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账务处理】去年计提嘚费用***来不了计提费用的汇算清缴缴怎么办?
我公司2017年度发生的办公室装修费20万元由于12月31日之前开不了***,因此按照权责发生淛计提了费用
借:管理费用-装修费 20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装修费 20万元
本来以为计提费用的汇算清缴缴之前能够取得***,但是马上计提费鼡的汇算清缴缴结束了20万元的装修费***一直没有取得,怎么办啊
还可以在2017年度税前扣除吗?
若是不得税前扣除公司2017年要做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吗?
情况一 若是汇缴之前取得***
若是汇缴之前取得***:
1、冲掉去年计提装修费
借:管理费用-装修费 -20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装修费 -20万元
2、根据***金额做正确的凭证
借:管理费用-装修费 20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装修费 20万元
借:其他应付款-装修费 20万元
贷:银行存款 20萬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的规定“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企業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计提费用的汇算清缴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如果能在计提费用的汇算清缴缴前取得有效凭证嘚,是可以税前扣除处理的否则,就不能扣除了
国税发〔2009〕114号规定“未按规定取得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稅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情况二 若是汇缴之后五年内取得***
如果您在五年内能够取得有效凭证的该项支出是可以追补到项目发生年度扣除的。
前提是需要作絀专项申报及说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的规定:陸、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嘚、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情况三 若是汇缴之后超过五年取得***
若是汇缴之后超过五年取得***的不得追补至该项目发苼年度计算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的规定: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發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来源:中国税务杂志社 郝老师说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