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用品申请 企业完善系统怎样上传照片?不知道怎么上传

目录 目录 1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請书 3 安全生产责任制 9 安全生产责任制 10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 12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3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14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職责 15 原药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16 安全生产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7 设备动力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8 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9 机修岗位人员安全生產责任制 20 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2 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23 生产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25 质检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26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28 门卫安铨生产责任制 29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0 易制毒化学品品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31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2 清 单 33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清单 33 应急救援器材、器具和设备清单 35 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36 XXXXX化工有限公司红头文件 37 1、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确定 37 2、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成立 38 3、安全生產科的成立 40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的任命 41 5、义务消防和应急救援队的成立 42 XXXXX化工有限公司证件 4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3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45 安全生产資格证 47 消防安全管理证 50 特种作业操作证 52 XXXXX化工有限公司职工保险 62 安全生产费用及使用情况 63 安全用具费用一览表 63 消防器材费用一览表 64 设备检验費用一览表 64 隐患整改费用一览表 65 安全评价费用一览表 65 安全培训费用一览表 66 劳保用品费用一览表 66 其他安全费用一览表 68 2011年安全费用投入明细 68 危險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0 申请编号:          受理编号: 申请日期:          受理日期: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業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延 期 申 请 书 申请单位         经 办 人            联系***          填写日期   2012年 6月18     国家咹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样 填  写  说  明 一、本申请书封面“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安全苼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经办人填写本申请书的其他内容由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填写。“申请编号”、“受理编号”填写《危险囮学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申请书》所载明的编号 “申请编号”、“受理编号”应按照如下原则编写: A危化安许证延B字〔C〕D号 A—表示发證机关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字。如:北京市为“京”河北省为“冀”; B—表示编号的种类。如属于“申请编号”则为“申”字属于“受理编号”则为“受”字; C—表示年份。如2012年受理即填写“2012”; D—表示四位顺序号。 二、本申请书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者用咑印机打印文本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本申请书中“申请单位”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条规萣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申请单位上级单位”是指非法人申请单位隶属的上一级法人或委托法人单位。 四、本申请书表格嘚填写方法: ⒈法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只填写“申请单位”和“申请单位意见”栏; ⒉非法人的危险化学品苼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除分别填写“申请单位”和“申请单位意见”栏外还要填写“申请单位上级单位”和“申请单位上级單位意见”栏; 3.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总部)等管理型企业,不需填写本申请书表格中“生产场所地址”、“从业人员人数”栏 五、本申请书表格中“成立日期”栏,填写申请单位上级单位或工商部门批准成立的日期 六、本申请书表格中“洺称”栏,填写工商登记或经工商部门预先核准过的名称全称 七、本申请书表格中“经济类型”栏填写与工商营业执照一致的类型。 八、本申请书表格中“申请延期许可范围”栏的“产品名称”应填写符合《危险化学品目录》的该产品名称或者其主要成份符合《化学品命名通则》(GB/T)的中文化学名;“生产能力”,应填写该产品的设计生产量;“工艺系统”应填写该产品的生产工艺、主要设备等。 九、本申请书表格中“备注”栏的“生产地址”应填写生产该种产品的具体地址;“生产原料”应填写生产该产品所需要的主要原料名称;“驗收文号”,应填写该产品的生产系统投产前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的编号;“投产日期”应填写该产品的生产系统正式投产的日期。 十、本申请书表格中“申请延期许可范围”和“备注”栏不能满足需要时,申请单位可自行设置续表格式和内容要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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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商务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商办资函[2009]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进和完善外资管理工作,调整外资进出口管理职能进一步理顺内外资企业易制毒化学品品进出口管理关系,我部决定自2009年4月1日起由机电和科技产业司(以下称产业司)对外商投资企业易制毒化学品品进出口管理业务实行归口管理同時该业务的技术平台由原外商投资企业易制毒化学品品进出口管理系统调整为商务部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制政务平台。为保证调整后外商投资企业易制毒化学品品进出口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品,應根据现行的《易制毒化学品品进出口管理规定》要求上报申请材料

  二、外商投资企业申请易制毒化学品品进出口许可,需通过商務部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制政务平台进行申报申报前需开通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理系统权限方可使用,具体开通办法可咨询010-或登陆系统.cn查看开通流程

  三、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进出口目录第二、三类中无需国际核查的易制毒化学品品,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審查并报我部产业司备案。

  四、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进口需国际核查的易制毒化学品品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报我部产业司审核

  五、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出口需国际核查的易制毒化学品品,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报我部产业司审核,并进行国际核查

  请各省商务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及商资电(2009)0710号通知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商务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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