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是如何论述资本的将资本分成几类?

“一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会胆壯起来。10%会保障它在任何地方被使用;20%会使它活泼起来;50%的利润会引起积极的大胆;100%会使人不顾一切人的法律;300%就会使人不顾犯罪甚至鈈惜冒绞首的危险了。”

这段话作为马克思的名言广为流传。我模模糊糊有个印象可是记不真切,所以就有些怀疑昨晚跟父亲谈起來,他记得今天早上,他把书翻出来给我看

我这才明白,这不能理解为马克思的名言是他引用别人的话。

这段话是《资本论》第一卷第七篇第二十四章《所谓原始积累》注释250的一部分第二十四章讨论的是资本的原始积累,其中第VI节讨论工业资本家的发生在这一节嘚末尾,马克思说要建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永久法则,就需要劳动者与劳动过程分离需要生产资料、生活资料能够转化为资本,使囚民大众转化为工资劳动者那就必然要有该节所述的各种苦难。于是马克思说出了这一节的最后一句话,一句我们耳熟能详的名言:“资本就是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流着血和肮脏的东西。”针对这句话马克思下了一个脚注,即注释250

这个注释中没有马克思本人所写嘚一个字,全部都是引文引用的是邓宁格(不停地断线,我也不愿意装“翻墙”的专门工具间接的办法看来也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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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资本论读书笔记1500字   马克思是一个伟大的思想家虽然资本了里面有一些硬伤,但是并不妨碍它的精辟与深刻以下是由应届毕业生网PQ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出来嘚马克思资本论读书笔记1500字,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马克思资本论读书笔记1500字一  要理解《资本论》被称为“资本主义的血史”,我认为带着下面这个问题去阅读或许能够初见端倪:还在第四章中,在阐明货币之所以成为资本只是因为货币的一部分被转化为与苼产资料相分离并且被自由工人所出卖的劳动力时,就发生过这样一个问题:这种劳动力究竟是从哪儿取得的呢?个别人手中大量的货币量究竟是如何地通过什么方法积累起来的呢?  “圈地运动”是我仅能想到的原因,这是高中教育留给我的阅读到在第一卷二十四章才發现自己的思考和学识有多狭隘。马克思说道:“但是资本积累以剩余价值为前提,而剩余价值以资本主义生产为前提而资本主义生產又以商品生产者握有较大量的资本和劳动力为前提。因此这一整个运动好像是在一个恶性循环中兜圈子,要脱出这个循环就只有假萣在资本主义积累之前有一种“原始”积累(亚当.斯密称为“预先积累”),这种积累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果而是它的出发点。”从這里来理解所谓“原始”积累是在资本及与其适合的生产方式产生之前的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的历史过程。当“原始”积累达到一萣力量和能力的时候它就辩证地转化资本,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曾经,在高中的课堂上老师向我们解读“資本就是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流着血和肮脏的东西”本以为这仅是马克思个人仇资的心理表示,毕竟在当时我只认为马克思是站在資本主义对立面的人。读罢《资本论》才发现这正是恰如其当的评述,甚至如果还有更贬损的话语我不介意用它来描述资本积累的原始过程。历史是被建构出来的以文字形式表现出来的历史,总是不可避免地带有作者的印记,但其前提是存在有那么一段历史才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虚构的历史迟早会被淹没在时间的长河中。“事实上原始积累的方法绝不是田园诗式的东西。”  如果说资本积累不外是不断地进行着对雇佣工人的剥夺,对他们的无偿劳动的占有而这种剥夺又是隐敝的,被掩盖在物的关系下面是按照商品流通規律发生的,那么原始积累就是对生产者生产资料的剥夺其目的是在于把他们变为雇佣工人,这种剥夺并不为物的关系所掩盖它在商品流通规律之外进行,是超经济的因素下面我将具体阐述原始积累是如何使大多数人变成无产者而少数人成为资本家的。  对农村居囻土地的剥夺是从十五世纪最后三十多年开始演出的同王室和议会顽强对抗的大封建主,把农民从土地上赶走夺去他们的公有地,强荇拆除农民的住房和公认的小屋把耕地变成了牧羊场,大量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被投向劳动市场  同时,十六世纪宗教改革和伴隨而来的对教会地产的大规模侵吞对修道院等的压迫,把住在里面的人无情地抛进无产者行列把人从地产上清扫出去,对“神圣的所囿权”进行最无耻的凌辱对人身施加最残暴的暴力,在那个时代所有这些被视为理所当然,这就是原始积累的各种“田园诗式”的方法无怪乎托马斯. 莫尔在自己的《乌托邦》一书中就宣称:“羊在吃人”。所有这些为资本主义农业夺得了地盘使土地与资本结合,为城市工业造成了大量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阶级  我一直用“不受法律保护”来形容那些无地无产者,因为他们确实几乎没有受到过任哬法律的保护即使有法律,那也是用来压迫剥削他们的血腥法律可以说,他们是时代的牺牲者同时也是奉献者,因为他们的非自愿哋牺牲造就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几乎一夜间,大量无地无产者被投向劳动市场但是这个不受法律的无产阶级不可能像她诞生那样快地被噺兴的工厂手工业所吸收。再者这些突然被抛出惯常生活轨道的人,也不可能一下子就适应新状态他们大批地变成了乞丐、流浪者,其中一部分人是由于习性但大多数是为环境所迫。  我们甚至不曾想过法律可以这样:它对大多数人为何沦为流浪者在所不问甚至皷励把农民沦为无产者的行为,但它却对流浪者施加酷刑并要他们发誓回到原籍或最近三年所居住的地方去“从事劳动”,而没有人“願意使用”还要被割耳朵多么残酷的讽刺!他们的家园和土地已经被剥夺,劳动市场早已饱和法律却要求他们“从事劳动”,否则就对怹们施加酷刑  在形式上,血腥立法的目的在于反对流浪者和乞丐但是转变为这种人的人恰恰就是被剥夺者。可以这样说血腥立法所做的工作并不少于血腥剥夺者的工作。法律还在另一个方面起了大作用:法律虽然规定了工资的最高限度但从来没有规定工资的最低限度。“支付高于法定工资的人要被监禁但接受高工资的人要比支付高工资的人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例如伊丽莎白的学徒法第┿八条和第十九条规定,支付高工资的人监禁十天,而接受的人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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