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所得税课税级距及累进稅率如下:
二、免税额:每人77,000元;年满70岁之纳税义务人本人、配偶及受纳税义务人扶养之直系尊亲属其免税额为115,500元
三、标准扣除额:纳稅义务人个人扣除46,000元;有配偶者扣除92,000元。
四、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每人每年扣除78,000元其申报之薪资所得未达78,000元者,就其薪资所得额全数扣除
五、残障特别扣除额:每人每年扣除77,000元。
1.一次领取退职所得者其所得额之计算方式如下:
(1)一次领取总额在161,000元乘以退职服务年资之金额以下者,所得额为0
(2)超过161,000元乘以退职服务年资之金额,未达322,000元乘以退职服务年资之金额部分以其半数为所得额。
(3)超过322,000元乘以退职服務年资之金额部分全数为所得额。
2.分期领取退职所得者以全年领取总额,减除697,000元后之余额为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