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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er,简称P2P),原为网络通信技术名词,意为“对等网络”,又称工作组。具体来说,P2P是指网上各台计算机有相同的功能,无主从之分,一台计算机都是既可作为服务器,设定共享资源供网络中其他计算机所使用,又可以作为工作站,没有专用的服务器,也没有专用的工作站。对等网络是小型局域网常用的组网方式。(小资)
Offline),是P2P网贷模式的分支,O2O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线上平台,结合线下体验,将网络数据化虚为实,让整个环节都清晰可见。互联网可以极大地解决传统行业的信息不对称,它的平台可被快速的扩张,数据可以被快速的存储与快速的分析,使得新领域用户获取成本大大低于线下。其利用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以及通过第三方担保合作等方式,大大降低借款标的逾期风险,从而确保平台能长久化运营,这也是部分专业人士认为其优于纯线上P2P网贷的原因。(钱包)
O2O模式是云南盛世开元投 资管理推出的,O2O即线上+线下运营相结合的,也算是P2P模式的创新模式,此模式能使网贷发展更加安/全、规范。
P2P网贷平台与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的关系
——黄震教授在中国小微金融发展论坛上答中国小贷联盟秘书长白澄宇先生
现在的P2P借贷应该是基于互联网平台并运用P2P技术开展民间借贷活动,没有网络的民间借贷没有必要叫做P2P。民间借贷活动在互联网时代通过P2P平台更好地实现了消除信息不对称、精准实现一对一的效果。P2P借贷和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有很多相通兼容的地方,我们在设计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时就大量走访调研了P2P网贷平台,并试图让两种平台实现对接和合作。当然,两者还是有很多不同。
第二点,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强调登记、备案这种功能,使它具有政府对民间借贷有了介入监管的手段。现在有了这个中心以后,我们可以把这个民间借贷的数据备案沉淀起来,可以进行挖掘分析、系统评级、监测预警,这是我们民间借贷中心的作用,为政府提供了分忧的服务。P2P平台呢?目前更重要的是强调更快捷、更高效的、更低价的对接交易方式,用互联网的方式,使它运行的时候P2P平台基本上是商业化的来考虑问题。
第三点,我和张翔在我们设计民间借贷中心的时候,最终目标是要打造一个新的交易所,但是刚好不巧赶上国务院整顿交易所,我们就叫中心,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是这么来的。各位来的也是行业内的专家,就是要把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作为一个交易所,所以它是一个多层次的结构,P2P平台是其中的保荐人这种角色,P2P的层级与我们的民间服务借贷中心它要简单一些。
P2P平台是可以升级的和发起设立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的,两者是有共同的基础,因为他们共同借用IP技术、互联网技术,都提供的是第三方服务,这是非常共性的地方。如果说都坚持这个共同的原则,并操作得当,P2P平台是可以有效的进行升级。地方政府可以通过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这种机构来对P2P平台进行适度监管,P2P平台可以取得和政府交流合作的途径,政府也通过这种方式取得了P2P的运行状况的数据,将来出了问题,我们都可以很便捷的取得一些数据,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发展。
我们三年前倡导成立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去年在温州开始试点,现在在鄂尔多斯、长沙,还有长治、岳阳等地,全国各地纷纷跟进。随着试点的推广,将来有可能上升为国家战略性的新事物。我这里介绍一下,我们倡导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概念的核心是交易所,而不是仅仅去登记,登记是为了满足政府的需求。更多的是要促进交易。如何设计促进交易的民间借贷服务体系?可以借鉴和发挥P2P网络平台的市场优势。我们希望岳阳的民间资本登记中心朝着这个方面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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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P2P网络贷款即点对点信贷,是指从事点对点信贷中介服务的网络平台。平台有多个作用,包括发现资金、项目和客户,使借贷人可以通过平台寻找到有出借能力并且愿意基于一定条件出借的人群。网络贷款平台可以提供确定借贷的条款和准备好必需的法律文本服务。
4月份,众贷网和城乡贷因经营不善而相继倒闭,引起了市场对P2P网络贷款(Peer-to-Peer lending)的再次关注。P2P的风险如何,引起了市场的再次深思。
P2P网络贷款即点对点信贷,是指从事点对点信贷中介服务的网络平台。平台有多个作用,包括发现资金、项目和客户,使借贷人可以通过平台寻找到 有出借能力并且愿意基于一定条件出借的人群。网络贷款平台可以提供确定借贷的条款和准备好必需的法律文本服务。更重要的是,网贷平台的可以帮助贷款人通过 和其他贷款人一起分担一笔借款额度的方式来分散风险,还能帮助借款人在充分比较的信息中选择有吸引力的利率条件(颇有些比价购买二手车的意思)。而同时, 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作为中介平台的回报。网络贷款平台旨在为那些碍于面子不好意思签订详细借贷合同的用户搭建一个公平交易的平台,在借贷双方之间,网站主要 起到一个见证人的作用。
雨后春笋的P2P网贷
在P2P网络贷款领域的鼻祖应该是英国的Zopa,它于2005年3月正式开始运作。Zopa通过对借款人的信用调查与风险评估,对其做出不同信用评级。放款人可以自由设置自定义利率、面向哪用等级的人群和放款的期限。借贷双方每笔借款合作达成时,Zopa抽取借款额0.5%的佣金。现在,Zopa的业务已由英国扩展到意大利和日本等地。
全球影响力最大的个人借贷网络平台是美国的Prosper,它在2006年2月上线,运营模式类似于国内的网站淘宝网,不同的是,淘宝为用户提供了一个拍卖和竞买商品的平台,而Prosper则允许用户“拍卖”和“竞买”贷款。
中国的P2P网贷从零六年开始,是目前正在兴起的基于应用的一个相对较新的模式,经过七八年的发展,如同前几年的团购网,现在已形成现在百家争艳的格局。零九年也联手和向另一家公司注资数千万美元,而在过去几年,风投一直对P2P网贷行业持观望态度。在2012年的一个业内热点事件就是风投标杆投资了上海的拍拍贷。北京的某风投企业随机跟进投资了人人贷。就在今年五月份,美国的谷歌投资了美国的P2P网贷同行Lending Club,估值高达15亿美元。谷歌的这一次投资,将会影响并坚定风投参与对国内P2P网贷投资的决心。
在前几年国内对P2P网贷的质疑声要远大于鼓励的声音,这个时候参与初创的公司也比较少。转折点在二零一一年时,平安集团出资四个亿成立了陆金 所,在某些层面上打消了很多创业者和投资者的顾虑,使得进入这个行业探索的公司开始迅速增加,到了2012年达到了数百上千家之多。虽然一路走来也出现过 十几家甚至几十家跑路倒闭经营不善停止营业的企业,但在整体上而言,P2P网贷这一领域还是出现了如雨后春笋般欣欣向荣的局面,各种更加细分的模式也开始 出现,比如借款人通过线上中介对接放贷、引入担保甚至抵押、贷款引擎等等。
借助信息技术的发展,P2P将过去分散的民间借贷搬到了上,从而让出借人与借款人在网络上实现点对点的对接,有着其自身的特定优势:
低门槛:小额无抵押借贷覆盖的借贷者人群一般是中低收入阶层现有体系覆盖不到。门槛低、渠道成本低,人人贷模式使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信用的传播者和使用者。信用交易可以很便捷地进行将社会闲散资金更好地进行配置,将中高收入人群的闲余资金合理地引向众多信用良好且需要帮助的中低收入人群。
低成本更透明:网络借贷借助网络、社交的力量强调每个人来参与降低了审查的成本和风险,比民间借贷透明。出借人与借款人直接签署个人间的借贷合 同,一对一地互相了解对方的身份信息、信用信息出借人及时获知借款人的还款进度和生活状况的改善,最真切、直观地体验到自己为他人创造的价值。
格式化:借款人的借款利率自己设定,个人网贷网站设定法定最高利率限制避免发生高利贷。
更高效:网贷平台本身不参与借款,主做信息匹配、工具支持和服务等一些功能,借款人更容易找到资本借出方。
分担风险:风险分散,出借人将资金分散给多个借款人的同时,提供小额度的贷款风险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分散。
实际上,网贷的进入门槛较低,最大的难点仍在于客户发现的成本和风险的不确定性,不存在显示的评估模型。不同网贷平台也在创建自身的模式,争取脱颖而出,上海的拍拍贷开创了互联网的借款人和放贷人通过网站对接交易的线上模式,北京的创建了借款人和放贷人通过居间债权转让实现交易的线下模式,深圳的贷帮创建了经过机构筛选的线下借款人和线上投资人对接交易的O2O模式。归纳来看,以下三种模式目前是主导:
线下交易模式。这类的P2P网站仅提供交易的信息具体的交易手续、交易程序都由P2P信贷机构和客户面对面来完成。例如入驻温州民间借贷中心的“宜信”是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另外以豪门身份进入P2P领域的证大集团旗下的“证大E贷”和旗下的“陆金所”也是此种模式。
承诺保障本金的P2P网站。以深圳的“红岭创投”和上海的后起之秀“你我贷”为代表。一旦贷款发生违约风险这类网站承诺先为出资人垫付本金。目前市场上以此种模式运营的P2P网站占绝大多数。
不承诺保障本金的P2P网站。以上海的“拍拍贷”为代表。当贷款发生违约风险拍拍贷不垫付本金。上述后两类P2P网站都以提供线上服务为主网站作为中介平台借款人和出借人通过其网站竞拍交易。
主要几家P2P网贷的业务架构和发展情况如下表:
表面上看,P2P网贷平台将风险进行了分散,但实际上仍然绕不开对以下三个风险的考量:
一是资金风险。需有平台公司较为持久的良性运营。很多P2P网贷平台承担着先行垫款的责任,例如有些P2P网贷平台服务商会给予承诺,一旦借款 产生逾期的状况,将由平台垫付本金或者本息,所以,借款人的部分风险将嫁接为平台的经营风险。另外,即便是非信用贷款的抵押贷款模式,如房产抵押贷款、抵押贷款、银行贷款过桥等,都受到、货币政策调控等宏观经济的影响而导致抵押品本身价值的不确定性,一旦经济基本面发生变化很可能导致大量平台的倒闭。
二是政策风险。目前没有相关监管与法律条文约束。境内外情况相同,均存在法律的空白,比如美国的P2P网贷模式的鼻祖Prosper也曾被监管机构认定非法,但是后来又被允许重新运营,也说明这个行业到底会如何,都在摸索前行中。
三是存在集资诈骗风险。从国内P2P网贷这几年的发展。也出现过不少平台骗资案例,比如2011年9月,创投事件,涉案金额300万,2012年6月的淘金贷事件,涉案金额100万。
这个行业门槛之低,使得大量的业内业外人士都纷纷加入,渴望分到一杯羹。但实际情况并不如想象的美好,的确很多人根本没有风控常识,只有在风险 发生后才认识到真正存在的风险。市场参与者、竞争者的增加,也致使风险结构发生变化。原来违约风险由出资人承担,现在很多违约风险已经完全转移到了网站。 收费低和风险大几乎让一些网站举步维艰。缺乏风控审核评估标准和团队已经成为这类公司的硬伤。
平安陆金所、证大e贷两家大佬都在强调它们与P2P网站的不同之处,的确,这两大平台依托于强大的集团背景和线下小额贷款平台的支持,有着强大 的线下贷款审核团队。依靠线下团队挖掘贷款需求,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深入审核,降低违约风险,控制坏账率,不过其庞大的线下团队也带来高昂的人力成本。据证 大财富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证大光上海地区的线下服务人员就超过300人。
P2P平台本身的规范性也值得质疑。多名业内人士表示,投资者应谨慎参与P2P平台的投资行为。现在的P2P网贷平台已经不是中介,属于“网络 版”的民间借贷,出资人欲想从事民间借贷,就得个人考虑清楚,必须有承担风险的心理准备,欺骗性贷款在当前的法律和政策环境下仍有空间。
P2P网贷除了坏账率难以控制外,就是周转率如何提升。相对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这些做理财投资产品可以预见到的风险,P2P 网络借贷平台当前最大的风险应该是法律风险。所有小贷公司都为出资人提供保管资金的服务,但这种服务如今仍然暗藏“非法吸储”的政策风险。
虽然近些年银行理财产品、产品等同样出现了不少涉及法律的事故,但在其背后有强大的机构支撑和信用依赖基础。因为法律规定不够完善,与银行理财风险相比,P2P网贷平台淘金贷等机构发生跑路事件之后,将造成更多悬念。最根本的表现是,到现在为止,没有一部国家法律可以为P2P 网络借贷平台成为机构提供支持。
P2P网贷的市场前景
民间借贷、小额贷款、微金融或者说民间金融这些草根性质的,以信息化技术为载体,实现了业务流程、资金来源和项目投向的整体重组,使得微金融呈现出新的发展可能。国家不断出台利好政策,也为民间资本参与提供了全所未有的发展机会,P2P网贷表现出极强的创新活力和快速扩张的势头。
从一段较长的时间来看,互联网各类原生态产业一般都是一浪高过一浪的发展趋势。当前的P2P网贷鱼龙杂混、良莠不齐的情况将会持续一段时间,但 市场也必将做出选择,淘汰一批经营不善的网贷公司,甚至要打击掉一批借着P2P平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团伙。经过洗牌和行业重组、整合之后,一些中大型 的、有实力的网贷公司或许将兼并一些中小型网贷公司,并且专注做平台的P2P公司将引进和培育一批金融服务机构进行合作,链接网贷行业的上下游,优化产业 链,形成一个巨大的互联网金融产业集群。
P2P未来能够健康发展,除了参与者本身的能力外,有两大基础要求需要跨过。
一是征信的效率和有效性。了解借款人征信信息对于P2P平台企业来说无疑是最基本的风险防控措施,如果P2P企业接入了央行征信系统,那么 P2P企业在做个人征信信息评级上流程要简单的多,只需要直接调取用户央行征信信息即可进行评级。接入央行征信本身意味着成本的较大提升。目前,P2P平 台普遍建议客户采用小额分散投资的风险控制方法,但是其风险相较于传统银行模式仍然不低的结果。P2P业务能在多广、多深的程度上被用户接受,其实取决于 政府在信息分享基础设施建设的进度和深度,政府的作为越大,整个P2P市场的进步就越大,而征信信息的开放无疑是最基础也最大的一道坎。
二是对基于大量数据处理基础上的风险管理和规范化。与第三方支付的结合是目前的P2P风险规范的一个新动向。伴随着第三方支付的高速发展,越来 越多的P2P网贷也参与其合作,力求降低风险提高灵活,例如最近P2P网贷平台速帮贷与第三方支付公司汇付天下进行资金合作。汇付天下的参使得网贷平台的 资金与用户资金进行隔离,分开托管,并形成封闭的支付环境。资金全部由客户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自主操作完成,任何借贷资金的流动均不通过网贷平台的银行或 第三方支付的账户,而在借款人和投资人账户间直接流转,规避了资金挪用风险。
的确,P2P网贷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已成为行业的共识,已初步形成三种发展路径:第一种是通过民间借贷服务中心予以规范。比如,温州、鄂尔多斯成 立了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以公司的方式引导P2P平台入驻,要求将有关交易数据登记备案,对P2P的业务进行监管。第二种是通过信息服务行业协会进行规 范,在上海已开始尝试。如何给P2P平台定性,一直是行业颇具争议性的话题,在目前法律环境下不能将P2P平台定性为金融机构,定性为信息服务机构较准 确。第三种是成立P2P行业的自律联盟,通过行业协会探索自律规范也是可行的解决办法。今年3月34家P2P机构签署的中国小额信贷联盟P2P行业自律公 约中,已经体现P2P网贷平台实施清结算分离的要求,目前对签约企业的要求是在6月30日前完成系统升级全面实现清结算分离。
P2P网贷虽存在各样的风险,但依旧阻挡不住各路理财者与借贷者对高额利润追逐产生的热情,在钢丝绳上行走的P2P企业们,能率先趟出一条大道的,一定有着良好的技巧、模式创新、规范化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投资方背景。除此之外,要么安于在熟人群体中做着有限可控的规模,要么,因为无法控制自身的冲动而导致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