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證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号);
2、《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发[2010]71号);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建立就业信息监测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武人社办[2011]39号)
服务对象:就业登记、失业登记人员。
办理条件:劳动者在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事流程:申请→办理→发证
(1)本人户口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2)本人***原件、复印件;
(3)就业(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被用人单位录用的提供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險费凭证)或失业(解除劳动合同文件、***,毕业年度尚未毕业的大学生需由其所在的学校提交应届生证明,复员转业军人***、失地證明)证明;
(4)异地户籍人员需提供《武汉市居住证》;
(5)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登记照2张;
(6)填写《武汉市劳动者就业登记表》或《武汉市失業人员登记表》
办理期限: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1、个人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社区→街道→区公共就业垺务机构;
2、用人单位统一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或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申领《就業失业登记证》:失业保险关系所在辖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4、创业大学生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市人才服务中心
武汉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武汉市失业保险办公室
武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武汉中国光谷人才服务中心
中国武汉人才市场武汉經济开发区分市场
江岸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江汉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硚口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汉阳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武昌區劳动就业管理局
青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洪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东西湖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汉南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蔡甸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江夏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黄陂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新州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人事劳动局
武汉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江岸社会保险管理处
江汉社会保险管理处
硚口社会保险管理处
汉阳社会保险管理处
武昌社会保险管理处
青屾社会保险管理处
洪山社会保险管理处
请问:11月初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本月已为本人缴纳11月份社保,并办理报停本人
已将社保转入灵活就业人员窗口,从12月份开始自行缴纳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这期間成功申请了失业金并在15号前已开卡,想问领取失业金期间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是如何交网上查询说领取失业金期间不可以缴纳养老保險,是这样吗然后,医疗保险是直接从每月发放的失业金中直接扣除相应的金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