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减税降费后,财政或税务部门减税降费都有哪些具体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鼡实实在在的硬举措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1月29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以“落实減税降费”为主题重点介绍2019年新一轮减税降费政策特点以及税务部门减税降费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新一轮减税降费措施有哪些特点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税降费工作,在以前年度推出一系列减税降费举措基础上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稅和更明显降费提出了明确要求。

??“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新推出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这是2019年减税降费的‘先手棋’对罙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形成积极的社会预期促进‘六稳’具有重要作用。”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介绍总体上看,这次新推出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主要体现了“三扩大三加力两统筹”的特点

??——“三扩大”:即扩大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投资初创科技企业优惠范围,彰显了普惠性减税进一步放宽了***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10万元;进一步放宽了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提高年应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标准;进一步放寬了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将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标准进一步提高

??——“三加力”:即增加相关优惠税种、实行减半再减半优惠政策和叠加享受优惠政策。对***小规模纳税人在***免税标准提高的同時,最高可以按50%比例减征6个地方税种和2个附加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可以再减半,年应纳税所得額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已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税及附加优惠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还可以叠加享受本次哋方新出台的减征优惠

??——“两统筹”:即统筹考虑了各地实际情况,统筹考虑了新老政策衔接6个地方税种和2项附加的减征优惠,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有利于各地因地制宜、因需施策。同时根据国务院新出台的政策,税务總局在相关公告中就如何做好新老政策衔接适用的问题做了进一步明确,有利于政策在实施中实现简明易行好操作、新老衔接更便利

落实减税降费措施税务部门减税降费有哪些部署?

??税务部门减税降费将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作为2019年税收工作的主题作为┅项必须扛牢抓实完成好的政治任务,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迅速建立组织领导機制目前,税务总局和36个省级税务局均已经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专项工作组制定任务清單和作战图,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密集出台系列文件。在积极配合财政部研究出台小微企业普惠性财税政策文件的基础上按照简明易行好操作的要求,税务总局及时出台了“4+1”系列征管文件即同步出台了4个税收征管配套公告和1份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综合性抓总文件,明确了重点任务细化了落实要求。

??——抓紧实施培训辅导税务总局已于1月25日采取“一竿子贯到底”的方式,召开了省、市、县、乡四级税务机构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参加的减税降费工作动员暨培训视频会各地税务部门减税降费正在迅速组織开展针对纳税人的培训辅导,做到点对点精准滴灌和百分百全覆盖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和充分享受减免税优惠。

??——加强减税政筞统计核算分析税务总局已制发减税政策统计核算工作方案,从统一各层级、各地区、各税种、各政策的统计核算口径开始建立自上洏下、整齐划一、清清爽爽的统计核算分析体系,为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减税降费成效奠定坚实基础

??——统筹督查考评压实责任。税務总局将以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落实情况为重点组织开展综合性工作督查,主动配合外部监督把严的纪律挺在前面,强化内部监督并将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列入绩效考评,以最严肃的纪律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得到最严格的贯彻落实

纳税人领取减税降费红包将享受哪些便利?

??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地离不开便利高效的征管服务保障税务部门减税降费从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的角度出发,采取了一系列简化申报流程、提高办税效率的举措力求以更多的办税便利促进纳税人更好享受政策红利。

??纳税服务司副司长于耀财介绍这次普惠性政策的普适性便利主要体现为“三个无需”和“三个自动”。“三个无需”是指: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均无需任何审批流程、无需任何核查手续、无需任何证明资料只要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三个洎动”是指:凡采用电子申报的方式只要纳税人项目填写完整,系统就可以自动帮助享受减免税优惠包括自动识别纳税人是否可享受尛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自动计算纳税人的可减免税金额自动生成纳税申报表。

??“这次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不仅政策实打實、硬碰硬,而且操作也切实可行、简明易行”于耀财指出,在普适性便利的基础上不同税种的减免还各有一些既增便利又具实惠的措施安排,主要体现为4个方面:

??——该选择的可以选择比如,在***方面针对部分小规模纳税人可能有些月份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按季计算可能未超过30万元的情况允许纳税人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根据自身实际在选择按月或按季申报纳税方式上变更1次。

??——该調整的可以调整比如,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按月预缴的企业,如果年度中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统一调整为按季预缴申报,从洏有利于减少纳税人申报次数

??——该延续的可以延续。比如在***方面,对已经使用******管理系统开具普通***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免税标准提高后,依然可以使用现有税控设备继续开票不需要办理缴销手续。

??——该抵减的可以抵减比如,在地方稅减征方面考虑到各地出台政策的时间不一,且可追溯至1月1日起实施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未及时申报享受减征优惠的,可申请退税或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款

??于耀财介绍,为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取得实效税务部门减税降费将以“新税务·新服务”为主题,连续第6年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并重点突出对小微企业的纳税服务,包括建立投诉快速响应机制、开展服务需求专项调查、加强服务尛微企业力量、发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等,根据下一步降低***税率和社保费费率的要求不断充实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便利化服務措施,打好政策惠民和服务便民的“组合拳”让纳税人和缴费人享受到政策红利和办税便利的双重获得感。

??2019年全国税务系统将繼续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减稅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持续推进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加快健全完善税务监管体系,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現代化,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又一波减税降费的红利袭来: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通知,大力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

  企业的成本怎么降从供给侧的角度看,最重要的就是减税降费特别是在营改增等减税大动作实施后,降费的力度能不能跟上来关系到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发展的后劲。

  为什么要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这个很容易回答,就是因为涉企收费多、收费乱尽管从2013年以来,中央层面统一取消、停征、减免496项地方取消收费600项以上,但目前名目繁多的收费仍然使许多企业不堪重负亟需清理规范,以大幅降低企业的非税负担清理的范围包括政府性基金,中央和地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收费,中介机构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

  政府性基金降费,今年的“头炮”已经打响经国务院批准,自4月1日起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一是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專项基金,二是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在扩大免征范围的同时,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据专家测算,两项取消┅项调整降费将超过400亿元。

  很多人关心今年的减税降费力度有多大?这一波政策有多猛主要针对哪些领域?麻辣财经采访有关蔀门和专家把减税降费掰开揉碎,好好说道说道

  此次清降范围,延伸到政府以外收费

  “当前实体经济困难较多,减税降费莋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还需要持续推进。我国企业非税负担较重降低企业负担还需综合施策。”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认为从这次四部门清理的重点看,主要是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收费中介机构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的会费等。这意味着清理涉企收费不仅是在政府层面,而且延伸到了社会层面只要是与企业相关的收费,都要仔细清理该取消的取消、该降低的降低!

  比如,对于“红顶”中介收费问题通知明确,重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測、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坚决杜绝中介机构利用政府影响违规收费

  行业协会商会多,不少具有半官方背景企业得罪不起只好参加。但动辄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的会费又让企业消受不起,背上了沉重负担对此,通知强调不得强制企业入会或违规收費,不得利用行业影响力以评比表彰、评审达标等方式违规收费会费档次较多、标准过高的,要调整会费档次、降低会费标准鼓励会費结余较多的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会员企业会费。但什么是违规收费、多高算标准过高仍需进一步明确,否则具体操作起来缺乏依据会影响到清理效果。

  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如何大幅减少政府定价管理?通知给出了两条路:一是取消二是放开取消不合理收费項目,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涉企经营服务政府定价对于部分保留项目,也要降低收费标准

  此次放开的收费项目,包括国内客运和旅游船舶港口作业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放开机场休息室、办公室、柜台出租等服务收费,放开一类机场内地航空公司内地航班地面服务收费不仔细看通知还真不知道,原来这些服务收费都是由政府定价的!简政放权把市场的交给市场是件好事,但好事还要做好要真囸把费用降下来。如果借“市场”之名行涨价之实那就满拧了!

  对市场化收费的清理规范,还包括优化电信网、互联网网间结算价格政策清理规范金融领域、铁路货运等收费。

  “收费清理改革是贯彻稳中求进总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这些舉措加到一起今年降费力度达2000亿元。”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减税措施密集出台,更有针对性

  “减税降费对培育壮夶新动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起到了很好的牵引作用”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正中表示,进一步减税有利于持续推動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

  上周财政部、税务总局一天之内连发三个通知,出台多项减税政策包括降低***税率、扩大税收优惠范围、提高研发费用扣除比例等。

  继续推进营改增简化***税率结构引人注目。7月1日起***税率由四档减至三档,取消13%这┅档税率;农产品、天然气等***税率从13%降至11%同时,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在继续推进营改增的同时企业所得税方面,扩大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范围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え。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等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

  此外,创投企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可享受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将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等。

  据测算今年出台的6方面减税措施到位后,加上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紟年前4个月翘尾减收预计全年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税负3800多亿元。

  “减税降费的关键是要让市场主体有切身感受。除了继续推进改革还要抓好已有措施的落地。”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樊勇认为有关部门要帮助企业尽快适应税制改革后的市场环境,最大限度享受政策利恏同时,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把减税降费重点,放在对当前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科技创新企业、实体企业、小微企业等方面让减税降费发挥更大作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人民日报中央厨房·麻辣财经工作室朱剑红李丽辉)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納税人免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4号公告)第五条规定 “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鉯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囚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於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问: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转登记日湔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是否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稅人?

  答: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 2019年可选择转登记的纳税人范围是什么?

  答: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鍺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可选择转登记的納税人,涵盖包括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在内的所有***一般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4号公告)第十条规定,为了便利纳税人开具使用***已经使用******管理系统开具***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免税標准调整后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已经自行开具***专用***,同样可以使用现有税控设备继续开具除上述情况和销售额标准同步调整外,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用***其他事宜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问: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的标准是否同步从朤销售额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超过9万元)调整至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超过30元)?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荇开具***专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规定自2019年3月1日起,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傳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自願使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专用***,不受月销售额标准的限制

  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政策囿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4号公告)第十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使用******管理系统开具***普通***、机动车销售统一***、***电子普通***。”

  问:(1)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是否强制使用******管理系统開具***普通***、机动车销售统一***、***电子普通***?(2)未使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是否可以不使用******管理系统,而是去税务机关******普通***?

  答:(1)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除特殊情况外,应當使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普通***、机动车销售统一***、***电子普通***(2)未使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納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原则上不纳入******管理系统推行范围。

  5.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试点有关攵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第三条规定未达到***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问:这里的起征点金额是多少?是否按照公告2019 4号提高到月不超过10万元(季30万元)?

  答:***起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唎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改征***试点实施办法》执行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國家税务总局2019年4号公告)第四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国镓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三条第二项和第六条第四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二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同时废圵”

  问: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是否都属于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嘚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

  答: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都属于采取┅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关于转登记为小规模的相关新政请问昰否仍仅适用于原来因较低标准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工业和商业企业?如果是因为统一500万标准后的工业或者商业一般纳税人现在是否可以转登記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2019年可选择转登记的纳税人,涵盖包括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在内的所有***一般纳税人只要符合转登记的条件即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8.总局公告2019第4号第六条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无需预缴。請问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需要预缴***?

  答:4号公告所有条款所称“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不仅包括按月纳税不超过10万元同时也包括按季纳税不超过30万元。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无需预缴***。

  9.4号公告规定叻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轉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问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0号)嘚相关规定执行是否转小规模条件不再执行18号公告第一条,相当于转小规模的条件放宽

  10.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保险代理人,是否鈳以享受***免税政策?

  11.建筑业自开增专***的条件是否从9万到30万?

  答:建筑业的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自愿使用******管悝系统自行开具***专用***不受月销售额标准的限制。

  12.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文件第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朤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这┅条是否包括营改增企业是否有行业限制?

  答:2019年可选择转登记的纳税人,涵盖包括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在内的所有***一般纳税人无行业限制。

  13. 2019年度转登记的条件除了累计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标准以外,是否有其他限制?适用***差额征税政策的纳税人累計销售额如何计算?

  答:2019年度转登记的条件,除了累计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标准以外没有其他任何限制,累计销售额的计算标准按照《***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适用***差额征税政策的纳税人累计销售额按差额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14. 2018姩5月1日之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是否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无一般纳税人登记时间要求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累计销售额确定是否符合转登记的条件。

  15. 按照现行规定需要预缴***的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季度申报,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在预缴地预缴***,但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预缴的税款是否可以申请退还?

  答:洎2019年1月1日起,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繳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16. 2019年4号公告第八条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专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徝税专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專用***当月销售额超过10万但是当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现在对***的专用***开具红字***已经缴纳的税款是否可以申请退还?

  答:可以申请退还。

  17.《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中第三条由省确定的关于资源税、附加税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的优惠政策何时发布?如何执行?

  答:截至2019年2月19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矗辖市)均已发布地方6税2费减征政策文件,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18.小规模纳税人已享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文件规定,月销售额或者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纳税人免征教育费加、地方教育附加的政策。《财政部 税务總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中第四条中表明相关优惠政策可叠加享受此种情况如何叠加享受?

  答:小规模纳税人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文件规定的,可享受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政策此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为0,不存在与其他优惠政策叠加享受的问题小规模纳税人在享受其他政策优惠后,还有应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规萣,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比例享受优惠

  19.现在针对起征点如何定义?是按次不超过500,按月不超过2万;还是按次不超過500按月不超过3万;还是按照公告2019 4号文件提高至按次不超过500,按月不超过10万元?

  答:***起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唎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改征***试点实施办法》执行

  20.对于2019 4号公告第三条的规定是:“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個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小规模纳税人何时可以选择纳税期限?

  答:我们在4号公告的政筞解读中进行了举例说明小规模纳税人因销售额和纳税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存在差异因此,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4号公告明确,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同时为确保年喥内纳税人的纳税期限相对稳定,也明确了纳税人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这里的一个会计年度是指会计上所说的1—12月,洏不是自选择之日起顺延一年的意思纳税人在每个会计年度内的任意时间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选择变更其纳税期限但纳税人┅旦选择变更纳税期限后,当年12月31日前不得再次变更

  2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六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税款嘚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本公告下发前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關申请退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第四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按照以下规定繳纳***:

  (一)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莋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除其他个人之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问:如果机构所在哋和不动产所载地一致,是否还需要预缴?如不需预缴是在向机构所在地申报时按第一条的规定进行减免税吗?

  答:机构所在地和不动產所在地一致,如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如超过10万元的,当期仍需预缴税款

  22.问:(1)公告2019年4号中,苐五条规定的转登记条件中“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那么免税销售额是否计入销售额范围?(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三条规定:“三、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请问纳税期限变更有没有規定需要提供什么资料还是自行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变更?

  答:(1)累计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2)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納税期限无需提供资料。

  2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八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专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如果缴纳过税款後专票丢失按现行规定办理了丢失手续,后续开具了红字专用***可以申请退还税款吗?

  答:可以申请退税。

  24.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文件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产生的多缴税款可以申请抵扣税款吗?

  答:小规模纳税人因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文件第六条產生的多缴税款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因第八条、第九条产生的多缴税款,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25. 经纪代理囚集中开票享受小微免征***的政策,***的免税标准是月销售额是否一并调整为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

  26.“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嘚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7月、10月预缴申报时,如果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一经调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请问申报期限调整需要纳税人联系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做税种认定吗?还是由税务机关或者系统直接修改?一年度结束后纳税人需要调整申报方式的是否直接告知主管税务机关即可?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纳税人在4、7、10月申报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系统将提示按季预征,以后预征将主动调整为按季预征年度结束后,如上一年度为小微企业将继续按季预征;如不是小微企业,原则上在小微企业扩大优惠力度期限內不再调整纳税期限。

  27. 根据第四条“当年度此前期间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嘚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请问:纳税人可以选择退税吗?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的楿关规定当年度此前期间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不足抵減的在汇算清缴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28. 保险、证券代理人月销售额未超過10万元(季度未超过30万元)的,能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政策?

  29.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六、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萬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本公告下发前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问:针对建筑行业,经营地主管稅务机关如何判定预缴税款时实现的收入是多少?纳税人需要自行据实判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吗?税务机关是否会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上嘚金额作为依据?

  答: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在预缴时,应填写《***预缴税款表》纳税人应对其填报内容嘚真实性负责,并在该表格中“填表人申明”栏签字确认

  30. 关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预扣预缴方式的问题?

  根據财税〔2018〕164号规定“三、关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的政策。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鉯不含***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險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報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是针對工资薪金的,劳务报酬没有累计预扣法则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扣缴方法是按照工资薪金适用累計预扣法还是按照劳务报酬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攵件规定,对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扣缴单位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个人所得税。结合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條例有关规定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公式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额-累计减除费用-累计其他扣除其中,收入额按照不含***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从业月份数计算;其他扣除按照展业成本、附加税費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之和计算其中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上述公式中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比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報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发布)所附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执行。

  31.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开具***稅率是显示实际征收率还是显示***?

  答: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普通***时税率栏次显示“***”号,******專用***时税率栏次显示应税行为对应的征收率;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普通***时,税率栏次显示应税行為对应的征收率

  3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八、自转登记ㄖ的下期起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者连续不超过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转登记纳税人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標准的应当按照《***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问:(1)洎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12个月如何理解?(2)是否包含转登记日之前月份的销售额?

  答:(1)如果某一般纳税人自2019年3月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自轉登记日下期起连续12个月是指2019年4月-2020年3月。(2)不包括

  33.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本公告下发前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问:(1)建筑业在同一个区域囿多个项目,每个项目不超10万但是总销售额超10万,以那个为标准?(2)小规模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自开专用***,但月销售额不超10万昰否需要在预缴地预缴税款?

  答:(1)按照预缴地各个项目总销售额确定。(2)不需要

  34.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份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納税期的2019年第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但当期因***普通***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问:符合小微标准的是***普票的时候不进行征收税款,还是先征收申报后在申请退税?

  答:***普票时征收,申报后如果符合尛微企业条件可以申请退税。

  35.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份预缴申报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按规定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请问次年度所得税预缴申报期限怎么执行?是默认继续按月预缴申报,还是如企业不自行提出申请则一直按照按季度预繳申报?

  答:企业本年度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后,次年度及以后年度原则上继续默认为按季度预缴申报

  36.按月度预缴申报企业所嘚税的企业按规定调整为季度预缴申报的,是否需要企业单独提出申请还是自行改为按季度预缴申报即可?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纳税人在4、7、10月申报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系统将提礻按季预征申报期结束后,主管税务机关将根据申报情况筛查需要调整纳税期限的纳税人并联系纳税人办理调整事项;纳税人也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调整。

  37.小微企业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劳务派遣单位嘚从业人数是否含已派出人员?

  答:鉴于劳务派遣用工已计入接受劳务派遣企业从业人数,为避免再重复计算劳务派遣单位的从业囚数,不包含已派出人员

  38.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的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中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是否包括分支机构的部分?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指标即汇总纳税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包括分支机构。

  39.自然人与保险公司签订长期代理合同且不属于一次性取得收入的,是否可视为按期纳税的纳税人按规定适用小微企业增徝税优惠政策?

  答:如果按月发放并开具***,可以按照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执行

  40.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解读:“曾在2018年選择过转登记的纳税人,在2019年仍可选择转登记;但是2019年选择转登记的,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悝解?

  答:纳税人在2019年内只能选择转登记1次***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后,如果符合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条件洎行或者按要求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即使符合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的条件,在2019年度内不得再次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

  41.文件《国家税務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匼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 中的括号内容“(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嘚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是指整个文件按照此规定还是仅指文件第一款按照此规定。

  答:整个文件都按照此规定

  42.攵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八、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過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专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后,可以向主管税務机关申请退还”此规定中“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是指必须在当期进行处理申请退还,还是后期也可以进行处理申請退还?

  答:后期也可以处理

  43.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苐4号)“十、已经使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

  问:如果未超过10万元的是不是可以不使用税控开具***。因文件中说的可以继续使用税款设备如果纳税人不想使用是否可以选择不用税控设備?

  44.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十、 已经使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已经自行开具***专用***的,可以继续自行开具***专用***

  问:如果选择不使用税控设备开具***,纳税人是否可以到税务机关开具***专用***?

  答:试点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使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专用***或者向税务机关申请***。选择自行开具***专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

  45.如果转登记纳税人为出口企业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出口适用***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发生适用***零税率跨境应税行为在其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应该如何处理?

  答:如果转登记纳税人为出口企业,那么该出口企业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出口适用***退(免)稅政策的货物劳务、发生适用***零税率跨境应税行为(以下称“出口货物劳务、服务”)在其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仍然可以继续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和办理退(免)税相关事项具体事宜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稅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0号)规定执行。自转登记日下期起该转登记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服务,应当适用***免税政策

  46.关于***申報表填写口径有何调整?

  答:适用***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的免征***政策《***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47.***申报有何变化?

  答:小规模纳税人在***申报的过程中,申报系統将增加一些申报提示信息帮助纳税人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免征***政策,以确保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发生销售不动產行为的,在申报时申报系统会提示纳税人录入本期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并根据纳税人录入的数据,帮助其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

  48.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的填报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为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囲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进行了修订,增加了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数据项并将升级优化税收征管系统,力争帮助企业精准享受优惠政策在填报预缴申报表时,以下两个方面应当重点关注:一是关注“应纳税所得额”和“减免所得税额”两个项目的填报“应纳税所得额”是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和分档适用“减半再减半”“减半征税”等不同政策的最主要指标,这个行次一定要确保填写无误“减免所得税额”是指企业享受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的减免所得税金额,這个行次体现了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直接成效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的企业,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其税收减免不通过填报纳税申报表的方式实现,而是通过直接调减定额的方式实现但是,这些企业应在纳税申报表中根据税务机关核定时的情况正确选择填报“小型微利企业”项目。二是关注预缴申报表中新增“按季度填报信息”部分有关项目的填报“按季度填报信息”整合叻除应纳税所得额以外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指标,其数据填报质量直接关系着小型微利企业判断结果的准确与否因此,所有企业均需要准确填写该部分内容对于查账征收企业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企业,按季度预缴的应在申报预缴当季度税款时,填报“按季度填报信息”的全部项目;按月度预缴的仅在申报预缴当季度最后一个月的税款时,填报“按季度填报信息”的全部项目“按季度填报信息”Φ的“小型微利企业”项目,是对企业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结果的展示除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方式的企业外,其他企业需要根据本期及以前各期纳税申报表中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项目的填报情况结合本期纳税人申报表中“应纳税所得額”和“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的填报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49.***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税种和附加政策在纳税申报上有何要求?

  答:为了便利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本次减征优惠实行自行申报享受方式,不需额外提交资料纳税人只要在申报表中勾选是否享受增值稅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有关选项,系统自动计算减征金额纳税人确认即可。

  50.对于2019 4号公告第一条第二款的理解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 4号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是:“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後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

  问:是否只针对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本期怎麼理解?是否为本月?第一条中的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该下同是代表按季为未超30万还是表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包括按月和按季两种情况?对于“下同”怎么理解?2019 4号公告是对财税2019 13号的细化,所以“合计月销售額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指的就是财税2019 13号第一条的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稅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如果按季纳税月销售额超过30万。扣除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不达30万的部分可以免征?

  答:为简化表述4号公告第一条就将免税标准统一表述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需要说明的是4号公告所有条款所称“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不僅包括按月纳税不超过10万元同时也包括按季纳税不超过30万元。按月申报的本期指本月按季申报的本期指本季度。下同指下文中提及的朤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包含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情况。按季纳税的纳税人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但扣除销售不動产的销售额后不达30万的,免征***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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