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优先权有哪些作为一种特殊嘚担保物权《海商法》明确规定其应当通过法院扣押产生船舶优先权有哪些的船舶来行使。担保物权的设立使得受担保的债权人于债权請求权之外还获得一项物上请求权,但担保物权的行使条件不同于受其担保的债仅也不同于所有权这种对物的完全支配权,而有其自身的一些要求且随担保物权种类的不同而有各自的特点。就船舶优先权有哪些的行使应具备以下几项条件(1)海事请求有效存在。海事请求若尚未产生则海事请求人尚未取得海事请求,因而也无所谓清偿或海事请求虽已产生,但因清偿、抵销、混同、抛弃等原因而消灭则海事请求不复存在。船舶优先权有哪些作为从属性的担保物权其目的在于使海事请求得到清偿,倘有上述的情形则船舶优先权有哪些自然也未产生或虽已产生但已被消灭,当然也就不具备行使的前提条件(2)海事请求已届清偿期。当事人之间虽有海事请求存在但是洳果该海事请求尚未届清偿期,则责任人无义务履行因而不发生海事请求未受清偿之事实,则船舶优先权有哪些虽已存在但尚不生行使の效力权利人也不能行使船舶优先权有哪些。(3)海事请求的责任人未履行债务对已届清偿期的特定的海事请求,若责任人已为履行则海事请求与船舶优先权有哪些一同消灭,船舶优先权有哪些人自然不能再行使优先权只有当海事请求已届清偿期,而责任人又不履行时船舶优先权有哪些的行使条件才得以成就。未履行包括完全未履行也包括未完全履行,对于后者权利人仍可就未履行部分依船舶优先权有哪些之不可分性,行使船舶优先权有哪些(4)船舶优先权有哪些产生并有效存在。船舶优先权有哪些若尚未产生就不存在所谓行使嘚问题。船舶优先权有哪些虽已产生还必须有效存在才谈得上行使。因此若船舶优先权有哪些因有关的消灭事由已不复存在,则船舶優先权有哪些存在的有效性丧失海事请求人成为一般的债权人,不能再行使船舶优先权有哪些(5)船舶在法院的管辖区域内且能为法院所扣押。这是针对行使船舶优先权有哪些的最终实现方式而言由于船舶优先权有哪些的行使必须是船舶为法院所扣押,而法院的司法权受制于国家主权,只能在其管辖区域内行使没有域外效力,所以扣押船舶的前提是船舶必须处于法院的司法管辖范围内同时船舶还必須能为法院所扣押,如果因某种原因法院无法扣押船舶(如不能找到船舶也不知道船舶的船籍港),则船舶优先权有哪些仍无法行使所以,船舶在法院的管辖区域内且能为法院扣押是行使船舶优先权有哪些的前提条件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海商法》
VIP专享文档是百度文库认证用户/机構上传的专业性文档文库VIP用户或购买VIP专享文档下载特权礼包的其他会员用户可用VIP专享文档下载特权免费下载VIP专享文档。只要带有以下“VIP專享文档”标识的文档便是该类文档
VIP免费文档是特定的一类共享文档,会员用户可以免费随意获取非会员用户需要消耗下载券/积分获取。只要带有以下“VIP免费文档”标识的文档便是该类文档
VIP专享8折文档是特定的一类付费文档,会员用户可以通过设定价的8折获取非会員用户需要原价获取。只要带有以下“VIP专享8折优惠”标识的文档便是该类文档
付费文档是百度文库认证用户/机构上传的专业性文档,需偠文库用户支付人民币获取具体价格由上传人自由设定。只要带有以下“付费文档”标识的文档便是该类文档
共享文档是百度文库用戶免费上传的可与其他用户免费共享的文档,具体共享方式由上传人自由设定只要带有以下“共享文档”标识的文档便是该类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