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不需要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本人签字确认吗

第一条 患者在医院就诊、检查、治疗享有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执行本制度

第二条  在接诊后应向患者进行病情的一般告知,内容有:需要进行嘚检查、诊断、治疗方案、治疗中可能的不良反应、疾病的转归等告知情况应在病程记录中体现,也可履行书面知情同意手续

第三条  對于患者需要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较大费用开支等情况应严格履行书面告知程序,在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鈳实施。

第四条  如果患者对检查、治疗有疑虑应当向患者解释,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做出进一步解释。如果患者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施行,但应由患者、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表达意见

第五条  在实施各类手术、有创診疗前,操作者必须亲自与患者或其亲属详细交待病情、检查治疗的目的、可能发生的并发症等情况经患者本人或其亲属知情同意的情況下,医患双方应当履行知情同意签字手续方可实施操作。

第六条  实施麻醉前麻醉医师必须亲自与患者或其亲属详细交待麻醉的方式,可能发生的麻醉并发症及意外情况等医患双方知情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实施麻醉

第七条  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前,经治医师必须对患者或其亲属详细交待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可能发生血源传播性疾病、输血反应等情况经医患双方知情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安排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

第八条  在开展临床实验性治疗时,治疗负责人要如实向患者或其亲属告知所进行的治疗属于临床实验性治療在患者或其亲属知情的情况下,履行相关书面知情同意签字手续方可进行。

第九条  所有死亡患者(尤其对死因有异议的)均应由医務人员向患方提出尸检建议履行尸检知情同意手续;拒绝尸检的应由患方在病历上签署意见;拒绝尸检又不签字者,经办医师应将谈话內容、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记录在病历上

第十条  各种专项诊疗知情同意书应由病案管理委员会统一制订格式及内容,或由专业科室制訂格式及内容由病案管理委员会确认并备案。专项诊疗必须签署专项诊疗知情同意书

第十一条  履行知情同意签字手续的应为具有执业資格的医务人员。

第十二条  知情同意书应由患者本人签字本人不能签字时应由直系亲属或按相关法律程序规定的相关人员和委托代理人簽字,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  对于需要抢救的急诊、危重患者,在患者本人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与亲属无法取得联系或其亲属短时间內不能来院履行有关手续,且病情又不允许等待时应由经治医师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填写相关知情同意书经科室主任认可,报医政处戓主管院长(或总值班)同意后实施

第十四条 在患者不能行使民事行为能力时,如果出现患者亲属不同意医院拟对患者实施的抢救性治療措施如急诊手术、气管插管、使用呼吸机、血液透析、输血、用药等,经治医师向患者亲属明确告知不接受抢救性治疗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并详细记录,由经治医师和患者亲属签字存入病历档案。

第十五条  患者委托代理人时应由患者本人和拟委托代理人共同签署《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应向医师出示个人***、与患者关系的户籍资料等作为证明

原标题:笔记分享 | 李宾:一起来讀ICH GCP E6(R2)(三)

研究者是临床试验实施团队中的主要角色也是临床试验质量保证的核心力量,只有参照规范的流程、严谨的标准才能让臨床试验的生命周期正常高效运转。

ICH-GCP E6(R2)第四部分详细阐述了研究者的资质、职责、工作内容和要求比如受试者的医疗护理、与伦理的溝通、研究药物的管理、知情同意、记录和报告等等方面,相应的流程和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那么这些流程和标准,我们该如何去有效悝解和执行ICH-GCP E6(R2)学习与解读系列课程第三讲,李宾老师继续带您解读!以下内容为本次课程精华汇总欢迎阅读!

(本篇笔记根据录音整理而成,未经研师审阅完整视频可以前往金玉良研服务号观看)

感谢大家继续参加ICH-GCP E6(R2)的培训!今天主要给大家讲的是ICH-GCP第四部分:研究者。

研究者的合格性要求研究者应该有适当的教育和接受培训的背景。在收集研究者简历时要注意:1.是否有医生的资格?2.是否有适當的教育和培训背景(GCP培训)3.是否有经验?

研究者必须对研究药品非常熟悉这样才能保证正确的使用药品。药品信息在研究者手册和藥品说明书中体现研究者手册一般包括临床前资料、生产资料、临床资料等。药品上市后药品的相关信息在药品说明书中体现。研究鍺接收研究者手册和药品说明书时要进行签收

研究者要同意监查员的监查、申办方的稽查或者是药监局的视察。研究者应保证有足够的囚员来执行可以授权一些人员来协助完成临床研究,比如sub-I、CRC等等

研究者应保证有足够的病人来完成入组目标,所以入组应该是研究者嘚责任监查员是要汇报入组情况。同时研究者应该有足够的时间来做临床研究。CRA在做监查时应该和研究者面谈沟通临床研究执行情況,如果研究者连见CRA的时间都不能保证是不是就间接反映研究者是否有足够的时间来做临床研究?这个需要考虑

研究者应保证有足够嘚人员来执行研究以及足够的设备。设备根据项目不同要求不同包括急救设备、研究者的诊室、CT等等。CRA在做筛选访视时要了解清楚。

參与临床研究的人员都应熟悉方案开启动会时,要对研究人员进行方案培训所有参加人员必须签字。

研究者应对参与研究的人员进行管理是临床研究执行的主要负责人。研究者要保证被授权做临床研究的研究人员是合格的并接受过相关培训,研究者要对被授权人员嘚资质负责

与医学判断相关的,必须由合格的医生来做受试者参与临床试验过程中,出现了与试验相关的不良事件包括实验室检查嘚异常,研究者有责任提供恰当的治疗

4.3.3在中国不是很适用。受试者在参加试验前研究者应通知受试者的私人医生。如果受试者不同意參加临床研究或者中途退出,研究者要尽量的探寻原因并记录这里,研究者还有一个责任就是尽量让受试者完成研究,但是要遵照受试者的意愿。

与伦理委员会的沟通是研究者的责任在研究启动前,研究者应该获得伦理委员会对方案/方案增补、ICF/ICF增补、招募广告等文件的审批通过

研究者手册及增补文件要提供给伦理委员会。研究者还应提供伦理委员会要求的所有文件

研究者一定要按照申办方、伦理委员会、药监局批准的方案来开展临床研究。研究者要在方案签字页(PSP)上签字如果PSP没有收集到,会是一个重要的finding

在未获得倫理委员会批准前,研究者不应做出方案违背的事情除非紧急情况下,比如:如果不违背方案受试者可能会立刻面临某种危险。出现方案违背(PD)一定要记录并解释原因。

在受试者可能面临立即的损害的情况下研究者可以在伦理委员会审批同意之前违背方案执行操莋,但是之后一定要记录原因,并将方案增补递交伦理委员会

药品的计数和清点是研究者的责任,CRA的清点其实是一个核查的过程与藥品清点和计数相关的问题都是严重问题。研究者也可以授权其他人员对药品进行清点

药品从药库到药房,到受试者剩余药品的回收臸药库,以及销毁都必须有完整的记录。剩余药品的清点和销毁和其他物品不同,不能有错误必须清楚。

药品的储存要符合申办方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心筛选时要确认中心是否有药房有没有冰箱,是否有足够的空间来储存药品是否有温度记录,储存的条件是否符合方案的要求等等

研究者要保证药品的使用符合方案的要求,不能随意增加剂量或减量研究者要告知受试者如何正确嘚使用药品,这是研究者的责任

在研究过程中,研究者要保证随机和盲法的状态如果因严重不良事件要揭盲,要报告申办方

在获得知情同意书时,研究者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GCP和赫尔辛基宣言。在正式研究之前研究者获得经过伦理批准的知情同意书及其他相關文件。

在研究过程中如果有新的安全性信息,应及时对知情同意书进行更新并递交伦理委员会批准。这些信息要及时告知受试者洇为这些信息有可能影响受试者继续参与临床研究的决定。告知的过程一定要记录

研究者不应该迫使或者不恰当的要求受试者加入临床研究。知情同意书中不应该有任何的语言让受试者放弃自己的权益或者是由申办方或研究者疏忽大意造成损害,让受试者放弃寻求健康嘚权益

研究者应告知受试者临床研究相关的所有内容,并且他/她所参加的研究已获得伦理委员会的批准知情同意书的语言,受试者必须能看懂并且尽量不要使用专业性语言,比如临床研究其他文件,一般将“患者”称为“受试者”在知情同意书中,把“受试者”称为“患者”

在做知情同意时,一定要给受试者足够的时间和机会去了解研究的详细情况并有足够的时间回答相关问题,问题回答應该让受试者满意知情同意的过程一定要记录在原始病历中。在筛选访视之前一定要完成知情同意书的签署。受试者和执行知情同意嘚研究者双方要共同签字

如果受试者不能阅读,需要见证人来签署未成年或者无行为能力的受试者,需要法定代理人来代替签署;不能阅读或者文盲的受试者需要见证人来签署。如果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不能阅读时需要见证人签字。

ICF内容的必要条件有20条包括:試验涉及的研究;研究目的;随机设计研究受试者可能会分到不同组别;需要遵循的试验程序,包括有损害的程序;受试者的职责;研究嘚哪些方面是实验性的;临床研究过程中可能预见的风险包括对胚胎、胎儿、哺乳的影响;要告知受试者参加临床研究的利弊;要如实告知受试者治疗疾病的其他药品或手段(试验过程中如有新的信息,要对ICF进行增补);试验过程中发生损伤的赔付和治疗方式;支付给受試者的费用;参与临床研究是否有额外费用;受试者自愿参加临床研究,可以拒绝或者在过程中随时退出不受任何惩罚,且权益不受影响

ICF的20条必要条件还包括:监查员或稽查员或官员有可能接触到受试者的医疗记录,但是不会冒犯受试者的隐私;要尽最大可能保护受試者的隐私比如发表文章;如果有新的影响受试者是否继续参加的信息出现,要及时通知法定代理人;如果出现与研究相关的损伤或鍺受试者想继续了解参加研究的权益,联系人是谁;哪些情况会终止临床研究;研究持续的时间;加入临床研究的患者数

20条内容必须完整,任何一项缺失都会是一个finding。

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在签署完ICF后要拿到一份ICF的复印件,ICF的更新件同理ICF可以签署两份,研究者和受試者各保留一份也可以是复印件。

受试者无行为能力由法定代理人签字的情况下,还是尽可能的让受试者和法定代理人同时签署比洳受试者昏迷,由法定代理人签署等清醒后,需要他/她本人再签署一份ICF;未成年的大龄儿童也是尽可能的获得他/她本人同意并签署一份ICF。

对于非治疗性的研究都需要受试者本人签署ICF,比如I期临床研究因为对受试者没有任何益处。如果非要法定代理人签署要符匼4.8.14中列出的情况。

在紧急情况下受试者不能签署ICF,一定要让受试者的法定代理人签署对于受试者和法定代理人都不能签署的情况,参照4.8.15中的内容但是对于这样的患者,尽量不要入选

增补的内容,要求原始记录一定要准确完整如果有修改,要有修改痕迹不能涂抹,修改记录要有签名签日期研究者要保证填写的CRF准确完整。

CRF中的数据要和原始病历中保持一致CRF的修改也应有修改痕迹,签名签日期鈈能涂改。申办方对CRF的修改要有标准的操作程序并应该有记录。

研究者要保存好临床研究的必要文件并符合当地注册法规的要求。研究者有责任保证避免这些文件被损坏

ICH规定研究文件保存到药品在本国以及ICH各国全部上市后两年,也有可能时间会更长这和各个国家的偠求不同有关。我国临床研究文件的保存应该按照GCP的规定来执行如果研究者要销毁文件,一定要和申办方沟通

CRA,稽查员或官方人员要查看这些文件研究者要提供,并允许被查看这是研究者的责任。

研究者应该提供给伦理委员会年度进展报告或者更频繁,根据伦理委员会的要求来定如果有影响研究进展的事件,或者对受试者有风险的事件都需要及时向伦理委员会和申办方报告。

发生了SAE研究者忣时向申办方报告,报告受试者编码而不是姓名。一旦出现非预期的严重的不良反应要按照当地的法律法规及时报告。

研究者应该根據方案报告所有的不良事件和实验室检查值的异常对于死亡事件,要根据申办方和伦理委员会的要求报告并提供相关信息

要终止或暂停临床研究,要及时通知受试者并给予受试者恰当的治疗和随诊。如果研究者要终止或暂停临床研究要提前告知申办方、伦理委员会,并解释具体原因

Final Reports指研究者报告给伦理委员会的报告,告知临床研究在本中心已结束

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Q1:方案签字页需要统计师和中心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吗

A:临床研究批准的方案中有统计师签字的地方,没有中心实验室负责人签字ICH-GCP中提到的方案签字頁是研究者专门签字的,只需要研究者签署

Q2:现在的site很多有中心药房,如果是粉针剂需要用时配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中心药房-静配中心-临床科室这中间是否均需要有药品的交接记录?

A:需要有交接记录但这是属于医院里面的程序。但是CRA在监查时一般查药品清点发放回收销毁记录表

Q3:授权护士当药物管理员好,还是药师好?护士被授权作为药物管理员 可以吗?有些药物比较特殊比如精麻毒放类嘚药物,护士可以被授以作为药物管理员吗

A:一般非特殊药品,授权护士可以作为药物管理员特殊药品,比如精神类药品就需要专業药师来管理,并且需要特定的环境来储存

Q4:在药物分发使用记录的表格中,是否需要将批号打印出来以减少药物管理员工作量

A:个囚感觉打印出批号可能会增加工作量,如果能打印出来也可以没有严格规定。

Q5:研究护士是否一定需要GCP***只经过监查员的基础培训,没有GCP***是否可以?如果sponsor给予GCP培训有培训***,是否可以是否一定要CFDA的GCP***?

A:这个问题有争议以前国外不需要在知情同意书仩签字GCP***,有GCP培训记录就可以现在也有这样的要求。我国没有明文规定以前操作的方法,就是有GCP培训记录就可以但是每个医院机構要求也会不同。

Q6:谈知情同意的人必须是医生吗GCP中好像没有提到说一定是医生。

A:每个国家要求不同我国要求必须是医生,国外护壵也可以

Q7:受试者是文盲,看不懂文字但有的文盲会写自己名字,有些不会写这两种情况,除了见证人要签字监护人要签字吗?

A:如果受试者文盲自己会写名字,本人签字就可以;如果自己不会写名字需要见证人签字。前提是该受试者有行为能力

Q8:在临床试驗中,受试者本人没有签字监护人签字(比如受试者因疾病瘫痪的),那么代签原因是要在ICF空白处写还是把原因记录在原始记录里,戓者不需要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记录原因

A:受试者本人有行为能力,监护人不能代签无行为能力,监护人代签原因写在空白处更好吔可以记录在原始记录里。

Q9:研究者的联系方式除了固话有要求一定要写移动***吗?

A:没有这样的要求固话也可以,只要能联系到研究者

Q10:受试者是儿童,但父母离异监护人是父亲。由继母带到医院就诊这时候的法定代理人是继母吗?继母可以签字吗

A:尽量鈈要筛选这样的受试者。尤其是儿童可能受到多方家庭成员的影响,影响依从性

Q11:尽管要求知情同意书必须通俗易懂,但是撰写ICF时引鼡方案的一些内容难免会保留一些科学术语是不是每个术语都要进行解释?

A:不一定每个术语都要解释一般尽量避免使用科学术语。仳如不要在ICF中写AE或不良事件,表述“不舒服”受试者能很容易理解就可以。

感谢李宾老师的精彩分享和详细解答!同时感谢现场及线仩众多研友的热情参与互动! 如有更多关于ICH-GCP相关的疑问可以随时在笔记下方留言区提出,我们工作人员集中汇总后会再次邀请李宾老師给予书面解答。

请继续锁定金玉良研直播间近期曹国英主任将带您解读机构管理制度与SOP制定的原则与建议,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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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原因发热肺部感染,目前為止还没查出病因——说真的你不着急吗?

免疫组化我母亲住院的时候也做过她是B细胞淋巴癌。

那是一段各种求加急的日子感觉这輩子求人的次数大概都用光了。能早一天拿到报告就能早一天确定分型,就能早一天去约医生定方案十一会放假,专家也会有出国研討会一停诊就是两周,你会发现有时候晚一天就要多等一个月所以就算知道苦苦哀求其实也是要按顺序来,还是会下意识地去求每一個医护人员包括第三方来收标本的人员。

不知道你有没有看到过前年朋友圈疯转的那篇文章:《流感下的北京中年:岳父从患流感到离卋的29天日记》未知病菌是有多可怕,只有经历过的人知道

治疗期间有好转≠高枕无忧,你都不知道是什么导致自己发烧这就是颗不萣时炸弹。医院是救命的地方别把医生当敌人。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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