、路改、沟河治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奠定坚实基础。积极开展遗留项目净地攻坚战,电碳厂、平房区火车站等4个遗留项目实现开工净地。解决了南岗建设社区、海城街、铁路大院等项目回迁难题,完成17个项目、7133户居民回迁进户工作。道外区水源和联合社区在2个多月完成了6000余户居民搬迁。《房屋征收通告》经市征收办逐级审查通过后,在《哈尔滨日报》和市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征收补偿方案》在征收现场全文公示1个月,现场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予以监督;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时,市征收办在市住房局网站发布参选通知,审查确定合格参选机构名单在市住房局网站和征收范围内公布,估价机构确定名单在征收范围内公布;确定房屋拆除企业时,在市住房局网站发布招投标通知,审查确定合格投标企业名单在市住房局网站公布,同时公布招投标方式、时间、地点和投标书编制要求等事宜,中标结果也在市住房局网站公布;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在征收范围内和《哈尔滨日报》以公告形式公布。
(二)健全权力公开机制,加强权力公开平台建设
结合服务民主,保障民生工作,我局全面做好权力公开的各项制度保障。
一是健全公开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修改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内容及岗位职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对政务信息报送的流程、时限、质量等进行明确规定,使信息报送更加及时规范。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公开行政职能、职责范围、服务项目、办事纪律和廉政勤政等制度。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各部门目标考核范围,年终对其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日常工作中,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跟踪督办、实地督办、专项督办等形式,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责任制明确工作要求,以评议制强化工作监督,以追究制严肃工作纪律,形成了“以法立制、以制建章、以章定规、按规办事”的公开透明和规范化的政务公开管理机制。
二是加强平台建设,完善公开形式。2014年,我局全面加强局网站、新闻媒体、热线电话等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为我局政务公开提供基础保障。
第一,加强局网站建设。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网站作为我局重要的政务公开渠道,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14年,我局下属单位信息管理中心,从人力和财力方面加大了局网站的维护力度。专门组织了一支9人的技术团队为局网站提供技术维护工作。筹措专项资金,更换了配置更高、运行速度更快的网站服务器台,更新了网络安全设备,为局网站增设了双百兆光纤,加强了网站安全稳定,提高了访问速度。全年未发生重大技术故障,保证了局网站稳定运行、访问通畅。结合实际情况,在技术设计、栏目设定以及安全保密等方面,进行了专题开发,增设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十余个功能版块,并迅速投入运用。全年访问量达到24.5余万人次,为我局党风、政风、作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服务形象。
其次,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工作。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载体,广泛宣传政策,通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新闻媒体正面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在政务公开方面的作用。对住宅项目招投标、重要法规政策出台、重要工作情况等事项,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会,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向社会予以公布。如廉租住房摇号、供热工作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第三,加强窗口建设工作。以我市“创城”工作为载体,全面加强我局各单位服务窗口建设。在驻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交易中心、开发区分局、松北分局和各区交易所等服务窗口广泛设立公告栏、公开栏、电子屏幕,加强维修管理工作。及时更新修理陈旧老化设备设施,确保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办结时限、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事项查询方便,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4年我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积极解决群众申请公开事项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我局通过市政府网站、市政务公开网站、我局网站、市审批服务大厅、档案查询大厅、各办事窗口、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方式,不断扩充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将与群众居住生活相关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信息多途径、多方式进行广而告之。全年主动公开信息数663项,其中,通过局网站发布政务信息共计599项,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公布政务信息9项,通过服务办事大厅公开21项,其它方式公开政府信息43项。
三、回应解读情况
我局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物业管理、供热管理等工作都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都属于基本民生工作。我局特别关注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重大舆情,密切关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反映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方面的问题和情况,重视群众的来电来访,加强问题的调查处理,及时公布反馈。积极参加电台举办的行风热线、纠风直通车等活动、电视采访等活动,广泛宣传相关法规政策;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举办新闻发布会和通报会,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全力做好物业、供热投诉热线管理工作,将其作为宣传政策、反映民情、沟通交流、解决问题的平台,做为政务公开的一种途径,广泛发挥作用。全年共回应解读418次,其中,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8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61篇,服务电话等其它方式回应349次。
四、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
多年来,我局以坚守“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准则,不断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加强政务公开力度,群众想关注的问题都可以通过不同途径知悉。全年申请公开事项38件,都是通过电话询问方式申请公开,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我局工作人员及时进行了答复解释,告诉其详细了解情况的方法和途径,申请公开人表示满意。由于政务公开依法合规,全年没有发生针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复议诉讼事项。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局属各单位配备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共计27人,但都属于兼职。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这与国家、省和市要求以及群众的期盼还存在差距。对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还不够全面科学,政务公开工作人力物力投入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畅通等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这都需要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全面改进提高。
2015年是我国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建立法治国家的起步之年。我局将继续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为树立阳光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而不懈努力。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统筹领导监督作用,将政务公开贯穿于全局各项工作中。加强政务公开法规文件学习,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确保全面贯彻落实。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建立法治国家、法治政府要求,全面加强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提高政务公开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使全员职工积极主动参与政务公开工作中,使其成为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一个点,继而形成一个面,为树立我局良好政府形象奠定基础。
(二)健全机制,畅通渠道
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机构设置,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联络员制度,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制度,加强各单位、各部门的配合工作,确保相关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在加强各级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窗口服务等政务公开形式作用情况下,进一步发掘现代化的政务公开形式和渠道,使全社会各领域群众都能便捷地了解相关信息,监督工作。全面做好政务公开的群众宣传工作,在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各项工作献策献力。
(三)突出重点,抓出实效
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学习和借鉴其它单位政务公开的好的经验,确保保障住房、征收工作政务公开及时有效性。同时,全面加强物业、供热、房产管理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事项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围绕开发企业和购房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搞好政务公开,做好我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查询、物业和供热服务平台建设管理等工作,从每一个细小环节抓起,抓点带面,抓实抓靠,抓出成效。&
(四)加大投入,扩充队伍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支持力度,从办公设备、人员力量等方面加大投入。加大政务公开相关设备的更新换代、维修养护工作,委派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由局办公室牵头,以局信息中心为主,局法规处、局行政服务中心、局各业务处室、各窗口单位、办事部门全力支持配合,全面做好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形成全局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做好政务公开的良好格局。
                     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5年3月30日
主办: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承办: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建维护:哈尔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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