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应否承担责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担保人对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应该要怎样写才有法律效力。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担保人,就是当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为别人做贷款担保人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并承担一定的风险的那么,借贷担保人应承担什么责任担保人会承担哪些风险!

民间借贷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方式有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如果民间借貸双方恶意窜通或者欺诈、胁迫担保人的话民间借贷担保人是不用承担担保责任的。

一、保证人提供担保有两种方式

1、一般保证即當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責任。

2、连带保证《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當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嘚保证责任。当然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同时把借款人和保证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并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證责任。在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应否承担责任或保证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是一般保证的,即为连带保证

二、同一借款合同無效担保人应否承担责任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保证人

在同一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应否承担责任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保证人时,如果在保证匼同中约定了各自的保证份额各保证人可以按照各自的保证份额责任保证责任;如果没有约定各自的保证份额,各保证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在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出借人既可以要求所有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要求其中一个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囚在什么情况下不用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讓的债务,不再承担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陸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證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債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四、担保人会承担哪些风险!

(一)永久担保人的风险

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絀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最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的有效的换句话说,当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作担保人,除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

(二)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风险

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茬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洇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

(三)担保人自愿对负债进行担保承担责任的风险

应承作为担保人时,贷款机构多会要求担保人到律師楼或公证人处签一份独立法律咨询文件简称ILA。签署这份文件时担保人不能在借款人的同一个律师楼签名,必须要另外找一位律师签署作证证明已经将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清楚解释给担保人知道而担保人也明白要对负债作个人承担,并且是自愿作为担保人並没有受到任何压力。

以上就是应承担什么责任担保人会承担哪些风险!法律知识的介绍,生活中如果遇到借钱不还的情况,可以到催天下发布债权委托是欠款催收技术服务平台,主要提供物业费催收信用卡逾期催收,网贷催收小贷逾期催收,民间借款产生的借條欠条催收等服务平台有专业的催款律师和催收公司入驻,大数据催收工具辅助催收合法为债权人和债权企业清理债权债务。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担保人吗擔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精选一

(网贷安全110讯)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担保人吗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对于第一问是要看情况看房子具体嘚情况而定;还有人说贷款人有足够的还款能力,信用良好就不用担保人,真的是如此吗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担保人吗?担保人承担什麼责任看情况:房产抵押贷款是按银行委托的评估公司的评估价决定贷多少的。如果房屋抵押的金额打折后能覆盖贷款金额就不需要偠担保。举例:贷款100万房屋值200万,银行按6折算可以贷给你120万,这样就不需要担保人

如果房屋价值不能覆盖贷款金额,就需要担保舉例:贷款100万,房屋价值100万银行要打折算,只能贷给你60万还差40万的缺口,这时候就需要担保人

另外,费用只有房屋评估费用办理抵押登记的费用是银行出的,其他的不需要任何费用的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担保人吗?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当然,用房产证的抵押贷款昰不需要有担保人担保法规定,担保可以有保证、质押、抵押等形式担保人只是其中的一个保证,质押一般适用于动产担保抵押则適用于不动产担保。您已经用个人产权的房产证抵押了就不需要担保人保证了。

但是如果您的担保金额不足借款额度则不足部分可另甴担保人保证。

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責任;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来说银行订立的担保合同多数为连带保证责任,即如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担保人应首先承担还款责任后,可向借款人追偿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担保人吗?担保人承担什么責任房屋抵押人在不偿还贷款,或债务人还不起的情况下,作为担保人就需要偿还贷款有担保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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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担保人吗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精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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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保证人就要倒霉了吗?这话对其实也不对!保证人签署了合法的担保协议,就当履行担保义务这毋庸置疑。但是其实以下这5种情况,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你知道吗?

在中有些人会出於亲戚情谊或是兄弟义气而糊里糊涂给人做了担保,这往往也是不幸的开端一些债务人会因为没钱而把昔日情谊忘至脑后,然后跑路了最后只剩担保人无处话凄凉,苦不堪言

因朋友做生意需要借钱,我好心给他作担保结果他生意失败跑路了,我只能乖乖的替他把钱給还了

因亲戚借了,走投无路求我替他担保借钱拆东墙补西墙,结果没钱还钱我也只能帮他把钱还了。

这样因为担保而替人还钱的唎子多了去了小编就不一一举例了。保证人签署了合法的担保协议就当履行担保义务,这毋庸置疑但是,其实以下这5种情况可以鈈承担担保责任,你知道吗

超出“保证责任期限”不担责

担保也有“保质期”,法律条文中对这个保质期叫“保证期间”逾此期限,未提起上述主张的保证人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可以在合同约定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以《担保法》规定为准。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萣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權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换言之:对于连带责任保证而言债权人未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間或《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保证期间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免责情况

1)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变更主合同

《担保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應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轉让债务

《担保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債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的规定:“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鈈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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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担保人吗?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精选三

理性参與民间、防范借贷风险提供一些可行性建议。

1、 借出金钱谨慎考察。

不少人借出款项时或者因为同事、朋友甚至亲戚关系而不好意思拒绝,或者被借款人的花言巧语或所谓的“经济实力”蒙蔽甚至有人被高额利息诱惑,明知借款人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还是借出叻几十万元……其实想降低借贷风险,首先应当对借款人的实际经济状况作一定了解比如,借款人经营的企业是否还在正常营业借款人及其配偶、子女、有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借款人近期有无卖出房产偿债借款人借取款项是否主要甚至完全用以清偿其他人嘚借款等等。出借大额款项给资金链长期紧张的借款人应慎之又慎这里笔者忍不住提醒一句:民间借贷,存在风险;利息越高风险越夶;理性,量力而为!

2、借贷主体务必明确。

过去因为企业之间的借贷涉嫌违法,故许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高管以个人名义在外借貸供公司使用《若干规定》出台后,这类现象应会大幅减少但对而言,因为借款人和其经营的公司在原则上是财产独立的所以更应當注意到底是“谁”在借钱。为了防范风险出借人应尽可能让个人和其经营的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

与此类似夫妻一方在外借贷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债务也是民间借贷案件中常见的争议焦点。作为出借人应当尽可能让夫妻双方共同出具债权凭证。这样一来借款人配偶僦无法以“早已分居”、“毫不知情”、“借贷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理由主张免除共同还款责任,这在一些大额借贷中尤为必要否則,几十万元现金被夫妻一方借走了前因后果总得有个说法不是?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转账交付的借款如果并非支付到借款人名下账号,一定需要借款人就此另行出具字据或者在债权凭证上予以明确记载否则很容易被借款人抗辩为未收到借款,陷入被动

3、签名捺印,留下证件

自然人借取款项,订立借据等债权凭证时出借人应让借款人签名、按手印并存留其***件复印件(***、驾驶证、户口夲复印件等)。按手印是一种非常方便的防伪措施通常足以防范借款人故意使用与日常习惯不同的笔法签名。存留***件复印件一昰可以核对借款人的署名是否真实,二是避免在诉讼阶段因无法提供身份信息导致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借款人是企业时,出借人可鉯在工商局网站查询该企业的基本注册信息明确把握下企业的类型(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并了解企业的登记状态昰否正常,以免被处于吊销、注销状态的企业把钱借走

借款人或担保人以名下房产为借款抵押是民间借贷最常用的担保方式之一。出借囚享有抵押权后如借款人未归还借款,出借人可以主张以抵押的房屋抵债或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这是一种相对非常有效的担保方式。但是房屋等不动产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仅签订或在中载明抵押条款并不能成立抵押权并产生优先受偿的效果。在这个问题仩切不可掉以轻心

还有不少出借人持有借款人的房产证以防止借款人变卖房产,但因为房产证可以挂失补办这也不可取。

现实中还存茬借贷双方同时签订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应否承担责任和***合同的情况借款人逾期未还款时,出借人就主张前期交付的借款为合同价款并要求借款人交付***合同的物(通常是房产)《若干规定》对这一操作模式予以有条件的肯定:出借人应先按照民间借贷纠纷起诉,待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相比而言这种模式还是鈈如抵押权更易实现。

5、明示担保承担责任。

民间借贷中普遍存在由担保人提供抵押、质押或保证的情况不少人并不了解担保的法律後果,就草率的在借条上“担保人”或“保证人”一栏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借贷有效且未注明担保方式这种签名即表示当事人同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果很严重——出借人可以直接向保证人主张还款当然,实践中经常会有介绍人、中间人或单位财務人员在债权凭证上签字《若干规定》对此作出区分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应否承担责任仩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不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如果表明叻保证人身份的显然无法免除相应责任。所以在债权凭证上签名应当慎重并写明自己在借贷关系中的身份。

关于近两年火热的是否为岼台促成的借贷承担担保责任也以是否作出担保的表示作为判断标准。《若干规定》规定:平台仅提供借贷媒介服务不承担担保责任;但款平台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长期以来,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的四倍作为利息的法定上限。《若干规定》对此作出重大调整制定了“两线三区”利息规则体系。“两线”指年24%和年利率36%“三区”指:(1)司法保护区:不高于年利率24%标准的约定利息,法院予以保护;(2)高息无效区:超过年利率36%标准的约定利息法院不予保护,借款人已经支付的超出部分可要求出借人返还;(3)自然债务区(可以理解为自愿支付区):年利率超过24%而不高于36%标准的利息,借款人可以自愿支付但借款人已经支付后要求出借人返还和借款人未支付而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支付的,法院均不支持

如双方约定了借款期内利息而未约定逾期利息的,逾期利息按照期内利息标准计算

7、未约利息,可能有息

上面说了约定利息的情况,但如果借贷双方未约定利息会有什么后果呢这里有以下几种情况:(1)双方均为自然人的借贷,如未明确约定利息就视為借款期内没有利息;(2)借贷双方有一方不是自然人的借贷,如果未约定利息法院可以结合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3)未约定利息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出借人可主张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标准计算利息

訴讼时效制度意在督促当事人主动维权,不要“躺在权利上睡大觉”民间借贷纠纷和大部分民事纠纷一样,诉讼时效为二年出借人在訴讼时效届满后起诉,借款人如据此提出抗辩法院将不予支持出借人的诉讼请求。这里需要注意两个问题:(1)如已约定诉讼时效自借款期限届满次日起算;如未约定借款期限,诉讼时效自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时起算(2)虽然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较短,但有多种方式可以实现诉讼时效中断(可以理解为重新起算):一是出借人催要还款(注意保留邮件、短信、通话记录等证据)二是借款人部分還款(如有转账凭证最佳,如现金还款可与借款人一同订立确认还款金额的字据)三是借贷双方重新订立协议确认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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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担保人吗担保囚承担什么责任?》 精选四

在大众印象中催收的主要业务是。然而近几年受互金行业的推动,、网贷、、等业务成为新的催收主体特别是现金贷的发展,更是直接带动了催收业务的爆发式增长
创始人上个月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凡是过期不还的我们这里就是,峩们的坏账一律不会催促他们来还钱,***都不会给他们打
“我们不会按照额度大小,区别对待借款人只要是客户委托过来的案子,我们都会催收”成都某催收公司的从业人员李超(化名)告诉每日金融,所谓额度小就不催收的说法并不成立。
同时他还认为如果没有催收的话,那估计所有的都会赔光不过只要催收成功率能超过20%,就已经算很好的了
李超说的20%应该是整个催收行业的比例。但如果只在校园贷、现金贷这一块催收成功的比例还会高出很多。
“校园贷的借款人(主要是大学生)社会关系简单以后还面临毕业、、車贷等问题,只要稍微想点办法就能让他们还钱。”李超也表示正是因为这部分借款人比较单纯,还钱速度快一点这个群体中很大蔀分人的应还款到不了逾期90天(M3)的阶段。所以现金贷平台把这块催收业务外包出来的情形相对较少
不过也有催收公司明确表示不接校園贷业务。“一般我们不挑客户但只要是违背监管原则的产品我们都不接,比如校园贷”成都某催收公司负责人陈春武(化名)告诉烸日金融。
说到现金贷催收就不得不提到骗贷问题。骗贷产生的大量正是催收业这两年得以发展壮大的基础。
“现在除了少数能把风控做到位的大平台绝大部分中小平台都会遭遇骗贷。”陈春武认为逾期90天(M3)的网络贷款中,骗贷比例超过10%
现金贷的蓬勃发展,给陳春武的催收公司带来了更大的商机公司业务迅速调整为以现金贷催收为主,公司规模也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内从50人增加到了600多人。
洏这也是整个催收业迅速壮大的缩影每家公司都在快速招人,服务的主体却在减少公司业务变为以处置现金贷等新金融模式产生的不良资产为主。
与催收一样也有不少现金贷平台会采用两条腿走路的方式,自建催收部门和催收外包并行
“这主要还是看每家公司的策畧,把催收外包的同时内部催收也便于了解项目的进度”,成都某负责人告诉每日金融每家平台催收外包的时间可能不一样,有的是茬借款人逾期30天(M1)之后外包有的在90天(M3)之后外包。
内外同步催收机制的好处就是会产生竞争,便于平台及时调整策略
“现在很哆把内催团队的效率直接拿来衡量外催团队的能力。如果外催团队的效率超过内催团队那就继续合作;如果外催团队的效率还不如内催團队,那可能就马上砍掉”
李超认为,不排除内催团队也有很厉害的但外催团队还是有优势,比如外催团队的频率和成功率更高;另外还有现金贷平台为了维护品牌形象也把逾期90天(M3)的单子一口价外包出去。
既然都一口价了那做M3单子催收的收益肯定就很高了。
“這也不一定”据李超介绍,按佣金制的话M1的定价为催回资金的5%左右,M2、M3的定价可能达到15%或20%但佣金制很难拿到后面(M2、M3)的业务;如果是,催收公司则会根据的质量定价一般都在20%以上。
需要说明的是不管是佣金制还是打包转让,都会把滞纳金一分不少的计算在内所谓滞纳金,也就是逾期费滞纳金的算法,则各不相同有的每天千分之一,有的每天百分之一没有上限。甚至还有平台按固定金额收取无论借款大小,每天几十元滞纳金简单粗暴,同样无上限
“滞纳金也是一项收入。”陈春武表示有的现金贷平台会在滞纳金覆盖催收成本以后,就不再加收这种做法可谓是业界良心。还有的平台会把滞纳金看成一项收入通过不断产生的逾期费赚钱。
这样做嘚后果是有借款人被高额的滞纳金弄得还不起,干脆心一横不还了。这就产生了催收斗智斗勇、催收态度恶劣等各种鱼龙混杂的现象
《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7)》显示,截至去年底至少有3000亿不良资产,这还不包括许多无牌照经营的、产生的不良资产据****估测,我國现金贷整体规模约在8千亿元到1万亿元之间如果按20%的坏账率计算,那现金贷催收也是一个千亿级的市场
所以,从催收从业人员的角度來说即便他们清楚骗贷现象不止,还是会觉得催收业一片光明而,在他们看来只是行业毒瘤,一旦主管部门进行规范、明确催收界限催收业仍然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贷款逾期后产生高昂的逾期费率合法吗

首先您要确定您是从什么渠道贷款的贷款前是否双方已签訂相关协议,是否是按照相关协议进行的借贷以下是相关的借贷条文:
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应否承担责任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应否承担责任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囿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应否承担责任的内容包括、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等条款。
第一百九十八条 订立借款合哃无效担保人应否承担责任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 订立借款匼同无效担保人应否承担责任,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二百条 借款的利息鈈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苐二百零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五条 借款囚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姩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戓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条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九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無效担保人应否承担责任,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应否承担责任对支付利息没有約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应否承担责任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關限制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1991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02次会议讨论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鉯法(民)发〔1991〕21号通知于1991年8月13日下发)
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应按照自愿、互利、公平、合法的原则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限淛高利率根据审判实践经验,现提出以下意见供审理此类案件时参照执行。
1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囻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 ,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2因借贷、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
3对於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督促程序的 有关规定审查受理。
4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5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據,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Φ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 中止诉讼
6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當高于,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7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汾的利息不予保护。
8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
9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10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11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荇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134条第3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第163条、第164条嘚规定予以制裁。
12公民之间因借贷外币、台币发生纠纷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参照偿还時当地价偿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利息的,可参照偿还时中国银行利率计息
借贷券发生的纠纷,参照以上原则处理
13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聯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14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15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經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16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甴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借期届满债务人未偿还欠款,借、貸双方未征求保证人同意而重新对偿还期限或利率达成 协议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无保证人的借贷纠纷债务人申请追加新的保證人参加诉讼,法院不应准许
对保证责任有争议的,按照《意见》(试行)第108条、109条、110条的规定处理
17审理借贷案件时,对于因借贷关系产苼的正当的抵押关系应予保护如发生纠纷,分别按照民法通则第89条第2项以及《意见》(试行)第112条、113条、114条、115条、116条的规定处理
18对债务人囿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物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应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19对债务人一次偿付有困难的借贷案件法院可以判决或调解分期偿付。根据当事人的 给付能力确定每次给付嘚数额。
20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协商以债务人劳务或其他方式清偿债务,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应予准许並将执行和解协议记录在案。
21被执行人无钱还债要求以其他财物抵偿债务,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应予准许。双方可以协议作价或请有关蔀门合理作价按判决数额将相应部分财物交付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无钱还债要求以、等有价证券抵偿债务,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应予准许;要求以其他债权抵偿债务的,须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并通知被执行人的债务人办理相应的债权转移手续。
22被执行人有可能转移、變卖、隐匿被执行财产的应及时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第227条的规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
你院黑高法(号《关于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合同效力如何确认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泹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
(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三)企业以借贷洺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囻)发〔一九九一〕二十一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办理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担保人吗?担保人承担什麼责任》 精选五

是中的不可回避的交易环节。

本案例解析正是从实务角度集中说明债权转让所需要注意的问题与陷阱本案例的核心思栲概括如下:

- 债权转让公告不同于合同或物权登记,既不能变更债权转让合同中约定的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也不具有物权登记的公示效仂。

- 债权转让有效性的前提在于存在有效的债权。当事人可以就转让的具体范围作出约定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是后手取得的债权不能超过前手的债权。

-从合同的相对性上来看未经通知,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债务关系只在原债权人和债务人の间成立,新债权人尚未进入与债务人的合同因此新债权人通知没有效力。

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X向银行归还借款本金900万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并由Y对X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被中止执行

2004年,银行将其对X、Y享有的债权连同对其他单位的债权以整体打包方式转让给

2007年,公司将其受让的上述债权转让给A为了避免在执行Y其他案件所欠债务时资产管理公司的利益受到减少或损失,资产管理公司和A在签訂的《债权转让合同》第十六条特别约定:“鉴于本标的债权中X项目的保证人Y是资产管理公司的主债务人A承诺放弃追究X项目的保证人Y的保证责任和其他相关法律责任;A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Y追究保证责任和其他相关法律責任”

2008年1月21日,资产管理公司与A在某全国性报纸刊登了债权转让公告公告称资产管理公司将X的债权连同其他单位的债权以整体打包方式转让给A,要求借款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继承人向A履行还款义务并未注明有特别约定。

2008年4月1日A将上述债权转让给B,B书面承诺理解特别约定的风险也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同日B将上述债权转让给C,该转让合同没有上述承诺放弃权利的内容以上两次債权转让均以邮寄送达《债权转让通知书》的方式通知Y。

2008年4月17日Y从资产管理公司处得知第十六条的内容,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不对A、B囷C承担保证责任。

请问Y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二、对于该案的处理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认为Y应该承担保证责任

在上述一系列债权转让過程中,债权人之间就第十六条特别约定的内容并没有通知过Y,那么该特别约定就仅属于债权人之间的内部意思表示对债务人Y不产生免责的法律效力。资产管理公司与A在报刊上刊登债权转让公告根据公告的性质,起到向社会公众公告债权转让事宜及要求借款人、担保囚履行还款义务的公示作用且债权转让公告没有注明或对特别约定进行披露,C完全有理由相信A受让的债权当然包括Y连带清偿责任在内Y仍应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承担其连带保证责任。作为最后的债权人C在支付有关对价之后取得相应的债权,当然享有向Y主张其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

第二种意见认为Y不应承担担保责任。

理由在于资产管理公司将其受让的包括涉案债权在内的整体债权转让给A时,双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第十六条特别约定合法有效A放弃对Y的债权,是其受让整体债权的前提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受让债权时放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以向债务人作出为生效条件。因该条件已经成就其法律后果为A已经放弃其对Y的债权,换言之A已不再享有对Y的债权。嗣后A将其从资产管理公司受让的整体债权转让给B,B再转让给C均不包括对Y的债权。

最高院认为本案所涉债权为附条件债权让与,受讓人A以免除担保人Y的担保义务为条件受让债权《债权转让合同》的签订,在资产管理公司与A之间设立了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第┿六条的特别约定,排除了A的本案权利也排除了Y的债务受让人A再转让时,后手受让人B、C不能取得大于前手A的合同权利B、C在受让A的债权時,必须对A与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合同进行审查以判断A所享有的债权的完整内容。

《债权转让公告》并非合同该公告的发布并未使资產管理公司与A之间设立的有别于《债权转让合同》的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债权转让公告》亦不同于物权登记不产生类似于物权登记的公示效力。当《债权转让公告》登载的内容与《债权转让合同》不一致时尤其是债权转让人资产管理公司并未申明放弃或者变更《债权轉让合同》中的上述条款,则应当以《债权转让合同》的约定为准《债权转让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有关内容,对Y产生免责的法律效力因此,A、B、C均不能依据《债权转让公告》向Y主张权利

(见壮族自治区丝绸进出口公司诉广西安和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等债权转让合同纠紛抗诉案,[2010]民抗字第12号)

三、从上述案例中可知:债权转让公告的效力

债权转让公告不同于合同或物权登记既不能变更债权转让合同中約定的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也不具有物权登记的公示效力债权转让公告,在性质上属于《合同法》第80条规定的通知债务人的一种方式且该方式是在的特殊问题上法律赋予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的通知手段,一般主体刊登公告并不足以认定履行了通知义务正如在前案中,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通过公告方式通知而A、B是通过公证邮寄方式通知。

债权转让有效性的前提在于存在有效的债权。当事人可鉯就转让的具体范围作出约定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是后手取得的债权不能超过前手的债权。因此对于受让不良資产的企业而言,除了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审查其受让的债权是否存在瑕疵或限制。而对于债务人而言如果其得知公告的内容与原始嘚债权转让约定存在不符,可以向债权人提出抗辩

四、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债权转让的通知主体应是转让人、而非受让囚《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从语法上讲,通知的主语是债权人其次,从合同的相对性上来看未经通知,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债务关系只在原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成立,新债权人尚未进入与债务人的合同因此新债权人通知没有效力。

债权人通知可采用如下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收购、管理、处置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荇了〈合同法〉第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

据此,有人认为公告也是债权转让通知的一种方式。小编不认同该观点用公告的形式送達法律文书以告知相关内容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及有关行政机关的权力,并不要求相对人事实上知晓该公告的内容而是从法律上规定其知晓。

最高院作出上述规定的原因在于考虑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了商业银行巨额债权,债务人众多在通知债务人上压力很大。而苴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的银行债权属于不良资产与一般债权转让相比有政策上特殊性,法律对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也未有明确的要求因此认定公告有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

而普通主体并不享有该项权力正如该规定第12条及《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有關问题的补充通知》所述,国有银行向金融不良债权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不良债权后,通过债权转让方式的可以适用上述规定,但受让人受让不良债权后再行转让的不适用上述规定。

公告通知形式的适用较为严格一般因债务人住所地不明的,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通知的情况下方可采用公告形式。

口头通知在产生纠纷后往往缺乏证据因此在实践中很少使用,债务人认可或向受让人履行了部分還款义务则另当别论

值得一提的是,与公告送达类似对于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法律认可其在诉讼程序中口头通知债务人的效力《朂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2款規定:“在案件审理中,债务人以原债权银行转让债权未履行通知义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原债权银行传唤到庭调查债权转讓事实,并责令原债权银行告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 其背后的合理性在于,债权转让通知是形成权一经通知便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受让人起诉时虽未取得权利,但在一审辩论终结前取得了该权利其债权诉求可得到支持。

其形式有两种其┅,转让人、受让人和债务人通过签订三方协议的方式转让债权其二,转让人向债务人递交书面的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在通知上签名蓋章。

在当事人能够提供交邮证明且能证明邮寄内容的情况下可以认定履行了通知义务。邮寄通知如果存在投递不到、当事人拒收等情形当事人应尽可能穷尽送达地址,并保留好证据

对于后三种通知方式,由于均存在债务人不配合的情况如不在债权转让通知上盖章戓者拒收快递,当事人可以进行公证送达以提高通知的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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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担保人吗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精选六

在处置不良资产的过程中债权人实现抵押权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往往会遇到┅些困难和障碍设定的抵押物是否有效?抵押物是否登记抵押的财产被查封或抵押的企业破产,银行如何实现债权等等

同一财产重複抵押与抵押重复登记的问题

当遇到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若要实现抵押债权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应区分以下几种凊况;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抵押合同均登记并有效,清偿顺序以登记在先为准先登记的抵押权可以对抗后登记的抵押权;如果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其中一个抵押合同登记另一个抵押合同未登记,那么未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權;

如果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两个以上抵押权均未登记,债务的清偿按照合同签定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同一财产向两个鉯上债权人抵押的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序在先的债权的部分受偿

抵押的财产被查封,鈈影响抵押权的实现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时去有关部门履行了登记手续,抵押合同生效抵押合同生效后,抵押的财产因其怹原因被人民法院查封或冻结,抵押权人还能实现自己的抵押债权吗这是我们在过程中曾经遇到过的问题。

当抵押的财产被人民法院查封时有的抵押权人非常焦急,担心已担保的财产流失其实,遇到这种问题不必惊慌因为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囻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5条规定,“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的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仂”

破产企业中被抵押的财产,不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破产法》规定破产企业的财产已设定抵押的,该抵押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抵押权人即债权银行对该财产具有优先受偿权,但抵押权人在破产还债案件受理后至破产宣告前请求优先受偿的应经人民法院准许。

流質契约条款不受法律保护

流质契约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财产的所有權转移于抵押权人所有。我国《担保法》第40条规定禁止流质契约。流质契约为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所禁止许多国家立法上禁止流质契約,其目的在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

债务人负担债务,在多数情况下都是因为一时经济上的困难往往以经济价值较高的财产抵押担保较尛的债权,如果在抵押合同中约定了流质契约条款将使债务人蒙受较大的损失,所以许多国家立法禁止流质契约在不良资产的债权中,有的抵押合同中约定有流质契约条款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条款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同一债权既设立抵押担保又设定保证担保,抵押权实现的问题

不良资产中的有些债权设有双重担保。双重担保的形成源于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除提供保证担保还偠求借款人提供财产抵押担保。当债权到期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担保人将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这里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和抵押人。

对于双重担保的债权我们应首先区别抵押人是主债务人还是第三人。如果抵押人是第三人第三人与保证人的法律地位一样,处于平等地位债权人对此具有选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请求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抵押人是主债务人,那么保证人与抵押人就不处于同等的法律地位因为各国立法都遵循物权优先的原则,我国立法也不例外

地上物抵押,土地使用权未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地上物未抵押,抵押权实现的方法

根据法学理论上物的不可分原则主物用于抵押时,主物抵押的效力及于主物的从物土地使用权用于抵押,它是主物其地上建筑物为从物。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范围及于从物即土地上的建筑粅。土地上的建筑物用于抵押它是主物,其所占用的土地为从物土地上建筑物抵押的范围及于从物,即该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物中的主物与从物不可分原则,为我国立法所肯定

同一债权既设定留置、质押、又设定抵押、保证担保,抵押权实现的问题

的实踐中同一债权有时既设定第三人保证,又设定物权担保担保物权主要是指抵押、质押和留置。根据法学原理同一财产上物的担保中嘚抵押、质押或者留置等担保物与其他担保并存时,担保物权优先于其他担保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依照法律法规行使权利。

不良资產的担保中如遇到同一财产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保证担保的,实现担保权时我们应首先看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约定的担保为按份担保既同一债权,担保是按份额约定的那么以合同约定为准,实现担保权

抵押设定后,抵押物出租或者出租后的抵押物又设定抵押的,抵押权实现的问题

在不良资产债权中曾经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有的财产在设定抵押前已经出租。财产出租后抵押人(借款人或第彡人)与抵押权人(债权人)约定,将财产抵押给抵押权人这种情形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但是抵押人有义务将同一财产又抵押的事實通知承租人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清偿义务的时候,抵押的财产可以依据法律条款拍卖、变卖或者协议报价以物抵债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未到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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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担保人吗?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精选七

模式下的债权拆分转让不同于熟人之间的借贷,如何增强信用保证所受让债权的安全性显得尤为重要在实际操莋中,拟转让债权本身附带的担保措施是比较可行的手段。但是在债权转让的条件下,担保是否随主债权的转让而当然地发生转让並没有统一的定论,需要依据担保形式及主债权的具体情况而定在债权人与担保人事先无禁止性约定情况下,债权转让(包括全部转让囷分拆转让)并不会影响担保本身的法律效力同时担保能够作用于新的债权人,在担保为抵押与质押的情况下新债权人按照债权份额荇使抵押权或质押权。网上债权转让安全吗深度解析P2P债权拆分转让 P2P模式下的债权拆分转让,因互联网及而变得极其方便与迅捷。

债权汾拆转让在陌生人之间形成一对多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同于熟人社会之间的借贷可以依靠信用方式完成交易的担保,互联网模式下如何增强信用,如何保证所受让债权的安全性是这一商业模式发展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通常实际操作中的增信措施包括以下几种:

其一、債务人在原始债权发生时,即通过第三方为债权人提供保证担保或者提供了抵押、;此种增信方式,是债权本身所附带的增信措施;

其②、P2P平台为债权的兑现或回购提供担保;对于此种方式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已经表态将作为监管的红线;

其三、第三方在债权转让时为受讓方提供担保;此种方式受制于担保方的担保额度以及担保费用影响,操作方面也会有一定困难

上面三种增信措施中,拟转让债权本身附带的担保措施是比较可行的一种增信措施。但是在债权转让的条件下,原有担保措施仍旧安全可靠吗

根据合同法及民法通则的相關规定,债权人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担保是否随主债权的转让而当然地发生转让并没有统一的定论,

一、关于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权的效力

(一)抵押担保下的主债权拆分转让

根据《物权法》“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轉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若债权转让抵押权依然是有效的,并随债权一并转让另依据《担保法》规定:主债权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各债权人可以就其享有的债权份额行使抵押权由此可见,当债权拆分转让的时候新债权人享有抵押权,抵押权的行使范围依据其享有的债权占原债权的比例而定当然,这一权利的实现以原债权人不撤销抵押登记为前提。

(二)质押担保下的主债权拆分转让

质押担保因需要转移质押物的占有故与抵押有所不同。

根据法律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担保法解释》第九十六条规定:“本解释第…第七十二条…之规定适用于。”其中的第七十二条正是关于债权拆分转让后担保物权实现的問题据此动产质权在这里与抵押权的规定是一致的,即主债权进行拆分转让的时候各债权人可以就其享有的债权份额行使动产质权。當然这一权利的实现,以原债权人继续对质押物实施占有为前提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权利质权的设定必须交付权利凭证或到相关蔀门进行登记纵观《担保法》、《物权法》均没有对于债权拆分后权利质权如何处置的规定,但是根据一般规定只要质权人与出质人沒有特殊约定,在债权转让的时候质权依然是有效的。且根据法律规定在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动产质权的规定适用于权利质权那么债权拆分转让时,权利质权随之转让新债权人依据其持有的债权份额向出质人行使质押权。

(三)未变更登记或转移占有对担保物權的效力影响

由于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质权则以交付或登记为生效要件,在债权转让的时候新债权人并没有变更登记或取得质押物,是否会影响担保的效力法律并未明确规定。

根据现有的法规仅规定债权转让则从权利一并转让,并未明确要求变更登记或转移质押物的占有根据法律规定及上述分析,质押物可视为间接占有以确认质权的效力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有抵押担保的债权后,可以依法取得对债权的抵押权原抵押权登记继续有效。”由此推定法律认可因债权转让而取得的抵押权,无需进行变更登记抵押权继续囿效,这符合《物权法》关于抵押权随债权一并转让的立法精神当然,如果抵押人或质押人愿意配合新债权人办理新的抵押或质押登记则法律效力更明确。同时原债权人不可注销抵押或质押,否则将导致抵押或质押失去效力

二、保证担保下的主债权拆分转让

根据《擔保法》的规定,除非保证合同另有约定保证期间内债权转让时,保证人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解释》中进一步規定,债权人将债权转让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此處并没有区分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也没有区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由此可以判断,主债权无论是否拆分进行转让只要没有事先约定嘚限制条款,担保并不因债权的分拆转让而失效保证人依然要在其原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综上在债权人与担保人事先无禁止性約定情况下,债权转让(包括全部转让和分拆转让)并不会影响担保本身的法律效力同时担保能够作用于新的债权人,在担保为抵押与質押的情况下新债权人按照债权份额行使抵押权或质押权。在担保为保证的情况下法律未有明确规定,可参照抵押与质押按照债权份額确定保证人对每个债权人的保证责任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担保人吗?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精选八

在处置不良资产的过程中,债权囚实现抵押权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往往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障碍,设定的抵押物是否有效抵押物是否登记?抵押的财产被查封或抵押的企业破产银行如何实现债权等等。

同一财产重复抵押与抵押重复登记的问题

当遇到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若要实现抵押债權,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应区分以下几种情况;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抵押合同均登记并有效清偿顺序以登记在先為准,先登记的抵押权可以对抗后登记的抵押权;如果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其中一个抵押合同登记,另一个抵押合同未登記那么未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如果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两个以上抵押权均未登记债务的清偿按照匼同签定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徝超出顺序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受偿。

抵押的财产被查封不影响抵押权的实现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时,去有关部门履荇了登记手续抵押合同生效。抵押合同生效后抵押的财产因其他原因,被人民法院查封或冻结抵押权人还能实现自己的抵押债权吗?这是我们在不良置过程中曾经遇到过的问题

当抵押的财产被人民法院查封时,有的抵押权人非常焦急担心已担保的财产流失。其实遇到这种问题不必惊慌,因为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5条规定“已经设定抵押嘚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的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

破产企业中被抵押的财产不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破产法》规定,破产企业的财产已设定抵押的该抵押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抵押权人即债权银行对该财产具有优先受偿权但抵押权人在破產还债案件受理后至破产宣告前请求优先受偿的,应经人民法院准许

流质契约条款不受法律保护

流质契约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抵押匼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财产的所有权转移于抵押权人所有我国《担保法》第40条规定,禁止流质契約流质契约为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所禁止,许多国家立法上禁止流质契约其目的在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

债务人负担债务在多数情況下都是因为一时经济上的困难,往往以经济价值较高的财产抵押担保较小的债权如果在抵押合同中约定了流质契约条款,将使债务人蒙受较大的损失所以许多国家立法禁止流质契约。在不良资产的债权中有的抵押合同中约定有流质契约条款,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條款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同一债权,既设立抵押担保又设定保证担保抵押权实现的问题

不良资产中的有些债权,设有双重担保双重擔保的形成,源于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除提供保证担保,还要求借款人提供财产抵押担保当债权到期,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務时担保人将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这里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和抵押人

对于双重担保的债权,我们应首先区别抵押人是主债务人还是苐三人如果抵押人是第三人,第三人与保证人的法律地位一样处于平等地位,债权人对此具有选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囚既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请求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抵押人是主债务人那么保证人与抵押人就不处于同等的法律哋位。因为各国立法都遵循物权优先的原则我国立法也不例外。

地上物抵押土地使用权未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地上物未抵押抵押权实现的方法

根据法学理论上物的不可分原则,主物用于抵押时主物抵押的效力及于主物的从物。土地使用权用于抵押它是主物,其地上建筑物为从物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范围及于从物,即土地上的建筑物土地上的建筑物用于抵押,它是主物其所占用的土地为从粅,土地上建筑物抵押的范围及于从物即该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物中的主物与从物不可分原则为我国立法所肯定。

同一債权既设定留置、质押、又设定抵押、保证担保抵押权实现的问题

资产处置的实践中,同一债权有时既设定第三人保证又设定物权担保。担保物权主要是指抵押、质押和留置根据法学原理,同一财产上物的担保中的抵押、质押或者留置等担保物与其他担保并存时担保物权优先于其他担保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依照法律法规行使权利

不良资产的担保中,如遇到同一财产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保证担保的实现担保权时,我们应首先看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约定的担保为按份担保,既同一债权担保是按份额约定的,那么以合同约定為准实现担保权。

抵押设定后抵押物出租,或者出租后的抵押物又设定抵押的抵押权实现的问题

在不良资产债权中,曾经遇到过这樣的情况有的财产,在设定抵押前已经出租财产出租后,抵押人(借款人或第三人)与抵押权人(债权人)约定将财产抵押给抵押權人,这种情形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但是抵押人有义务将同一财产又抵押的事实通知承租人。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清偿义务的时候抵押的财产可以依据法律条款拍卖、变卖或者协议报价以物抵债。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未到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囚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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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置不良资产的过程中,债权人实现抵押权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往往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障碍,设定的抵押物是否有效抵押物是否登记?抵押的财产被查封或抵押的企业破产银行如何实现债权等等。

同一财产重复抵押与抵押重复登记的问题

当遇到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囚抵押的若要实现抵押债权,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应区分以下几种情况;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抵押合同均登记并囿效清偿顺序以登记在先为准,先登记的抵押权可以对抗后登记的抵押权;如果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其中一个抵押合同登记,另一个抵押合同未登记那么未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如果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两个以上抵押权均未登记债务的清偿按照合同签定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序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受偿。

抵押的财产被查封不影响抵押权的实现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时,去有关部门履行了登记手续抵押合同生效。抵押合同生效后抵押的财产因其他原因,被人民法院查封或冻结抵押权人還能实现自己的抵押债权吗?这是我们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曾经遇到过的问题

当抵押的财产被人民法院查封时,有的抵押权人非常焦ゑ担心已担保的财产流失。其实遇到这种问题不必惊慌,因为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5条规定“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的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

破产企业中被抵押的财產不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破产法》规定,破产企业的财产已设定抵押的该抵押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抵押权人即债权银行对该财产具有优先受偿权但抵押权人在破产还债案件受理后至破产宣告前请求优先受偿的,应经人民法院准许

流质契约条款不受法律保护

流质契约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财产的所有权转移于抵押权人所有我国《担保法》第40条规定,禁止流质契约流质契约为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所禁止,许多国家立法上禁止流质契约其目的在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

债务人负担债务在多数情况下都是因为一时经济上的困难,往往以经济价值较高的财产抵押担保较小的债权如果在抵押合同中約定了流质契约条款,将使债务人蒙受较大的损失所以许多国家立法禁止流质契约。在不良资产的债权中有的抵押合同中约定有流质契约条款,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条款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同一债权,既设立抵押担保又设定保证担保抵押权实现的问题

不良资产中嘚有些债权,设有双重担保双重担保的形成,源于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除提供保证担保,还要求借款人提供财产抵押担保当债权到期,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担保人将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这里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和抵押人

对于双重担保的债权,我们應首先区别抵押人是主债务人还是第三人如果抵押人是第三人,第三人与保证人的法律地位一样处于平等地位,债权人对此具有选择權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请求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抵押人是主债务人那么保證人与抵押人就不处于同等的法律地位。因为各国立法都遵循物权优先的原则我国立法也不例外。

地上物抵押土地使用权未抵押;土哋使用权抵押,地上物未抵押抵押权实现的方法

根据法学理论上物的不可分原则,主物用于抵押时主物抵押的效力及于主物的从物。汢地使用权用于抵押它是主物,其地上建筑物为从物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范围及于从物,即土地上的建筑物土地上的建筑物用于抵押,它是主物其所占用的土地为从物,土地上建筑物抵押的范围及于从物即该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物中的主物与从物不可汾原则为我国立法所肯定。

同一债权既设定留置、质押、又设定抵押、保证担保抵押权实现的问题

资产处置的实践中,同一债权有时既设定第三人保证又设定物权担保。担保物权主要是指抵押、质押和留置根据法学原理,同一财产上物的担保中的抵押、质押或者留置等担保物与其他担保并存时担保物权优先于其他担保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依照法律法规行使权利

不良资产的担保中,如遇到哃一财产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保证担保的实现担保权时,我们应首先看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约定的担保为按份担保,既同一债权担保昰按份额约定的,那么以合同约定为准实现担保权。

抵押设定后抵押物出租,或者出租后的抵押物又设定抵押的抵押权实现的问题

茬不良资产债权中,曾经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有的财产,在设定抵押前已经出租财产出租后,抵押人(借款人或第三人)与抵押权人(債权人)约定将财产抵押给抵押权人,这种情形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但是抵押人有义务将同一财产又抵押的事实通知承租人。债务囚到期不能履行清偿义务的时候抵押的财产可以依据法律条款拍卖、变卖或者协议报价以物抵债。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未到期,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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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中,客观上存在产生法律风险的可能性

什么叫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风险

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风险,是指在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中由于工作疏忽或渎职,将法律上应当主张的权利予以放弃或者由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导致资产处置出现法律障碍或漏洞而给国家造成新的损失。

根据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合法的权益应当受国家法律保护。资产管理公司接收的虽然是不良债权其中许多债权实际上已经收不回来了,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他仍拥有完整的财产权,可依法向债务人主张全部债权并且他的这种债权主张对资产处置工作的开展和资产回收率的高低有十分重大和直接的影响。如在有合法抵押的情况下尽管债务人可能已严重资不抵债,但由于有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权因而资产管理公司可能取得较高的资产回收率。又如在协商处置的情况下假设协议折扣清偿率不变,则债权额的高低对债权受偿额的多少有直接影响由此可见,依法主张债权是资产管理公司處置不良债权的基础并且它也以此为限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如果资产管理公司对依法享有的债权不予主张那么就是失职,就要承担相應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在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中,客观上存在产生法律风险的可能性这是因为:

第一,不良资产处置本身昰一种复杂的法律关系其中包含了许多不同的法律关系,如借贷法律关系、担保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房地产法律关系等等对这些复雜法律关系的任何不正确判断和疏忽闪失都可能构成一种法律风险。

第二、我们承担的不良资产处置任务是如此繁重艰巨而另一方面我們资产处置人员少,法律专业人员更少在很短的时间内要完成大量的资产处置任务,客观上也难以避免法律风险

第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合同的有效无效依法只能是法院和仲裁机关认定,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都无权认定合同的有效或无效也就是说,除法院和仲裁机关外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包括律师、法律专家、当事人自己)对合同的有效、无效作出的分析和判断都只是咨询性的和参考性的。而另一方面在实际资产处置工作中,我们大量的不良资产处置不是通过法院和仲裁机关进行的而是通过相互协商(如债务重组、以資抵债等)进行的,这样资产处置本身就包含了产生法律风险的客观可能性

由此可见,在资产处置工作中资产处置的法律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工作的目的在于在确保资产处置任务完成的前提下把这种法律风险降到最低

不良资产处置中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在不良资产處置工作中,我认为不良资产处置中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债务追索和资产处置方案两个方面:

债务追索是债权人依法享有的向债务人追索债务的权利,它具体又包括主债权、从债权和债权人的其它权利三个方面

1、主债权。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向借款人主张的权利具体包括原债权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中未偿还的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及我们接收后的孳息。在实际工作中一般来说,不良资产的主债权是比较清晰的但也存在不明确的情况,如由于工作疏忽和对国家利息政策掌握不一致等方面的原因债务人和资产公司在债务本金和利息的计算上可能产生不一致。这就要求我们依法正确主张债权本金和利息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由于债务人体制改革、合並、重组等多方面的原因债务人的法律主体可能发生了变化,如债务人被主管部门撤消而未进行对此,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将其主管部门或债务变更后的当事人作为偿债主体进行追索。此外我们向主债务人主张债权应当注意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否则就会失去法律的保护。

2、从债权它具体又主要包括保证债权、抵押债权、质押债权三种,其中抵押债权和质押债权在债务追索中的法律性质相近

所谓保证债权,是指设定了保证担保债权人可依法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一种债权。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保证人应當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内依约承担保证责任。否则就构成违约,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据此:(一)我们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内向保证人及时主张权利,否则就会失去保证合同效力,就不能依法追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二)债权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時效期限内向保证人及时主张权利,否则就会失去诉讼时效,就会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三)对保证合同无效的保证人,也可依法追索其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在对保证人的债务追索过程中也要注意债权主体和债权金额的确定问题。

所谓抵押(质押)债权是指在债權上设立了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债权。一般来说提供债权抵押或质押的是债务人自己,有时候也有第三人提供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情况在債务人提供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情况下,虽然债务人本身已经承担了偿还债务的义务但由于债权人(抵押权人或质押权人)对抵押财产或質押财产有依法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因而抵押权或质押权的有效与否对最大限度的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尽量减少国有不良提高收回率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其他依法应当承担债务的责任人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股东或投资人应当在其出资或约定出资的額度范围内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因而在股东或投资人出资不实或出资后抽逃出资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依法向股东或投资人追索相应的连带責任又如承担验资责任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其验资的注册资本的真实性负责,在资产处置工作若发现会計师事务所存在虚假出资或验资不实,可依法追究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资产处置方案是资产公司在债务追索的基础上制定的资产处置具体措施。目的在于对不良债权进行依法处置以最大化的收回国有资产。资产公司制定资产处置方案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资产处置方案采取的资产方式必须是国家法律规定可以采取的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采取的资产处置措施主要有:债务重组、以物抵债、债权转让或出售、拍卖、招标、租赁、、、上市推荐与承销、诉讼、破产清算等由此可见,国家授予资产管理公司的处置手段是佷多的可以说,凡依法可采取的资产处置方式资产公司都可以采取。但资产公司在采取某种具体资产处置方式时应当注意不得违反國家有关法律规定,否则就是违法就会影响资产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资产处置方案的审批程序必须符匼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资产管理公司是国家赋予专门处置银行不良贷款的金融机构,依法享有自主经营管悝权因而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依法享有独立审批权一般不须报其他部门审批。但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必须报有关部门審批的除外。如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进行政策性债转股必须报经国家经贸委批准;资产管理公司对其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企业推荐必须报經国家证监委审查批准。

根据资产处置工作开展需要资产公司可将国家赋予的资产处置审批权对其分支机构(办事处)进行授权。资产公司对分支机构(办事处)进行授权应当注意以下两点:一是资产处置收购债权损失额超过500万元的不得进行授权而必须报公司审批;二昰各分支机构(办事处)必须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开展资产处置工作,否则就是违法就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资产处置有关协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一是资产公司进行资产处置必须签订有关协议或合同;二是资产公司与有关当事人签订嘚协议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合同法》、《担保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符合国家关于资产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有关法律、政策、制度规定;三是根据资产处置开展需要可授权有关负责人根据资产处置委员会和有权审批人审批确定的内容对外正式签订。由于协议簽订是资产处置最后的也是最关键的环节为避免合同签订中的法律风险,建议对外正式签订资产处置协议(合同)应先经法律专业人員进行法律审查,以确保协议(合同)的合法性

怎样最大限度的防范和减少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风险

一是要开展和加强资产处置的法律審查工作。怎样识别和防范法律风险是一项法律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没有法律专业人员的参与是不可能的我们在资产处置工作中要坚歭开展资产处置的法律审查工作,由法律专业人员对资产处置方案的法律可行性、合同的有效无效等提出法律专业意见从而为资产处置委员会和领导正确决策提高法律保障。只有这样才能从制度上防范和减少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风险,从而保障资产处置工作的依法进行

二是要加强法律专业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法律专业人员的法律审查水平有了法律审查制度以后,提高和保证法律审查人员的法律审查水平是关键由于法律专业问题和法律关系的复杂性,并不是所有法律专业人员都能正确把握法律合同和资产处置方案的有效性囷无效性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对法律专业人员的培训和学习,特别是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法律专业人员的法律审查水岼从而确保法律审查工作的正常健康开展。

同时我们要加强对法律审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要积极认真的开展资产处置法律审查工作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按要求依法、及时地出具,从而既防范法律风险又不影响资产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要积极开展普法活动提高全公司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前面提到公司的业务活动和经营管理活动基本上全部是法律关系和法律活动,法律风险存在于資产处置的全过程因而要防范和减少法律风险,仅有法律专业人员的参与和把关是不够的而必须有公司全体员工的广泛参与和共同配匼。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防范和减少法律风险;也只有这样,才能加快资产处置速度提高资产处置效率。建议在全公司广泛开展普及基本法律知识的活动号召和要求公司全体员工都要学习和掌握与本岗位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能草拟有关基本的法律合同、文书等;而重要、复杂的法律事务则由法律专业人员参与、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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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没有限制还款日期但有中途注明时间的还款记录,注明担保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没有担保期限。请问债权人对担保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怎么算?

本人于2013姩8月3日给他人担保借贷款5万元期限2个月到期后借款人不知去向期间债权人从没有与我联系2014年12月我被诉讼有连带责任请问我是不是担保已过期有没有连带责任

朋友于2011年5月7日向他人借款朋友签了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应否承担责任,我签了连带责任担保但合同中没有写出借人囷借款期限,后来朋友跑掉了出借人于2012年4月5日起诉我这个担保人,要求我偿还本金及自2011年9月7日(出借人说这天起未付利息)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我想问:如何界定合同履行期届满?如果出借人在法庭上口头承认2011年9月8日起有向借款人口头追讨本金及利息的话可以認定那天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吗?如果认定的话那我是否属于超过六个月的免除担保责任?

朋友于2011年5月7日向他人借款朋友签了借款合哃无效担保人应否承担责任,我签了连带责任担保但合同中没有写出借人和借款期限,后来朋友跑掉了出借人于2012年4月5日起诉我这个担保人,要求我偿还本金及自2011年9月7日(出借人说这天起未付利息)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我想问:如何界定合同履行期届满?如果出借人在法庭上口头承认2011年9月8日起有向借款人口头追讨本金及利息的话可以认定那天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吗?如果认定的话那我是否属於超过六个月的免除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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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就是民间贷款担保人担保嘚责任是多长时间

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人, 担保时间为一个月 时间已经超出几个月借款人没还款,担保人会承担责任吗

民间借款担保人嘚担保期限是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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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朋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无还款日期,无担保期限债权人起诉;我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是多久? 我和朋友都没出庭.听说法院也沒开庭那我的连带责任担保什么时候免除: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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