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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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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南京理工大学就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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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人才引进基本渠道(详见现场海报)一、文职人员招聘文职人员,是指按照规定的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履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招聘条件:1、招聘对象应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聘用到初级、中级、高级岗位的文职人员首次聘用的最高年龄分别为35、40、45岁。2、聘用到教学科研系列岗位的文职人员,应为国内“211工程”高校或国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毕业生,且第一学历为国内“211工程”高校或国外知名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其中,聘用到外语教学岗位的文职人员,应为国内“211工程”高校或国外知名高校硕士学位毕业生,且第一学历为国内“211工程”高校或国外知名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聘用到体育教学岗位文职人员,应为国内一流体育院校或“211工程”院校体育专业(体育学科应在全国高校排名前10)的硕士学位毕业生,且为国家一级以上运动员。3、国外高水平院校毕业的应聘对象,应具有上述相应系列岗位的学历要求,且必须已经回国定居,或者明确表示不再居留国外、境外。招聘程序:招聘时间安排、招聘计划详见附表。待遇保障:聘用为学校文职人员后即成为按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的非现役人员,履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类岗位职责,属于军队编制人员,纳入军队人员待遇保障体系,享受国家和军队相关优惠政策。1、工资待遇。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军队服务津贴、学校岗位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组成。基本工资由总部参照湖南省直属事业单位的津贴补贴标准确定。学校参照相当职级军人干部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补贴后工资整体水平与相当职级军人干部持平。此外,按照军队规定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参照军人干部标准发放其他补贴。2、职称晋升。文职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纳入军队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计划统一组织实施。初级岗位文职人员,具有硕士学位的在该岗位聘满2年可以参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岗位文职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该岗位聘满2年,具有硕士学位的在该岗位聘满4年,可以参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副高级岗位文职人员在该岗位聘满5年可以参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3、人才支持。文职人员纳入学校教学岗位聘任范围,实行教学岗位制,享受相关待遇保障;参评国家、军队各类人才奖励和支持计划,与军人干部同等对待。4、其他待遇。文职人员“五险一金”按照社会保险法和长沙市有关规定,参照长沙市事业单位人员的社会保险办法办理。文职人员在乘坐车船、探亲休假、健康体检、子女入托入学和享受学校相关福利待遇等方面,与军人干部同等对待。二、直接接收应届博士毕业生招聘对象:国内“985工程”高校或海外一流高校优秀应届博士毕业生,且第一学历应当为国内“985工程”高校或海外一流高校本科毕业(博士毕业时间应为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每年15名左右。招聘程序:<span style="font-family:仿宋_GB2312;font-size:16.年12月确定人选,2016年3月份上报总部核准,2016年4月底参加“三考一测”(体能、体检、心理、常规知识),2016年6月确定接收人选;待遇保障:参军入伍,享受现役军人相关福利待遇,分配公寓住房。三、特招入伍招聘对象:①高层次人才(一)国内“985工程”高校或海外一流高校优秀博士毕业生,且第一学历应当为国内“985工程”高校或海外一流高校本科毕业;(二)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②优秀海外博士毕业生(一)已经回国定居(二)海外一流高校优秀博士毕业生,且第一学历应当为国内“985工程”高校或海外一流高校本科毕业;(三)担任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副教授以上职务(含相当职务),或者近5年在国际核心期刊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者获得过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的科学技术奖项。特招入伍对象每年8名左右。招聘程序:每年5月、11月办理2次,应聘人员自行与相应学院联系,学院提前1个月报学校审批。待遇保障:参军入伍,享受现役军人相关福利待遇,分配公寓住房。四、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站进站条件:已取得博士学位,年龄40岁以下。申请程序:自行与相应科研流动站所在学院联系,按要求提交进站申请,学院审批后由学校报全军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批。享受待遇:在站期间享受2年资助,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直接进站的津贴为5万/年,在职人员进站的为3万/年。此外,在站期间可申请博士后基金项目,获得特别资助的提供15万科研经费,获得一等面上资助的8万、二等5万。&&&&&&&<span style="font-family:方正小标宋简体;font-size:22.年度军队文职人员统一招聘时间安排&序号主要任务承办单位时间节点1提出招聘需求聘用单位<span style="font-family:仿宋_GB2312;font-size:14.年<span style="font-family:仿宋_GB2312;font-size:14.日前2将招聘方案报总政治部干部部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3下发招聘计划,公布招聘信息总政治部干部部<span style="font-family:仿宋_GB2312;font-size:14.日前4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及应聘资格初审<span style="font-family:仿宋_GB2312;font-size:14.日至21日5招聘考试11月下旬6下发招聘考试入围人员名单和公布考试成绩<span style="font-family:仿宋_GB2312;font-size:14.日前7对招聘考试入围人员进行面试体检、确定预选聘用对象、政治考核、综合考察和确定拟聘对象聘用单位或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span style="font-family:仿宋_GB2312;font-size:14.年<span style="font-family:仿宋_GB2312;font-size:14.日前8将招聘考试入围人员情况汇总表和拟聘对象名单报总政治部干部部备案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9为招聘考试入围人员提供面试成绩查询,公示拟聘对象名单总政治部干部部<span style="font-family:仿宋_GB2312;font-size:14.日前10与拟聘对象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聘用单位或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span style="font-family:仿宋_GB2312;font-size:14.日前11上岗工作聘用单位<span style="font-family:仿宋_GB2312;font-size:14.日前&文职人员应聘报名网址:&(军队人才网)国防科技大学2016年度文职人员招聘计划所学专业学位岗位从事工作招聘数量条件所属单位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博士讲师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与评估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研究生院兵器科学与技术,力学博士讲师冲击动力学或兵器科学与技术相关工作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理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讲师材料表征与测试分析方向科研和实验工作2“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航天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列本科教学、电子材料科研2材料和化学教学,能源材料制备、性能研究1复合材料工艺教学,高分子复合材料研究1博士讲师材料表征与测试分析方向科研和实验工作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理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博士讲师教学科研3“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熟练使用matlab等工具软件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物理与化学博士讲师复合材料工艺教学,高分子复合材料研究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航天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博士讲师复合材料工艺教学,高分子复合材料研究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航天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学博士讲师复合材料工艺教学,高分子复合材料研究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航天科学与工程学院测绘科学与技术博士讲师信号与系统、数字信号处理相关专业工作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航空宇航制造工程博士讲师航空通信与数据链专业教学(男性)2“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博士讲师水声领域教学科研2“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海洋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大气科学博士讲师仪器科学类教学(男性)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博士助理研究员大气科学领域科学研究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海洋科学与工程研究院等离子体物理,理论物理博士讲师高能粒子束与辐射源的产生与诊断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理学院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电路与系统博士讲师电子科学技术专业教学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博士讲师电路和控制系统设计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航天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博士讲师系统工程专业教学、科研和设计开发保障2“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信息系统与管理学院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博士讲师电气工程辅助教学、科研及试验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博士讲师电子科学与技术相关专业教学(男性)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博士讲师高性能混合信号电路设计相关教学与科研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太赫兹、电磁场计算、测量及微波量子探测相关教学与科研1博士讲师电子工程专业教学2“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博士讲师微纳制造技术研究,MEMS传感器设计2“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博士讲师电磁检测与电磁传感系统开发2“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测控技术相关教学1空间技术领域基础研究(男性)1飞行器设计,控制科学与工程博士讲师高超声速飞行器结构设计与静、动力学分析3“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统计学博士讲师高等数学教学2“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理学院高等教育学,教育学原理博士讲师高等教育理论研究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信息系统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讲师教育管理、数据分析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研究生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讲师教学、科研工作3“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信息系统与管理学院博士讲师工程管理教学2“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光学博士讲师光学成像、设计、通信、传感与硅光电子技术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理学院光学,原子与分子物理博士讲师量子通信、或量子成像实验和理论研究2“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理学院原子与分子物理实验和理论研究1光学工程博士讲师光学成像、设计、通信、传感与硅光电子技术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航天科学与工程学院图像处理1博士讲师微纳光电子方向教学与科研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理学院博士讲师光学工程领域教学科研2“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海洋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光学工程,核科学与技术博士讲师高能粒子束与辐射源的产生与诊断2“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理学院光学工程,机械工程博士讲师光电信息相关的教学与科研工作4“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光学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博士讲师光电信息相关的教学与科研工作2“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法学博士助理研究员国家安全与国际法研究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本科或硕士为理工类专业军事高科技培训学院国际关系博士助理研究员国家安全与军事领域战略研究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本科或硕士为理工类专业军事高科技培训学院海洋科学博士助理研究员海洋科学领域科学研究2“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海洋科学与工程研究院行政管理博士讲师社会学、公共管理相关专业教学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信息系统与管理学院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博士讲师导航技术相关课程教学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航天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字图像处理、控制科学与工程、飞行器设计相关专业工作1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力学博士讲师图像处理、模式识别、视觉测量2“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航天科学与工程学院图像处理、模式识别、视觉测量2力学实验课程教学1力学实验教学1化学博士讲师化学实验教学2“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发表过SCI二区以上的第一作者论文理学院教学、科研工作1博士讲师材料表征与测试分析方向科研和实验工作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博士讲师磁浮车辆结构设计与分析2“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有较好的机械设计、机械制造、工程材料基础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讲师机电系统设计2“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讲师机械实验教学2讲师光学设计和光学检测方面的研究1讲师机械设计与装配、电气设计1讲师集成制造技术1讲师工程制图、机械设计等相关专业教学1讲师机械基础教学1博士讲师机械工程领域教学科研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海洋科学与工程研究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博士讲师计算机网络管理与维护2“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训练部博士讲师计算机与应用工程相关专业教学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讲师大学计算机基础教学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计算机学院博士讲师海洋数值预报领域教学科研2“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海洋科学与工程研究院信息融合领域教学科研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博士讲师装备保障信息化研究2“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博士讲师校园网网络管理和软件开发2“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训练部博士讲师网络安全专业教学2“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计算机学院软件工程1博士讲师系统建模与仿真教学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熟悉环境设计软件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博士讲师无人机测控与信息传输技术领域教学科研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教育技术学博士讲师教育技术保障2“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训练部教育学,心理学博士讲师军事教育和教学评估研究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训练部控制科学与工程博士讲师飞行控制系统设计与研制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航天科学与工程学院飞行力学与飞行控制专业教学科研1博士讲师数字图像处理、控制科学与工程、飞行器设计相关专业工作2“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智能计算系统研发与推广中无人系统1图像处理、模式识别、视觉测量1机器人系统设计与开发1机器人导航定位系统设计与开发1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博士讲师控制理论教学2“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智能计算系统研发与推广中无人系统1控制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博士讲师飞行控制系统设计与研制2“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博士讲师经济学教学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力学博士讲师飞机空气动力学和飞行力学专业教学2“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航天科学与工程学院飞行器总体设计与分析2博士讲师光电信息相关的教学与科研工作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了解飞行器控制系统基本工作原理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讲师力学领域教学科研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海洋科学与工程研究院流体力学博士讲师飞机空气动力学和飞行力学专业教学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航天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工程博士讲师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软件工程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计算机学院神经生物学,生物工程博士讲师生物物理研究2“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生物工程,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博士讲师教学、科研工作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发表过SCI二区以上的第一作者论文理学院世界史,中国史博士讲师军事教育和教学评估研究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训练部数学博士助理研究员计算数学领域科学研究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海洋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博士讲师纳米材料与技术研究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物理学博士讲师大学物理实验教学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实践动手能力强理学院大学物理教学2“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博士助理研究员新型光学惯性器件实验研究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系统工程博士讲师系统建模仿真教学科研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信息系统与管理学院心理学博士讲师心理学教学科研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博士讲师通信网信息安全教学与科研2“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相关专业工作1雷达信号处理、预警体系探测1智能天线设计及射频电路教学与科研1雷达、卫星导航、惯性导航研究1卫星导航系统信息处理1无线通信教学科研1博士讲师信号处理领域教学科研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海洋科学与工程研究院仪器科学与技术博士讲师测控技术相关教学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航天科学与工程学院应用数学博士讲师系统工程专业教学、科研和设计开发保障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信息系统与管理学院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博士讲师高等数学教学2“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理学院哲学博士讲师军事教育和教学评估研究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训练部中国语言文学博士讲师大学语文教学1“双211院校”博士毕业生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硕士助教教学科研8“双211院校”硕士毕业生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大学英语教学3体育学硕士助教体育教学与研究,篮球专项(男性)1国内一流体育院校或“211工程”院校体育专业(体育学科应在全国高校排名前10)的硕士毕业,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指挥军官基础教育学院竞技体操专项体育教学(男性)1田径专项体育教学(男性)1健美操专项体育教学(女性)1※招聘计划以总部统一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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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
  现发布《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主 任: 刘积斌
二○○○年一月二十日
国 防 科 学 技 术 奖 励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奖励在推动国防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调动国防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国防现代化建设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委)设立国防科学技术奖。国防科学技术奖通过对科学技术成果的评审,确定对完成该项科学技术成果做出创造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第三条 国防科学技术奖励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为维护国防科学技术奖的严肃性,国防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授予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五条 国防科学技术奖的评审要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尊重和保护项目申报者的知识产权。
第二章 国防科学技术奖的设置和奖励范围
第六条 国防科学技术奖设一、二、三等奖,奖励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授奖,每年评审一次。
第七条 国防科学技术奖授予在完成下列科学技术成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一)在武器装备及其配套产品的科研、生产、试验及相关工作中取得的科学技术成果;  (二)在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电子等国防科技工业主导产业的军民两用技术、产品开发中,完成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取得的科学技术成果;  (三)在国防基础性技术(含技术基础及质量管理)研究中取得的科学技术成果;  (四)在为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而进行的国防科技工业软科学研究中取得的科学技术成果。
第三章 评审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国防科工委设立国防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防奖评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国防奖评委会下设若干专业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评委会)。   国防奖评委会及各专业评委会由国防科工委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其成员的产生按照由有关单位推荐和国防科工委科技主管部门提名相结合的原则,由国防科工委批准、聘任。
第九条 各专业评委会负责评审相应专业的国防科学技术奖项目;提出本专业推荐国家级科技奖励项目(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建议意见。
第十条 国防奖评委会负责对国防科学技术奖励项目进行终审。终审的内容包括:  (一)对各专业评委会评审的一等奖项目进行复审;  (二)对各专业评委会评审的二、三等奖项目进行审定;  (三)对重大异议进行裁决;  (四)研究解决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五)提出推荐国家级科技奖励项目的建议。  经国防奖评委会建议推荐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由国防科工委批准后向国家推荐。
第十一条 国防奖评委会和各专业评委会的日常工作由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国防成果办)承担。
第四章 申报条件和程序
第十二条 申报国防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有关规定经过相应的技术评价,并进行了成果登记。  (二)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实践(理论研究和一次性应用成果除外),并证明其技术性能稳定、可靠;  (三)不存在成果权属、技术内容、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方面的争议;  (四)具有潜在应用价值。
第十三条 国防科学技术奖不得重复申报。已申报国家级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不得再申报国防科学技术奖。  在技术上又取得重大进步或新的突破的,可就进步或突破的部分申报国防科学技术奖。
第十四条 重大系统、型号工程科研成果项目的子项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单独申报奖励:  (一)由业务主管部门或项目责任单位作为独立项目下达,并具有明确的技术指标要求;  (二)单独组织技术评价;  (三)具有一定的通用性或独立性;  (四)不与其他子项目的创新点重复;  (五)已征得总项目责任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证明。
第十五条 按有关规定需要定型的武器装备项目,在定型后方可申报;运载火箭、应用卫星和飞船及其子项目,在飞行试验成功后方可申报。
第十六条 申报预先研究类成果奖励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按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的要求完成任务,取得最终成果;  (二)具有使用部门出具的成果采用证明或任务下达单位出具的应用前景证明。
第十七条 标准类成果奖励项目,在标准实施一年以后方可申报;系列标准成果奖励项目,应在各分标准完成后统一申报。
第十八条 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应当是对该项目的完成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下列人员:  (一)新理论、新概念、新方法的提出者;  (二)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新技术的发明者;  (三)创造性方案、创新点的提出者;  (四)创新性产品的设计者;  (五)关键技术问题、技术难点的实际解决者;  (六)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的主要实施者。  各等级奖的主要完成人限额为:一等奖15人,二等奖10人,三等奖5人。主要完成人应当依据贡献大小顺序排列。
第十九条 主要完成单位是指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基层单位,并在该项目研制、生产、应用或转化推广过程中提供技术、经费和设备等条件,对该项目的完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各等级奖的主要完成单位限额为:一等奖10个,二等奖7个,三等奖5个。主要完成单位应当依据贡献大小顺序排列。
第二十条 申报国防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需填写《国防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向国防成果办报送的申报资料,还需同时报送申报项目汇总表及相关技术文件资料和数据软盘。
第二十一条 申报国防科学技术奖应按下列渠道报送:  (一)各军工集团公司、国防科工委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后,统一报国防成果办;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地方军工企业申报项目审查后,统一报国防成果办;  (三)国防科工委所属院校申报项目的资料直接报国防成果办;  (四)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由其主管部门(单位)审查后报国防成果办。
第二十二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负责申报。
第二十三条 申报国防科学技术奖应交纳评审费。
第五章 评审与授予
第二十四条 国防科学技术奖申报材料,由国防成果办进行初审后,按所属专业划分到相应的专业评委会进行评审。
第二十五条 国防科学技术奖的奖励等级按下列指标进行综合评定:  (一)科学技术水平;  (二)技术难度、理论深度和系统复杂程度;  (三)推动科学技术进步的作用;  (四)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产业化情况及应用前景;  (五)成熟性、完备性、质量与可靠性情况。
第二十六条 奖励等级的基本标准:  (一)一等奖。解决了难度大或复杂的关键技术问题,所形成的新技术有实质性创新,技术成熟、完备,可靠性高;理论上有深度,对推动国防科学技术进步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在重大项目或大型产品的研制中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已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总体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二等奖。解决了难度较大或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在技术上有较大进步或实质性改进,技术较成熟、完备,可靠性较高;理论上有一定深度,对推动国防科学技术进步有较显著的促进作用,在重大项目或大型产品的研制中起到重要作用;已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总体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三)三等奖。解决了技术难点,技术有明显进步或改进;对推动国防科学技术进步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已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的先进水平。
第二十七条 国防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实行评委集体讨论、无记名投票的方法。一等奖项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二、三等奖项目应有五分之三以上的票数通过。  具体评审规则由国防科工委科技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八条 国防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实行回避制度。被评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是评委的,该评委不参加本年度的评审工作;主要完成单位的人员是评委的,在该项目投票时应当回避。
第二十九条 各专业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应在适当范围内公布。自公布之日起,60日内为异议期。异议期满后30日内未处理完异议的项目,取消本年度评奖资格。
第三十条 经过异议程序后,由国防奖评委会对国防科学技术奖励项目进行终审。
第三十一条 经国防奖评委会终审符合授奖条件的项目,由国防科工委批准授奖。向获奖单位和人员颁发奖状和证书,并按有关规定颁发奖金。
第三十二条 批准授奖后,国防成果办应将获奖项目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未批准获奖项目的资料,申报单位可在授奖公布后三个月内到国防成果办取回,逾期将按保密资料管理要求统一销毁。
第三十三条 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的获奖情况及主要贡献,应当记入本人档案,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科技人员的依据之一。
第三十四条 奖金应按完成单位、完成人的贡献大小进行合理分配,不得挪作它用。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得奖金数不得低于奖金总额的60%。
第三十五条 获奖项目不重复发放奖金。获国防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如果又获得了国家级科技奖励,提高了奖金额,其奖金只补发差额部分。
第六章 异议处理
第三十六条 在异议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布项目的内容真实性、成果权属、获奖资格、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问题提出异议。
第三十七条 对公布项目提出异议的,要填写异议书,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的异议和超过异议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对于奖励等级的异议一般不予受理。
第三十八条 申报单位内部提出的异议,由申报单位负责处理;军工集团公司所属单位间的异议由军工集团公司负责处理;国防科工委归口管理单位内部的异议由国防科工委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处理;各军工集团公司、国防科工委归口管理单位之间的异议,以及其他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的异议,由国防成果办负责处理。
第七章 罚  则
第三十九条 对于剽窃、侵占他人科技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国防科学技术奖的,经国防科工委批准后,撤销其奖励,追回奖状、证书和奖金,并建议有关部门或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条 参与国防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和有关工作的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建议有关部门或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防科工委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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