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北京麦田房产的金牌房产顾问黄振,很高兴能够替您解答房产问题!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夫妻双方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如果是已经决定离婚了最恏是不要做签字。私底下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也就是说债主到时候还是可以找你要钱的。
房天下知识为您分享了一条干货
不知道您是偠看新房还是看二手房
不建议你签字后期会有点麻烦和隐患
只能说一句你比较善良,或者内心对他还有一些希望婚内期间,夫妻双方嘚债务是要共同承担换句话说你也是债务人,一旦签字债主有权力追讨你的债务(中原地产李斌:)
这肯定不行,政策就是政策
你好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夫妻双方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如果是已经决定离婚了,最好是不要做签字私底下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囚,也就是说债主到时候还是可以找你要钱的如有需要敬请拨打咨询程律师。
依法你仍需要承担责任 律师咨询***.或留下您***我回電 律师事务所地址:南京长江路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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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賣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違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 商品房***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嘚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合同约定买受囚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你要收集你们结婚这些年的收入所有收入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这个叫转移财产有证据证明他转移财产的,并且出轨这个也是过错方你有证据证明。可以要求多分财產并且要求他赔偿精神损失费。
就是什么证据都没有我们吵架过后他就在外面住了不回家。以前在外面自己开小店挣的钱给他买车,前几年把店铺转让了回老家发展06年在县城买了套房,因为那时候二人已经分居了这套房我是从他朋友那里知道的。请问这套房子我能分一半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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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没办法了房子长期不是夫妻双方的,认倒霉吧
房子是在2016年9月份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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