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干预能否解决委托代理合同——代理问题

  香港政府关怀民生、依靠智慧、因地制宜、因人而异、成功地破解居民住房的难题,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的目标,博得世界好评。
  双轨制住房供应体系,成功解决不同阶层住房供应
  香港地狭人稠,土地资源稀缺,是世界人口最稠密的地区之一,对住房的需求巨大。
  香港的房地产市场十分发达,其代理之多令人惊叹,几乎每一条主要街道上,都接二连三的有房屋代理商号,而且均占据在显眼的位置。   经济的高度市场化,使住宅有其特殊性,既是商品,更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香港政府积极干预住宅市场,通过鼓励建立私人开发商和政府部门共同发展的双轨制住房供应体系,成功地解决了不同阶层住房供应的难题。使得在1084 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的近700 万人口中,约50% 的居民居住在公营的租住公屋和资助出售的居屋中,50% 的居民有私家住房资产。香港约有230万个家庭,而住房约有240 万套,基本上供求平衡,原则上每个家庭都可以拥有住房。
  香港政府一直是住房市场上的主导者,尤其是对建设公共房屋政策的扶持,市民受惠巨大。香港市民的置业能力概括地可分为三大阶层:
  基本阶层,即合乎租住公屋资格的人士,他们收入有限,只能负担公屋或其它居住条件较差的私人住宅之租金。
  中间阶层,即不合乎租住公屋资格、但合乎购买居屋资格的人士,收入有一定水平,但始终对购买私人住宅有点力不从心,若希望置业,就只能选择居屋,或者最便宜的一批私人住宅。
  高端阶层,则是不合乎购买居屋资格的人士,他们有能力选择更佳的私人住宅置业,不需要政府额外支持。
  因此,香港的房产有三大类市场:一是公屋(约有38% 左右的人口居住),由政府的房屋署兴建,是政府租给市民的,价格较低,适合中低下收入家庭居住;二是居屋(约有11% 左右的人口居住), 也是由政府房屋署兴建,并且以较低的价格卖给购房者,这类房屋密度较大,环境没有私人发展商开发得好,但是以香港的工资水平,普通消费者能买得起;三是私人发展商开发的房屋(约有51% 左右的人口居住),这种房价格较高,但是地理位置、环境比较好,适合收入较高的人士购买。
  香港政府在公房住宅市场上的切入点,一直秉持市场短缺的中小户型户(45—50 平方米),即使在私人房地产市场上65 平方米的房屋也只占全香港住户的一成左右,100平方米以上的已算是“豪宅”了,仅有不到10% 的人享有。
  香港的地价很高,其最大好处是解决了财政来源。港府通过卖地、补地价、地租、印花税、物业税 ...0 国有企业改革与委托人——代理人问题姜 纬(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当一个人(代理人)为另一个人或机构(委托人)工作,但后者支付给前者的报酬无法完全精确地取决于前者付出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因为信息是稀缺资源),而后者又无法使用非经济手段使前者努力工作时,就会产生委托人—代理人问题。委托人需要设计一种激励机制,即报酬与劳动相关的原则,使代理人与委托人的利益尽可能相一致,从而代理人会象为自己工作一样尽最大努力。我们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成就,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激励机制从工分制(实际上是计时工资制,因为劳动质量远不如出工时间容易观察)向承包制(实际上是租金制或分成制)的转变极大地刺激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全国的农业产量在短短几年内上了一个新台阶。相比之下,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却要缓慢得多,长期困扰国有企业的委托人—代理人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本文试图从委托人—代理人和激励机制的角度来对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作一评析。一、国有企业部门的委托—代理结构从管理的角度来看,国有企业部门可分为四个层次:中央政府、 地方政府,企业领导或经理,以及工人。每一个层次相对于上一层次来说是代理人,而相对于下一层次来说又是委托人;或者说,只有中央政府是最高层的委托人,其目标是整个国家的利益极大化,其余层次都需要通过一定的激励机制使之行为与国家利益相一致。 但中央政府并不直接管理工人, 而是通过地方政府和企业领导这两层“中间代理人”来实行国有企业的运转和改革。国有企业创造的新增价值可分为三部分:上缴政府税利,企业积累基金和职工分配基金,从工人的角度看,这三部分基金所蕴含的产权关系是完全不同的。虽然从理论上说,工人阶级是国家的主人,但从经济运行的角度来看,单个工人对政府收入和支出的财产权和决策权几乎为零,而对企业留利的支配权也是极其有限的。相比之下,工人只有对分配到自己手中的工资奖金才具有完全的产权和支配权。即使在我国目前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中, 消费品市场已基本不存在配给,工人完全可以根据收入,价格和偏好来决定自己的消费模式。因此,从职工分配到企业留利到国家税利,普通工人的财产权是迅速递减的。 普通工人作为“经济人”会有这样一种倾向,即希望利润在国家与企业之间作分割时,企业留利越多越好;而当留利在企业和职工之间作分配时,则希望用作分配的基金越多越好。总之,希望自己拥有产权的那部分财产极大化。作为第二层次 ...sociology research online > > > > > 何显明 政府与市场:互动中的地方政府角色变迁——基于浙江现象的个案分析 作者:何显明 发布时间:2009-03-16 信息来源: 政府与市场:互动中的地方政府角色变迁——基于浙江现象的个案分析
浙江区域市场体系发育、演进鲜明的内生性和自发性特征,决定了浙江现象对于反思和总结中国市场化进程,以及地方政府在这一进程中的角色具有特殊的意义。从80年代的“放任与扶持”,到90年代的“引导与规范”,再到新世纪以来的“服务与提升”,浙江各级地方政府的角色行为同区域市场体系的发育之间形成了一种良性的互动机制。在根据市场体系发育和市场秩序扩展的内在需要不断进行“试错性”调整的过程中,地方政府的角色行为较好地呈现出了“市场增进型”的“有效政府”的规定性。
关键词 市场化 地方政府 政府角色 市场化进程中的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在很大意义上是政府角色定位及其行为模式的“试错性”探索过程。没有普适的政府角色定位,也没有一成不变的政府行为模式。对于转型国家来说,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全能型政府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有限政府的角色转型,是一个持续性和适应性的调整过程。各级政府都需要通过“试错性”的探索,学习掌握市场经济的理论知识和市场运作的“实践性知识”,进而根据市场体系发育的进程及其客观要求不断调整自身的职能定位和行为模式。本文基于浙江市场化改革30年历程的经验,试就地方政府在市场化进程中的角色变迁及其内在逻辑进行初步的反思和总结。 一、地方政府角色变迁的制度约束条件 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或角色调适,不是一个单纯的角色认知演变过程,在很大意义上是一个权力和利益的多元博弈过程。市场化进程中制度环境的深刻演变,为地方政府的行为选择构建了特定的约束条件和激励机制,规定了地方政府行为选择的不同策略集,塑造出了市场化进程中不同时期的政府角色模式。 围绕政府在市场制度创新过程中的作用,戴维·菲尼在他的制度供求分析模型中提出了政府制度供给的主要外生变量,包括宪法秩序、现存制度安排、制度设计成本、现有知识积累、实施新安排的预期成本、规范性行为规则、公众态度、上层决策的预期净收益等等。当制度环境的重要变量发生显著变迁时,地方政府作为理性的行为主体,会结合自己的目标集合与所面临的特定情境,选择有利于实现其效用最大化的博弈策略集。基于浙江市场化进程的历史经验,我们认为,财政体制、意识形态、政府间权力结构及政府间竞争,可 ...“契约不完全”代理:我国公立大学制度低效问题探析
作者:曲绍卫 添加时间:2007-06-28 09:09:28 点击率:463 制度性因素是影响我国大学竞争力不足的显著性根源,在当今情况下大学竞争主要是制度竞争。变革我国政府与大学的委托代理制度是提升大学管理效能和竞争力的关键。 一、政府与公立大学的委托代理制度 委托——代理制度是投资主体为提高投资经营效益,以契约委托他人经营的一种制度形式。在委托——代理契约中包涵几个因素:委托人、被委托人、委托职责和权益、委托经营目标等内容。委托人面临两个重要问题,一是选择合适的代理人,二是选择最优的激励机制来激励代理人。由于客观世界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委托和代理双方对同一事物的认识并不一致,而且委托人与代理人的风险态度也不相同等原因,在这种情况下的激励代理人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才能促使代理人按照委托人的利益来行事。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又存在信息不对称,因此委托人很难准确知道代理人行动是否符合委托人的利益。选择最优的激励机制主要是通过治理机制的设计,解决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的激励不均衡。 在委托——代理分析中隐含着对人行为的两个假设。第一,人是超级理性的。超级理性是指人们的推理计算能力是无限的。第二,人有着机会主义倾向。例如,在只有代理人能够观察到影响结果的随机变量的情况下,代理人为其自身利益不惜以欺诈手段来掩盖和混淆这些信息。当代理结果不令人满意时,代理人会推诿说是他无法控制的随机因素造成的,而与其自身行为无关。这些因素始终影响和困扰着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微妙的利益关系。什么是委托——代理问题呢?“而公民们,即委托人,则往往不可能从政府官员那里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因为议员和官员们追求他们自己的目标。这被称为‘委托——代理问题,它是知识问题的产物,也是对人际团结的天然限制’”。当人们觉得,由于他们所欺骗的人不知情或难以察觉,他们能机会主义的行事而不受惩罚时,就会沦入“败德行为”(moral hazard)。若委托人不了解情况,或者代理人的行为未受恰当规则的约束,代理人就会沦入“败德行为”。败德行为是指在信息不对称和自然状态不确定下,某个代理人为了增进自身效率而采取了不利于委托人利益的行为。所以败德行为是事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即事后机会主义,在多代理人问题研究中将涉及团体成员的败德行为,当总产出是靠观察和验证而每个代理人的产出无法验证时就会发生团体败德行为。搭便车问题就是一个典 ...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贫困农民大病医疗保障模式研究
添加时间:2009年7月13日 编辑:踏遍青山 点击数:824  
 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贫困农民大病医疗保障模式研究
  ——以湖北省竹山县为例   况成云① 张 勇② 曾文洁③ 方景平② 张 策④ 曹建军④ 况成明④* ①郧阳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湖北 十堰 442000 ②竹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湖北 竹山 442200 ③竹山县卫生局 湖北 竹山 442200 ④郧阳医学院附属东风医院 湖北 十堰 442000
  摘要:竹山县新农合经办机构基于制度经济学的“委托-代理”理论,并根据县域经济和地域性大病多的特点,以保险经纪人身份与医疗供方联手创新了相同病患群病人临床路径管理的大病医疗保障模式。该模式有效控制了新农合医疗供给中的道德风险,促进了基金的收支平衡;实现了患大病农民以最少的费用支出获得最好医疗照顾的效果。
  关键词:贫困农民,大病医疗保障,委托-代理,相同病患群病人临床路径管理
  Research on Serious Illne Medical I urance Mode Based on Principal-Agent Theory for Poor Peasants
  --Taking the Example of Zhushan country, Hubei province
  KUANG Cheng-yun,ZHANG yong,ZENG Wen-jie,FANG Jing-ping,ZHANG ce,CAO Jian-jun,KUANG Ceng-ming*
  I titut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of Yunyang Medical College, Shiyan, Hubei Province, 42000
  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ervice Management Office of Zhushan Country, Zhushan, Hubei Province, 442200
  Health Bureau of Zhushan Country, Zhushan, Hubei Province, 442200
  Affiliated Dongfeng Ho ital of Yunyang Medical College, Shiyan, Hubei Province, 42000
  A tract: According to country economic situatio and regional characteristics that serious illne es are wide read and based on the “principal- agent” theory of i titutional economics, the 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ervice management agency of Zhushan country created a new serious illne es medical i urance mode of clinical path management as i urance brokers for the patients suffering same diseases with the medical service su ly-side. This mode effectively controlled the moral risk in the su ly of 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ervice, promoted the payment balance ...

参考资料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