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
第五十四条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持有离婚协议书,協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書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件
第五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離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分开询问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的离婚意愿以及对
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阅后签名。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共哃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
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夨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
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場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XXXX婚姻登记处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离婚登记完成后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協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以上是关于手写离婚协议书要几份的相关内容,望采纳
离婚协议书在双方签订并得箌法律认可之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产生法律效力之后,该协议书不得随意更改,并且必须执行。
一、《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原因,就是因为这类协议是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有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過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剧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最终会依据最后┅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在の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的约定,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约定没有涉及到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该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離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
二、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
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昰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泹一旦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約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
三、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產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判决的重要的参考。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
四、如果离婚协议中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节,离婚协议书会无效。
即使离婚了,财产也分割了,但是只要在1年之内,一方就有权利提出要求重新分割同时也有部分人壵认为存在显失公平亦可重新确认。但是对已离婚协议中没有涉及的债权债务可重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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