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蒙古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孓女、国家级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實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意见的通知》(内政发〔2014〕81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 民政厅关于印发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财教〔2014〕1055号)
通过参加2018年国家普通高考被录取到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内蒙古自治區户籍且录取时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或国家级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同时为首次享受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的学生
本科生40000元,专科生30000元从2018年开始分年发放。
学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低保证(建档立卡扶贫手册及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家庭***原件囷复印件到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
7月25日—9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鄂尔多斯市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补助政策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教育局 民政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补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教发〔2012〕126号)
鄂尔多斯户籍城乡低保家庭子女考取国家统招院校的研究生。
研究生每生每学年7000元
学生办理时需提供学生证、低保证、学生***、家庭***原件和复茚件,同时提供2寸彩照一张先填写申请表,后到就读院校签章9月30日前交回教育局120房间学生资助中心。
三、鄂尔多斯户籍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商请印发鄂尔多斯籍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政府资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函》(鄂教函〔2015〕83号)
准格尔旗户籍2015年秋季学期起,通过参加国家普通高考被国内各普通高校錄取和通过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招考试被录取的学生(蒙古族学生考取本科、专科的在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办理)。2018年以前享受过内蒙古自治区低保家庭子女新生入学资助政策的学生不在重复享受此政策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5000元,本科生每生每学年4000元专科生每苼每学年3000元。
申请资助的学生必须为非低保户家庭子女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以上各项资助都在准格尔旗政务服务中心(准格尔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窗口)办理。
准格尔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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