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境外签订了20万美元的合同分四次对外支付款项,其中有一次支付的款项没超过5万美元这部分是否需要到税务机关做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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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40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备案人须在每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手续但只需在首次付汇备案时提交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 因此企业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付汇的,必须按照上述规定在每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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