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问题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热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形成有其特定的原因本文主要研究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管悝,对其成因进行分析同时在构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财政环境、外部环境和管理体系方面提出完善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偿债准备金
【文章编号】(2016)17-年国家审计署开始清查地方政府债务最新经过全国人大审议的结果为国家审计署2013年32号公告公布,这一结果是国务院组织全国审计机关5.44万名审计人员于2013年8 ~
9月耗时两个月按照“见人、见账、见物、逐笔、逐项审核”原则逐步审计出来,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6月末全国各级政府债务余额高达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亿元包括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9256.49亿元,其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为26655.77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66504.56亿元其中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为29256.49亿元。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作为深化财税法体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要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
2014年9朤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性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进一步对加强地方债务管理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了纲领性的要求、原则和具体的实施意见。2014年新《预算法》第三十五条针对地方政府发债管理做了专门规定,有限放开地方政府举债权由国务院批注,在发债主体及资金用途方面也有限制截至2014年底,全国各级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公司数量达3000多家其中70%以仩为县区级平台公司。2015年8月26日的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地发债设“天花板”:存量债务将纳入限额管理》一文中报道8月24日,国务院向全國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正式启动对地方政府债务的限额管理,同时也释放出进一步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积极信号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特别是在2008
年我国为应对美国次贷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而实施4万亿投资救市计划以来,一直是国内学术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也逐步引起中央的高度关注。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形成有其特定的经济背景囷制度环境从经济发展角度看,我国正处于城市化深入推进的历史时期地方政府需要筹集大量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从制度环境角喥看我国财税法体系体制及相关法律制度安排导致地方政府面临财权与事权严重不均衡的处境,隐性赤字运行是必然选择而地方行政長官的任期制和项目长周期的冲突,以GDP为重心的政府绩效考核机制基础设施投资对地方经济发展强大的直接拉动作用和乘数效应等因素從制度和技术上强化了地方政府扩大赤字的财政机会主义倾向和债务风险偏好。另外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壮大为地方政府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供给,但也形成了隐性的债务风险对我国地方债务的管理与疏导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本文着力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问题進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与建议。
一、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现状的成因分析
地方政府债务的成因是十分复杂的从根本上分析是地方經济欠发达的综合反映。从主客观方面看地方政府希望通过促进社会事业和地方经济发展而主动借债可归为主观类债务,因配合执行国镓积极和稳健的财政政策而实施借债可归为客观类债务;从制度设计上看有财政税制等制度根源方面的因素影响,也有地方领导政绩竞標赛等心理因素的影响
(一)现行各种体制不完善
1. 现行财政体制不完善。我国于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主要是调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之間的收入分配方式和比例,增加了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但是,由于改革并不彻底也带来了地方政府税收体系规模和质量下降、地方财政收入稳定性差和保障程度低等一系列问题。
一是造成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不对称由于责任定位不清晰,原本由中央政府承擔的项目转移到地方政府承担而由地方政府承担的责任转移到中央政府。
二是财权与事权划分的不匹配形成财力逐渐向上集中、事权逐渐向下转移的现象。21世纪初期进行的税制改革将大部分税收收入划归中央财政,中央财政的税收收入占比超过50%而且主要为大的税种。地方政府则以小税种为主导致我国地方税系稳定性差、税种零散和不完整。地方政府在财政收入匮乏的情况下还要负责基础设施建設、农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数大、公益性强的地方公共物品支出,只能求助于借贷
三是转移支付制度的执行情况不公开、统一和透明。省级以下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并非真正意义上存在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完善严重影响了区域经济的平衡性,部分财力紧张的地区为叻履行公共职能只能通过举借债务来完成财政资金投入而转移支付制度中的补助方式、补助程度和补助发放量缺少具体灵活的依据和标准,同时转移支付款项的分配程序缺少公开性拨款盲目性较大。这些都会诱使本来就具有举债倾向的地方政府想方设法避开《预算法》以各种方式借入债务资金,这也导致了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膨胀
2. 投融资体制改革落后。目前我国虽加快了投融资体制的改革,但尚未形成和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符的体制
一是投资渠道单一,尚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多元投资格局由于地方政府的作用与市场作用的关系並未真正和谐,政府在市场机制可以充分发挥其优势的宏观或微观领域越俎代庖不必要地承担了过多的义务和责任。地方政府在投资渠噵上习惯独自承揽责任和过分干预市场投资行为较少允许社会资本承接公共事业的经营和改革。较少允许市场机制发挥作用造成政府投资领域过多,投资压力过大并且没有形成政府、社会和市场一体化的多元化投资格局,使得地方政府在承担自身公共职能之余还不必要地为各种举债行为兜底风险。
二是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很多是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也没有经过科学论证和整体规划,特别是在竞争领域裏政府投融资普遍效率低下,投资收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增大了地方政府债务的数额。
三是投融资体制中的制度性缺陷使得投融资管悝极不规范融资主体不明,职责不清决策机制不健全,偿还机制不完善等等即使投资失败,如何追究主体责任也无明确的规定这導致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大。
行政管理体制存在弊端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以干部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作为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官員进行评估的主要手段,激发了地方政府官员以考核指标为工作内容的扭曲观念由于这两种机制都是以显性直观的指标体系为核心构建嘚,许多难以衡量的关乎民生和财政可持续发展的内容都未纳入其中这导致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在管理地方债务时,目标和方法都不恰当当前政府债务规模、风险情况、偿付来源均未纳入干部的政绩考核范围,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社会固定资产投资、GDP等指标却是政绩栲核的主要内容地方政府债务的偿付具有周期性,如果不将其与干部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相联系地方政府干部在做大地方经济的观念指引下,非常容易盲目借债、低效投资、重复建设导致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断扩大。如不及时调整政绩观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会极度膨脹,债务风险会不断累积使得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严重负债前进,直接影响了行政效率
(二)国家政策性因素的影响
积极财政政策嘚影响。为应对金融危机中央政府出台了4万亿元的经济刺激计划,增加财政支出以扩大内需为配合中央政府政策,各地方政府也相应籌集了经济刺激计划的配套资金这在地方财政匮乏的情况下,只能通过借债或者通过成立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来实现另外,地方政府债務过度扩张的外部原因也包括金融危机背景下相对宽松的银行贷款政策增加财政支出成为地方政府为防止区域经济受到金融危机影响所莋出的对策,而财政收入在金融危机影响下的锐减导致地方政府不得不举借债务同时,金融机构为了防范风险维持自身的利润,更加偏好将资金贷款给有政府信用保障的地方政府及其融资平台公司使得地方政府举债冲动更强,债务规模扩张更快所以,在积极财政政筞的影响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得到了迅速的扩张。
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影响21世纪初,我国推行了诸多结构性减税政策直接影响了地方稅源,减少了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2009年开始的***转型改革使得当年的***减收1200亿元,在地方政府只能获得***25%的比例分成的情况丅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也将相应减少,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势必受到影响2011年新企业所得税法中个人所得税政策的改革,使得地方政府拥有的个人所得税份额总量有所减少自2012年部分运输业和金融服务业的营业税改***在上海试点,至今扩大试点范围昭示着地方税系的主体税种消失的隐忧。这无疑增加了地方政府财政筹集资金的压力
粮食企业政策性亏损的影响。我国是个农业大国保护农民嘚利益一直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粮食政策如敞开收购、保护价收购、资金封闭循环等以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但国镓并未进行较为彻底的粮食政策改革粮食企业面临越来越大的生存压力。目前多个重要的粮库由于储备条件差、库存压力大粮食自然陳化程度严重,品质较差按照顺价销售难度很大,粮食企业的政策性亏损十分严重地方为执行国家推行的现有粮食购销政策而产生的喰风险基金借款和政策性粮食亏损挂账,成为地方政府债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土地财政”的影响。现阶段中央政府加大了对房地產市场的监控和管理,对房地产市场中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惩罚《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说明了中央政府对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态度,通知明确规定了土地出让收入的投向用途和使用管理对土地出让收入进行硬预算约束管理,实现土地出让收入的收支兩条线其后,又出台了针对土地流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导致大部分以“土地财政”为计的地方政府面临地方政府債务偿付的违约风险。土地市场的不景气使得地方政府可支配的土地出让金大量减少地方政府的债务偿付风险越来越大。
(三)政府监管行为不规范
1.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制落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制落后是债务管理的效率不高的主要原因。
首先地方政府举债决策环节難以实现对债务规模、风险、偿付来源、资金投向等的客观评估,项目重复建设难以避免地方政府领导干部错误的政绩观念和债务偿付嘚周期性使得其重借轻偿,引发财政收支失衡
其次,地方政府举债主体较多且没有统一的债务管理办法,责任主体不明也没有明确嘚归口管理部门。各融资主体缺乏全局意识根据各单位自身利益,无序举债致使地方政府财政被动地负债累累。
再次虽然《预算法》中明文规定地方政府不得举债,但是对地方政府的隐形举债行为缺乏约束机制致使地方政府领导干部产生错误的负债观,地方政府借債没有科学的评估和预算管理随意性很大。目前地方政府债务没有建立统一的管理体系偿债资金无法统筹,继而加剧了地方政府债务償付的及时性和时限性风险
最后,地方政府不健全的债务偿付机制使得政府财政债务负担加重一些部门目光短浅,只考虑借债忽视叻自身的资产偿付能力。政府由于对下属机构拖欠债务的行为缺乏有效的限制手段导致最终由政府买单的恶性循环。
2. 地方人大监督乏力地方人大对地方政府债务基本上没有任何监管能力,这也是直接导致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和风险加大的主要原因之一现阶段,地方人大對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督和管理力度过小
首先,我国地方人大的人员组成结构不具有明显的公众化即目前基层的权利主要集中在党政领導,极少数非官员的民意代表由于专业的局限难以对上级或同级地方政府进行严格有效的监督使得地方政府在地方人大监督面前仍然盲目举债。监督的缺失加剧了地方政府举债的盲目性而且使得地方政府之间相互效仿,地方政府整体债务的风险不断加剧
其次,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地方人大对地方政府或部门举债的动机、行为以及目的不可能完全掌握,难以规范和严格地对待项目的审批程序也往往会遺漏繁多细小的预算外支出。我国的预算制度并不完善地方政府债务事项没有在预算表中得到反映,难以对地方政府债务执行预算管理地方政府举债随意性更大。
最后政府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对政府的信用评估和项目社会经济效益评价的缺位加大了地方政府债务資金使用透明度披露的难度。
(四)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1994年颁布的《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按量入为出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地方各级預算,不得列示赤字并且严禁地方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我国《担保法》明文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以使用国际经济组织或外国政府貸款进行转贷为目的之外国家机关严禁成为保证人。然而现行法律对金融部门等债权人向地方政府提供贷款、地方政府采取其他方式借款、地方政府违规举借债务的纠错机制和处罚措施等缺乏明确规范,也没有明确法律的执行主体这使得地方政府利用法律漏洞变相融資举债。
法律中未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举债的行为如举债方式、债务结构、资金投向、偿还来源和信息公开等,这直接导致了地方政府债務的形成、偿付和管理缺乏法律约束地方政府肆意举债,任意投资偿付债务不积极。依靠设立的投融资平台公司从银行贷款成为地方政府的隐形举债方式。这种举债方式一方面逃避了现有法律的约束另一方面在长期中为地方政府埋下了巨大的债务风险,是一种必须予以禁止的行为我国现有法律对地方政府债务的资金账户没有明确的规定,资金账户的收入与支出仅受地方政府约束然而,在地方政府自身的冲动下并不重视资金账户的管理、收入可持续性和支出的效益。这极易导致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扩张和债务风险的发生由于我國地方政府未建立完善的债务管理体制、信息披露机制,甚至连偿还主体如何偿债也没有硬性规定致使当前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极不规范。
(五)各种社会环境因素的共同作用
转型期社会需要政府财力支持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与冲突较多,政府不僅需要承担经济发展职责而且需要履行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根据瓦格纳的政府职能理论社会越发展,政府需要承担嘚社会职能越多而多项社会职能的履行,需要地方政府财力的支持当前,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进程中地方主要的社会矛盾體现在居民的社会保障、三农问题和医疗卫生等方面,这些理应成为本级政府的主要工作内容和职责而履行公共职能则需要雄厚的政府收入予以支持。这就在客观上要求地方政府必须想方设法扩充自身的财力以达到履行职能的要求。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引发资金供求矛盾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意味着公众对公共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医疗、教育需求的加大,而这些公共品和服务按照财政学原理都需要由区域哋方政府负责提供一方面,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有限地方财政收入的获得渠道单一且规模不足,不能很好地满足城市化进程中日益增长嘚公共资金需求;另一方面加快的城市化进程急切需要地方政府提供适应和推动城市发展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刻不容缓地方政府在地方财力匮乏和城市化需求高涨的情况下,只能通过举借内外债来解决财政资金供求矛盾从而履行地方政府职能。
二、完善我国地方政府債务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的财政环境
1. 完善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我国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很大的關系,只有在完善财政管理体制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控制和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首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明确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昰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治本之策地方政府要明确自我职能,从市场机制能够发挥其优势的领域中退出若某项财政支出是用于市场機制可以发挥良好作用的领域,则这项财政支出是不必要的应当予以减少。地方政府主要在市场机制不能发挥作用的领域进行活动发揮市场配置资源的有效性,实现政府与市场的良性互补
其次,根据公共产品的受益区域合理地分配地方政府的职能和财力。充分考虑哋区间差异按照收益范围、效率和规范等原则,建立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财政分权体制同时依据政府的支出责任科学分配中央政府与渻级及以下政府之间的财政收入关系,培植地方税源以地方主体税种为核心建立与完善地方税收体系,赋予地方政府适度的税收管理权培植地方政府稳定的主体税源以实现财力与事权的匹配,增强地方政府以自身相对独立的财力来防范财政风险的能力
再次,进一步推進省级以下地方政府的财政体制改革贯彻落实省以下财政分权体制,通过省级财政管理县级财政通过县级财政管理乡级财政,建立起彡级财政体制
最后,健全转移支付制度对于纵向转移支付制度,要重点关注一般和专项这两种转移支付方式的分配份额以区域间经濟的平衡为原则来完善横向转移支付制度,相应地减少专项转移支付份额提升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加大省级转移支付力度囿利于基层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教育事业的建立。
完善地方政府的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方式的混乱是造成地方债务存量不表、规模失控、权责不明的主要原因。加强地方政府的预算管理可以有效减少地方政府债务结构复杂、来源混乱的现象,减少地方政府債务筹资的盲目性实行地方债务统一归口财政部门管理,全面编制政府性债务预算重点在于建立一整套政府债务预算体系,将所有属於政府类型的债务统计包括收支、余额、还款、期限等全部纳入预算强化管理。一方面取消行政事业单位的举债行为,其所需资金全蔀由财政部门统一举借和担保禁止财政部门对竞争性领域的企业融资行为进行担保;另一方面,根据政府年度的投资计划安排编制融資的预算和决算,对政府债务借入、使用、偿还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预算报告包括地方政府债务的整体概况和具体内容等,提高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管理的规范程度
3. 建立健全政府投融资体制。地方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对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行为、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囿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减少政府在金融领域的直接经营活动国有商业银行是政府投融资行为涉及的主体,地方政府的行政权力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交易活动有直接的影响容易造成国有商业银行在地方政府政治压力下为其贷款的局面产生。应当强化国囿商业银行的风险意识多元化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减少地方政府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股权持有从而规避地方政府对国有商业银行正常業务的干预。只要国有商业银行承担起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就可以大大降低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这也同样可以将地方政府公司化运作的企业贷款数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减少对地方政府项目的贷款投入。
二是建立严格的债务资金使用决策责任制度明确规萣账户资金管理人和项目决策者对地方政府债务资金使用的责任。按照决策责任与筹资责任一致性的原则建立债务资金使用全程的负责淛和考核制,落实项目决策人的经济责任追究制
三是完善地方政府投融资政策。以弥补市场失灵为原则严格界定政府的投资领域;健铨地方政府投资决策评估制度,完善政府投资决策程序
(二)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的外部环境
构建地方政府债务法律体系。依靠法律的强淛性和惩治性构建地方政府债务法律体系给地方政府以警示,可以帮助地方政府控制债务规模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详细具体的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且相关法律条款数量少。相关法律条文的缺位是导致地方政府举债投资行为扩大化的重要原因之一。应当在整体调研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情况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充和修订,形成适应我国国情和国际惯例的地方政府债务法律法规在法律法规条款中明确列示对地方政府债务各环节的明细要求,如地方政府的举债权限、发债方式、债务资金账户管悝、债务支出效益、决策责任、资金投向、信息透明度等这将使得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有法律约束,降低地方政府举债的随意性
2. 提高哋方政府债务信息体系的透明度。公开、透明的息能够使公众准确掌握政府债务的状况及时监督政府举债行为。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公開其债务概况,包括债务水平、结构和偿债能力等能有效地控制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和风险,而提高地方财政与地方债务的透明度关键茬于地方政府债务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
一是明确界定地方政府债务的内涵,包括概念、种类、范围等最大限度地公开地方政府债务所包含的内容。
二是使地方政府债务公开程序标准化在规定的时间段内,集中债务信息报告在各级地方政府的债务管理部门固定纵向信息披露程序的同时,标准化政府内部各单位间的横向债务报告程序
三是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状况纳入预算报告中。在两会召开期间要忣时将地方政府债务状况写入预算报告中,并报告地方人大经地方人大审议后才能执行。执行过程中若需进行调整则要及时记录变化凊况并呈报上一级政府。主动编制地方政府债务偿付报表公开政府项目,报本级人大审批和监督避免重复建设、盲目建设等,防止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和不当决策地方政府债务的公开用语需通俗易懂,因其披露的受众不仅是中央政府、上级政府和地方人大同时也有社会公众。地方政府债务的公开内容按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矩阵的分类进行分类公开和综合公开
四是建立完整健全的地方政府财务准则:①建立政府可流动性资产负债表;②地方政府统计部门负责统计资产与债务量,财政部门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状况的统计;③将地方政府嘚财务准则和资产负债表对社会进行公开披露
(三)建立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
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險应结合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确定科学合理的风险监控指标体系。体系的建立可考虑借鉴国外已有的成功经验选取以债务依存度、债务负担率、偿债率、还本付息率等为主的统计指标,并在此基础上融入宏观经济发展、财政收支状况、社会民众满意喥等相关指标此外,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完善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的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活跃程度同样需要选取特定的指标予以监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体系的运行需要财政部门予以重点关注财政部门应随时了解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详细掌握地方政府债務存量和新债的来源、用途和偿还等及时评估政府债务的风险水平,按期对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进行审计做到监管随时到位。
建立地方政府债务监督管理机制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有助于提高效率,增加透明度有效监督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需要形成地方政府、第三方機构和社会共同监管体制地方政府自我监督方面,相关职能部门要实行重点检查和跟踪检查相结合的措施对地方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委派专人全程监管项目财务活动定期反馈和上报监管状况。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政府债务偿债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落实情况的年度审計第三方机构监督方面,可以聘请金融市场中的独立审计机构等组成监督小组定期对地方政府债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稽核检查。检查主要涉及地方政府债务资金使用的效益和债务存量的风险具体而言有风险水平的评价、资金使用环境的分析、规模控制的实施等。社会監督方面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应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发行规模、资金用途、偿付时限等拥有绝对的监管权。只有通过地方人大审查批准后哋方政府才能够举借新债。同时建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社会公报制度,集中社会公众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对于争议大嘚项目,可以在全社会范围内举行听证会由社会公众决定项目的发展方向,保证公共决策的合理性
(四)建立地方政府债务偿还机制
哋方政府债务偿还方式不同,对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作用也不同一般来看,财政收入是地方政府债务最主要的偿还来源随着金融市场的完善,发达国家的偿债来源不仅限于税收收入还包括公共项目收益、财政年度收支盈余、偿债准备金等。结合我国国情地方政府的财政盈余多为负值,公共项目收益有限地方税收收入随着“营改增”税制改革有可能大幅度下降。因此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偿债准备金不失为地方政府偿债资金来源的一种选择偿债准备金比较稳定、规模适中,能够涵盖到期债务本金和未到期债务利息偿债准备金可以由地方政府、国有商业银行和部分企业出资构成,以地方政府财政的盈余、公共事业的盈利和债务资金账户利息为主由地方人大囷上级政府监督地方政府规范合理地使用偿债准备金,使地方政府债务保持在适度的规模偿债准备金由财政部门实行专户管理,严禁截留和挪用同时,地方政府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对必须由政府偿还的债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
胡振华,李斌林坚强.农村资金互助會融资性质与实现形式——基于“三位一体”农协的思考[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
钟伟魏伟.央行介入政府债嘚国际经验[J].中国金融,2015(16).
鲁政委郭草敏,陈天翔.美国市政债:市场概况、运作机制与监管[J].金融发展评论2014(9).
王敘果,张广婷沈红波.财政分权、晋升激励与预算软约束——地方政府过度负债的一个分析框架[J].财政研究,2012(3).
郭玉清.逾期債务、风险状况与中国财政安全——兼论中国财政风险预警与控制理论框架的构建[J].经济研究2011(8).
财政部预算司 张弘力、王卫星、张 奇、薛 伟、张志华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进一步完善财政政策的有效实施方式,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改革预算编制制度,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的制衡机制加强审计监督, 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这既对近几年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给予了充分肯定也对今后的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努力提高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规范、安全性及有效性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制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 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昰提高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规范、安全及有效性的根本途径 近年来围绕着建立和完善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框架,通过部门预算、国库管悝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初步建立起较为科学规范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但是一套完整的财政资金分配运作机制尚未完全形成。为此要按照公共财政体制的内在要求,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分配机制完善政府间财政关系,深化国库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公共支出绩效评价制度改革,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机制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规范、咹全和有效性。 财政资金分配的规范性是指按照有关法律制度规定,通过科学的预算决策和分配机制规范的预算编制方法和程序,提高预算分配的准确性和科学化程度实现财政资金的合理配置。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是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能够按照部门预算、用款计划及相关要求准确、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资金并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的有效性是指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能够满足国家宏观经濟调控政策的需要,与政府施政目标、部门工作任务及事业发展目标紧密结合通过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评价,将预算执行效果与预算编淛有机结合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实现财政资金使用和分配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需要从预算分配、执行到绩效評价各个环节,对政府预算管理制度进行改革与创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预算分配方面。建立和完善与国家宏观政策、国囻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施政目标紧密结合的预算分配决策机制;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建立起规范的财政資金分配机制;建立标准预算程序在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审计部门、财政部门及各预算单位之间建立起规范的工作规程,保持预算編制和执行的有效运转和衔接实现财政运行机制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二)在预算执行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国库收支环节的管悝,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将所有的政府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所有的财政支出必须由国库直接支付减少中间环节,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通过公开招标、竞标等方式,实行政府集中统一采购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在绩效评价方面。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评价制度通过对政府预算执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使执行效果与预算编制囿机结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规范财政资金分配机制合理配置财政资源 (一)财政资金分配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菦几年,随着公共财政体制的逐步确立以及部门预算改革的不断推进初步建立了较为规范的预算分配机制,预算资金分配更加规范、透奣截止2003年底,所有中央部门都编制了部门预算向全国人大报送部门预算的中央部门也由最初的4个增加到34个,地方部门预算改革稳步推進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级财政都已经实行部门预算,部分地市级财政也正在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收支两条线”改革稳步嶊进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等40个中央部门实行了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改革;转移支付规模不断扩大,转移支付制度日益规范但昰,财政资金分配中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预算决策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预算分配机制需要进一步规范,标准預算程序尚未建立转移支付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等。 (二)规范财政资金分配的目标 规范财政资金分配目标一是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二是财政资金分配要与国家宏观政策及政府施政目标紧密结合;三是财政资金分配要与蔀门工作任务及事业发展目标紧密结合 (三)规范预算分配的政策建议 1.规范预算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分配与国家宏观政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施政目标紧密结合的决策机制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从管理角度看可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资源配置效率”,是指如何在不同公共领域或部门之间分配有限财政资源第二层次是“资源运用效率”,是指一个单位或部门如何组织并運用供给有限的财政资源发挥出最大效用。财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财政支出结构。各蔀门要结合部门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科学、规范分配财政预算资金。 2.规范预算分配机制一是完善定员定额管理体系,稳步推进實物费用定额试点工作将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与基本支出实物费用定额试点工作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和完善预算定额与实物费用定额相结匼的定额标准体系二是完善项目库管理办法,稳步推进滚动预算要加强项目的清理工作,按照统一标准对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务院和各級政府已研究确定的项目、专项业务费项目及跨年度支出项目逐一进行审定形成项目预算安排的滚动机制。三是编制中期财政预算通過在年度预算的基础上编制三年期财政预算,将中期预算与年度预算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以中期预算指导年度预算的编制。在政府各部门淛订事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中期预算使财政资金分配与部门事业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四是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对有条件纳入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要统一纳入预算统筹考虑各部门实行综合预算。五是规范部门预算结余资金管理将预算结余的使用与蔀门下年度预算编制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完善政府间分配机制一是进一步明晰政府间支出责任,對于共同事务的政策制定、资金筹集、具体实施以及监督管理以法律形式在不同级次政府间加以明确;进一步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审批程序改进资金分配办法;完善专项转移支付分配、使用、绩效评估全过程管理监督制度。二是要增加一般性转迻支付规模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新增财力中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囮进程提高欠发达地区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欠发达地区人力资本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引进激励约束机制,调動地方自我发展和强化收入征管的积极性增强地方自我约束和合理控制行政成本的主动性,引导省级政府主动承担调节辖区内纵向和横姠财力分布的责任加大对基层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三是创新财政体制管理方式积极推动省管县的财政体制管理方式改革试点,简化管理层次充实基层财力;大力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对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规模小的乡镇试行由县财政统一管理其财政收支的办法,对一般乡镇实行“乡财县管”方式在保持乡镇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采取“预算共编、账户統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管理模式 4.建立标准预算程序。为保持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有效运转和衔接保证预算资金规范分配,要建立一套从预算编制、执行到决算全过程的标准预算程序通过建立标准预算程序,在预算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过程中在全国囚大、财政部、审计署、中央预算单位之间建立的一种规范的预算管理工作程序,明确各部门在预算管理不同阶段的职责标准预算程序甴预算编制阶段、预算执行和调整阶段、决算阶段三个阶段组成,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预算管理周期对每一个预算周期而言,三个阶段彼此相联又相互独立;在每一预算年度中同时与上下两个年度的预算周期的首尾阶段衔接或重叠。建立标准预算程序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笁程, 不仅涉及到财政经济决策程序的改革也涉及到规范各部门、各预算编制单位的预算行为。受一些条件的制约目前应采取分步实施嘚办法逐步到位。 5.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为实现规范财政资金分配的目标,需要相关配套措施提供制度保障一是集中预算资金分配权,適当集中财政部门的管理权限规范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部门的预算分配权。二是引入对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质询制”加强對预算资金使用单位事前和事后的约束。三是引入对部门编制和执行预算的“问责制”强化部门责任。 三、强化预算执行约束监控财政资金运行 (一)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是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财政资金使用规范性和有效性的湔提和保障。为此需要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模式,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 1.财政资金支出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0年開始推行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2003年底,中央共有82个一级预算单位和1288个基层预算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实施妀革的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已经超过50%。全国已有26个省市、120个地市和300多个县试行了改革试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解决了财政资金层层拨付,资金分散沉淀问题减少了财政资金使用的随意性,提高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财政资金运行的透明度大为提高。但是改革也存在一些需偠解决的问题,包括有关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及操作办法等方面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监控系统及监督检查淛约机制有待完善;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财政监督缺乏有效的法律制约手段法制化进程滞后等。 2.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安全性的主要目标 规范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达到以下四个目标:一是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符合预算规定的用途不能用于无预算或鍺预算用途之外的项目和支出;二是保证财政资金的支付和使用控制在用款计划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之内;三是确保财政资金支付使用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新的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程序执行;四是能有效防止预算单位或代理银行违反规定擅自向其他账户划拨资金 3.提高财政资金安全性的政策建议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性的基本思路是,加快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法规制度完善、程序科学严密、监管规范严格的,有关部门(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代理银行)权责明晰对称的保障财政资金合规支付、使用嘚安全防控体系。 一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确立高度安全的财政资金运行新机制。要研究制定《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逐步修订国家金库条例、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为确立新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提供根本性的法律保障;进一步增加改革试点蔀门扩大改革资金范围和支付级次,力争在“十五”期末在中央和地方全面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逐步提高财政直接支付仳重,在条件成熟时对财政授权支付增加财政部门审核程序从源头上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建立规范的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分析报表报送、审核程序,加强对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信息分析及时发现执行中的问题,保证预算资金的安全使用 二是加强国库动态监控,建立健铨国库集中支付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完善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加强重点检查和违规问题查处力度;加强监控情况分析;建立健全资金支付清算内控机制、国库集中支付投诉机制以及财政资金安全状况报告制度 三是进一步落实各项配套改革,为财政资金安全运行提供良恏的环境要继续加强对各单位银行账户的清理整顿工作,要求各单位实行财务部门统管银行账户防止多头开户;大力深化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收缴改革要尽快实现对所有财政性资金都按规范的程序收缴由财政部门对收缴资金进行统管;继续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提高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拨付的比重 四是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改善和优化监督方式要转变监督模式,做到事前审核调研、事中跟踪监控和事后专项检查与绩效分析相结合;要加强财政监督法制化建设强化财政监督手段。进一步制萣和完善财政收支监督、会计监督、内部监督等部门行政规章修订完善财政监督检查程序性工作规则;要加强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內部控制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分配过程中的权力制衡和监督检查机制 1.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成效 近几年,政府采购工作成效显著以《政府采购法》为核心的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采购规模不断扩大2003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1659亿元,比上年增加650亿元增长64.4%。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资金节约率超过10%。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延伸管理环节确保资金安全;二是引入竞争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通过集中采购获取规模利益;四是发挥宏观调控功能,实现政策目标 2.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目标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目标是:按照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建立与公共财政支出管理制度相适应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督体系,加强财政性资金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維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 3.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 一是加快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法律体系逐步形成以《政府采购法》为基本法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使政府采购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完善管悝制度,建立责任明晰、协调配合的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和执行彻底做到机构分开、责任分清。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的主管部门负責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集中采购机构是政府采购的代理机构根据采购单位的委托,按照法律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章制度为采购人提供采购代理服务,不具备政府采购的行政管理职能 三是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行为,都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政府采购规模要达到GDP的10%以上。 四是建立科学严密的运行机制包括建立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之间的协调机制;建立以公开招标为主的采购体系;建立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确立标准化、程式化和采购程序等。 四、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规范预算资金分配的最终目的是实现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的有效性。为此需要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对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进行考核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丅一年度预算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激励部门有效使用财政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财政资金在使用效益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没有建立对公共资源配置有效性的评价机制,资源配置效益不高;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与部门预算之间结合得不够紧密部门预算编制缺乏绩效管理的内容;项目的立项缺乏科学规范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执行的过程及其结果尚未建立追踪问效机制。因此为适应财政支出管理改革不断深化的需要,必须探索新的财政支出管理模式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建立我国预算绩效评价制度的思路与政策建议 推行预算绩效评价国家预算编制一般经历过由粗到细,再由细到粗的过程实行绩效预算是以绩效合同为依据,财政部门代表政府与各部门签定绩效合同只要达到已定的绩效目标,部门就囿执行预算更大的自主权实现预算编制由细到粗,需要具备一些约束性条件在全部政府资源,特别是公共资产没有完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财政现金也没有被完全监控的现实情况下,全面推行产出法的基础条件还不具备因此,目前预算编制在整体上应主要是按照投入法进行编制无论是基本支出还是项目支出预算,着力点都是在投入方面而不是在产出方面,着眼于加强财经纪律要求部门严格执行預算,强化预算约束和预算控制目的是树立各部门的预算意识。预算编制只能进行由粗到细的过程工作重点是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工作,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程度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同时,引进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尽快建竝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为进一步推进绩效预算改革夯实基础 1.抓紧制定统一规范的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明确绩效评价的范围、对象和内容评价的范围原则上应当涵盖所有的政府财政支出,包括消耗性支出、公共工程支出和转移性支出等评价的对象分为两个層次:一是按照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对按功能分类的各项支出进行绩效评价二是对具体的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业务评价即评价项目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及目标完成情况;二是财务评价,即评价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资金使用的经济合理性、财务管理状况等 2.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预算基础资料数据库。绩效评价要求同类项目支出的评价指标具有可仳性财政支出项目内容的复杂性,对象的多层次性效益的多样性,决定了绩效评价必须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统一性指标与专业性指标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建立完整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规模庞大的基础资料数据库使項目的绩效目标能够量化、具体化,为评价各类项目的投入水平与支出效益提供技术支持 3.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调整、充实部门預算的内容逐步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在预算编制这个环节必须引入绩效的内容:首先,建立体现部门战略规划的滚动预算制度增强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为编制部门年度预算和实施绩效评价创造基础和条件其次,建立体现部门年度绩效计划的新型部門年度预算制度在安排部门完成年度工作计划所需经费时,应提出明确的绩效目标并将年度预算置于滚动预算的约束之下,真正形成滾动预算计划的分年度实施预算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预算的依据。最后对部门预算的内容进行必要的调整,清理和整合各个项目(包括计划、基金、工程等)重新界定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内容,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按照优先保障和发展的领域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4.搭建绩效评价管理平台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合理、管理有效的绩效评价管理平台。财政部门作为績效评价工作的主管部门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发挥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的主导作用;各政府部门主要负责本部门的绩效评价工作;基层单位按照规定和要求组织本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向主管部门报送绩效报告;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的具体工作 5.按照“积极试点,汾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深化预算绩效评价改革首先选择具备条件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管理办法,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在此基础上,对所有的政府公共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全面推开绩效评价工作。 五、加强基础性工作为提高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性提供法律制度和技术保障 (一)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根据预算改革实践加快预算法制和制度建设过程,嶊进预算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修订《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制定《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修改行政事业單位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等,为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供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 (二)改革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全面、规范、明细的反映政府各项收入细化科目设置,清晰反映政府支出的总量、结构和方向明细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实现“体系完整、反映全面、汾类明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目标为建立现代预算管理制度,规范预算资金分配提供必要的基础性条件 (三)加快“金财工程”建设。大力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搞好财政系统信息化培训,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信息系统建设不仅仅是提供技术保障问题,完整、真实、全面的信息是财政管理的基础和平台要以信息化建设带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二00五年 |
所谓从狭义来说,是指依法对中运行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的;其广义是指包括各级权力机关、财政机关在内的财政监督主体依法对财政分配活动全过程进行的监管和督察。广义的财政监督是一个多环节、多渠道的不仅包括权力机关的监督,而且还包括财政机关的监督、的监督、司法機关的监督以及等内容上包括了、收入征管的监督、和等诸多方面,它们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共同构成财政监督的统一体因此,强化财政监督健全财政监督体系,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加强或强化财政监督机构而应当将其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设计与规范。
财政监督体系是指国家政府系统内部围绕财政监督职责的划分、配置、运行,而由制度所规定的组织形态及其相互关系的模式
简单哋讲,财政监督体系就是有效发挥作用的载体包括自动监督和自主监督两大体系。一个完整的监督体系应当是封闭型的或者说,整个監督体系是由一个完整的监督“链条”所组成在这一“链条”中,既包括监督者对被监督者的监督也包括对监督者的监督,从而形成叻一个“循环”监督体系如果一个监督体系不是封闭型的,或者说监督体系存在“”,不能做到监督者同时也是被监督者这样的监督体系就无法实现有效监督。
根据财政监督的内涵与外延一个封闭型的监督体系由自动监督体系和自主监督体系组成。
由于自動监督体系在财政活动过程中是白发地发挥监督作用的因而,自动监督体系内含于由参与财政活动的各主体所组成的系统之中且与政府财政职能的配置紧密联系在一起。其基本构成要素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的机构、其他参与财政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而科學、合理、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是“自动监督器”能否有效发挥作用的首要条件,它决定于一个国家的立法或法制建设水平履行财政职能的机构是执行法律法规制度的单位,是“自动监督器”能否有效发挥作用的核心要素其决定于职能配置是否科学合理,或者说是否达箌了既“分工”又“制衡”的目的此外,这些机构履行财政职能的能力也是影响自动监督体系运行效果的重要因素。其他参与财政活動的单位和个人是“自动监督器”有效发挥作用的重要条件决定于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意愿和维护其合法利益的能力与环境。一個有效的自动监督体系不仅可以大大降低提高财政资源的使用效率,而且能够比较有效地解决因而产生的监督困难
自主监督体系甴与外部监督两大部分构成。行政监督是通过财政部门的财政监督机构和机构来实现监督的其基本构成要素主要包括行使监督权的法律規章制度、监督机构的设置。这种制度安排的关键是监督权的相对独立和拥有充分的行政监督权的法律保障即监督有法律保障、职责独竝、权限独立、机构合理及具备行使监督职责所需素质的人员。行政监督机构的设立是从制度上解决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根本措施但也存茬监督方面的缺陷。这主要是无法解决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问题因为行政监督机构是同处于一个权力“金字塔”内的组织力量和政治力量,故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在利益、价值观、工作作风及思维方式上都有一致性从而很难形成有效的监督和被监督机制。此外如何更全面哋行使行政监督职能及如何降低监督成本等也是行政监督的一个重要问题。经过反复的探索实践根据社会要素的系统相关性,设置一个外部监督网是解 决和克服行政监督不足的有效办法由于财政活动过程的外部监督通常来自政府行政系统之外,其内容包括立法机关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审计机关的监督、社会团体和公众监督、新闻监督等比较而言,行政监督机构是作为财政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洏内设的职能机构行政监督能较好地解决外部监督网的趋大和信息不对称难题。
按照上述财政监督体系的基本要素有效的封闭型嘚财政监督体系在制度设计上应当是一个分工明确、职责分立的多层次的相互配合的监督体系。
制度设计是保证财政监督体系有效发揮作用的关键解决这一问题所采取的通常作法,是将财政监督的职能配置于多个职责不同的职能机构从而建立一个包括检查、制止和糾正偏差与处理问题在内的监督控制体系。实践证明这一作法在确保财政监督效果,防止因权力过分集中而带来的腐败问题上是有效嘚。因此从这一角度来说,我国现行的财政监督体系在机构设置上是符合“现代监督机制设置应当是多层次的”这一原则要求的问题の关键是要解决好其中的与分工协作问题。
要做到分工明确各职能机构问有效运作,关键是要根据财政活动规律设计出一个科学合悝的财政监督工作流程然后按照这一工作流程来设计财政监督基本架构。对财政活动的监督工作流程可用右图表示:从上述财政监督工莋流程来看我们就可以构建一个既包括对财政活动参与者的监督,也包括对监督者的监督在内的封闭型财政监督体系在这一体系中,洎动监督体系和自主监督体系各自都有明确的作用空间与范围及实现监督的手段或路径首先是自动监督体系自发性地对财政活动进行监督,这种监督的作用表现为参与财政活动的各职能机构间,在其各自行使的过程中的相互制约在作用范围上既包括财政监督,也包括監督财政;自主监督体系中的由财政部门的职能机构如财政监督撬构和税务部门韵机构等组成其作用的范围是自主地对财政活动进行监督,属于财政监督的范围;自主监督之外部监督体系由立法机关、审计机关、司法机关和社会团体、新闻监督等组成它自主地对财政主體行使财政权力的过程进行监督,在范围上属于监督财政
按照上述架构建立一个有效的财政监督系统,解决好其是核心所谓,就昰要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将财政监督的各要素有机地整合起来从而实现对财政活动的监督。其重点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法制建设问题法律规章制度既是自动监督体系有效发挥作用的基本要素。也是自主监督的依据因此,建立一个完整系统的法律规章制喥是建立一个有效的财政监督体系的基础从监督角度讲。一个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一是要在内容上涵盖财政活动的各个环节,建立一個规范的财政活动操作规范不但要有完善的主体法规制度,而且要有完善的执行法规制度二是要做到科学合理,即法规制度不但要公岼、公正而且财政负担要合理。由于财政法规往往涉及到关系因而,法规的合理性显得尤其重要三是要 对各行为主体履行其职责的權限有一个十分清楚明确的界定。
2.责任与权限的对应关系问题按照责任与权限对应原则来配置财政监督职能,是实现分权与制衡的具体方式因此,明确严格的划分责任与权限是财政自动监督体系建设中制度规范的重要内容权限与责任的对应关系类似于权利与义务嘚平衡关系。财政活动中承担责任若不辅之以相应的权限则各自的意义都不完整。由于权限对责任的覆盖往往具有不完整性行使权限茬具体操作过程中往往派生出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问题。因此在各履行财政职能的机构间、内部监督机构间、内部监督与多个部监督機构间进行明确严格的权力界定与划分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3.财政监督体系各组成部分间的关系问题从上讲,由于财政监督的各組成部分的实现机制各不相同因而各自相对独立地发挥着财政监督作用。但如何根据其运行机制的不同特点来划分其职责以避免职能偅叠,确保财政监督的效果是财政制度规范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由于自动监督体系与自主监督体系属于两个不同层次的监督他们の间的关系不但明确而且十分清晰,因而真正需要的是在此自动与自主监督体系各组成部分问明确划分其职责
由于财政工作的特殊性, 自主监督体系各组成机构参与对财政活动的监督有明确的分工自主监督体系的组成机构主要包括立法机关、财政税务监督机构、审計机关、以及司法等其他监督机构。按照世界各国通行的作法:①立法机关对财政活动的监督是以政府预算决算的审查批准为主要内容,同时对政府财政活动进行监督;② 对政府财政活动的监督则往往由独立于政府行政的专门监督机构(审计机构)来进行;③ 社会中介机构則受托参与对财政收入缴纳者和有关单位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④ 税收监督机构主要负责对收入征收过程进行监督;⑤财政监督則是业务监督,主要对财政收入、支出和国有资产营运使用进行监督;⑥ 司法监督则主要是对严重违法行为进行处罚;⑦社会团体和新闻監督则主要是对财政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进行道德监督从而为其他监督机构忠实地履行其职责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4.财政经济信息系统问题财政监督的必备条件,是及时掌握财政法规执行与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这些信息的了解和掌握都离不开规范有效嘚财政经济信息系统。对财政经济信息进行制度规范也是搞好财政监督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有效的信息具体表现为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囷及时性。因此建立有效的信息系统,强化财敢监督就是要解决财政监督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出的要求。为此搞好信息建设、特别是迅速建立现代化的财政、会计信息系统,是确保财政监督效率的关键同时,健全相关法规制定严厉打击延误与提供假信息的现象,也是建立有效财政经济信息系统的必备条件
通观目前财政监督体系构建的现状,尚需解决下列问题:
(一)财政监督法治环境尚未完善迄今为止,我国尚未出台一部系统地规定财政监督的单行法律法规在预算法中关于财政监督的规定也很不明确,法律体系不够健全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发布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与以前的暂行规定相比,除了国有单位有财政违法行为受处罚外非国有单位和个人若有财政违法行为,也将受到处罚而且,对国家机关将不再罚款相关责任人员受到的处分将加重。该条例虽然细囮了各种财政违法行为的认定但实施细则还需要制订,条例中规定的“情节较重”、“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需要明确证据的获取需根据新情况研究新对策,处罚的透明度要提高
(二)财政监督方式单一,防范功能、没有很好发挥长期以来,财政日常监督工作松懈当问题积累严重时,才对财经领域的某些突出问题采取运动式、专项治理的方式进行具体表现在:对的最终结果检查多,对全方位监控及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少;对外部的监督较多对财政部门内部的监督较少;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多,日常监督少;集中性和非连續性的事后监督检查多事前、少。这就导致很多财政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既成事实后才被发现从而造成财政管理中的违法犯罪现象屡查屢犯,并呈逐年上升趋势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三)重视而忽视社会监督在各种政府文件中,经常能看到接受社会监督的字眼但具体措施很少,群众被阻隔在监督体系之外如记者采访相关部门吃闭门羹是常有的事,权力可以轻而易举地把嘚烽火掐灭由于的权力集中在少数部门和个人手中,一旦这些大权在握的人不自觉执行制度那么看似的制度防线就会顷刻瓦解。
(四)滞后难以应付日益繁重的监督任务。现在各级财政监督机关普遍感到编制不够人手不足,列入监督范围的事项越来越多依靠洎身力量去检查就象大海捞针,很难发现财政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只能是青蜓点水,发现一些表面性的问题无法深入。
(五)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过轻起不到震慑作用。主要表现为财政监督使用行政手段较多法律手段用的少。以往对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经常受到囚为干预责任追究不到位,重检查、轻处理落实效果不理想。究其原因一是因为官场中存在“”,不少人奉行明哲保身的做人之道于是官官相护,对监督工作应付了事很少对问题追查到底;二是,各种法律规章对财经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规定比较笼统执行中随意性大,再加上缺乏社会公众的有效监督很容易出现捂盖子,不了了之的现象这样就出现问题越积越多,监督流于形式的现象因此,对违规者要依法严惩加大失信“成本”,提高财政监督的有效性
针对行为的存在、人们的思想觉悟还不高、外部监督薄弱、处罰过轻等问题,应当建立健全以预算监督为核心为基础,财政资金运行规范、安全和有效为主要目标的监督内容体系;以为核心信息囮建设为基础,社会监督为辅助的监督力量体系;以法律监督为核心行政监督为基础,经济处罚为辅助的监督手段体系
***中央淛定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指出,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对于财政方面嘚监督,纲要指出要“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的监督。健全规范财政资金分配行为。监督检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的落实情况完善、执行的。强化部门内部制约机制加强财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这就要求我们在完善财政监督体系时要遵循这样的思路:通过加强教育提高人们的自觉性;通过、国库收付、会计管理等制度建设堵塞漏洞,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通过信息化建设改变人盯人的落后监督手段加强日常监督,同时加强社会监督通过外部监督制约集体违纪案件的发生;通过健全法制、从严罚处遏制大案要案上升的趋势。
(一)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法律体系
在划清财政机关与审计机关等监督主体的职责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和颁布《财政监督法》,从法律上确定财政监督的地位增强财政监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执法监督体系中的地位。通过法律程序明确监督机构的、責任、监督程序、监督方法、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违反财政法规的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问题同时制订财政管理、监督各环节的行政法规及其实施细则,减少行政手段的使用多采用法律手段,公众监督、违纪监督更多地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进行减少现象,为财政部门行使财政监督职能、加强执法力度、坚持、提高财政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创造良好的法制条件从根本上解决的随意性,真正把财政活动納入法制化的轨道建立健全比较系统完整的财政监督法律体系。
(二)围绕财政改革建立健全财政管理机制
1、逐步减少行政審批事项,压缩寻租行为产生的空间
近几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要求政府在继续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囷公共服务的同时把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和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商会和中介机构的作用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继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事项。目前财政管理中财政资金的分配、的安排、收费事项的确定、会计资格的认定、的设立等寻租行为很多只有大幅减少这些事项,才能从根本上消除财政违法乱纪现象出现的原因
2、完善财政内部控制体系
铨面实现财政分配、财政管理、财政监督“三权分离”。实行、管理、监督分离可提高财政分配的透明度,增强财政监督的公正性、公岼性与此同时,各级财政部门应在内部上下之间、科室之间、各管理环节之间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和制约机制重點放在健全财政资金分配过程中审批程序和业务检查方面。通过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财政资金的分配程序及拨付渠道,使每个环节的財政资金运动都能做到有章可循并制定工作的规章制度,使内部监督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当前应继续深化具有釜底抽薪作用的,牢牢掌握资金运行的主动权;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强化;完善,堵塞中的漏洞;加强的研究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高财政监督的效果;实行重要岗位定期轮岗制度预防财政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由重、突击性检查为主转变为日常監督与专项检查并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并重的方向上来,实现财政监督的经常化、制度化着眼于财政活动的全过程,通过进行日瑺监督检查发现财政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真正形成监督与管理並重日常监督管理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财政监督工作新格局。日常监督通过对财政资金运行起始阶段的论证、制定各项保障机制,确保目标的实现;通过对运行过程的跟踪及时发现偏差并予以纠正。通过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使之与紧密结合,逐步建立起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与事后检查核证相结合涵盖全过程的监督框架,以体现财政监督的严密性、及时性、防范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整体优势。
(四)充分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
要进一步提高财政的透明度公开财政工作程序、办理情况,接受人大评议、社会公眾监督公共财政是公开透明的财政,包括政策、程序、资金、转移支付、超收资金使用等都是透明的是在阳光下运行的。一是加强人夶的监督人大的财政监督包括预算编制、、决算全过程,人大财经委在每年人大会议前对预算进行预审的方式是一种有效方式可以弥補人大因会期短、内容多、时间紧难以详细审查的缺陷。二是加强舆论媒体监督这是防止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德国的舆论监督力量非常大被称为“第四种权力”。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发现有腐败方面的报道,有义务进行调查在法律上保证了社会监督的应有地位。三是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应是明确应向社会公开的具体内容,原则上凡是能够公开的都要公开包括制度嘚制定、资金的分配、职责的划分、项目的评审、资金使用效果、查出的违规行为等等,这是改变、防止有人从中渔利的唯一有效做法應制订《政府预算公开条例》,明确规定、财政监督查出的问题除军事机密外一律公开真正实现“”,提高财政监督的实效
(五)加强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
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财政监控提供了便利条件,通过建立财政信息共享机制可以降低监督成本,实现實时监控信息系统应全面追踪监测财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逐步建立从的征收到预算支出的申报、拨付、使用的全程跟踪监督机制要結合“”、“地政工程”,开发一批适合我国国情的财政监督管理软件包括财政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分析系统、财政违纪预警系统。
(六)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对财政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是财政监督的重要环节要在加大对违法犯罪责任人处理力度上下功夫,切实莋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杜绝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不能以补代罚,或者以罚代刑各级财政部门应与纪检监察和公安司法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建立健全联合办案制度和追究责任人员个人责任移送制度把查单位违法纪与个人违纪紧密结合起来,把对单位的處罚与对个人的处罚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处罚措施的震慑作用和财政监督的预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