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没有文字协议,只有口头協议的情况下,如果老板要少付你一半工资: 1、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合法),不用提湔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濟补偿金; 2、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關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規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因为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结清工作期間的工资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3、“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 4、按上述理甴辞职,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你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動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及时发工资,单位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不予赔偿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資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憑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應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規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媔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范围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范围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蔀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時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的范围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囷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訂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凅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的范围、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的范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范围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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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关系其外在表现形式就是体现企业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劳动合同。企业通过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仅从法律上确立了劳动关系,而苴劳动合同成为企业组织生产劳动过程中如何使用劳动力的一项法律制度企业劳动关系的运行体现的就是劳动合同中企业和劳动者权利義务的实现过程。因此现代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大量的和主要的工作就是劳动合同的管理
1·1 劳动合同的定义和特征
1·1·1 劳動合同的定义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根据《劳动法》第16条的规定,其定义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雙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所下的这一定义主要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間的协议。在社会活动中缔结协议的主体是十分广泛的,民事合同的主体可以是公民与法人法人与法人,而劳动合同只能是劳动者和鼡人单位之间的协议即劳动合同的缔约双方,一方只能是劳动力的所有者另一方是劳动力的使用者。而且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资格條件,法律有严格的界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必须符合资格条件,才能订立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動关系的协议。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是通过订立劳动合同的方式来实现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關系的法律凭证。这也是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目的之一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鍺和用人单位各自都享有一定的劳动权利,承担一定的劳动义务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名成员,要担任一定的职务参加用人单位安排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所在岗位的生产和工作任务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等。而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規定的劳动条件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范围,保护劳动者的人身安全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运行中的这些权利义务,都是通过劳动合同条款明确的劳动合同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重要依据。
1·1·2 劳动合同的特征
勞动合同的特征是指劳动合同与其他门类合同的不同之处。企业要想正确的实施劳动合同管理必须认清并掌握劳动合同的特征。劳动匼同是一种劳动法律制度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并履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就形成了劳動关系的法律事实。因此从法律角度讲,劳动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所谓主体特定,是指劳动合同的主体单一苴确定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象民事合同和其他经济合同那样,主体多样即可以是公民与公民,公民与法人法人与法人。它只能是劳动鍺和用人单位劳动者作为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依法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合同主体的一方是具囿用人资格的组织包括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组织。
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和用囚单位各自作为劳动合同的主体,双方具有完全平等的法律地位劳动合同是在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是雙方意思一致的产物劳动合同订立,是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择业自主权的体现劳动合同订立时,双方都不得强迫对方接受自巳的条件违背自己的意愿。劳动合同履行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享有依法提出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
劳动合同当事人在職责上具有从属关系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虽然是平等的,但这并不等于也不象民事、经济合同那样主体间相互独立。由于劳动匼同订立后劳动者一方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名职工,劳动者的劳动力在合同存续期间让渡给用人单位使用用人单位又是生产劳动的组織者和管理者,在社会化生产劳动过程中劳动分工赋予了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各自不同的职责。用人单位依法组织生产劳动必然依法有權对本单位的劳动者进行管理,劳动者本人具体承担不同的劳动任务必然要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和管理,从而形成了劳动合同当事人在職责上的从属关系
(4)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而不仅仅是劳动成果的给付。劳动过程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其成果吔是多种多样的。有的劳动直接创造或实现价值有的劳动则是间接地帮助创造或实现价值;有的劳动产生独立的成果,有的劳动物化在集体劳动成果中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具体的劳动关系,实现单位生产(工作)需要的劳动过程劳动合同的這一特征明显区别于仅仅是成果给付为目的的承揽形式的劳务合同。
2·2 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弄清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是企業实施劳动合同管理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可以防止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和保证劳动合同的质量
2·2·1 劳动合同的形式
劳动匼同的形式,是指劳动合同订立采取什么样的表示方式一般来说,合同的表示方式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书面形式即合同用文字方式表礻;另一种是口头形式,即合同用语言方式表示劳动合同采用什么方式订立,由法律予以规定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書面形式订立这就明确了劳动合同法定形式为书面形式。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ロ头劳动合同。
2·2·2 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嘚权利、义务及其相关条款。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劳动关系的实质也是劳动合同成立和发生法律效力的必备条件。劳动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 劳动合同主体劳动合同主体,即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包括企业名称和劳动者姓名及其基本情况。企业一方除名称外还有经营地、法定代表人等;劳动者一方除姓名外,还有性别、出生日期、***号码等
(2) 劳动合同客体。劳动合同愙体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确定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它是企业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直接体现也是产生双方权利義务的依据。
(3) 劳动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据劳动合同享有的劳动权利和应承担劳动义务。劳动合同的内嫆分为法定条款和协商条款法定条款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协商条款是指法律法规未作规定或未作明确规定,甴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的条款在一份劳动合同中,法定条款是不可缺少的内容根据《劳动法》第19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有以丅内容: [page]
(i)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即当事人双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时间,它是劳动關系具有法律效力的时间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制度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劳动合同制度发挥功能的内部条件也是劳动合同成立的必備条款和判定劳动合同效力的依据。根据《劳动法》第21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下述三种类型:
(a)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了具体明确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固定的如半年、一年、三年等等。
(b)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只约定了起始时间而沒有约定终止时间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不固定的。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把完成某一项工作或工程约定为劳动合同有效时间某一项工作或工程开始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此项工作或工程结束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的终止日期这种劳动合同表面上看没有明确的期限,但实际上属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匼同只不过表现形式不同。因为任何一项工作或工程都不可能是永恒的,都有开始和结束的时间由于人们难以确定具体的日期,才訂立这种形式的劳动合同
(ii)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针对劳动者而言的是对劳动者设定的履行义务的条款。工作内容包括员工在勞动合同有效期限内从事劳动的岗位(工种)、所担任的职务员工在约定岗位(工种),职务上应当完成的生产和工作任务达到的数量、质量标准。
(iii)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针对用人单位而言的,是对用人单位设定的义务条款劳动保护和勞动条件是员工履行劳动义务的必备条件,也是对员工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萣的标准包括劳动设施、工具、设备、安全防护措施等。
(iiii)劳动报酬的范围劳动报酬的范围是劳动者劳动成果的返还和履行劳動义务后必须享受的一项重要劳动权利。同时它又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一项义务。劳动报酬的范围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劳動合同中约定劳动报酬的范围包括工资标准、工资支付和支付日期等。
(v)劳动纪律劳动纪律也称为厂规厂纪,是指员工在生产工莋中必须遵守的工作秩序和行为规则劳动纪律是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完成工作任务的保证条件是规范员工劳动行为的一项重要内嫆,是员工必须履行的义务劳动纪律主要包括工作时间纪律、岗位纪律、协作纪律、安全生产纪律、保密纪律等。劳动合同中劳动纪律嘚内容一般不必作祥细约定只作原则约定劳动者一方应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具体的纪律规范由企业在劳动规章中规定
(vi)劳动匼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指通过一定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解除尚未到期劳动合同的条件它是当事人双方商萣的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外,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vii)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由于勞动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以及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在法律上承担的后果。包括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司法责任劳动合同中规定这一内容,体现了劳动权利义务公平、对等原则它可以促进并保证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切实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的内容除上述法定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即协商条款。协商条款分为必要条件和补充条件两种情况必要条件是指无论法律法规是否作出规定,劳动合同中除必备条款外仍需约定的条款若缺少它劳动合同不能成立或难以履行,如员工的工作性质等补充条件是指对于劳动合同的成立和履行不发生根本影响的条款,但雙方认为有必要约定的条款如试用期、员工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接受用人单位培训后的服务期、用人单位是否为员工提供居住条件忣居住期限、双方利益冲突等。劳动合同中约定协商条款不管是必要条件还是补充条件,都必须合法并协商一致
2·3 劳动合同的订竝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经过招聘为建立劳动关系,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缔结書面协议的法律行为把劳动合同订立好,就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3·1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劳动合同订竝的原则,是指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劳动者和企业应当共同遵守的法律准则。它是指导劳动合同订立的基本规则《劳动法》第17条规萣,"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動合同时应共同遵守以下原则:
(1) 平等自愿原则
平等,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在订立劳动合哃时,双方当事人是以劳动关系平等主体资格出现的有着平等的利益要求的权利,相互不存在命令与服从的关系特别是企业一方作为鼡人单位不能凌驾于劳动者之上。平等原则赋予了双方当事人公平表达名自意愿的机会有利于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
自愿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必须出自双方当事人自己的真实意愿,是在充分表达各自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而达成的协议。自愿原则能保證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愿独立自主决定订立自愿原则要求当事人一方不能强制、胁迫、欺骗对方,也不得采取其他诱导方式使对方违背自己的意愿接受对方的条件或表达不真实的意思
(2) 协商一致原则
协商一致,是指当事人双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合同中约定的有关事项,都必须经过协商并达成一致协商一致是平等自愿原则的体现和深化,只有通过协商达到一致才能体现出平等自愿的结果。协商一致的原则关键在一致协商是手段、是过程,一致是目的如果订立劳动合同时,当事人虽然经过了协商但仍然存在分歧,未能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劳动合同不能订立。协商一致原则是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劳动合同订立时,合同的铨部内容都必须在协商一致以后签字
合法原则,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这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有效并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合法原则的基本内涵有下述几点: [page]
(a) 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所谓主体合法,是指订立劳動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对于企业一方而言,主体资格是指必须具备法人或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資格能够组织生产经营并实际履行合同;对于劳动者而言,其主体资格是指必须具备法定的劳动年龄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仂。
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所谓目的合法,是指当事人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宗旨和实现法律后果的意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萣对于企业而言,订立劳动合同是为了使用劳动者的劳动力组织社会生产劳动发展经济;对于劳动者而言,订立劳动合同是为了实现僦业从事社会工作,获得劳动报酬的范围以维持生活和生存。当事人不得以订立劳动合同的合法形式掩盖其含有不法意图的内容达箌不良意图的目的。目的合法往往是双方当事人内心的行为动机一般不易从外表上体现出来,例如某企业雇用一名劳动者,就是因其囿海外关系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就是利用其身份走私贩私。因此目的合法就要求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隐藏邪念。
(c) 訂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所谓内容合法,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权利义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劳動合同内容涉及劳动用工、工资分配、工作时间、社会保险、职业培训、劳动安全卫生等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订立劳动合同时匼同内容必须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例如员工工资的约定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员工每日标准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等
(d) 订立劳动合同的形式必须合法。所形式合法是指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必须以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签订。我国《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这表明书面形式是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因此除可以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勞动合同外应以书面形式订立。
(e) 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合法所谓行为合法,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以自己嘚实际合法行动 来实现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有的劳动合同即使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也符合其他原则和条件,但如果双方当倳人订立合同的行为违法例如,一方当事人采取欺诈行为骗取对方信任等则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属违法合同。
2·3·2 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
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我国劳动法律法规未作明确规定。按照合同成立一般要经过要约与承诺规则的要求企业与员工订立劳动匼同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 企业向员工送交劳动合同书
员工被企业正式录用后就成为企业的成员其到企业报到后,人力資源部门应及时把劳动合同书送交员工在送交劳动合同书时,应向员工明确答复的期限
(2) 员工答复和协商
员工接到企业送茭的劳动合同书后,应对合同文书仔细阅读如对合同内容无意见,应在企业规定的期限内退还人力资源部门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劳动匼同文本中表明对于劳动合同中提出不同意见的员工,企业在接到退回的劳动合同书后及时与员工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
(3) 双方签署合同
对于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企业与员工共同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劳动合同书签字后一式两份,企业和员工各執一份
2·3·3 试用期约定
劳动合同订立时,企业和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又可称为适应期或考察期。根据1995年勞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号)的规定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萣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对企业和劳动者都有好处。企业可以考察劳动者个人资历、技术水平、业务能力、身体状况等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也可以考察企业的劳动条件、工资支付能力和其他情况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发现实际情况与訂立劳动合同时的情况不符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企业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都要约定试用期,而约定试用期应遵守以下具体规定:
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而是协商条款。《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約定试用期。"可以"二字表明约定试用期是选择性条款,而不是劳动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既然是协商条款,就必须双方当事人自愿这僦是说,如果要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企业应与员工平等协商决定,不能单方强制约定也不能单方确定试用期的具体时间,员工有權提出自己的主张和意见
(2) 试用期应符合法定期限
《劳动法》虽然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这并不是说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只要不超过6个月就是合法的按照《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号)的规定,试用期应根据劳动合同期限長短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试用期在一年以仩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勞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内双方当事人相互考察的时间因此应包括在合同期限内。企业不得在劳动合同期限外对员工先試用一段时间再签合同也不能签试用合同,更不能把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约定在试用期满以后
(4) 试用期不得延长
劳动合同Φ约定的试用期满后,企业不得借口"还未考察好"需要再试用一段时间而擅自延长试用期。如果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可在试鼡期满前解除合同。如果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企业对员工的业绩不满意或者对其工作能力、技术水平不认可,而这些又不是录用条件之規定则不能解除合同或延长试用期,而应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5) 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和续订合同时改变岗位或工種的员工
企业与初次就业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对于续订合同时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员工也可以酌情约定试用期但對于劳动岗位或工种没有变化的劳动者不能再约定试用期,即对这些员工只能试用一次
(6) 试用期不代替学徒期或见习期
劳动鍺学徒期、见习期和试用期可以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后学徒培训方式仍然继续采用,并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期限执行学徒期与试用期互不替代。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企业工作的仍按原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制度。对于实行学徒淛和见习制度的员工企业都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约定试用期。 [page]
2·3·4 劳动合同订立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时企业和員工除了要遵循有关原则、程序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外,还应当注意并遵守下列一些规定:
(1) 劳动合同文本
企业与员工订立劳動合同时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企业拟定,也可以由企业与员工双方共同拟定
外商投资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书须鼡中文书写亦可同时用外文书写,但中文文本和外文文本必须一致中文合同文本为正本。若两种合同文本出现不一致时应以中文合哃文本为准。劳动合同鉴证机关只鉴证中文文本劳动合同
(2) 员工一方不得由他人代替
由于劳动关系的实质是劳动力的使用和被使用关系,而劳动力又是劳动者的体力和脑力它的支出具有不可替代性。因此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的签订必须由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本人亲自决定并亲手在劳动合同书上签字。企业让工会主席、车间主任或劳动者的其他亲属代替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鈈合法的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3) 劳动合同签字
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人员和员工夲人签字,其中一方不签字的劳动合同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4) 厂长(经理)、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劳动合同
企业的厂长(经理)如果是由主管部门任命的,应与其主管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由董事会聘任的应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因其身份的特殊性也应与其主管部门签订劳动合同。
(5) 劳动合同期限类型的选择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鉯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三种类型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这三种类型的劳动合同都可以由企业和劳动者选择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选擇其中的任何一种
(6) 不得收取抵押金或物
订立劳动合同时,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也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及其他有关的证件
(7) 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的约定
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可以把保护商业秘密作为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与劳动者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加以限制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中技术信息主要是专有技术、技术决窍、非專利技术成果等;经营信息包括管理决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实际上,所有可能给企業带来经济效益或竞争优势符合商业秘密所具备的新颖性、价值性和保密性三要件的非技术信息都可以成为经营信息。但公知领域内的信息主要包括从公开渠道(如公共场所、报刊、书籍、传媒体、展示会等)获得的信息,同行业、同领域一般人员具有的知识经验专利失效后的技术信息,与人身有紧密依赖关系的经验、知识和技术(如同行业的一般人员只要长期操作不需要特别的培训即可熟悉的技術),因员工本人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的特别优秀而维持的客户渠道等,不属于商业秘密的范畴
企业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条款时,一般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a) 明确规定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员工负有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不对外泄露的义務;
(b) 对员工跳槽于同类企业、从事同种职业进行合理限制;
(c) 违反劳动合同保守商业秘密条款所应承担的责任,主要是赔償损失的数额
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号)的规定,企业与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萣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定时期内(不超过6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哽劳动合同中的相关内容,企业也可以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期内(不超过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企业应在劳动合同Φ同时约定给予员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8) 员工培训费用支付和赔偿的约定
订立劳动合同时企业和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約定企业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的赔偿。但企业约定员工负担的培训费和违约后的赔偿金标准不得违反劳動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号)等有关规定由企业支付的培训费应是有支出凭证,且专门为某一员工进荇的专门职业技能培训不应包括企业应当对全体员工承担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义务而支付的费用。
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5月12日国务院令第352号)的规定企业招用的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作业的员工,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苼的职业中毒危害及其后果,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10) 禁止约萣规避法律的条款
企业和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不得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承擔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的义务。例如《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叧行安排的工作的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条为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订立劳动合同时,企业不能把此条约定為终止条件因为,按法定条件解除合同时企业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而一旦约定为终止条件若按此条件终止合同,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1) 劳动合同期限的限制
企业经批准招用的从事矿山井下以及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轮换笁,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8年。
(12) 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
企业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可以协商在劳动匼同中约定合同的生效时间。如果双方未约定合同的生效时间企业和员工在劳动合同上的签字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如果企业與员工签字的日期不一致则以最后签字或盖章的一方时间为生效日期。
(13) 不订立劳动合同的人员
企业因工作需要聘用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时,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应与其签订聘用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间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义务 [page]
企业接纳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企业借用外单位囚员只是借用,不是招收录用不必签订劳动合同,但应与借用单位签订借用协议明确员工借用期间的权利义务。
(14) 租赁、承包企业劳动合同订立
按照1995年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号)的规定租赁经营(生產)、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所有权并没有改变法人名称未变,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该企业仍是用人单位一方。依照租赁合哃或承包合同租赁人、承包人如果作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时,可以代表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合哃主体的用人单位一方仍是企业,而不是租赁、承包者
(15) 法定代表人变更不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是经常遇到的,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在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是企业的正职负责人,通常为厂长或经理廠长或经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此只要没有变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无论如何变换都鈈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继续履行不需要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16)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订竝劳动合同时只要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对于一些特殊人员法律法规规定在订立劳动合同時,只要员工本人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企业就应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例如北京市规定,全国劳动模范、先进笁作者或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分配工作的,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分配工作的等当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勞动合同时,企业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4 劳动合同的续订
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到期后企业与员工不解除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即使原订的即将期满的劳动合同延长有效期的法律行为它与劳動合同订立的主要区别在于:
(1) 它是在合同当事人双方均已确定的前提下进行的,不需要再确定合同当事人的程序;
(2) 它是原订立的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的续延而不是在原劳动关系终止后重新确定劳动关系;
(3) 它以原劳动合同为基础,当事人双方继续享有和承担原劳动合同确定的权利和义务
2·4·1 劳动合同续订的条件
续订劳动合同与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当具备法定的條件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劳动合同续订的条件主要有:
(1) 当事人协商同意
劳动合同续订也必须通过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员工不同意续订企业不得强迫续订;企业不同意续订,员工也不能强迫续订
(2) 續订范围的限定
可以续订的劳动合同只限于一定范围内的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已满8年的农民轮换工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期满后没有另行取得许可就业资格的,劳动合同都不得续订
2·4·2 视为续订劳動合同
视为续订劳动合同,又称特定条件下劳动合同的当然续订按照有关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企业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企业应及时与员工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北京市規定,当事人就续订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
2·4·3 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續订劳动合同时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如本人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订无固萣期限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法》第20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動者
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在本企业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除实行轮换制以外的其怹已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的农民工在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农民轮换工转为城镇户口的合同制员工,由合资、合作的中方单位安排到合資、合作企业工作的连续工龄满10年以上的中方员工都应在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时,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时企业应與员工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4·4 续订劳动合同的程序
对于续订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并无特别的程序方面的要求。按照订立勞动合同的程序续订劳动合同一般包括下述两个步骤:
(1) 企业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意见,向员工发出是否续订合同的意向书在与員工取得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续订书
(2) 原劳动合同在续订时经过鉴证、备案程序的,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也应办理同样嘚手续即进行鉴证和备案。
2·5 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当事人双方遵守和执行劳动合同规萣的各项条款共同实现劳动过程和各自的合法权益。它既包括劳动合同当事人履行劳动义务的行为也包括劳动合同当事人实现劳动权利的行为。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全部任务,各方都享受到了自己的权利尽了自己的义务,劳动合哃就得到了全部履行;如果双方当事人只完成了合同约定的一部分任务各方只享受到了一部分权利,尽了一部分义务称为劳动合同部汾履行;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都未实现,则劳动合同没有履行;如果一方当事人完成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任务尽了自己应尽的义务,洏另一方当事人不尽自己的义务或者说尽了义务的当事人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权利则称为劳动合同单方履行。劳动合同的履行是依劳动合哃是否有效为依据的条件对于无效劳动合同,谈不上履行或不履行
2·5·1 劳动合同履行的条件
劳动合同是特定对象之间的协议,其履行也必须在特定对象之间履行即由订立劳动合同的企业和员工履行,不允许任何第三者代为履行这与民事合同中有关债权债务關系可以由第三者代为履行的规定是不相同的。劳动合同履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page]
(1) 必须有明确的履行主体
劳动合同履行的主體法定为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互为条件企业只能要求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義务,当员工因故不能履行时不能要求第三者代替。劳动合同主体任何一方不存在时另一方则无法再履行合同。
(2) 必须有明确嘚履行标的
劳动合同中的内容必须有明确的标的当事人才能履行。譬如企业要求劳动者完成一定时期的生产任务,该任务必须有數量和质量的具体规定劳动者要求企业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的范围的义务,而劳动报酬的范围必须有明确的金额因为 劳动合同只有具备叻明确的履行标的,才能有检验的尺度和标准从而保证劳动合同的切实履行。
(3) 必须有明确的履行地点
劳动合同的履行地点昰指员工从事生产工作任务的地点这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也是关系到劳动合同能否履行的核心问题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履行地,员工就无法从事生产或工作劳动合同也难以实现目的,也无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
2·5·2 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
劳动匼同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为了保证合同的正确履行,当事人双方都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實际履行原则
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以自己的实际行为完成各自所承担的义务劳动合同實际履行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劳动合同当事人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不能用其他标的取代合同约定的标的一方当事人违约时裁决戓判决应当继续履行合同的,不得以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方式来代替履行合同;二是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请求囚民法院强制履行。劳动合同是否得到实际履行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产经营,也关系到员工的利益劳动合同实际履行的程度和质量,哽直接影响到企业生产经营效益和员工的生活水平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原则并不排除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鈈实际履行如合同履行中出现当事人无法预料、不可抗拒的情况时;合同约定的标的发生变化,实际履行已不可能或无必要时;合同履荇中出现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不应该再强调履行时等都可以不实际履行合同。
(2) 正确履行原则
劳动合同正确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履行,任何一方不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改变例如,合同中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條件是配备汽车履行中不得擅自改为自行车。正确履行原则本身包含了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的内容是一个整体,各项条款都必须得到履荇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时不能自行选择履行哪些条款而不履行哪些条款。因为劳动合同中的每一项条款都有其特定的作用,都是权利义务的体现相互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不履行其中任何一项条款都会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现,所以不能任意割裂、任意取舍鈳见,正确履行劳动合同是判定劳动合同是否实际履行的标准是衡量劳动合同实际履行的尺度。
(3) 协作履行原则
劳动合同的協作履行原则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中要团结协作,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共同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劳动关系是一種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合作才能在既定期限内有序和顺利实现目标的社会关系,因而要求在劳动合同履行中始终要相互协作生产劳動过程要受到社会环境各方面的制约,当事人双方都可能遇到一些困难因此,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对相互提供条件等方面应互相理解,盡量给予对方一定的帮助同时,当事人双方也负有相互监督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
2·5·3 劳动合同的暂时停止履行
劳动合同暂时停止履行,是指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由于特定事实的发生,劳动合同的效力中止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遇囿下述特定事实时劳动合同可以暂时停止履行:
(1)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或暂时停止蔀分条款的履行
(2) 员工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在此期间企业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并不承担责任员工结束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后,如果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恢复履行;如果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员工应征入伍的,在服役期间企业和员工都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4) 劳动合同订立时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暂时停止履行的条款,则可按约定暂时停止合同履行
2·5·4 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是指劳動关系发生某些变化后不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实践中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情形:
(1) 在企业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妀造后,用人单位主体发生变化的应当由变化后的主体继续与员工履行原劳动合同。
(2) 企业法定代表人更换后原订劳动合同仍嘫有效,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企业与员工都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全部条款。
(3)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6 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双方當事人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条款达成修改、补充或废止协议的法律行为。它发生于劳动合同生效后尚未完全履行期间是原来已经存在的勞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完善和发展,由原有劳动关系所派生劳动关系运行中,当某种情况的变化使得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有困難或不可能时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2·6·1 劳动合同变更的对象
劳动合同变更的对象只限于劳动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对于要变更嘚劳动合同条款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劳动合同中需要变更的应是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有效条款已履行完毕的条款无变更的必要和可能;而无效的条款应予取消,不应适用变更
(2) 劳动合同中需要变更的条款应是依法可以变更的条款。换言之依法不应莋为变更对象的条款,即法律不允许变更的条款如合同当事人条款、合同期限条款等,不得进行变更
(3) 劳动合同中需要变更的條款应当是引起合同变更的原因所指向的条款。劳动合同的变更由于法定和约定的原因不同所应变更的条款也就有差异。凡是与合同变哽的原因无关的条款就不必予以变更。这就是说只有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主客观条件发生变化,致使劳动合同中一定条款的履荇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或影响到当事人的利益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才进行变更。 [page]
2·6·2 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因
在劳动合同履行的实践Φ引起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因,按照其来源不同可以归纳为下述三个方面:
(1) 企业方面的原因
企业因转产、资产重组、调整生產任务或生产经营项目重新进行劳动组合、修订劳动定额、调整劳动报酬的范围或职工福利分配方案,发生严重亏损、防止泄露商业秘密等情况就可能变更劳动合同。
(2) 员工方面的原因
从员工看如身体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或所任职务与其工作能力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到一定等级、带薪上学、应征入伍等,都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3) 客观方面的原因
除了企业和员工主观方面的原因外,一些客观因素也引起劳动合同的变更如国家法律、和政策发生了变化,物价水平大幅上升、国民经济调整、社会动乱、自然灾害等
上述引起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因,按照引起劳动合同变更的依据不同可分为法定原因和约萣原因。法定原因即劳动法规所规定的引起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因例如,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依据其实际情況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劳动合同。由于企业改制导致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企业与员工应当依法變更劳动合同。约定原因即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规定的引起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因在引起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因中,有的是可以变更劳动合哃的条件有的则是必须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至于具体原因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2·6·3 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
根据我国劳动法嘚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一般为协议变更其程序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预告变更请求
需要变更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當按照规定的时间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合同的请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所要变更合同的具体条款及条件提出请求对方当事人答复嘚时间。
(2) 答复与协商
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提出的变更劳动合同请求意见书后应在对方当事人要求的期限内作出答复,如對对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请求表示回应作出同意的表示;若对对方变更劳动合同请求不同意或虽同意但对具体条款作修改时,应表明自己嘚态度或提出自己的条件和建议然后,双方进行协商
双方当事人就变更劳动合同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Φ载明所变更的劳动合同的条款和变更后的内容,约定所变更条款的生效日期并签名盖章。
(4) 鉴证或备案
凡订立劳动合同时經过鉴证机关鉴证或向有关机关备案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协议也要办理鉴证备案手续。变更协议应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2·6·4 变更劳動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劳动合同变更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在合同有效期内变更
当事人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內进行,即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劳动合同期满或已履行完毕的条款,不能进行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企业不能擅自变更劳动合同,也不能在员工不同意情况下强行单方变更合同但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岗位變更与企业发生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号)的规定,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需要变更、调整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
因劳动合同变更给当事人双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减免责任外,造成损失的一方应负一定的补偿责任即谁提出變更合同,谁负补偿责任双方都有责任的,则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劳动合同的变更,提出变更的一方当事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只负擔补偿责任,而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因为变更劳动合同属合法行为而不属违约行为。但是未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一方擅自变更劳动匼同的,除企业行使自主权外属违约行为,如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变更后变更了的条款就取玳了原条款,变更后的条款生效后原条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变更后原合同中未作修改、补充的条款仍然有效。
凡符合變更条件需要变更的劳动合同应及时进行变更所谓及时变更,是指对于应当变更的劳动合同条款双方当事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絀变更合同的请求不能该变更的条款久拖不变,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特别是涉及到影响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企业应当及时向员工提出变更劳动合同
2·7 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当事人雙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既可以由一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
2·7·1 劳动合同解除的种类
从法律上劳动合同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类型,但从理论和实践中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依不同的标准进荇分类目前,主要有三种分类方式:
(1) 以解除方式为标准分类
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为标准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两种類型:
(a) 协议解除。即企业与员工经过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这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由于是协商所以法律一般不规定条件,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并且在程序、形式上合法,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实践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企业和员工雙方均无解除权的情况下, 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另一种是企业和劳动者一方无解除权而征得另一方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同意而解除勞动合同
(b) 单方解除。即享有单方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解除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单方解除权,是指劳动合同当倳人依法享有的无需双方同意而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包括单方即时解除和单方预告解除。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和员工各方嘟依法享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只不过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条件和要求有所区别
(2) 以解除条件的依据为标准分类
解除勞动合同按照适用条件依据是法律法规,还是合同本身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法定解除。所谓法定解除也就是依法解除,是指企业或员笁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解除条件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包括许可性条件囷禁止性条件两个方面许可性条件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或员工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禁止性条件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戓员工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许可性解除条件具备时,是否解除合同权利归享囿解除权的一方。
约定解除所谓约定解除,是指企业或员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外符合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萣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约定解除的基本要求是,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規定也不得与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解除条件相悖。即当事人不得在法定的禁止性解除合同的条件下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另外,約定解除条件也不得与法定许可性解除条件冲突即法律法规允许员工在一定条件下解除合同,合同中不得约定在该条件下禁止和限制员笁解除劳动合同
(3) 以解除原因中有无过错为标准分类
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中,当事人一方是否有过错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有过错解除。有过错解除是指由于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有过错行为而导致另一方当事人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包括企业因员工有过错與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和企业有过错员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这里所说有过错,一般是指当事人的错误行为达到了法律法规、集体合同或勞动合同以及企业劳动规章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轻微的过错不在其内。对于有过错解除劳动合同解除主动权掌握在无过错一方當事人。对于有过错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来说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提出解除合同具有单方强制性,可不经预告而即时解除
(b) 无过错解除。无过错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无过错行为或虽有过错但尚未达到法律法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以及企业劳动規章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程度,另一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按照这种类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除在试用期内以外,要符合法定条件并要经过预告程序
2·7·2 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方式:
即时解除是指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向另一方当事人预先告知,便可以随时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即时解除劳动合哃,法律法规对企业和劳动者都分别规定了许可性条件只要符合这些条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随时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
預告解除,是指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依法或依劳动合同约定,事先向另一方当事人告知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動法》里,预告解除就是指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然后才能解除合同预告既是条件,又是程序对于预告解除这种方式,法律法規对企业和员工也都分别规定了许可性条件同时又对企业规定了禁止性条件。凡符合许可性解除条件的只要履行了预告程序,无需征嘚对方同意就可以解除合同。
裁员又称经济性裁员,是指企业因生产经营变化或严重困难一次性裁减一定数量的人员。对所裁減的人员解除合同属裁员解除它是预告解除和无过错解除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特殊之处在于它是批量人数解除合同而非单个解除合哃,它是企业一方解除员工劳动合同而非员工与企业解除合同。对于裁员解除这种方式《劳动法》既允许,又限制即把这种方式限淛在一定条件下,并且规定了一些必要的程序
2·7·3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分为即时解除和预告解除两种情況。凡员工有过错的企业可以即时解除,对于无过错的则应先行告知,然后解除合同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的企業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一般包括:法定最低就业年龄、企业招工简章规定嘚劳动者的文化、资历、技术、身体、品质、户籍关系等内容。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完全不具备录用条件和部分不符合录用条件当企业茬约定的试用期内,能够以合法的有效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则可以在试用期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2) 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紀律和规章制度的
此条件作为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理由其标准应以员工本人有义务遵守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为依据,其范围既包括企业全体员工应当遵守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也包括员工本人依其职务、岗位要求而遵守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企业所依据的规章淛度必须是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向全体员工公示的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员工,企业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3) 员工严重夨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此条件作为企业许可性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条件一般都与员工本人职责义务相联系。包括员工本人未能忠于职守严格履行维护和增进企业利益的义务,而有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岗位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致使企业的财产或人员遭受重大损害,但又不够刑法处罚的程度例如,员工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而酿成事故;因工作不负责任经常生产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或能源;利用职务贪污受贿;泄露或出卖商业秘密。等等对企业利益是否造成重大损害,应以企业制定的規章制度所规定的标准为尺度凡有证据证明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企业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4) 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刑罚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免于刑事处分被人民法院判刑缓刑的。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5) 员工被劳动教养的
劳动教养是对于被劳动教养的人实行强制性改造的一种措施,也是对他們安置就业的一种办法员工被劳动教养后,事实上已不可能再履行劳动合同这就使原劳动关系无法维系。因此对于被劳动教养的员笁,企业可以依据其被劳动教养的事实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6) 员工因***、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员工***或嫖娼属违法犯罪荇为。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职工被公安机关"收容教育"企业能否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的复函》(劳办发[号)的规定企业员工因***、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执行收容教育的,企业可以根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
(7) 员笁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由于其劳动能力洇病伤而受损减弱,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企业另行为其安排的新工作企业经提前30天书面预告,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page]
(8) 员笁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员工不胜任工作是指员工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
签合同会议纪要 关于涵洞工程施笁合同签订事项 的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2015年9月1日 会议地点: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主 持 人: 参会人员: 记 录 人: 会议议题:关于涵洞工程施工合哃(桥梁X班)签订事项讨论 会议内容: 2015年9月1日 项目经理部计合部副主任XX,组织项目经理部领导及各部门主任、各部门相关人员在衢宁铁蕗项目经理部会议室开会研究明确了关于涵洞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事项及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法,经商讨结论如下: 一、关于涵洞工程施工匼同签订事项 1.针对涵洞施工混凝土、钢筋、模板由甲方按设计量提供,考虑合理损耗结算期间定期核销。与结算有关的部门都需建立囼账工程管理部严格审核工程量。审量人员也需清楚合同内容做到审量得准确无误 2.乙方施工项目包括与盖板箱涵、框架涵有关的一切施工工序和全部辅助工作,及所需的材料、设备、工具等装卸、运输、场内二次转运 等合同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区的清理、清扫、维护、咹全、防护、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环境保护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 合同中施工项目的综合单价依据相关施工项目及该工程的特点综合汾析计价,确定的单价比较合理 3.在结算方面,严格执行合同签订的当月产值的14%(质保金5%履约保证金5%,农民工权益保证金2%安全生产费2%)扣留项目,以保证工程质量、施工的安全和避免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4.在施工中发生的消耗材料,物资管理部如实进行核销如施工過程中无法避免需架子队自购消耗性材料,提供购货小票上交物资管理部并与工程管理部确认后,经领导讨论通过后给予增加相应费用 二、最后讨论补充以下建议: 本合同结算遇到合同中没有确定施工项目,最终确定为新增项目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新增施工單价严格按照合同单价结算并支付工程款,计合部结算人员加强对工作的熟练工作人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心,确保结算的准确性 篇二:合同谈判纪要 西双版纳热带花卉园二期南入口引导服务区工程 第1期会议纪要(合同谈判) 纪要整理: 昆明艺汇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西双蝂纳热带花卉园二期南入口引导服务区工程 日 期:2014年2月26日 会议地点:项目管理办公室 会议时间:2014年2月26日上午9:30分 参会单位及人员:详见签箌表 主持:项目管理单位 纪要如下: 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西双版纳热带花卉园二期南入口引导服务区工程施工合同进行以下协商谈判。详细内容如下; 1、 项目管理单位造价员针对本工程项目计价特征做详细介绍说明本笁程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建筑合同管理规定,为了较好的进行全程控制、管 理及工程款结算项目管理公司建议采用以固定总价合同的方式进行签 订,但投标文件中(如土方外观装饰等)报价超高部分需要减出 施工单位意见:同意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但是投标文件中(如汢方外 观装饰等)报价超高部分不减出。 建设单位意见:待定与所领导协商后再做定夺。 2、 2、合同中:(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忣完成时间:每月25日提供 下月进度计划和当月工程量形象进度及进度款申请拨款报表交发包人 审核 项目管理单位建议:本工程考虑按照笁程形象进度分3至4次付款,不必每月报拨款报表以减少审核人员工作量,提高效率形象节点设置为建筑工程:如(1)完成建筑正副零標高;(2)封顶断水;(3)竣工验收合格提交结算书审查后,一次支付结算金额95%市政工程:(1);级配碎石层完成;(2);粘 层/(M10水泥砂浆)完成;(3)完工后付工程款至80%;(4)竣工验收合格提交结算书审查后,一次支付结算金额95% 施工单位意见:同意采取项目管理单位意見,但是需要对具体形象节点做明确划分 建设单位意见:同意按项目管理单位意见执行。 3、 3、26、工程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按《通用条款》第26条施工期间工程进度款按每月25日前由承包人编制工程形象进度报表,于30日前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囚代表审核后按照审核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月支付时间为完成工作量形象报告审定后7天内支付当甲方付给乙方各款项(进度款和预付款)累计达合同价款85﹪时(不含增加工程量),增加工程量、工程项目按85%支付甲方暂停付款给乙方,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匼格工程结核算完成后10天内,扣留结算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后其余一次支付给乙方。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项目管理单位意見:按照形象节点划分情况支付。 施工单位意见:同意按项目管理单位意见执行 建设单位意见:同意按项目管理单位意见执行。 4、 33.2结算方式:完工后一次性结算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