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宝塔区人民医院退休人员按手印时间是几月?

延安新闻综合广播
检察院线本期《检察院线》节目邀请到的是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华伟,他就检察院立案监督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大家进行探讨,解读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焦点。侦查监督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人民检察院的侦查监督工作由内设的侦查监督部门负责实施,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的主要职责就是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立案监督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立案行为既有决定立案的积极立案行为也有决定不立案的消极立案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不作为行为和“不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立案侦查”的乱作为行为。(点击上面收听)检察院线刘华伟,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991年毕业于陕西省司法学校,同年分配到宝塔区人民法院工作,法院期间在蟠龙人民法庭、刑事审判庭、立案庭、办公室、政工科、执行庭工作,2003年西北政法大学成人教育函授本科毕业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任执行局副局长执行二庭庭长,2008年1月任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兼执行二庭庭长。2008年3月任宝塔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2012年12月任宝塔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3年5月任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曾分管侦查监督科、监所检察科,现分管侦查监督二科、公诉二科工作。(刘检与主播小蒙就节目内容进行探讨)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都是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法律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立案监督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监督的客体和监督的手段不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节目中)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在上述时限内不予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予以纠正。公安机关仍不予纠正的,报上一级人民检察机院协商同级公安机关处理。如果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通知立案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应报请本院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层报省级检察院批准直接受理。(节目中)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立案监督过程中不得进行侦查,但可以对证据进行必要的审查和调查核实。调查的重点是查明是否存在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事实。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或者立案理由之前和审查公安机关说明的不立案理由或者立案理由,都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以保证立案监督的准确性。人民检察院进行调查核实,可以询问办案人员和有关当事人,查阅、复制公安机关刑事受案、立案、破案等登记表册和立案、不立案、撤销案件、治安处罚等相关法律文书及案卷材料。调查核实要严格依法进行,一般不接触被调查对象,严禁使用强制措施。汇聚法治正能量传播检察好声音检察官寄语实现中国梦,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社会,需要健全完善的法制做保障,作为国家的公民都应当主动学法、懂法、尊法、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勇敢抵制邪恶,敢于、善于应运法律武器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作为司法执法人员,更应当忠于国家、忠于法律,忠于职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打击和惩罚犯罪,防止罪犯逍遥法外、逃避法律制裁,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捍卫法律尊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刘华伟节目概况1、节目名称:《检察院线》2、节目片头:汇聚法治正能量 &传播检察好声音3、节目时长:30分钟4、收听平台:FM107.7延安新闻综合广播5、播出时间:每周二16:30——17:00节目宗旨为推动检察院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记录检察院变革与发展中的每一个足迹,共同为构建法治社会,促进延安和谐快速发展贡献一份力量,延安新闻综合广播联合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共同打造,策划推出法制栏目——《检察院线》。并以此为平台,整合电视、报纸等传统宣传媒介以及微博、微信、网络等新媒体资源,形成互动和互补,全方位宣传展示检察工作。析法,释法,普法,用法,说法,汇聚法治正能量,传播检察好声音。【FM107.7】 听 见 更 有 远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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