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引导农民维护进城落户户

“门槛”一降再降 为何部分农民进城还是不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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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槛”一降再降 为何部分农民进城还是不落户?
文章来源: 更新日期: 10:17:47
对于农民工而言,没有稳定的工作,买不起房,一纸城市户口就没有任何意义
  老家在市中区白马镇石庙村的李平(化名),在内江城区某事业单位已工作了近十年,却始终不愿意把户口迁到城里。对于他来说,揣着一纸农村户口,不仅丝毫不影响他在城里的生活和工作,将来他还可以继续以农民身份享受当地诸多惠农政策。
  在内江,像李平这样只进城不落户的“农民”还有很多。因为种种原因,他们成为徘徊在城市和农村之间的“两栖”居民。
  事实上,自2013年实施户籍制度改革以来,我市不断降低落户城市、城镇门槛,积极鼓励农民转户进城。两年来,全市办理农村户口转城镇户口49567人,但这其中,因为非征地原因落户到城镇的居民,仅1万余人。  落户门槛降低了,为何农民进城积极性不高呢?
宁做“两栖居民”,农民进城打工不落户
  门槛降低 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今年7月23日,《内江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发布。根据要求,内江市全面放开了建制镇(含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市、县城区落户限制和投靠落户限制。
  据了解,2013年以来,在内江城市、城镇申请落户,需要同时满足有合法稳定职业和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半年以上)的双重条件。但从今年开始,只需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就可以在内江城市、城镇申请落户。《意见》还放宽了落户对象范围,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亲属”放宽为“本人或其配偶、子女(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立户)、父母及其亲属等”,也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与此同时,《意见》新增了“全面放开建制镇(含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市、县城区投靠落户限制”,即城市、城镇居民的农村父母、孩子,以及农村敬老院的孤寡老人、孤儿,如本人自愿,都可转为城市、城镇居民户口。
  “只要符合条件,有意愿的农民都可以转为城市、城镇居民。”市公安局副局长周勇认为,此番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了落户限制,几乎使农民进城落户的门槛降为零。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过,农村户口红利不断显现
  户改两年 农民进城积极性不高
  据周勇介绍,现阶段,内江不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这意味着,广大农民可以“带着土地进城”,即便是将户口转到城里,居民依然可以享受原户籍所承载的土地收益等相关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
  为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内江市建立了新型户籍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自2013年内江市户籍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全市共办理了农村户口转城镇户口49567人。其中,征地38988人,投靠亲属4940人。
  “这组数据中,因为非征地原因落户到城镇的人,仅一万余人,其中还有不少是由于子女教育问题而转户进城的。”周勇说,与内江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不断增长的建成区面积相比,农民们落户进城积极性不高。
  甘当“两栖” 户籍利差、经济制约是主因
  落户门槛一降再降,为何农民们还是只进城不落户?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根据今年年初国家统计局内江调查队(以下简称调查队)对内江城区450名农民工进行的一项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仅有48.2%的农民工愿意进城落户,其中22.7%的人表示不愿意,29.1%的人表示尚不确定。 此外,从经济基础看,工作比较稳定、工作环境较好、工作氛围浓厚的农民工更愿意进城落户,中等收入和高收入群体的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强烈。
  “转到城里,万一将来农村的土地流转升值、房屋拆迁补偿,我就享受不到那些了。”在内江城区某事业单位工作了近十年,老家在市中区白马镇石庙村的李平(化名)始终不愿意把户口迁到城里。即便是在城里结了婚,买了房,他依然坚持揣着一纸农村户口,以“农民”身份在城里生活。
  李平认为,随着城乡二元化结构的壁垒被逐渐打破,城镇公共服务不断向乡村延伸,农村资产升值和农村福利提升是必然。拿着农村户口,不仅丝毫不影响他目前在城里的生活和工作,将来他还可以继续以农民身份享受当地诸多惠农政策,而一旦落户城里,这些利好就跟他没关系了。因此,他没要必要一定要把户口转到城里。
  对于李平的观点,家住市中区永安镇尚腾新村的付贵体会深刻。随着当地新村建设的推进,产业发展和土地流转带来的收益,不仅让农民们体会到了在家门口挣钱的甜头,也不断优化着他们的居住环境。因而付贵宁愿城里乡下两头跑,农忙时节在家务农、农闲进城打零工,也不愿主动落户城市。
  今年62岁的唐中能来自乐至乡下,已在内江生活多年。按理说,他也和李平一样早已满足在内江落户的条件,但当记者告知相关落户政策时,老人直摇头。
  “我们这么大年纪了,又不买起房,拿着城市户口能干啥子?”老人说,他和老伴多年前投奔亲戚来到内江,从此就在内江生活下来。多年来,他们租住在内江市中区大修厂一间民房里,生儿育女,靠卖水果维生。如今,儿女都外出打工了,只有他们老两口还在内江。
  “将来我们老了,挑不动水果了,还是要回农村去,那里才是我们的根啊。”在唐中能眼里,城市户口对他并没有太大意义。不管在城里生活多少年,农村才是他们的归宿,只要还有一纸农村户口,土地还在,根就还在。
  唐中能老人的一席话,道出了不少进城务工人员的心声。
  “在城里生活,没有工作,你就只能饿死,还不如在农村,有田有地,至少有口饭吃。”44岁的建筑工人龚自强说,多年来他一直在城区各工地打零工,工作十分不稳定。没有经济基础,进城生活就是一句空谈。
  对于像“龚自强们”这样收入不稳定的农民工而言,进城的门槛虽然降低了,但是城里居高不下的生活成本依然让他们望而生畏。
  多措并举 破“进城不落户”困局
  在上述调查中,调查队指出,农民工进城掌握技术是就业和提高收入的有效保障,而农民工能够享受城市公共产品服务,是农民工家属子女随迁内江城区居住最大的吸引力。此外,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农民工工作满意度是农民工市民化最关键的因素。
  可以说,一纸户口背后承载了太多的东西。除了自身因素,相关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外界客观条件才是影响农民落户进城的重要因素。对于拥有农村户口的居民而言,仅仅降低落户进城的门槛,并不足以吸引他们。
  市公安局副局长周勇认为,户籍制度改革牵涉到诸多方面,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有利于使更多城乡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为了进一步鼓励农民进城,相关职能部门还将陆续出台完善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措施。
  记者了解到,为了适应新型城镇化的需要,内江市政府将通过扩大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面,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等,同时,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社保体系和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充分给予进城农民工作和生活上的安全感,吸引他们自愿成为城镇居民。(记者 张小丽)
编辑:马庆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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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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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长: 郝小奇 执行总编:屈胜文     国内统一刊号 CN61-0002 邮发代号 51-6
农民进城落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据省公安厅治安局副局长何燕介绍,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大力度推进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意见,我省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具有连续的工作且已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者自己在工商税务部门注册开办各类经济实体的。&&二是在城镇具有经常居住地。&&三是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年限由各市规定。连续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规定年限,西安市城六区满八年,其他各设区的市满五年,县城中心镇只要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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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新网审字[号 陕ICP备号农民进城落户的土地 是否进城必须尊重农民意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
农民进城打工指南?农民进城路路通系列
&&&&发改委敦促放宽户籍限制
中小城市发展难题待解&&&&导读&&&&现实是大城市、特大城市聚集资源、聚集要素的效率更高,到中小城市,特别是小城镇,发展的机会、就业的机会都少得多,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经济规律决定的。&&&&本报记者 定 军 实习记者 杨丽萍 北京报道&&&&如何吸引农民工前往小城市就业、生活乃至成为市民,将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4月19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农民工更愿意到大城市去就业。&&&&“中小城市,特别是小城镇,发展的机会、就业的机会都少得多,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经济规律决定的。”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司长徐林说。&&&&徐林认为,政府通过公共资源的配置来尽力改变中小城市和大城市间的差距,特别是在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比如说教育水平、医疗水平,使得中小城市的宜居程度更好,这样能够增强吸引力,更多企业也愿意布局到中小城市。&&&&此外,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下一步国家发改委还会敦促各地对外来人口的户籍限制进一步放开。因为一些省份的户籍只是对本省农民工开放,对外省来的农民工并未完全放开。&&&&农民工主要流向大中城市&&&&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2020年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目标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分别比2015年的56.1%、39.9%比例有所提高。&&&&不过,上述国家实施的新型城镇化规划,是要将农民引导到中小城市去。&&&&根据相关要求,下一步要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城区人口50万-100万的城市落户限制,合理放开城区人口100万-300万的大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城区人口300万-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换句话来说,越小的城市获得户籍的难度就越低,这代表了国家对新型城镇化的引导方向。&&&&但是实际情况显示,超过五成比例的农民工选择中大型城市。其中,省会城市吸引力明显上升。&&&&比如,报告指出,从2010年到2014年,外出农民工流向比例在直辖市从8.8%下降到8.1%,省会城市却从19.4%提高到22.4%,地级市从34.8%下降到34.2%,县级市和建制镇从32.8%提高到34.9%。&&&&中国社科院城市所研究员牛凤瑞指出, 中国农民工进城就是为了改善自己的收入水平,大城市资源多,选择大城市是理性的。&&&&“国家希望农民就近城镇化,但是实际执行有难题,因为农民工要的是收入,对户口不一定感兴趣。”他说。&&&&此前国家发改委调研时也发现,农民工流向小城镇的比例只有10%左右,在地级市以上城市比例最大,达到了70%以上。&&&&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司长徐林指出,国家希望农民工能够到中小城市去,因为中小城市的生活成本相比特大城市、大城市更低一些。&&&&但是现实是大城市、特大城市聚集资源、聚集要素的效率更高。小城市不只是就业机会少,还有交通、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相对落后的原因。&&&&首都经贸大学城市学院博导张贵祥认为,大城市对入户的要求很严,但是很多人还愿意来,是因为就业、教育条件好。&&&&小城市配套问题需解决&&&&据了解,下一步国家将采取一些政策,推进农民工融入小城镇。&&&&国家正在推行新型城镇化试点,也将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即哪个地方农民工市民化工作推进得更快、落户得更多、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更好,财政转移支付就对这个地方倾斜。&&&&另外,财政建设资金也会对地方实施倾斜,即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一个地方吸纳的农业转移人口多了,城市基础设施的负荷就加大了,投资压力也大。那么上级政府在预算内的资金安排上就要和这个挂钩。这也是一种激励政策。”徐林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此外,城市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也会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即落户人口越多,建设用地规模应该越大。&&&&但徐林也指出,农民工进城还需要很多配套的改革措施。&&&&比如农民在农村有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农民进城落户了,农村的宅基地、承包地等退出,可能需要设计一
24小时滚动2014户籍改革新政策:农民进城落户不必退出土地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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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户籍改革新政策:农民进城落户不必退出土地三权
  户籍改革最新政策:昨天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强调,要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意见》同时要求,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户籍改革以保障农民利益为前提
  农户&三权&
  农民进城落户不得要求退权
  《意见》原文: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法律赋予农户的用益物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享有的合法财产权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和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保护成员的集体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应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农民权益易受侵害
  事实上,对农民进城是否要以放弃&三权&为前提,已在业界争论多时。
  农业部一位规划设计研究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农民的产权不明晰、收益分配权缺位、参与权不足,往往使得农民权益遭受侵害,&被上楼&却无法承担城市生活成本,陷入贫困&。
  农民拥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对其产权的缺失是制约农民权益维护的一个重要原因。&多数违规违法占地事件中,都有农民权益遭受侵害。&一位地方官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违规违法占地的形式有以租代征、违规扩大或设立各种工业园区以及未批先用先占&。而其中最常见的以租代征手段,貌似是村级组织出租、农民自愿,但实际上,有相当部分是村干部和上级政府出面做工作的结果,某些地区在新建小城镇中甚至采取强征强拆的方式强迫农民交出耕地、同意拆房,并收回农民的承包经营权证。&这是对农民权益的严重侵害&。
  另一方面,农民收益分配权的缺位,致使农民享受不到城镇化进程的利益分割。
  &农产品收益、出卖劳力所得、集体资产经营分红,是农民在城镇化过程中获取收入的来源,尤其是集体土地经城乡土地统筹后,可分配给集体中农民的增值收益,是其进城后的重要保障。&上述地方官员对记者表示,但是由于一些地方尚未建立合理完善的城乡土地收益分配机制,且透明度不高,无法调动农民参与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热情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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