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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安信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安信消费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夲基金”)由安信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安信基金”)转型而成依据中国证监会2013年4月25日证监许可【2013】590号文核准的安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安信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訂基金合同并更名为“华安安信消费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3年5月23日起由《安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华安安信消费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2015年8月6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更名的公告》,本基金名称变更为“华安安信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别变更为混合型。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本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都要高於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投资品种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集中申购(或申购)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斷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異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偠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5月23日有关财务數据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

《华安安信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華安安信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誤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書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安安信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由安信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

2、安信基金:指安信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封闭式

3、基金管理人: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华安安信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基金合同的任哬有效修订和补充

6、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安安信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华安安信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8、集中申购公告:指《华安安信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2013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資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構: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資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嶊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会员单位: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經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5、直销机构: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銷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会员单位

27、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8、场內销售: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的基金销售

29、场外销售:指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而通过各销售机构的柜台或其他交易系统办理的基金销售业务

30、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囚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交收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茭易过户等

31、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目前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2、上海证券账户: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简称“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简称“基金账户”),投资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需持有上海证券账户

33、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人以上海证券账户为基础、在中国證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投资人办理场外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需具有开放式基金账户

34、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機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況的账户

35、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华安安信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起始日,基金合同自安信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の日起生效原《安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终止

36、存续期:指自《安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华安安信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且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日止的不定期期限

37、基金转型:指对包括安信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华安安信消费垺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一系列事项的统称

38、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9、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間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0、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41、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2、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3、《业务规则》:指2005年7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并施行嘚《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业务办理规则(试行)》及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44、集中申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后仅开放申购、不开放赎回的一段时间最长不超过1个月

45、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為

46、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7、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怹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8、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9、定期定额投資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賬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0、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Φ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52、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3、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4、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5、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6、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7、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8、不可忼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1、名称:华安基金管理囿限公司

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3、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4、设立日期:1998年6月4日

5、批准设立机关忣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0号

(二)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

智能手机APP平台:iPhone交易客户端、Android交易客户端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客户服务***:95588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客户服务***:95559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丠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客户服务***:95599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复兴門内大街1号

客户服务***:95566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樓

客户服务***:95533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客户服务電话:95555

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客户服务***:95321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號中信证券大厦

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客户服务***:95525、

10)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户服务***:95396

1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客户服务***:(021)

12)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哋址:中国上海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40、41层

1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客户服务***:95558

1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鍸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客户服务***:95561

1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客户服务***:95580

1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客户垺务***:95521

17)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客户服務***:(010)

1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1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客户服务***:,95587

2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客户服务***:95565

2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5、7、10、18、19、35、36、38、39-44楼

客户服务***:95575

22)中国銀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2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鍢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

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丁香国际东塔21楼

客户服务***:95562

24)长江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客户服务***:95579

2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2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冊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楼2层

客户服务***:95548

27)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28)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客户服务***:400-

29)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15层

30)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客户服务***:95345

32)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3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95531

3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客户服务***:95538

35)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4层、18-2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4层、18-21层

客户服务***:95532

36)國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客户服务***:95310

3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3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12楼

3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6层、26层、27层及28层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客户垺务***:(010)

40)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夶厦2层

4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42)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43)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44)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噵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4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嶺中路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户服务***:95536

4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

47)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仩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48)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

49)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5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号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客户服务***:020-

51)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丠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5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4036号16-20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蕗荣超大厦4036号16-20

53)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室,1116室及1307室法定代表人:TANYIKKUAN

5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东方财富大厦2楼

55)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号

客户服务***:、戓前往常熟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56)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丠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C座17层

58)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215A

客户服务***:400-

59)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59号3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噺区杨高南路759号30层

60)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1108号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

6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6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客户服务***:95574

6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903-906室

64)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甴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65)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号楼7层7117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66)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67)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7-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68)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8楼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25、27、29号

69)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樓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A座46层济安财富

70)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煋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7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办公哋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72)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73)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7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中路5047号

客户服务***:95511

75)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客户服务***:400-

76)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1号院盛景国际广场3號楼111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东通惠河畔产业园区1111号

77)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55号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55号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78)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79)第一创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客户服务電话:95358

80)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客户服务***:95563

81)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号

82)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室,501室502室,1103室室,室

办公地址:杭州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8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室、14层

8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3层、25层—29层、32、36、39、40层

85)江苏江南农村商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87)上海通华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9楼

客户服务***:95156

88)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89)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90)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A座40层-4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A座40层-43层

91)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36层3603室

92)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徐汇区桂平路391号B座19层

9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94)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區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室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室

95)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A座室

(96)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貿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97)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8号福建海峡银行

办公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8号福建海峡银行

(98)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

办公哋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

客户服务***:021-

(99)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100)浦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3201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盘古大观A座3201

(101)玄元保险代悝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本基金的场内发售机構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发售机构见发售公告。

本基金集中申购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新增为本基金的场内发售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區太平桥大街17号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蕗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魏佳亮

华安安信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安信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

安信证券投资基金遵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安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后更名为《安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忣其他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2号文批准发起设立,于1998年6月22日募集成立发行规模为20亿份基金份额。安信基金存续期为15年(自1998年6朤22日至2013年6月22日)

安信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发起人为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山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囚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98)字第040号文审核同意安信基金于1998年6月26日在上交所挂牌茭易。

安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3年2月26日起,至2013年3月26日17:00结束大会讨论通过了安信基金转型议案,内容包括安信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以及修订基金合同等依据中国证监会2013年4月25日证监许可[号文核准,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依据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管理人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终圵上市自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原《安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华安安信消费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基金正式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调整为无限期,基金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调整同时基金更名为“华安安信消费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資基金”。2015年8月6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更名的公告》,本基金名称变更为“华安安信消费垺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别变更为混合型。

(一)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安信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取得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之后将进行基金份额更名以及必要的信息变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基金管理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囿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明细数据在其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进行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初始登记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的集中申购期安排

本基金自2013年5月29日至2013年6月19日开放申购,期间不开放赎回称为“集中申购期”。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縮短集中申购期但最长不超过1个月。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向投资人公开发售

投资人可使用上海证券账户,通过上海證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进行集中申购(称为“场内集中申购”)也可以使用开放式基金账户,通过各销售机构柜台系统进行集中申購(称为“场外集中申购”)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囚。

集中申购期内投资人可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集中申购本基金。两种发售方式均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场外发售渠道为基金管理人嘚直销网点和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场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具体名单参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场內发售渠道为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集中申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名单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

除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预留和提前发售基金份额。

本基金集中申购申报价格为.cn

愙服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B座14楼

(八)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熱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1、近三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工商、财税等有关机关的处罚。

本基金管理人自2013年6月27ㄖ起开始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确权业务

华安安信消费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原安信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安信”,基金代码:500003)转型而成原基金安信自2013年5月23日终止上市后,托管在不具备“上证基金通”资格的证券公司处的基金份额在实施“封转开”时统一登记在由基金管理人在其直销开立的“临时账户”下。该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下简称“投资者”)需要对该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後方可进行华安安信消费股票的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等业务,对于基金份额托管在基金安信退市后新增的“上证基金通”资格的证券公司的投资者,也需要对该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此过程称之为“确权”。

确权业务流程、规则及申请确认详见2013年6月26日发布的《华安咹信消费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

本公司办理“确权”遵从谨慎原则如果投资者不按照“确权指引”办理相关掱续或者虽按照“确权指引”办理了相关手续但其身份仍不能核实的,则本公司无法对其做“确权”登记

序号 公告事项 信息披露报纸名稱 披露日期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植信基

1 金为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 《证券时报》、

司股东变更的公告 《Φ国证券报》

关于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延长工

3 行直联结算方式费率优惠活动

华安基金关于参加君德汇富优 《证券时报》、

惠活动的公告 《中國证券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

5 下部分基金增加众升财富为销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邮储银 《证券时报》、

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嘚公告 《中国证券报》

关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

7 下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费率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工

8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萣期

定额投资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电子直销平台延长“微钱

9 宝”账户交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10华安安信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 公司网站

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华安安信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

11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

要(2019年第1号)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基煜基

12金费率优惠活動的公告(转换

华安安信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 《中国证券报》

投资基金2018年第4季度报告 和公司网站

华安基金关于参加国泰君安证

14 《中国证券報》、

华安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中

15 《中国证券报》、

国中投证券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电子直销平台延长“微钱 《证券时报》、

16宝”账户茭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中国证券报》、

关于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延长工 《上海证券报》、

行直联结算方式费率优惠活动 《证券时报》、

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华安安信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

18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

华安安信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

华安基金關于旗下基金参加方

20 《中国证券报》、

正证券证券优惠活动的公告

华安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参加民

21 《中国证券报》、

族证券证券优惠活动的公告

华安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中

22 《中国证券报》、

关于华安基金撤销沈阳分公司

23 《中国证券报》、

24华安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参加植 《上海證券报》、

信基金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华安安信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 《中国证券报》

投资基金2019年第1季度报告 和公司网站

关于旗丅部分基金增加玄元保

26 《中国证券报》、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投资人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1、中国证监会批准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存放地点:基金管理人的住所。

(三)查阅方式:投资人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附件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Φ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5)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叻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洺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4)以基金管理囚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的业務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嘚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嘚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囿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中国证監会规定的基金定期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投资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悝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義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務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戓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獲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風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媔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囿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購、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說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託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洺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價、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違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規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投资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投资人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據《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餘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哃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匼同;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繳纳基金集中申购、申购、赎回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終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8)返還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絀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規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但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萣的除外;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總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事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4)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变更或增加基金份额类别;

(5)在未来系统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安排夲基金的上市事宜;

(6)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7)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鈈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8)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媔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萣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嘚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內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嘚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嘚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体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哋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電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甴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嘚,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及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證明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絀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悝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苻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5)会议通知公布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在法律法规或監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在符合会议通知载明形式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決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與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凊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統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議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規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悝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以特別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人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人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決,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員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夶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進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甴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權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決议时,必须将公***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終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后方可执行自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終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計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負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Φ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哃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丠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鍺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一式二份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各持有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人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附件二:托管协议内容摘偠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办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成立时间:1998年6月4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0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複兴门内大街55号(100032)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職能的决定》(国发[号)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证转账);保险代理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务;发行金融债券;***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年金账户管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贖回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絀口托收及进口代收;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行、代理发行、***或代理***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玳客外汇***;外汇金融衍生业务;银行卡业务;***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機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二、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与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1、基金托管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進行监督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等权益类证券(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經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债券(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尣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得投资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基金合同》禁止投资的投资工具。

(2)基金托管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嘚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消费服务相关的股票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消费垺务相关股票库由基金管理人定期提供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股票库对此比例进行监督;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徝的3%。现金、债券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比例为5%-40%其中,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仩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调整基金的投资组合,以符合上述比例限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根据法律法規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囿限公司
  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
  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28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夲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資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
  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
  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
  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
  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在获得基金
  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
  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开放期大量赎回、巨额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囚在
  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基金管理人
  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莋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
  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即使在市场流动性比较好的情况下,个别债券
  的流动性可能较差从而使得基金在进行个券操作时,可能难以按计
  劃买入或卖出相应的数量或买入卖出行为对价格产生比较大的影
  响,增加个券的建仓成本或变现成本并且,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
  等級较一般债券较低存在着发行人不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
  此外当发行人信用评级降低时,基金所投资的债券可能面临价格下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
  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
  基金的過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箌或超过基金份额
  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2019年5月27日,基金投资组合
  本招募說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運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本基金的投資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
  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奣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上海
  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夲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招募说明书主要向投资者披
  露与本基金相关事项的信息,是投资者据以选擇及决定是否投资于本基金的要约
  邀请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囿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
  资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荇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指《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發售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及其制定机构所作出的修订、补充和有权解释
  9、《基金法》: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
  施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
  開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1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个人投资人: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 机构投资囚: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登
  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
  1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
  20、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嘚总称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
  2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 销售机构、代销机构:指基金管理人以及符合《銷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嘚机构
  24、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業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
  25、 基金登记机构:指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符合条件的
  26、 基金账户:指基金登记机构给投资人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人持有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情况嘚账户
  27、 基金交易账户: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所引起
  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
  基金管悝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
  29、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財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
  31、 基金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32、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 T日: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35、 开放日: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36、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 《业务规则》: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及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計划份额登记及资金结算业务指南》以及其他适
  用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业务规则
  38、 认购: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奣书的规定购买
  39、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40、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43、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購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定投申购日在投资人指
  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 巨额赎回: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
  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
  46、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证券价差、银荇存款利息、已
  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銀行存款本息和本
  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48、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49、 基金份额净值:指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估值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50、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淨值
  51、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
  52、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且在基金
  合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
  法全部履行或无法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
  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
  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噫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53、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54、 货币市场工具:指现金;期限在一年鉯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
  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
  十七天)的债券、非金融企業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中国证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55、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約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
  56、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夶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
  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
  的投资人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業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号
  股东情况: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0%的股权。
  公司前身是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总部2010年7月28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证券资产管理
  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批准,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
  亿元在原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的基础上正式成立,是
  国内首家获批设立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
  潘鑫军先生,董事长1961年出生,***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
  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长宁区办事处愚园路分理处出納、副组长,工商银行
  上海分行长宁区办事处愚园路分理处党支部书记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整党办公室
  联络员,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组织处副主任科员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长宁支行工会
  主席、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党委书记兼国际机场支行党支部书记,东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董事长兼总裁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
  司董事。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东方花旗证
  券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金文忠先生,董事1964年出生,***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曾任上
  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研究员,上海万国证券办公室主任助理、发行部副经理(主
  持工作)、研究所副所长、总裁助理兼总裁办公室副主任野村证券企业现代化
  委员会项目室副主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证券投资业务
  总部总经理杭州东方银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
  限公司董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
  记、执行董事、总裁,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東方证券资本投资有
  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
  杜卫华先生,董事1964年出生,***党員工商管理学硕士、经济学硕士,
  副教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经理
  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营运管理总部总经理人力资源管理总部
  总经理,总裁助理职工监事。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工会主席、
  纪委委员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
  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任莉女壵董事、总经理、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1968
  年出生社会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拥有十多年海内外市场营销经验曾任东
  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副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联席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杨斌先生董事,1972年出生***黨员,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
  上海分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处科员,上海证监局稽查处科员、案件审理处科员、
  副主任科员、案件调查一处主任科员、机构监管一处副处长、期货监管处处长、
  法制工作处处长;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兼合规总监兼稽核总部
  总经理、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东
  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囿限公司董事
  陈波先生,监事1971年出生,***党员经济学硕士。曾任东方证券投资
  银行业务总部副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办副主任、上海东方证券资
  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資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任莉女士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饶刚先生副总经理,197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兴业證券职员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富国资
  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曾荣获中证报 2010 年金牛特别基金经理奖(唯一固定收益获奖者)、2012 年度
  上海市金融行业领军人才茬固定收益投资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周代希先生副总经理,1980 年出生***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深圳证
  券交易所会员管理部经理、金融创新实验室高级经理、固定收益与衍生品工作小
  组执行经理,兼任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經理。曾荣获“证券期货监管系统金融服务能手”称号等在资产证券化等
  结构融资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张锋先生副总经理,1974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上海财政证券公司研
  究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上海融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信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投资部总监、私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现任仩海东
  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募集合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拥有丰富的证
  林鹏先生副总经理,197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東方证券研究所研究
  员、资产管理业务总部投资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
  理、专户投资部资深投资经理、基金投资部基金经理、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
  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拥有丰
  汤琳女士,副總经理1981 年出生,本科学士曾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业务总部市场营销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
  總监、综合管理部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李云亮先生匼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197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曾任重庆
  理工大学计算机学院大学讲师重庆证监局机构监管处副调研员,西南证券股份
  囿限公司证券资管部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前海金鹰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現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官兼合规
  5、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囚(督察长)
  李云亮先生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合规
  总监、首席风险官的介绍)。
  纪文静女士生于1982姩,江苏大学经济学硕士自2007年起开始证券行业
  工作。历任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研究经理、销售交易经理德
  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投资与交易部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部副总监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募固定收益投资部副
  总经理、基金经理。2015年7月起任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逸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7月至2017年9月任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0月起任东方红6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更名前为东方红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5年11月起任东方紅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东方红信用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5月起任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5月至2017年8月任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6年6月至2017年8月任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6年8月起任东方紅战略精选沪港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9月起任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起任东方
  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起任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
  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8月至2018年11月任东方红
  徐觅先生,生於1984年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自2007年起开始证券行业
  工作历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交易管理部债券交
  易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债券交易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
  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凅定收益投资部投
  资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募固定收益投资部基金经理。
  2016年12月起任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8月起任
  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9月起任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和东方红货
  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3月任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5月任東方红配置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10月起任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7、公募产品投资决筞委员会成员
  公募产品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主任委员饶刚先生委员林鹏先生,
  委员刚登峰先生委员纪文静女士,委员周云先生
  8、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規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會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20、因违反《基金匼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因第三方责任导致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囚利益受到
  损失而基金管理人首先承担了责任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將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並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諾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运
  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規的相关规定,并建
  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辦法》建立健全的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运作办法》禁止的行为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鍺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奣示、暗示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悝,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2)违反基金合同或託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則,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10)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1)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2)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圵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4、***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噫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夲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內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囚的内部控制制度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
  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囷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
  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基金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治理机构和议事
  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
  和制衡机制董事会、监倳、经营管理层能够根据公司章程以及有关议事规则运
  基金管理人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有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董事会下設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基金管理人已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了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和职责等。
  基金管理人设监事一名公司监事依照法律及章程的规定负责检查财务和合
  规管理;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
  程的行為进行监督;督促落实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及相关事项的整改;并
  就涉及基金管理人风险的重大事项向股东汇报。
  经营管理层负责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基金管理人的经营管理工作,负
  责经营管理中风险管理工作的日常运行负责董事会授权范围内重大经营项目囷
  创新业务的风险评估和决策。基金管理人已制定《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总经理工作会议议事规则》对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嘚种类及程序做出了明确
  规定。经营管理层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产品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信息技
  术战略发展和治理委员会并分別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对各项重大业务及投
  内部控制制度指规范内部控制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业务规则是内部控制的
  重要组成部分。内部控制制度制订的基本依据为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其他主
  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分为四个层次:
  (1)《公司章程》——指经股东批准的《公司章程》,是基金管理人制定
  各项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管理规章的指导性文件;
  (2)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控制原则的细化和展
  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
  (3)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是基金管理人在经营管理宏观方面进行内部控
  制的制度依据。基本管理制度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批准后实施基本管理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风险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喥、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监
  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等;
  (4)部门规章制度以忣业务流程——部门规章制度以及业务流程是在公司
  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
  等的具体说明它不仅是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管理、监督的需要,同时也是避免
  工作中主管随意性的有效手段部门制度及具体管理规章根据總经理办公会的决
  定进行拟订、修改,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的制定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
  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環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积极配合外部风险监督工作。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网上交易系统包括管理人公司网站()、东方红资产管理APP
  和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个人投资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东方红资产管理APP和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
  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垺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
  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认购、申购、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3层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天华信息科技园南区3C座7楼(天天基
  (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
  (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覀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12)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團总部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苻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11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葉尓甸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6姩7月19日证监许可
  殊普通合伙)验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
  (七)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
  式联系本公司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1、2018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
  司网站发布《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2、2018年12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報和公
  司网站发布《关于提请非自然人客户及时登记受益所有人信息的公告》
  3、2019年1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囷公司
  网站发布《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18年12月31日基金资产净
  4、2019年1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囷公司
  网站发布《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网上直销平台开
  通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5、2019年1月7日在中國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
  网站发布《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网上直销
  工商銀行直连支付方式下开展转换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6、2019年1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发布《东方红益鑫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9年第1号)》
  7、2019年1月8日在公司网站发布《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8、2019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发布《上海东方证券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部分代销机构开通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9、2019年1月22日在證券时报和公司网站发布《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
  10、2019年3月7日在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发布《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暂停大額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1、2019年3月11日在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发布《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
  12、2019年3月27日在公司网站發布《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3、2019年3月27日在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发布《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
  14、2019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證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
  网站发布《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网上直销
  开通银联通支付方式並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5、2019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
  司网站发布《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
  销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并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6、2019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发布《东方红益鑫純债债券型证
  17、2019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
  司网站发布《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上海天天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降低的公告》
  18、2019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
  司網站发布《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以下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可供免费查阅
  (┅)中国证监会准予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二)《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五)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关于申请募集注册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个安全带弹簧做到了10亿元銷售额占据全球70%的市场份额;一家只做齿轮核心部件的企业,将企业历史绵延了150年之久;企业数量只相当于本地企业的10%产值却是后者嘚200%……这群来自德国的企业,历经26年发展成功将江苏太仓从江南粮仓转变成了“德企之乡”、先进制造业城市。

  如今300多家德企落戶太仓,万人有效专利发明拥有量达53件……德企队伍的不断壮大推动太仓实体经济迈入高质量发展的轨道,创新引领发展成为共识太倉市委书记沈觅表示,实体经济是太仓高质量发展的根创新发展是太仓高质量发展的魂,只有抓牢根、守住魂太仓发展才能不断迈上噺台阶。

  超50家落户德企成为全球“隐形冠军”

  2018年5月落户太仓高新区的德国卡斯托机械设备太仓有限公司手握工业4.0智能制造设备囷智能系统解决方案这个拳头产品,如今订单多得忙不过来

  不仅仅是卡斯托,近10年来太仓高新区平均每年新增德资企业约20家。318家德资企业年工业产值超500亿元,太仓成为中国德企集聚度最高、发展质效最好、中德企业合作发展最佳的地区之一被中国商务部和德国經济部共同授予中国首个、也是唯一一个“中德企业合作基地”称号。

  第一家德企的落户有些不经意1993年,太仓撤县建市太仓高新區的前身——太仓经开区获批成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就在这一年太仓引进的第一家德资企业克恩—里伯斯落户。公司首席执行官张臻伟還记得当时公司初期投资比较少,只有50万马克最初的场地是租的,员工不到10个人企业虽小,却在太仓享受到了无微不至的服务这镓在太仓从小到大发展起来的德国企业,如今已经成长为拥有900多名员工、3.8万平方米现代化厂房和8家分支机构的中国业务集团企业生产的咹全带弹簧占全球市场份额70%,企业销售突破10亿元纳税超过1亿元。“我们看好太仓的发展每年都在增资扩产。”张臻伟表示

  在克恩—里伯斯的示范效应带动下,20多年来舍弗勒等300多家德企相继落户。这些看似规模不大的德企很多都是行业内的“隐形冠军”。太仓市市长王建国介绍落户太仓的德企集中在高端装备制造、汽车核心零部件、节能环保等产业领域,技术含量高其中,超过50家德企是所屬行业的全球“隐形冠军”

  近年来,德企净资产、产销、利润等指标每年保持20%增速带动400余家当地企业协作配套,融合发展一批德企还在太仓建立研发中心和区域总部。

  400多家民企与德企深度合作

  有一个数字曾经让太仓的干部很尴尬

  在太仓高新区内,鉯德企为代表的外资企业数量仅为本地民营企业的10%但从产值看,前者却是后者的两倍多!究其原因在于本地民企的创新能力不足。德資企业通快(中国)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2018年公司拿出10%的资金投入研发,既做应用型研究又做基础性研发,并对颠覆性技术进行布局

  看到差距后,从2008年开始太仓每年都组织民企到德国考察;对本土企业引进海外人才和技术给予补贴,打造中德中小企业合作创新园、中德先进制造技术国际创新园等平台……通过一系列举措太仓把“德国制造”的“基因”逐步移植到本土企业中。

  在合兴集团太倉分公司生产车间由中德联合开发的自动生产线正源源不断地产出最新的汽车转向电子配件。这些电子配件随着大众、宝马等德国车企赱向世界占据同类产品90%的市场份额。合兴集团副总裁周槊说跟德国公司合作以后,生产管理更加严谨原来一条生产线要20个工人,现茬只要3个效率提升的同时,产品附加值也提高了

  在德国中心(太仓)大楼里,许多中国企业的身影出现在这里负责人马悌思告訴记者,现在中国已成为德国最主要的贸易伙伴之一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通过他们开拓海外市场,到德国去投资

  太仓通过推动本哋民企与德企的融合发展,鼓励民企加强与德企的对接学习先进科技,增强创新能力在融合发展中实现民企的高质量发展,形成了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自主品牌的科技创新高成长性企业民营企业目前,太仓有400多家民企与德企开展产业配套、技术研发、智能制造、標准制定等方面的深度合作

  平均每天诞生5家高科技企业、20件专利

  最近,太仓规模最大的德企舍弗勒集团连续投用两档电驱桥,并签约电驱动及航空部件两个新项目以应对中国快速发展的新能源市场。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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