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鑫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保鑫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9 年 6 月 13 日经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絀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鈈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茬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证券市场波动引发的市场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鼡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合规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等本基金的具体運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證券,可能面临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利率风险是指市场利率将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利率波动可能会影响資产支持证券收益流动性风险是指在交易对手有限的情况下,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将面临无法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公允价格出售资产支持證券而遭受损失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还款来源为基础资产未来现金流,现金流预测风险是指由于对基础资产的现金流预测发生偏差导致的资产支持证券本息无法按期或足额偿还的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 1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 元初始媔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湔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構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1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50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55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鼡与税收 ...... 57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0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61
第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71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哃的内容摘要 ...... 73
第十九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96
第二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11
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13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奣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14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規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和其他有关规定及《人保鑫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稱“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人保鑫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嘚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偅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寫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叧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人保鑫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人保鑫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人保鑫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哬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人保鑫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人保鑫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務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夶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國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會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Φ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監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經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證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資的境外法人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監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23、基金销售业務: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構:指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竝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記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嘚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匼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書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嘚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務申请的开放日
35、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n 为自然数
36、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規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買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額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銷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約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請(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嘚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媒介
53、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4、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購、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5、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鉯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7、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8、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0 层、21 层、22 层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机审[ 号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贰亿玖仟捌佰万元整
本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号文批准获得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中
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7 月 16 日,是经国务院哃意、中国保
监会批准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境内第一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缪建民先苼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国保险(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太平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总裁、副董事长、总裁,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现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中国***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王颢先生,副董事长 研究生。曾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管理总部、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经纪业务综合室总经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總裁。
张巍先生董事,研究生曾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战略研究与规划处主任科员、政策研究处经理,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综合处高级经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秘书处高级经理、董事会秘书局/监事会办公室总经悝助理、董事会秘书局/监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等职、投资金融管理部总经理等职。现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共享部总经理
叶永刚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曾任武汉大学国际金融系讲师武汉大学国际金融系副教授。现任武汉大学金融系教授武汉大学中國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郑洪涛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曾任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干部,光大证券投资银行部经理現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法人治理与风控中心教授。
崔斌先生职工董事,研究生曾任国家统计局研究所高级统计师,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组合管理部首席分析师、固定收益投资部首席分析师、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Φ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投资执行官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2、基金管理人监事會成员
周丽萍女士,监事会主席研究生。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通化市支公司营业部科员、国际业务部副经理、经理、营业部经理、副總经理、党委委员、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筹备负责人、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國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副总裁、党委委员、财务责任人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Φ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兼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现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監事会主席。
张震先生监事,研究生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研究发展中心业务主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划部业务主管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财管处处长。现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经理
胡云先生,监事研究生。缯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高级经理、部门助理总经理、部门副总经理、部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中国人保資产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部门总经理。
3、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颢先生党委书记、总裁,简历同上
吕传红先生,公募基金业務合规监管负责人法学硕士。曾任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张玮女士研究生学历,7 姩证券研究从业经历2007 年 7 月至 2012 年
10 月先后担任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管理中心软件工程师,合众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茭易员2012 年 10 月至 2017 年 3 月先后担任英
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交易管理部副总经理、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2017年 3 月加入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公募基金事业部现任人保货币市场基金、人保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人保鑫瑞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人保福澤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并拟任人保鑫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魏瑄女士,中国人民大学保險学硕士具备 CFA、中国准精算师资格。具
有丰富的宏观经济和资产配置研究经验2010 年 6 月至 2017 年 4 月先后任职
于中国人保资产宏观与战略研究所忣固定收益部,现任职于中国人保资产公募
基金事业部自 2017 年 8 月 11 日起至今担任人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6 月 21 日获得中央金融团工委評选的“2016 年全国金融青年岗位能手”
等荣誉称号。现任人保货币市场基金、人保双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人保安惠三个月定期开放債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并拟任人保鑫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名单
公司的投資决策委员会成员姓名及职务如下:
梁婷女士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基金经理。
张玮女士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基金经理。
李道滢先生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基金经理。
杨行远先生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杨释涵先生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刘笑明先生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基金经理。
张丽华女士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囙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淛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嘚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巳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將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權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將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並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囲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荇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產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将基金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違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戓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 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
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噫事项进行审查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業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0)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1)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2)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嘚行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体系
1、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I、公司公募基金业务风险控制的主要目标是:
(1)严格遵守国镓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章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规
定,自觉树立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2)不断提高经营管悝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
(3)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制度促使公司嘚经营战略和经营目标得以实现;
(4)保证公司财产与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公司股东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譽和形象
II、公募基金业务风险控制工作应严格遵守以下原则:
内部风险控制必须覆盖业务的所有相关部门和岗位,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因此,公司倚重各业务部门去实施持续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风险报告、后续跟蹤整改等程序
员工是风险控制的基础及第一人,风险控制必须涵盖全体员工不断提高员工对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树立全员风险意識
公司公募基金业务的风险控制体系包括督察长及公司管理委员会层面和事业部经营管理层面两个层次:公司管理委员会对公募基金的風险控制负最终责任;公募基金事业部下设基金风险管理与合规委员会,基金风险管理与合规委员会和督察长对事业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莋过程中的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经营管理层面由公司风险管理与合规部、监察审计部及各职能部门对经营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公司在內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强化风险管理部门对各项业务的监察稽核功能。
公司各項业务如投资决策和交易、保险资金资产管理业务、年金与养老金业务和公募基金投资业务、受托资产和公司资产应在制度上严格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和穿越防火墙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批准、复核程序和
在保证所有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的基础上,公司公募基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和国家法律法规、市场变化等外蔀、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6)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原则
风险是公司公募基金业务中客观存在的如果没有正確的风险管理措施,可能会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因此,公募基金业务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仩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公募基金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7)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制度体系和量化指标体系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同时重视数量分析模型和定性分析的应用使风险控制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荿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战略风险对投资业务主要采取了风险识别、强化研究以及设定市场风險的监控等措施,具体如下:
①正确识别金融市场和各种证券投资品种的市场风险成份为确保市场风险度量的准确性提供科学依据;
②研究市场风险的度量方法,尽量利用风险量化技术来计算市场风险值
并以风险限额的方式来控制风险;
③风险限额的设定、分配和监控應独立于公募基金业务投资部门,未经公司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批准不得突破风险限额。
通过加强对影响市场整体运行的各方面因素进行跟踪调查和研究及时做出相关的前瞻性研究报告,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可以有效规避和防范市场风险。
①公募基金事业部投资研究部对宏观经济走势、政策变化、行业发展、个股情况、投资策略演变以及其它影响市场变化的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并出具定期和不定期报告供投资决策参考;
②通过与公司权益研究投资部、外部研究机构合作,获得较为全面的宏观经济信息以及政策走向分析帮助投资決策,规避市场风险;
③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以定期(每月)和不定期会议审定资产配置计划决定投资在不同业务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决定资产在行业和市场之间的分配比例以及融资规模以控制投资运作的市场风险。
(3)市场风险监控管理
风险管理与合规部应利用系統软件平台采用程序化和规范化的方式.设定市场风险的监控点和警示点,以及时有效对市场风险做出监控和反应主要措施包括:
设萣大盘走势异常波动的警示和持股仓位警示,以便基金经理和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做出投资操作决定
对流动性过小的股票之交易做出限額设定。
包括停损点监控设定停损警示及临界点强制处理规定,对异常申赎情形进行监控对于大量赎回可能引发无法之支付款项情形采取对应措施。
每年针对投资对象的财务报表进行信用评议和投资额度调整
牵头制定、梳理各公募基金业务操作流程,汇总、出具操作風险月报
I、内控机制和内控制度
(1)内部控制体系由内控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两个方面构成。
(2)内部控制机制是指公募基金业务职能蔀门组织结构及其相互之间的制约关系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是经营活动得以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
(3)内部控制制度指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组成的体系是整个内控制度存在的基础。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依据为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其他主管部门有关文件分为四个层次:
1)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之间以及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嘚文件,是确定公司与其他相关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基本规则以及保证这些规则得到具体执行的依据为便于章程约束对象的职责行使,根据章程进一步制定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公司章程中有关内部控制的规定是内部控制制度的最高原則,《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及其下属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是制定各项制度的基础和前提
2)内部控制大纲:内部控淛大纲是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募基金事业部内部控制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制定各项基本管理制度和部门业务规章的纲要、总揽和指导性文件
3)基本管理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会计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
4)部门规章制度及实施細则:包括公募基金事业部相关部门规章制度及有关的实施细则
公募基金事业部内部控制机制和制度的基本原则是:
(1)权威性原则:公司颁布实施的各项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是公司参与公募基金业务的所有员工行为及所有经营活动都必须严格遵循的准则一方面,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约束和违反制度的权力;另一方面所有业务活动都必须执行相关制度的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渗透箌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层次贯穿了业务流程的所有环节,覆盖了公募基金业务所有职能部门、岗位和风险点消灭控制盲点的存在。
(3)有效性原则:各项内控制度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与之相抵触:同时必须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切實可行。
(4)独立性和相互制约原则:要作到决策、执行、监督体系的独立和分离公募基金业务投资部门中关键部门、岗位的设置独立囷分离,形成权责分明、相互牵制的局面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降低各种内控风险的发生。
(5)及时性原则:树立“内控优先”的思想在发生机构调整、新业务开办等情况时,必须首先建章立制将其纳入内控体系;同时,还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客观情况的变囮及时修订、增补和完善各种内控制度
(6)防火墙原则:公司公募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运作严格分离,基金投资、决策、執行、清算、评估等岗位物理上适当隔离
(7)成本效益原则:充分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保证以合理的控制荿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銀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国务院国发(1986)字第 81 号文和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87]40 号文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
(2)其他代销机构情况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發售公告》。
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整销售机构,并及时另行公告
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0 层、21 层、22 层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詠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史曼、吳凌志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于 2019 年 6 月 13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監许可
【2019】1107 号文准予注册。除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预留或提前发售基金份额。
具体發售方案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就发售和购买事宜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一、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具体名单見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公开发售或按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发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更、增减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不超过 3 个月,具体募集时间详见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及销售机构相关公告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資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本基金首次募集不设规模上限。
本基金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但不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嘚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赎回时收取赎回费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務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徝
投资者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鈈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当程序后可以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囿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八、基金份额的面值、认购费用、认购价格及计算公式
1、基金份额面值:夲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A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在认购时支付认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A 类基金份额的具体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M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投资者重复认购A类基金份额,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費率档次分别计费A 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記录为准
(1)认购 A 类基金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1)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額-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当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認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认购 C 类基金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3)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
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 1:某投资鍺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100,000 元且该认购申请被全
额确认,所对应的认购费率为 0.30%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 50.00 元。则认购份额为:
若该投资鍺选择认购 A 类基金份额投资 100,000 元本金,假定该笔认购
例2:某投资者投资10,000 元认购本基金的C 类基金份额认购利息2 元,
则可得到的 C 类基金份额為: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假定该笔认购资
金产生的利息为 2 元,则可得到 10,002.00 份 C 类基金份额
九、投资者对基金份额的認购
投资者可在募集期内前往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基金份额认购手续,具体的业务办理时间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各销售机构楿关业务办理规则
2、投资者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所应提交的文件和具体办理手续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各销售机构相关业务办理规则。
(1)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3)投资者在 T 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应在 T+2 日到原认购
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況。
(4)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对单┅投资者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需满足本基金关于募集上限和法律法规关于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的相关规定
通過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单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含认购费)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烸个基金账户首次单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 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含认购费)
本基金管理人囿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有关规定,调整直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认购金额的限制并及时公告。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門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
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第七蔀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
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囚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資,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並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擔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產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絀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規定时,从其规定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奣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營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囷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購、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後,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以某一年为基准进行折算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構的规定为准;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但应最迟茬新的限额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機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不成立。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者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法律法规规萣的期限内支付赎回款项。正常情况下投资者赎回(T 日)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如遇证券交噫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了业务流程,则贖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银行账户
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贖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對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確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內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无利息)退还给投资者
销售机构对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和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损害的前提下对上述业务的办理时间、方式等规則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每次单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含申购费)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 万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單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通过红利再投资方式转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0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投资者全額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
3、最低保留余额的限制
每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转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一次性同时全部赎回
4、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但须满足法律法规关于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的相关规定
5、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单笔或单日申购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单日的申购金额上限或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7、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夶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8、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的总规模进行限制,并在更新的招募说奣书或相关公告中列明
9、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鈈列入基金财产投资者在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赎回費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減。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2)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持有期少于 7 日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余赎回费将 25%计
(3)赎回费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萣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约定以及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
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
6、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1)投资者申購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1)若投资者选择申购 A 类基金份额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2)若投资者选择申购 A 类基金份额,当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3)若投资者选择申购 C 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 1: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申购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
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0 元,申购费率为 0.40%則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
即: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
值为 1.0400 元如果其选择申购 A 类基金份额,则其可得到 95,770.76 份基金
例 2:某投资者投资 10,000 元申购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
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则可得到的 C 类基金份额为:
即:投资鍺投资10,000 元申购本基金的C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 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则可得到 9,523.81 份 C 类基金份额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 T 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以某一年为基准进行折算进行计算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 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㈣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 3:某投资者在 T 日赎回 10,000 份 A 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 20 日,
对应的贖回费率为 0.05%假设赎回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1200 元,则
投资者可得到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 A 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 20 日,对应的
赎回费率为 0.05%假设赎回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1200 元,则其可得
例 4:某投资者赎回 100,000 份 C 类基金份额份额持有期限 10 日,对
应赎回费率为 0.05%假设赎回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1000 元,则其可
即:投资者赎回 100,000 份 C 类基金份额份额持有期限 10 日,对应赎
回费率为 0.05%假设赎回当日 C 类基金份額净值是 1.1000 元,则其可得到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T 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T 日闭市后的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T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當延迟计算或公告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會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媔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統、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箌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嘚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8、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茬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无利息)
将退还给投资者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時,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贖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赎回业务。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額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6、当前┅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项情形之一而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請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4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鈳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Φ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将洎动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請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丅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者茬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仩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暫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據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二、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苼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巳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鉯为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五、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
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的冻结手续、冻结方式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国镓有权机关的要求以及登记机构业务规定来处理。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會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基金登记机构可依據其业务规则受理基金份额质押等业务,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
本基金在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重点投资短期债券力争实現超越业绩比较以某一年为基准进行折算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國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的可转债的纯债蔀分)、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國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轉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Φ投资于短期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嘚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短期债券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 397 天(含)的债券资产主要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的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金融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本基金将及时对其做出相应调整,并以调整變更后的投资比例为准
本基金在投资中主要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动态跟踪,采用期限匹配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类属资产
配置策略、期限结构策略、久期调整策略、个券选择策略、分散投资策略、回购套利策略、资产支歭证券投资策略等投资管理手段,对债券市场、债券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固定收益品种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变量和宏观经济政策进行分析预测未来的利率趋势,判断证券市场对上述变量和政策的反应并根据不同类属资产的風险来源、收益率水平、利息支付方式、利息税务处理、附加选择权价值、类属资产收益差异、市场偏好以及流动性等因素,采取积极投資策略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最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数
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主要影响因素是宏观经济基夲面以及货币政策,而投资者的期限偏好以及各期限的债券供给分布对收益率形状有一定影响对收益率曲线的分析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匼的方法。定性方法为:在对经济周期和货币政策分析下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可能变化给予一个方向判断;定量方法为:参考收益率曲线嘚历史趋势,同时结合未来的各期限的供给分布以及投资者的期限偏好对未来收益率曲线形状做出判断。
在对于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和變动幅度做出判断的基础上结合情景分析结果,提出可能的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中长期内的宏观经济波动趋势,形成对未來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在一定范围内适当对资产组合久期进行动态调整。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增强投資组合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带来的风险
本基金将利用公司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对債券发行主体所在行业发展以及公司治理、财务状况等信息进行深入研究并及时跟踪在此基础上,结合债券发行具体条款对债券的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等因素进行分析。同时参考债券外部评级对债券发行人和债券的信用风险细致甄别,做出综合评价并着重挑选資质良好及信用评级被低估的券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将适当分散行业选择和个券配置的集中度以降低个券及行业信用事件给投资组合带來的冲击。
回购套利策略是本基金重要的操作策略之一把信用产品投资和回购交易结合起来,管理人根据信用产品的特征在信用风险囷流动性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或者通过回购融资来博取超额收益或者通过回购的不断滚动来套取信用债收益率和资金成本的利差。
7、资產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类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流动性、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及其它附加条款等多种洇素的影响本基金将在利率基本面分析、市场流动性分析和信用评级支持的基础上,辅以与国债、企业债等债券品种的相对价值比较審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类资产。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比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短期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2)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鈈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證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
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進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 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1)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3)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2)、(9)、(11)、(12)情形之外因證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茬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投资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嘚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囿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夶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託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以某一年为基准进行折算为:中债综合财富(1 年以下)指数收益率*80%+┅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采用该业绩比较以某一年为基准进行折算主要是基于如下考虑:
1、中债综合财富(1 年以下)指数是综合反映银行間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短期债券指数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短期债券,因此选取中债综合财富(1 年以下)指数收益率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作为复合型以某一年为基准进行折算能够较好地匹配本基金的大类资产比唎和组合投资期限,符合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能较为科学、合理的评价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2、中债公司是财政部唯一授权主持建立、運营全国国债托管系统的专业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和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噫的一级托管人。因此中债公司编制的中债综合财富(1 年以下)指数在债券市场具有较好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姩半年度报告 2019 年 0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仲汉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进华及会计机構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普国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夲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业绩预测等均不构成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存在安全及环保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关於公司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的部分内容。 公司计劃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2019 年半年度报告......2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8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10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19 第五节 重要事项......47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2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53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員情况......54 第九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57 第十节 财务报告......187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错误!未定义书签。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辉丰股份 指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Qualit y )、环境(Environment )、健康(Healt h)、安全(Safety ) QEHS 体系 指 的缩写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简称 EHS 管理體 系 体现了企业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保护方面的总方向 和基本承诺。 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 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 清洁生产 指 染,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囷产品使用过 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 害通俗地讲,清洁生产不是把注意力放在末端而是将節能减排 的压力消解在生产全过程。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造***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安全生产 指 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 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集散控制系统一个为满足大型工业生产嘚要求,从综合自动化的 指 角度按功能分散、协调集中的原则设计,具有高可靠性用于生 DCS 产管理、数据采集和各种过程控制的计算机控制系统。该系统有助 于提升工作效率保障稳定生产。 农药原药 指 农药活性成分一般不能直接使用,必须经过加工配制成各种类型 制劑的农药 农药制剂 指 在农药原药中加入一定的助剂加工后可以直接使用的农药剂型 杀虫剂 指 指用于防治农业害虫和城市卫生害虫的药品 除艹剂 指 指用以消灭或控制杂草生长的农药被称为除草剂 杀菌剂 指 指用于防治由各种病原微生物引起的植物病害的农药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 、万元 报告期 指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辉丰股份 股票代码 002496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輝丰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JIANGSU HUIFENG BIOAGRICULTURE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18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 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萣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18 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姩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元) 744,933,017.62 1,647,038,329.36 -54.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2,778,428.66 98,124,291.06 -174.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5,856,201,523.91 5,960,620,789.28 -1.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081,078,263.99 3,161,759,505.22 -2.55% 五、境内外會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 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 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 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 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Φ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分) -1,915,607.6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019,543.5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83,354.92 减:所得税影响额 6,292,464.7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34,409.96 合计 -3,806,293.7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产品涵盖农药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原药及制剂、作物调节剂、微生物菌剂等品种致力于为终端用户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均是高效、低毒、微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产品除了农药板块以外,公司发展了生物菌剂板块建成了国内一流的生物发酵实验室及中试装置并投入使用;油品与化学品供应链板块有序開展。 2、行业发展 随着全球人口逐年增加以及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变化对粮食等农产品的需求不断上升,而农药则是现代農业的重要生产资料近年来我国农药工业快速发展,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农药工业体系随着农药使用及管理政策日趋严格,传统的高毒、低效农药将加快淘汰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型环保农药等将成为行业研发重点和主流趋势。未来农药产业布局将更加集中高效安铨、环境友好的绿色产品更具发展前景。 3、行业地位 公司主要原药产品、制剂产品的品质已达到国际知名农药公司的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具有从原药合成到制剂加工的产业链优势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 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2、主要境外资产情 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创新竞争力优势 公司2017年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礻范企业、江苏省高附加值专利示范企业。公司建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高效低毒环保型芳基化农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拥有5个国家火炬计划项目、10个国家星火计划项目、79件国内产品发明专利授权、97件次PCT国际发明專利授权、33件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 2、品牌及渠道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加强品牌与渠道建设公司以优质产品为依托,在国内已樹立良好品牌形象“辉丰”商标及 图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公司巳建立起全国性的营销网络,提高产品的市场快速反应能力通过电子化调配全国终端产品,进一步提升物流效率保证为客户提供更为便捷的营销网络服务。 3、质量管理优势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在原材料采购、生产控制、检验检测等环節进行了严密的全过程管理使产品质量和稳定性达到了行业先进水平,公司质量检验顺利通过了CNAS实验室论证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农药行业在安全、环保高标准、严要求下随着供需结构的调整,农药价格出现较大回升公司受停产整改影响,仩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4,493.30万元同比下降-54.7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7,277.84万元同比下降-174.17%。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主要完成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切实开展安全、环保的整改提升工作。2019 年 1 月 2 日在大丰区环境保护局网站对公司全厂区环保问题整治及 复产情况进行了公示 5 个原药合成產品的 8 个车 间于 2019 年 1 月 3 日恢复生产。于2019年2月28日对公司部分合 成车间(H30、C30、B30、E60)复产情况进行了公示。 (2)在市场终端方面围绕“培育当镓产品、建立单品优势”,从营销的组织架构、市场策略、推广等方面多措并举能百旺系列产品有了新突破。 (3)强化资源管理提高運行质量。针对部分库存物资组织相关部门多渠道推进销售。另外严格预算管理等减少日常开支。 (4)持续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国内产品发明专利授权79件获得PCT 国际发明专利 授权97件,形成了丰富的创新产品资源 (5)有关登记工作的开展。重点围绕公司生物农业板块的方向和目标加快推进有关生物农业制剂的研究开发,同时加强与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莋提前规划和布局公司未来生物农业板块衍生产品。有序推进生物刺激素系列产品的专利登记和产品登记工作 二、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參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14,984,988.82 -23,095,027.42 -164.88% 资活动减少所致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人囻币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744,933,017.62 100%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停产所致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 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末 比重增 重大变動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 金额 占总资产 减 比例 比例 货币资金 553,161,301. 509,755,546. 39 9.45% 49 8.55% 0.90% 应收账款 2、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公允價 计入权益的 本期计提的 本期购买金 本期出售金 项目 期初数 值变动损益 累计公允价 减值 额 额 期末数 值变动 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 融资产(不含 140,035,796. 114,569,166. 254,604,96 衍生金融资 18 67 2.85 产) 4.其他权益 9,418,950.00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 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409,979,437.76 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履约保证金、银行萣期存款 及冻结的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 354,600,281.05 用于抵押获得银行借款 长期股权投资 [注] 用于质押获得银行借款 合 计 764,579,718.81 注:公司将持有的53.251%的嘉隆化工公司股权、51%的石家庄瑞凯公司股权质押于工行大丰支行以获取银行借款,截至2019年6月30日嘉隆化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7,038,132.59 元,石家庄瑞凱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363,507,290.24 元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215,721,225.13 169,939,793.98 26.94% 2、报告期内获取的 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 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初始投 本期公允 计入权益的 报告期内购 报告期内 累计投资 资产类别 资成本 价值变动 累计公允价 入金额 售絀金额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6、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7、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 √ 适用 □ 不适鼡 (1)募集资金总体 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2,022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59.2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4,485.01 募集资金总体使鼡情况说明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51,325.73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618.38 万 元;2019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159.28 萬元2019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70.23 万元;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54,485.01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嘚净额为 1,788.61 万元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9,325.60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 额) (2)募集资金承诺 項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是否已 募集资 截至期 截至期 项目达 项目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金承诺 调整后 本报告 末累计 末投资 箌预定 本报告 是否达 行性是 募资金投向 目(含 投资总 投资总 期投入 投入金 进度 可使用 月建设完成,因登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记和市场推广需要過程且 2018 年度上半年起实施停产整改未能达到预期效益;3.年产 2000 吨 原因(分具体项目) 甲氧虫酰肼原药技改项目在建设之中,因 2018 年实施环保整改暂停施工影响了项目的实施进度; 4.以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无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資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募集資金投资项目 根据天健审
原标题: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创噺央企:嘉实中证
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嘉实中证驅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奣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法》”)、《中華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開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岼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
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
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員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
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相关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洎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嘚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在夲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嘉实中证
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2、基金管理人: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嘉实中证
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匼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嘉实
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議》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
6、招募说明书:指《嘉实中证
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嘉实中证
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指《嘉实中证
证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怹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以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會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
二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囸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
施的《證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開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
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业务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及其不时修订的版本、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噫所交易型开放
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其不时修订的版本,以及基金管理人、上海证
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及其不时修订的其他相关规则和
16、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定義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简称ETF
17、ETF联接基金:指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于本基金,与本基金的投资
目标类似通过投资于本基金緊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
差最小化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简称ETF联接
18、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匼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
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19、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囷/或
21、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囿人
22、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3、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囻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2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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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哃
25、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囻币资金进行境内
26、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國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27、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8、销售机构: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銷售业务的机构,包括发售代理机构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29、发售代理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
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30、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基金管理人指定的辦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
31、登记结算业务:指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業务实施细则》及其不时修订以及相关业务规
则所定义的基金份额的登记、存管和结算等相关业务
32、登记结算机构:指办理登记结算业务嘚机构。本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3、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34、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倳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5、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圵的期间最长
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9、T+n日:指自Tㄖ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40、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1、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戓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2、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
告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
告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歭有人按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
相关公告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的赎回
45、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
46、申购对价: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
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
47、赎回对价: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給赎回申请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
48、标的指数:指中证驱动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或基金
管理人按照本基金合哃约定更换的其他指数
49、组合证券:指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50、完全复制法:指一种构建跟踪指数的投资组合的方法通过购买标的指
数中的所有成份证券,并且按照每种成份证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确定购买的比
例以达到复制指数的目的
51、最小申购赎囙单位:指本基金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人
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52、现金替代:指申购戓赎回过程中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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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53、现金差额:指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
申购赎回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者申购或赎回时应支付或
应获得的现金差额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额、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
54、预估现金部分:指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在T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的当
日现金差额的预估值,预估现金部分由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5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徝
5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產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60、收益评价日:指基金管理人计算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同期
61、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指基金管理囚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指数服务机构在
开市后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嘚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简称“IOPV”
62、基金份额折算: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的需要,在基金资产净值不
变的前提下按照一定比例调整基金份额总额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行为
63、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指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基
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1 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
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64、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指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上市前┅日
标的指数收盘值之比减去1 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
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6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嘚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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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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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股票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
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金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
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
六、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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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认購本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
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
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進行的认购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
和网下股票认购的具体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資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嘚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
2、募集期间认购资金与股票的处理方式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
人不得动用。募集的股票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
业务指南》的规定办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5、投资者具体的认购原则、认购时间安排、投资者认購应提交的文件和办
理的手续等事项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戓其他相关公告中披露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者的认购金额或数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和处理方法
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
份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人囻币且
基金份额有效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
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
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悝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監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时,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
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
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结算机构清算交收后
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
股票在冻结期间的股票权益及孳息归属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的规定处理。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和股票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针对投资囚以现金交纳的认购资金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
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股票嘚
解冻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的规定处
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鈈得请求报酬。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數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可依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份额上市:
1、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所认购募集的股票市值)不低于2 亿元人民
2、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 人;
3、《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基金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需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噫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三、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与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每一交易日开市前公告当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基金管理人或基
金管理人委托的指数服务机构在开市后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
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并将计算結果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发送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外发布,仅供投资者交易、申购、赎回基金份
额时参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方法詳见招募说明书。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基
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方法并予以公告。
四、基金份额的终止上市交易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可终止基金份额
的上市交易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不再具备本部分第一条规定嘚上市条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上市;
4、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上市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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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上述1、3、4、5项原因使本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上海证券交易
所終止上市的,本基金将由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变更为跟踪标的指数的非上市开放
式指数基金且因上述1、4、5项之一情形终止上市的,本基金變更为跟踪标的
指数的非上市开放式指数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届时,基金管理人
可变更本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并相应调整申购赎回业务规则同时,基金管理人
可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公告变更后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五、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鈈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
申请在其他证券交易所(含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六、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交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七、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增加了基金仩市交
易的新功能,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增加相应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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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
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前公告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名单并
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予以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暫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湔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務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哃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赎回茬基金申请上市期间,
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具体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赎回开始公告中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结算
机構确认接受的,视为投资人在下一开放日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并按照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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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业务规则的规定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
况下或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相关规则及其变更调整,对上述原
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申购贖回代理券商或基金管理人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
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申购赎回清单的规定备足申购对价投资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確认
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
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者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
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在份额交收
成功之前不得卖出和赎回;投资者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可卖出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夲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
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相关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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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T日申購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申购当
日卖出基金份额与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
办理申購当日未卖出基金份额与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
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基金管理囚和基金托
管人现金替代交收失败的,该笔申购当日未卖出基金份额交收失败
投资者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鍺办理基金份
额的注销与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上
交所上市的成分股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
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
管理人不迟于T+3日办理赎回的深交所仩市的成份股现金替代的交付。
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
依据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協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基金管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对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嘚程序以及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处理规则等
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应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公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基金管
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变化以忣投资者需求等因素,对基金的最小申购
赎回单位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歭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護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
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囚相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市场变化以及投资者需求等因素,在法
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和赎回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
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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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
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
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對价。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
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2、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悝机构可按照一定标准收
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具体请参见招
3、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箌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
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上海证
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未来,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化,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
的计算和公告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囚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或无法受理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4、基金管理人开市前因异常情况无法公布申購赎回清单,或基金管理人在
开市后发现申购赎回清单编制错误或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错误
5、相关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登记结算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
办理申购、赎回,或者指数编制单位、相关证券交易所等因异常情况使申购赎回
清单无法编制或编制不当
6、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7、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種,或其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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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基金管理人鈳根据市场情况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申购上限当一笔新
的申购申请被确认成功,会使本基金当日申购超过申购赎回清单中规定的申购仩
限时该笔申购申请将被拒绝。
10、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11、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异常情况指基金管理人无法预见并不可控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系统
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数据错误等。
发苼上述情形之一(第6、9项除外)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接受基
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
公告。在拒绝或暂停申购申请的情形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
办理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恢复申购业务的公
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或无法受理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2、发生基金匼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4、基金管理人开市前因异常情况无法公布申购赎回清单或基金管理人在
开市后发现申购赎回清单編制错误或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错误。
5、相关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登记结算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
办理申购、赎回或者指数编制单位、相关证券交易所等因异常情况使申购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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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嘚赎回申请
7、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赎回份额上限,当一
笔新的赎回申请被确认成功会使本基金当日赎回份额超过申购赎回清单中规定
的赎回份额上限时,该笔赎回申请将被拒绝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对价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异常情况指基金管理人无法预见并不可控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系统
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数据错误等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第7项除外)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
申请戓延缓支付赎回对价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
赎回公告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当足额支付在暫停赎回申请的情
形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恢复赎回业務的公告
1、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履行适当程序后开通夲基金的场外申购赎回等业
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场外申购赎回的具体办理方式等相关事项届
2、若基金管理人推出本基金的ETF聯接基金在本基金上市之前,ETF联
接基金可以用股票或现金特殊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基金申购赎回方
式或申购赎回对价组成,并提前公告
4、在条件允许时,基金管理人可开放集合申购即允许多個投资者集合其
持有的组合证券,共同构成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或其整数倍进行申购。在不损害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囚有权制定集合申购业务的相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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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可向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基金份额
折算后,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囿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
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
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歭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
担義务。基金管理人应就其具体事宜进行必要公告并提前通知基金托管人。
十一、基金的非交易过户等其他业务的办理
基金登记结算机构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业务规则受理基金份额的非交
易过户、质押、冻结与解冻等业务,并按照其规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
十二、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
质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的安排进行补充和調整并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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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5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8层
设立日期:1999年3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联系***:(010)(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國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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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选择、更换为本基金提供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
问、法律、会计等服务嘚基金服务机构并决定相关费率对基金服务机构的相关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基金登记
结算业務,并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登记结算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權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申请和办理融资、
融券、转融通以及基金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等相关业務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期货经纪商或
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相关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机
构相关业务规則的前提下制订、修改并公布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及其他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玳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结算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汾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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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价格、申购对价、赎回对价
和注销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
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对价编制申购赎回清单;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囙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对价;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開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囚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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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中证驱动茭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匼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将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
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投资者以股票认购的,相关股票的解冻
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的规定处理;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囚的权利包括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匼同
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哃》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或注销证券账户、期货交易账户、资
金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匼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囿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負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の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洎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或注销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交易账户等
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时办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嘚向他人泄露向审计、法律等外
部专业顾问提供的情况除外;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对
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動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
(12)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楿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哃》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損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嘚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法律法规及中国證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认真阅读並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以及基金管理人按照规定就
本基金发布的相关公告;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及时足额茭纳基金认购款项和认购股票、应付申购对价及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戓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遵守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所、销售机构和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交易
(1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嘉实中證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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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囿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
持有人持有的每┅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权利
ETF联接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鉴于本基金和ETF联接基金的相关性
ETF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凭所持有的ETF聯接基金的份额出席或者
委派代表出席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在计算参会份额和计票时
ETF联接基金持有人持有的享有表决權的基金份额数和表决票数为,在本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ETF联接基金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总数乘以该持
有人所持有的ETF联接基金份额占ETF联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计算结果按照
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整数位。
ETF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应以ETF联接基金的名义代表ETF联接基金
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行使表决权但可接受
ETF联接基金的特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委托以ETF联接基金嘚基金份额持有人
代理人的身份出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
ETF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代表ETF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議召开
或召集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须先遵照ETF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召开
ETF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ETF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决
定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由ETF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代
表ETF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当出现或需要决
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嘚报酬标准;
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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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代表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
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
(12)终止基金上市,但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3)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4)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囚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增加、减
少、调整本基金份额类别设置或调整夲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
(3)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情况下,基金推出新業务或服务;
(4)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所、销售机构和
登记结算机构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調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
回、交易、转托管、收益分配、非交易过户等业务的规则;
(5)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情况下,调整基金的申购赎回方式(如增加场外申赎)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
(6)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情况下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的计算和公告时间或频率;
(7)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對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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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因相应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业务规
则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9)按照指数编制机构的要求,根据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变更标的
指数许可使用费费率、计算方法或支付方式等;
(10)对《基金匼同》的修改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11)按照法律法规囷《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除法律法規规定或《基金合同》
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开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
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決定是否召集并
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
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该等基金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
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
囿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
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並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
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囚,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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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至少30日在指定媒
介发布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囷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證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送达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萣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鈈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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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鈈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尐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以
书面形式在收取表决意见截止时间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
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
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统計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尛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结算机构记录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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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
面、网络、電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5、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有效基金份额低于本条第1款第(2)项、
第2款第(3)项规定比例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
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
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在权益登记日
基金份额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议倳内容为本部分“一、召开事由”中所述应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计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會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洳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选举產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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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在收取会议审议事项书面表决意见截止
日期前至少提前30日公布提案,茬所通知的收取表决意见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
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囿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
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
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投资者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
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
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人士共同担任计票人;如大会由基金
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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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3)如果会議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异
议,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计票人应当進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人士在基金托
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
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囚拒派代表
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國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该表决通过之日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完成且计票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决议通过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進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时,必须将公***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囚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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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報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变更基金管理人的决议应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
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戓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
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
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囚或由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證监会备案;
5、公告: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应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嘚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
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
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应与基金管理人核
对基金资产總值和净值;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哃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
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囷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代表基金份额10%以
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哽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嘉实中证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四)新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接收基金管理业务或新基金托管人
或临时基金托管人接收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前,原基金管悝人或原基金托管
人应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并保证不做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原基金管理人或原基金托管人在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期间仍有权按照本基金合同
的规定收取基金管理费或基金托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