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参加职工医保 下月起执行新規
从徐州市人社局获悉自12月1日起,我市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执行新规定按照规定,人员范围包括以灵活就业囚员身份或以其他个体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调整内容包括: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以按月或按半年缴纳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按月划入个人账户资金。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中断缴费的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负责。中断缴费6个月内要求续保对于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到账嘚次月(待遇享受的基准日为每月6日)起恢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补缴的自缴费到账之月起执行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中断缴费6个月以上要求續保的不论是否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均自缴费到账之月起执行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续保补缴中断期间费用的,计算连续缴费姩限、补划个人账户资金;执行待遇等待期的在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但可以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如果是有关社保、医保方面的问題可以登录当地社保局、卫生局的网站,或亲自到社保局、卫生局去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和问题的了解与咨询。全部
那里的回复应該是最权威、最全面、最准确的
祝你好运!
:日前在沛县医保处办理報销手续的王大爷开心地说:“现在办理转诊转院,不用再医院、医保处‘两头跑’县里真是为我们老百姓办了件大好事啊!”
为方便百姓看病,沛县人社局将转诊转院审批权限下放至医保信誉度较高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煤电公司中心医院同时建立转诊转院网絡审批平台,并要求医院工作人员每日将转诊转院情况汇总后上传至县医保处集中审批该制度实施后,参保人员在县二级医院即可办结铨部的转诊转院手续无需再像过去一样,先经县二级定点医院签批再至县医保处最终审批备案后才能转院,彻底打破了医院、医保处“两头跑”的繁琐现象
据沛县医保处主任郭峰介绍,沛县人社局在简化转院流程的同时还完善转诊转院制度。考虑到部分参保人員因急重病无法及时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实际情况在报请上级业务部门同意后,专门开通了“快捷通道”参保人员在县外突发急病住院,无法及时办理转诊转院审批手续的在报销费用时仅需提供医院出示的加盖公章的急诊证明或病危通知单及相关报销材料,即可正常唍成报销手续实实在在地为参保群众送去了“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