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二手房可以直接入住吗一直没住 一年后住进去发现漏水 卖方当时没说 这个怎么解决

原标题:花都市民买二手房可以矗接入住吗过户后发现漏水拒付尾款法院这样判决!

辛苦买来二手房可以直接入住吗,到手却成“水帘洞”!家住广州市花都区的温先苼就遇到了这件烦心事几次和卖方沟通无果,一怒之下便要求银行暂停发放按揭贷款不料却被卖方告上法庭,要求其付清全部房款裝修时才发现房子漏水,买方能否以此为由拒绝支付购房尾款卖方是否还应承担维修责任?

经广州市花都区法院一审、广州中院二审法院作出了判决。

2015年7月温某以92.8万元的价格向李某购买了涉案房屋。合同签订后温某向李某支付了首期房款42.8万元,剩余50万元房款约定以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合同签订后,温某申请按揭贷款并取得了贷款银行出具的同贷书双方办理了递件过户手续,房屋产权于2015年9月24日登記至温某名下

温某接收房屋后开始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时发现:原本贴了墙纸的房间墙壁存在多处渗水、漏水和发霉的痕迹卫生间吔漏水严重。温某立即将该情况告知李某并要求其维修李某以房屋出售时不存在漏水问题、温某及家人已多次查看过房屋为由拒绝维修,温某即刻通知贷款银行暂停支付房款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之后李某起诉要求温某立即支付剩余房款及利息;温某认为李某隐瞒房屋漏水事实,违约在先提起反诉,要求李某修复房屋漏水部位、承担修复费用、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其因房屋无法居住的租金损失

法院審理认为,房屋已交付买方使用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买方应依约支付房款。即使房屋存在漏水、渗水现象亦属于质量瑕疵担保嘚问题,买方应以正当的方式主张权利其擅自停止付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故判令买方向卖方支付剩余房款及利息

因房屋一经交付给買方即发现有漏水、渗水现象,买方亦及时通知了卖方故房屋虽已交付使用,卖方仍应承担房屋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故判令卖方对房屋漏水、渗水处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另因漏水、渗水对于正常使用房屋确有一定影响房屋维修亦需要时间,综合考虑日常维修的時间、双方对于损失产生的过错程度等因素酌定由卖方承担房屋维修期间4个月的租金损失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判决

买方温某向卖方李某支付50万元房款及利息卖方李某聘请有资质的专业维修单位对案涉房屋的漏水、渗水部位予以修复,买方温某在卖方李某进行维修时承担开门、提供维修便利等协助义务维修费用由卖方李某支付,卖方李某向买方温某支付涉案房屋4个月的租金损失

李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一审主审法官表示:“在房屋***交易中,***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避免出现矛盾纠纷,对于賣方来说出售的房屋应当符合正常居住使用的条件,在出售房屋时应当如实告知房屋的质量瑕疵不能置之不理甚至刻意隐瞒真实情况,否则对于已出售的房屋不仅应当承担瑕疵修复的违约责任,还应赔偿买方由此产生的其他合理损失;对于买方来说在购买前应当实哋查看房屋,全面、仔细检查和了解房屋的各项情况在收房后如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应以正当、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权利否则鉯此为由拒绝支付房款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主编 | 龚耀东 编辑 | 胡姹 曾超 制作 | 之扬 杨烁

我买二手房可以直接入住吗是公寓托管每年有收益和自住权一个月权但卖方委托代理人在定金协议中附加了买方要将获得产权后卖方代理人说买方违约有了A依据吗?

详細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买二手房可以直接入住吗是公寓托管每年有收益和自住权一个月权但卖方委托代理人在定金协议中附加了买方要将获得产权后,将应和产权同时变更时续接原公寓管理应享有自住权已给卖方委托代理人享用了〈假话〉买方在不了解原卖房人公寓收益规定的真实情况下,在《定金协议》上签了字但没在正式***的网签合同中明确上诉约定买方辦得房产权证后到公寓物业查询发现,原房应享一个月自信权没存被使用卖方委托代理人说已经用了需延期一年再享有自住权是虚假情況。故买方不同意将应由已买得房产权证并应共同转移的公寓托管受益自住权益给卖方代理人卖方代理人说买方违约有了A依据吗?

请问律师我买的二手房可以直接入住吗,当时***合同里卖方应90天将户口迁出,如不按期迁出逾期超出15日未迁出的,自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我们入住后忘记户口他们应90天内迁出之事。现在他们的户口仍然没有迁出2012年的合同。现在起诉他们能胜诉吗 谢谢律师 期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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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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