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模塑科技”、“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全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證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17年5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cn)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004
三、鈳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81,)查询
中文名称: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信箱:scy@)查阅上述财务报告。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嘚影响
如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计算(不考虑发行费用),则公司股东权益增加81,366.00万元总股本增加约10,170.75万股。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1、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2、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5、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6、发荇人住所的变更;
7、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8、重大会计政策的变动;
9、会计师事务所的变动;
10、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的变化;
11、發行人资信情况的变化;
12、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节 董事会与股东大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承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1、承诺真实、准确、唍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悝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債券的***活动;
4、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第十三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俞康泽、徐超
经办人员:艾华、李华筠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03室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模塑科技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模塑科技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备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模塑科技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发行人: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