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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2016年年度报告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实际担保金 是否履行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相关公告 担保额度 (协议签署日) 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完毕 联方担保 披露日期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情况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实际担保金 是否履行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相关公告 担保额度 (协议签署日) 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完毕 联方担保 披露日期
左云县铭阳新能源发2016年05 2016年06月30 连带责任保 12年 否 否 电有限公司 月05日 30,000日 30,000证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 合计(B1) 30,000际发生额合计(B2) 30,0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 额度合计(B3) 30,000保余额合计(B4) 30,000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实际担保金 是否履行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相关公告 担保额度 (协议签署日) 额 担保类型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指定报刊,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七)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积极与相关利益者合作,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经营能力及完备的运营管理体系,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5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 年05月17日2016年05月17日巨潮资讯网 2016年第一次临时临时股东大会 年05月05日2016年05月05日巨潮资讯网 股东大会 2016年第二次临时临时股东大会 年08月31日2016年08月31日巨潮资讯网 股东大会 2016年第三次临时临时股东大会 年12月08日2016年12月08日巨潮资讯网 股东大会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会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陈贤忠 6 6 0 0 0否 张居忠 6 6 0 0 0否 朱丹 7 7 0 0 0否
李宝山 1 1 0 0 0否 蒋敏 1 1 0 0 0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4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开展工作,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管理体系建设和重大决策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宝贵的专业性建议,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严格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定期审议公司的财务报告,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2、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主要审议了201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报告等议案。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薪酬考核制度对201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考核,并核查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认为其薪酬情况符合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确定的相关报酬依据及公司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制度,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表现,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监督薪酬制度落实情况,公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对应奖惩。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7年04月18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cn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否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是√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是□否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17年04月17日 审计机构名称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会审字[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张婕 王彩霞 王媛 审计报告正文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电源”)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阳光电源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阳光电源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阳光电源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972,842.90 1,298,478.36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105,334,306.48 55,301,814.4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82,950,576.08
404,325,227.5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121,304,0,218 570.00 ,142.62 79.41 ,962.12 ,654.15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阳光电源”)是经安徽省商务厅皖商资执字[号文批准,由合肥阳光电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 年 9月 16 日
取得安徽省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05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
2010年10月10日,经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股本增加至13,440万元,新增股本分别由上海汉麟创业投资公司以现金出资7,269.231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75.38%;CHINALINKASIAHOLDINGSLIMITED以等值于人民币1,730.769万元的美元现金出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17.95%;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639.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6.67%。
2011年10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1年10月24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8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7,920万元。2011年11月2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阳光电源”,证券代码“300274”。
2012年4月,公司实施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注册资本增至32,256万元。 2013年8月,公司根据《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由李国俊等155名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行权限制性股票,增加注册资本468万元,注册资本增至32,724万元。
2014年4月,根据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注册资本增至65,448万元。 2014年8月,公司根据《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由周岩峰等41名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行权限制性股票,增加注册资本100万元,注册资本增至65,548万元。
2014年10月,公司根据《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由李国俊等154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增加注册资本280.50万元,注册资本增至65,828.50万元。
2015年5月,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激励对象闫志哲已离职,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减少股本7,000.00元,注册资本减至65,827.80万元。
2015年7-12月,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的可行权/解锁的议案》,由李国俊等168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公司增加股本258.457万元,股本增至66,086.257万元。
2016年6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股本增加12,000.00万元。
2016年1月-8月,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的可行权/解锁的议案》,由刘磊等54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公司增加股本72.043万元,股本增至78,158.30万元。
2016年9月,根据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2016年1-6月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增加股本62,526.64万元,注册资本增至140,684.94万元。
2016年10月,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锁期的可行权/解锁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行权数量/注销数量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议案》,由首次授予的李国俊等151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的周岩峰等41名股权激励对象行权,公司增加股本754.56万元,股本增至141,439.50万元。
2016年12月,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行权数量/注销数量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议案》,原激励对象崔德友、李志军已离职,原激励对象周健因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6,400股进行回购注销,减少股本8.64万元,注册资本减至141,430.86万元。
公司住所: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1699号,法定代表人:曹仁贤。 本公司经营范围:新能源发电设备、分布式电源、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服务、系统集成及技术转让;新能源发电工程的设计、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电力电子设备、电气传动及控制设备、不间断电源、储能电源、电能质量控制装置的研制、生产及销售。 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17日决议批准报出。
(1)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1 合肥日源电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合肥日源 100 — 2 阳光电源设备(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阳光 100 — 3 阳光电源(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阳光 100 — 4 敦煌辉煌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敦煌辉煌 100 — 21 左云县铭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左云铭阳 100 — 22
肥东金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肥东金阳 — 100 23 灵璧县磬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灵璧磬阳 — 100 24 哈密高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哈密高阳 100 — 25 奈曼旗阳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注* 奈曼旗阳辉 100 — 26 合肥佳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 合肥佳兴投资 100 — 27 合肥宽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 合肥宽洋投资 100 — 28
合肥瑞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 合肥瑞珀投资 100 — 29 合肥维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 合肥维和投资 100 — 30 合肥宿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 合肥宿丰投资 100 — 31 合肥韵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 合肥韵舟投资 100 — 32 合肥泽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 合肥泽洋投资 100 — 33 合肥智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 合肥智敏投资 100 — 34
合肥卓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 合肥卓普投资 100 — 35 合肥顺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 合肥顺晨投资 100 — 36 合肥玺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 合肥玺阳投资 100 — 37 合肥尚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 合肥尚轩投资 100 — 38 合肥晨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 合肥晨宇投资 100 — 39 合肥恒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 合肥恒普投资 100 — 40
合肥欧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 合肥欧诺投资 100 — 41 合肥盛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 合肥盛玺投资 100 — 42 合肥衍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 合肥衍隽投资 100 — 43 合肥誉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 合肥誉满投资 100 — 44 萧县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萧县明阳 100 — 45 宁夏红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 宁夏红阳 100 — 46
巴州通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巴州通阳 100 — 47 伊犁柳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伊犁柳阳 — 100 48 广东晔旭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广东晔旭 — 100 49 惠来科太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惠来科太 — 100 50 兴化市龙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兴化龙阳 — 100 51 伊犁桃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伊犁桃阳 — 100 52
攀枝花智越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攀枝花智越 — 100 53 宜阳县德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宜阳德阳 — 100 54 肥东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肥东华阳 — 100 55 普格县子越光能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普格子越 — 100 56 阳江市阳东区昱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阳江昱阳 — 100 57 仁化县仁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注* 仁化仁泉 — 100 58
大姚弘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注* 大姚弘鹏 — 100 59 兴化市天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兴化天阳 — 100 60 长丰骄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长丰骄阳 — 100 61 渑池凯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注* 渑池凯源 — 100 62 怀安县吉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注* 怀安吉日 — 100 63 天长市锦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天长锦阳 — 100 64
定远县正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定远正阳 — 100 65 淮南升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注* 淮南升阳 — 100 66 金寨县安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注* 金寨安阳 — 100 67 乌海市阳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注* 乌海阳盛 — 100 68 万年县上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万年上城 — 100 69 巢湖暖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巢湖暖阳 — 100 70
合肥辉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 辉洪投资 — 100 71 凉山阳光众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阳光众星 — 80 72 元谋弘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元谋弘盈 — 100 73 宿州市远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 宿州远阳 — 100 74 宝应县龙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 宝应龙阳 — 100 75 喜德县子光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喜德子光 — 100 76
合肥光益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注* 合肥光益 — 100 77 合肥谦和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注* 合肥谦和 — 100 78 合肥泰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注* 合肥泰通 — 100 79 合肥欣久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注* 合肥欣久 — 100 80 合肥裕祥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注* 合肥裕祥 — 100 81 宿州市振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 宿州振阳 — 100 82
六安市皋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六安皋阳 — 100 83 文水县旭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文水旭阳 — 100 84 宿州祁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 宿州祁阳 — 100 85 宿州市坤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宿州坤阳 — 100 86 阳泉市慧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阳泉慧阳 — 100 87 合肥乾阳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合肥乾阳 — 100 88
道真自治县光耀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注* 道真光耀 — 100 89 六安市昌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注* 六安昌阳 — 100 90 弋阳县中大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弋阳中大 — 100 91 武汉武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武汉武阳 — 100 92 凤台县晟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凤台晟阳 — 100 93 宿州市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 宿州华阳 — 100 94
郎溪县秦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郎溪秦阳 — 100 95 郎溪县唐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郎溪唐阳 — 100 96 郎溪县宋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郎溪宋阳 — 100 97 宿州禾林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 宿州禾林农业 — 100 98 宿州岭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宿州岭风 — 100 99 淮南市惠风新能源有限公司注* 淮南惠风 — 100 100
元氏县骏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元氏骏风 — 100 101 内乡县大豫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内乡大豫 — 100 102 南昌市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 南昌中阳 — 100 103 天津市阳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注* 天津阳鸿 — 100 104 郓城铂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注* 郓城铂阳 — 100 105 巨野县峻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巨野峻阳 — 100 106
葫芦岛市连山区徽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葫芦岛连 — 100 107 临泉正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临泉正阳 — 100 108 临泉新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 临泉新阳 — 100 109 微山县国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微山国阳 — 100 110 合肥阳光吉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注* 合肥阳光吉电 — 100 111 武汉晴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 武汉晴阳 — 100 112
合肥长浩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注* 合肥长浩 — 100 113 合肥仁康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注* 合肥仁康 — 100 114 合肥隆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注* 合肥隆安 — 100 115 合肥浩恒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注* 合肥浩恒 — 100 116 合肥凯智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注* 合肥凯智 — 100
注*:上述子公司均系为建设电站系统集成项目而设立的项目子公司,属于自持项目对应的子公司及截至2016年12月31日尚未签订合作协议的项目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期新增子公司: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 阳光电源(金寨)有限公司 金寨阳光 新设
2 天长市锦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天长锦阳 新设 3 淮南市潘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淮南潘阳 新设 4 定远县正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定远正阳 新设 5 淮南升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淮南升阳 新设 6 金寨县安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金寨安阳 新设 7 德令哈峡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德令哈峡阳 新设 8 乌海市阳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乌海阳盛 新设 9 万年县上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万年上城
新设 10 巢湖暖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巢湖暖阳 新设 11 新沂苏新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沂苏新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2 Sungrow(India)PrivateLimited 印度阳光 新设 13 Sungrowpower(France) 法国阳光 新设 14 宿州市远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宿州远阳 新设 15 宝应县龙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宝应龙阳 新设 16
喜德县子光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喜德子光 新设 17 合肥光益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合肥光益 新设 18 合肥谦和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合肥谦和 新设 19 合肥泰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合肥泰通 新设 20 合肥欣久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合肥欣久 新设 21 合肥裕祥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合肥裕祥 新设 22 宿州市振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宿州振阳 新设 23 六安市皋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六安皋阳 新设 24 文水县旭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文水旭阳 新设 25 宿州祁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宿州祁阳 新设 26 宿州市坤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宿州坤阳 新设 27 阳泉市慧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阳泉慧阳 新设 28 合肥阳光中安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阳光中安 新设 29 合肥乾阳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合肥乾阳 新设 30 道真自治县光耀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道真光耀 新设 31
六安市昌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六安昌阳 新设 32 弋阳县中大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弋阳中大 新设 33 武汉武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武汉武阳 新设 34 凤台县晟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凤台晟阳 新设 35 宿州市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宿州华阳 新设 36 郎溪县秦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郎溪秦阳 新设 37 郎溪县唐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郎溪唐阳 新设 38 郎溪县宋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郎溪宋阳 新设 39 宿州禾林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宿州禾林农业 新设 40 宿州岭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宿州岭风 新设 41 淮南市惠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淮南惠风 新设 42 元氏县骏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元氏骏风 新设 43 内乡县大豫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内乡大豫 新设 44 南昌市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南昌中阳 新设 45 天津市阳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天津阳鸿 新设 46
郓城铂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郓城铂阳 新设 47 巨野县峻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巨野峻阳 新设 48 葫芦岛市连山区徽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葫芦岛连 新设 49 临泉正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临泉正阳 新设 50 临泉新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临泉新阳 新设 51 微山县国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微山国阳 新设 52 合肥阳光吉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合肥阳光吉电 新设 53
萧县宜光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萧宜光新 新设 54 武汉晴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武汉晴阳 新设 55 合肥长浩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合肥长浩 新设 56 合肥仁康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合肥仁康 新设 57 合肥隆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合肥隆安 新设 58 合肥浩恒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合肥浩恒 新设 59 合肥凯智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合肥凯智 新设 本期减少子公司: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本期未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 合肥梓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合肥梓阳投资 处置全部股权 2 天津市阳东新能源发电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阳东 处置其母公司95%股权 3 合肥光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光成投资 处置95%股权,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 4 永登县弘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永登弘阳 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 新沂苏新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沂苏新 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
宿迁德信泰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宿迁德信 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 长丰日盛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长丰日盛 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 神木县远航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神木远航 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 仁化县金泽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仁化金泽 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 惠来科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惠来科源 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 淮南市潘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淮南潘阳
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 德令哈峡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德令哈峡阳 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3 井陉县吉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井陉吉日 注销 14 济南绿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济南绿阳 注销 15 合肥瑞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瑞珀 注销 16 伊犁柳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伊犁柳阳 注销 17 广东晔旭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广东晔旭 注销 18 兴化市龙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兴化龙阳
注销 19 伊犁桃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伊犁桃阳 注销 20 攀枝花智越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攀枝花智越 注销 21 肥东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肥东华阳 注销 22 大姚弘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大姚弘鹏 注销 24 怀安县吉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怀安吉日 注销 25 兴化市天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兴化天阳 注销 本期新增及减少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3)本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0%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1 永登县弘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1 永登弘阳 — 100 2 新沂苏新新能源有限公司注*1 新沂苏新 — 100 3 长丰日盛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1 长丰日盛 100 — 4 神木县远航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1 神木远航 100 — 5
仁化县金泽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1 仁化金泽 — 100 6 惠来科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1 惠来科源 — 100 7 淮南市潘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注*1 淮南潘阳 — 100 8 德令哈峡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1 德令哈峡阳 — 100 9 宿迁德信泰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1 宿迁德信 — 100 10 合肥阳光中安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2 阳光中安 51 —
注*1:上述子公司均系为建设电站系统集成项目而设立的项目子公司,虽然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超过50%,但本公司已与第三方签订合作协议,约定按照第三方的要求建设电站,并在各项目子公司所投资建设的电站项目建成后将该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本公司无法通过参与项目子公司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对该类子公司的投资不能满足控制的定义,故本公司自合作协议生效日开始不再将其财务报表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将对其出资额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注*2:合肥阳光中安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中安”)由本公司、铁路基金、高新投资三方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51万元,占股比例51%;铁路基金和高新投资各出资24.5万元,占股比例分别为24.5%。阳光中安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三席,本公司、铁路基金、高新投资三方各委派一席,公司决策经董事会成员
投票全部通过即生效。本公司无法对阳光中安实施控制,故未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光伏产业链相关业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进行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合并日之前的每次交易中,股权投资均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且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所对应的持股比例计算的对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与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在后续计量时,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成本法核算,但不涉及合并财务报表编制问题。在合并日,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按照对子公司累计持股比例计算的对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同时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财务报表,并且本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之前的每次交易中,本公司所发生的每次交易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本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不早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因合并方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余额不足,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未予以全额恢复的,本公司在报表附注中对这一情况进行说明,包括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金额、归属于本公司的金额及因资本公积余额不足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等。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进行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合并日之前的每次交易中,股权投资均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且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在后续计量时,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成本法核算,但不涉及合并财务报表编制问题。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进一步取得股份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初始投资成本与对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所享有的份额进行抵销,差额确认为商誉或计入合并当期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之前的每次交易中,投资方所发生的每次交易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金融资产或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注:如果原企业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且存在商誉的)。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此外,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其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④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 ④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0、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的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前者主要是指本公司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投资。这类资产在初始计量时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在持有期间取得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这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这类金融资产在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主要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具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国债、公司债券等。这类金融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发放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③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应收账款是指本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应收账款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主要是指本公司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存在部分为建设电站系统集成项目而设立的项目子公司,本公司与第三方签订合作协议、根据第三方要求建设电站并约定各项目子公司所投资建设的电站项目建成后即将该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本公司在合作协议生效后将对该项目子公司的出资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其形成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这类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是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本公司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额较大,且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六条所指的例外情况,使该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本公司将该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但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注重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独将转入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表明企业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所转移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确认的相关负债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6)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偿付债务的现时义务仍存在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也不终止确认转出的资产。 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①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D.债务人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 G.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H.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I.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②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不包括应收款项) A.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测试 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时,将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取得和出售该担保物发生的费用予以扣除)。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持有至到期投资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对于浮动利率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可采用合同规定的现行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
即使合同条款因债务方或金融资产发行方发生财务困难而重新商定或修改,在确认减值损失时,仍用条款修改前所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计算。 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持有至到期投资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B.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测试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分析,判断该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是否持续下降。通常情况下,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大幅度下跌,或者持续下跌时间较长,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金融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可参照上述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进行分析判断。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1、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本公司将500万元以上应收账款,100万元以上其他应收款确 定为单项金额重大。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 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
备。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 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对单项金额重大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单项金账龄分析法 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实际情况,本 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 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12、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光伏产业链相关业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13、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行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14、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 投资性房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 ①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②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③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减累计减值及净残值后按直线法计算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10—45年 5 9.50—2.11 土地使用权 50 — 2.00 15、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0-45年 5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6、在建工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光伏产业链相关业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7、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光伏产业链相关业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年 法定使用权 计算机软件 2-10年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判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残值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18、长期资产减值 (1)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逐项检查,根据被投资单位经营政策、法律环境、市场需求、行业及盈利能力等的各种变化判断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当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予以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投资性房产的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可收回金额低于成本的,按两者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前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当存在下列迹象的,按固定资产单项项目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①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②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③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④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⑤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4)在建工程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对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 ①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②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③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5)无形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以下情况的,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①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②该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并在剩余年限内可能不会回升。 ③其他足以表明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超过可收回金额的情况。 (6)商誉减值测试 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这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19、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其中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最佳预期经济利益实现方式合理摊销。 2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
近日,江西一批官员被处理,涉及南昌、上饶、宜春、吉安、萍乡、新余等多个设区市,其中既有厅级干部,也有县级、科级、村级干部,敢碰红线就要栽,快来看看他们都做了些什么?
南昌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陈强移交公诉
今年7月13日,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发布通报,由该院立案侦查的南昌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陈强(正处级),因涉嫌受贿罪,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16年7月11日被依法逮捕。
日前,南昌市人民检察院立案的南昌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陈强(正处级)涉嫌受贿案侦查终结,于2016年12月6日移送审查起诉。
江西中煤科技集团原党委副书记刘军被留党察看行政撤职
日前,江西省能源集团纪委对江西中煤科技集团原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刘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
经查,刘军在担任江西中煤科技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在工会帐上大量报销个人消费物品,尤其在***之后不收敛、不收手,累计违规报销个人及家庭费用元,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纪政纪,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江西省能源集团纪委研究并报集团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军留党察看二年和行政撤职处分。
2015年10月12日,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纪委发布消息:江西中煤科技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刘军涉嫌严重违纪,经省能源集团纪委研究,报经省能源集团党委批准,决定对刘军立案审查,停职检查。
涉嫌受贿!萍乡市政协原副主席曹光亮被起诉
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消息,日前,萍乡市政协原副主席曹光亮(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已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2016年3月31日,江西省纪委发布消息:萍乡市政协副主席曹光亮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同年6月8日,政协萍乡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撤销曹光亮的政协萍乡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及委员资格。
泰和县一县委常委缺席会议被责成书面检查
12月6日,吉安市纪委对全省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视频培训会泰和县分会场缺席情况进行通报。
2016年12月1日上午,全省召开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视频培训会。经省纪委督查发现,吉安市泰和县委常委、人武部部长巫世明缺席视频培训会。为严肃会风会纪,对巫世明缺席会议提出通报批评,责成其向省纪委、市纪委作出书面检查。责成泰和县委办公室就此问题深刻反省,向市纪委、县委作出深刻检讨,并就严肃会风会纪提出明确要求,落实责任,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通报称,巫世明作为一名县委常委,特别是军队领导干部,应该有更强烈的纪律意识、更严谨的工作作风,但从此问题反映出其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有所淡化,对自身要求不够严格,在党员干部中造成不良影响。
上饶13名干部公款旅游还串供对抗审查
近期,上饶市纪委严肃查处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集体公款旅游的典型案件。
经纪委查明,上饶市就业局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以下简称“小贷中心”)主任付鹏辉于2016年5月21日至28日,组织小贷中心工作人员以及10个县(市、区)的就业局、小贷中心有关人员共13人,集体赴云南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等地景区旅游,并将应由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27820元和餐费2180元,转嫁给与小贷中心有业务合作关系的某银行上饶分行。组织调查期间,付鹏辉等人进行串供,隐瞒事实真相,对抗组织审查。
上饶市就业局局长被处分
付鹏辉因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市小贷中心工作人员毛卫君,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市小贷中心聘用人员平静因违纪被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作出书面检查;为旅游提供经费的该银行上饶分行三农金融部负责人余达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参与旅游的横峰县就业局局长刘福元、信州区就业局副局长丁波、广丰区小贷中心主任顾旭升、婺源县小贷中心副主任叶慈珍、鄱阳县小贷中心副主任伍颖等5人,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诫勉谈话处理;上饶县小贷中心主任张玉坤、余干县小贷中心主任江敏、玉山县小贷中心主任郑炫圻、德兴市小贷中心主任徐小忠、弋阳县小贷中心负责人杨卫华等5人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同时,责令参与旅游人员退赔用公款支付的各项费用,并上缴财政。
作为主管单位,上饶市就业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上饶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就业局局长俞岳林(副县级)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致使所辖单位出现顶风违纪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小贷中心的副局长董剑明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副局长邵东虎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
上饶市纪委通报4起惠农惠民领域腐败案件
近日,上饶市纪委通报了4起惠农惠民领域腐败案件,分别是:
1.鄱阳县田畈街镇碧山村委会党支部原书记陈义武套取、私分粮食直补、集体财产等问题。2008年至2015年,陈义武利用协助镇、村开展粮食补贴、高速公路征地工作的便利,伙同他人虚报杭瑞高速公路鄱阳湖服务区建设征地款9800元,个人分得2000元;伙同他人私分国家粮直补及村集体资产65003元,个人分得29891元;以亲属名义虚报粮食直补款9087元。经2016年9月2日鄱阳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义武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2.玉山县横街镇江口村计生专干刘林花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5年7月,刘林花以其丈夫余某仔(优抚对象)的名义申请危房改造指标,在未实际进行危房改造的情况下,以其子余某华新建楼房冒充,骗取危房改造资金15000元。经2016年11月11日横街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林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余干县三塘乡龙塘社区党支部书记李新民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5年12月,李新民利用职务便利,以龙塘社区低保户李某生、李某的名义申报危房改造指标,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32000元用于社区集体开支。经2016年9月19日三塘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李新民党内警告处分。
4.弋阳县中畈乡杉山街村委会主任胡日旺、聘用干部胡尚青虚报套取粮食直补问题。2015年,胡日旺、胡尚青以本村干部及家人的名义各虚报水稻种植面积18亩,每人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1332元。经2015年12月18日中畈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胡日旺、胡尚青两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宜春40余人被严肃处理
近日,宜春市纪委对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分别是:
1.袁州区教育局电教站站长蔡葵和市教育局电教馆副馆长宋玉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问题。2016年10月11日晚,江西天诺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承运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吴君明邀请蔡葵到中央公馆KTV唱歌,中途蔡葵邀请其同学宋玉林一起参与娱乐,被暗访组发现,事后吴君明支付了消费款。经查,江西天诺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公开中标了区教育局电教装备业务项目,该项目由区教育局电教站负责,蔡葵也因工作关系结识吴君明。经研究,袁州区纪委和市教育局党委分别对蔡葵、宋玉林进行立案审查,市、区两级教育局分别对两人进行岗位调整,同时按照规定对吴君明参股公司参与有关业务的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2.袁州区楠木乡人大主席冯宗茂和楠木村支部书记邹触军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问题。冯宗茂、邹触军和杭州骏杨明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新发(楠木乡人)三人同为袁州区人大代表,2016年10月9日至12日期间一起参加袁州区第五届人大第一次代表大会。黄新发曾与楠木乡政府洽谈过回乡办企业的事情,冯宗茂负责对接洽谈项目后续工作。10月11日晚,黄新发提议边泡脚边商量招商办企业事宜,三人在高士路沐皇园足浴店被暗访组发现,事后黄新发支付了消费款。经研究,袁州区纪委对冯宗茂、邹触军2人进行立案审查。
3.靖安县雷公尖乡组织委员刘美琴和三爪仑乡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汤积章等人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10月11日下午,汤积章和部分三爪仑乡镇、村干部共8人在靖安县城办完事后,去其老同事刘美琴所在的雷公尖乡吃晚饭。刘美琴通知乡镇食堂给其安排一桌客饭,并在用餐时上了一瓶五粮醇白酒和一条硬中华香烟,打算吃完后签单由单位结算。因晚饭期间被暗访组发现,餐后刘美琴用私款支付了所发生费用。经研究,靖安县纪委对刘美琴、汤积章进行立案审查,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对其他参与吃喝的人员和雷公尖乡党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
4.宜丰县人防办副科级干部胡蔚林和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张金成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10月14日晚,暗访组在宜丰县林业局食堂发现两起公款吃喝问题,一起是胡蔚林及其妻子漆若兰(宜丰中学教师)为招待亲戚要张金成安排的,另一起是张金成自己宴请亲戚朋友的。两人均在暗访发现、宜丰县纪委介入调查后补缴了餐费。经研究,宜丰县纪委给予胡蔚林、张金成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宜丰中学对漆若兰进行批评教育。
5.袁州区金瑞镇庙前村党支部书记晏小磊中午饮酒问题。2016年10月14日,袁州区粮食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李世刚带领局机关干部13人到金瑞镇对挂点帮扶的33户贫困户进行走访慰问,晏小磊邀请此行人员用午餐并违反规定提供了自酿葡萄酒,但除晏小磊本人饮酒外,其他人员未饮酒。午餐费用共计300元,区粮食局一行13人用餐后每人缴纳20元合计260元,剩余费用由村干部自行支付,未在村委会账上支出。经研究,金瑞镇纪委给予晏小磊党内警告处分,责成李世刚就制止晏小磊饮酒不力问题向区纪委和区粮食局党委作出检讨。
6.宜丰县农医局副局长曾后发等人未落实接待公函制度问题。2016年10月16日下午,曾后发和县人寿保险公司业务经理罗剑、陶锦华等人到新昌镇宣传和了解参合农民大病保险工作有关情况,当晚,在曾后发等人未出示接待公函的情况下,新昌镇农医所在镇政府食堂安排了工作用餐,所长李聪明和工作人员聂玉洪、况春生、钟露等4人作陪。经研究,宜丰县纪委对曾后发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就此次用餐陪客人员数量超过有关规定的问题,责成新昌镇纪委对李聪明进行了批评教育。
7.宜丰县石市镇石崖滩村支部副书记刘新华、支委叶建华、支委卢仕良、村委会副主任卢仕峰等4人参与以钱为注的娱乐活动问题。2016年10月11日下午,刘新华、叶建华、卢仕良、卢仕峰4人在村办公楼二楼办公室进行以钱为注的扑克牌活动,被暗访组发现。经研究,石市镇纪委给予刘新华、叶建华、卢仕良3人党内警告处分,按照组织程序取消卢仕峰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此外,省纪委督查组发现袁州区西村镇政府办主任袁军在参加区人大会议期间违反会议纪律出入娱乐休闲会所问题和市城乡规划建设局邬江、刘友平、刘海波、熊永辉、钟鹏,市财政局陈德薄、吴美月、余彬,市编办谭翀等9名干部职工违反上班工作纪律等问题。市纪委督查组发现袁州区柏木乡便民服务中心胡玉华、梁禾生,樟树市商务局冯书涵、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肖凌、文广新局窗口邹伟华,丰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毛志平、农工部雷际遇、图书馆袁新文、农业开发办邹淑清、人防办徐昊、无线电管理办万有清,靖安县交警大队覃小红、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姚琼、王雅玲,高安市石脑镇便民服务中心彭四珍、交警大队大城中队周梦晨,上高县敖阳街道赵新根、国家统计局上高调查队付小云、统计局艾利程、机关事务管理局陈双典等干部职工违反上班工作纪律、徐家渡行政服务中心上班期间无人在岗和万载县罗城镇财政所所长郭志煜抵触督查组检查等问题。有关人员全部受到了严肃处理。
新余渝水区通报2起违规问题
12月6日,江西省纪委监察厅政务微博“@廉洁江西”发布消息,新余渝水区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1.城南办人大联络处主任邹智清、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刘德生违规公款同城吃请
9月29日晚上,城南办人大联络处主任邹智清、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刘德生在办事处食堂同城宴请前来检查环境卫生的区城市环境考评办检查组。
11月,经新余渝水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议同意,给予邹智清、刘德生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接受同城吃请的区城市环境考评办检查组成员廖理敏(区政协)、廖绍军(区水务局)、阮春莲(区环保局)、黄永华(区人社局)、李金龙(区民政局)及城南办陪同用餐人员胡育宝、刘凌云,给予全区通报批评。
2.水北镇政府计生办工作人员何桂兰在镇政府食堂包厢公款宴请私人朋友
10月4日中午,水北镇政府计生办工作人员何桂兰以邀请朋友前来指导使用计生办电脑系统为由,向带班领导刘小俊(党委委员、副镇长)报告后,在镇政府食堂包厢公款宴请私人朋友。
11月,经水北镇纪委研究并报镇党委同意,给予何桂兰党内警告处分。对未正确履行好职责的水北镇带班领导刘小俊,由区纪委对其进行约谈。
苍蝇老虎一起打,为***点ZAN!
来源: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廉洁江西、上饶清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