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婚前是男方父母给钱买的房产证上写媳妇名字,假如婚后有变故这房子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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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想要离婚父母以前将房子公证赠与给子女。如果现在一方不想赠与她们有权利将房子收回吗?是不是这种不具备法律效应
陕西-榆林 民事法 房地产 687 浏览
婚姻法 苐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費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九條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茬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明确赠与给一方,离婚时两个人不分割
由于房产的特殊性,在我国对房产的歸属一般按照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婚前赠与的房产如果没有过户的,则房子的产权没有进行变更属于原产权人。离婚时属于原产权人不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如果已经过户的则属于过户后的产权人,属于过户后的产权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因此房产赠与的,公证与否都不能改变房子的产权正确的做法就是将房产进行过户,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才可以保证房子的产权保证赠与合同的有效性。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婚前夫妻财产赠与离婚如何分割关键是对财产的认定,认定为彩礼的则有返还的可能,不认定为彩礼的只能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因此有没有必要将赠与的财产约定一定的条件,附上一定的义务还是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
有离婚协议的,遵协议没有离婚协议或协议不成的,按法条执行 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離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許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巳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