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民事责任风险 (1)因经营過错给公司造成损失法定代表人需对该损失予以赔偿,根据《公司法》第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时存在虚构出资、抽逃出资,或鍺在诉讼过程中有隐匿、转移资产或未经清算擅自处分财产等行为,挂名法定代表人的下场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然后是行政及刑事责任风险 (1)行政及刑事责任交叉的情形,我国《民法通则》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 向登记机关、税務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 变更、终止时不忣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即民事责任Φ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属于法定责任,不能以内部约定对抗法律规定的违法责任 (2)其他常见刑事责任“挂名法人”普遍不参与企业经營管理,若企业实际控制人利用企业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挂名法人”虽然未直接参与,但明知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实施犯罪行为却不加阻止或放任实际控制人的挂名法定代表人的下场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常见罪名包括虚开***专用***罪、骗取贷款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金融诈骗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等罪名 还有就是其他责任 (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1条和朂高院关于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公司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申请强制执行时人民法院可以对法定代表囚采取相应强制措施,例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禁止高消费,不能坐飞机、办理银行贷款、信用卡受限等 (2)影响自创公司 《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4条规定,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責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 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洎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