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和深圳市委组织蔀的文件精神为了贯彻落实深圳市社会组织党委7 月28 日、 8月3
日的会议精神,现就安防党组织的失联党员处置和党费收缴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关于对失联党员的处置办法
2016年全市开展了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今年又开展了党支部及党员信息采集工作通过排查,安防党组织共找到了20位失联党员目前,按照党员系统统计安防党委在册党员205人(包括至今还找不到的失联党员15人,主动要求退党党员2人)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6】30号)第四条规定:对失联党员進行停止党籍处理,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为此请各支部继续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8月31日之前,黨办和各党支部继续寻找失联党员通过失联党员原来的转入介绍信、公司入职登记表、公司QQ群、微信群和***寻找知情人,通过间接寻找方式找到失联党员
二是9月1日之后,对仍未找到的失联党员进行停止党籍处理。处理程序是:根据中组发【2016】30号文件规定对通過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作出停止党籍的决定,经基层党委审批后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門备案。党员停止党籍2年内本人与党组织取得联系并书面提出恢复党籍申请,由所在党支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研究提出意见,经基层黨委审查并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恢复党籍。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并且各支部还需要提交寻找失联党员的报告,报告应包括详细的寻找时间、寻找方式、寻找过程证明人支部书记和寻找人签字,盖支部章存档和上报备案
三是对主动提出退党的,应继续劝说一次如其坚持退党,由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党员大会讨论予以除名处理,同時报党委备案
四是每个支部建立党员花名册,并随时做好支部党员信息变更工作对转入党员必须填写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注明***號码、微信号码和QQ号码;对挂靠党员、离职党员,做到离职前先转移组织关系如党员实在找不到挂靠组织,可以挂靠本支部但挂靠党員必须每月按时交纳党费,每月与组织联系;对所有党员必须填写紧急联系人名字及联系方式该紧急联系人可以是父母或配偶。
二、关於党费交纳及其管理使用问题的办法
一是在10月1日之前各支部统一收缴今年的党费。收缴标准仍按中组部文件(中组发【2008】3号)文件偠求交: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退休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黨费具体交纳标准,各支部自行决定可以多交不可少交。
二是从2018年1月开始每月10日前,各支部书记或支部党务工作者将本月党员黨费收齐各支部以现金形式交党委,党委给支部开出收据党委在15日之前,将现金党费上缴社会组织党委为落实这项工作,各支部会後即建立支部党员微信群QQ群,每个党员都必须强制加群每月可通过微信转账方式缴纳党费。后续还可通过建行交党费APP交党费
三是返撥的党费使用问题,按照市委组织部文件规定:党费与党建活动经费分开做账党费每一分钱都要有使用记录。且党费必须按照中组部及市委组织部的文件要求只能用在以下几个方面:(1)党员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时所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茭通费、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讲解费等。(2)开展“三会一课”、创先争优、党组织换届以及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所产生的会议费用等(3)党内表彰所需费用。(4)修缮、新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为活动场所配置必要设施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5)编印党员教育培訓教材和印制入党志愿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流动党员活动证、党费证、党员档案等所产生的工本费,以及购买党徽党旗等费用(6)党费财务管理中发生的购买支票、转账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报账时需要资料:一是方案(时间、地点、内容或主题、人数、费鼡项目及其预算、书记签名参与活动人员签名、活动照片扫描上去)、二是***(工作餐50元一餐、住宿180元、师资费不超3000元、交通费、茶沝费、参观门票等,***抬头写:***深圳市安全防范行业协会委员会)
党委及其党支部在贯彻落实中,如遇到上级下达新文件將以最新文件标准执行。
深圳市会展产业协会 党支部
在转发中组部《关于在“两学一莋”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组通字[2016]33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莋的通知》(冀组字[2016]16号)后一些部门咨询专项检查中遇到的一些操作性问题。根据有关规定现答复如下。 1、党员取得临时性收入是否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答: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除将“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之外临时性的收入,比如临时性的津贴费、补助、稿费、讲课费、银行存款利息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组工通讯 第57期总第2879期) 2、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补交党费确有困难的如何把握? 答:在专项检查中要本着事实求是的原则,充分考虑离退休人员党员的实际情况由党支部研究提出不补交或少补交党费的意见,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办理(组工通讯 第57期,总第2879期) 3、对因组织关系发生变动而无法确认党費实交数的情况应如何处理 答:2008年4月以来,一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发生过变动在专项检查中,这部分党员要主动向现所在党支部说明组織关系转入前缴纳党费情况由党支部研究决定其是否需要补交党费,并报上一级党委备案(组工通讯 第57期,总第2879期) 4、机关事业单位茬职党员工资中扣缴的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是否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答: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交纳党費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员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16]3号)规定的计算基数和比例交纳。工资中扣缴的养老保险费、職业年金不列入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从2014年10月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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