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自己业务不熟练情不自禁想哭时想哭该怎么办办?

  雾是傍晚时候起来的。坐在咖啡馆落地窗前,看着一层纱慢慢地越笼越厚。路灯在同一时刻亮起,先是一个小小的亮点,微跳着,晕成暖***的光圈。
  面前的桌上摊着白纸,冒着热气的咖啡放在手一伸就能够着的地方。看来今天一下午又荒废了。秦瑟瑟笑着摇摇头,把纸归拢归拢收回包里去。
  秦瑟瑟的职业就是写字,省内发行量颇大的一家晚报每逢周末妇女生活那版上有她的专栏,和几个别的女性作者一起写些小资味十足的伤春悲秋文章,一周一期,再加上几家杂志的约稿,偶尔还能出本小书,收入虽不算十分高,足够她过上自己满意的生活。自从发现这家咖啡馆以后,这张窗口的桌子就成了她的专座,下午在这儿坐一会写点东西成了经常性的习惯。她喜欢这里的咖啡,也喜欢老板放的音乐,更喜欢窗外那条小路两旁似曾相识的香樟树。
  坐在这里看出去,和她坐在秦园自己房间窗口看出去的风景很相似。甚至路口也有一盏样式古旧的路灯。
  拎着包站起来,挥挥手跟站在柜台后头的老板打个招呼,她是熟客,半个月汇总买一次单。老板喊住她,递过来一样东西,重重的用块布包着,打开来看是块平滑的红色石头,比手机厚大一点:“我在南迦巴瓦峰底下捡到的,送给你做镇纸。”
  真是一份沉甸甸的幸福!秦瑟瑟笑着告别这个皮肤黑黑的大男孩,推开咖啡馆的玻璃门,一步三晃地向回走。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她买了一套单身公寓,三四十个平方,挑高五米,装修时候颇费了番心思,凡是去过的人都说好。路过菜场拐进去买了把秋天的小菠菜,冰箱里有昨天熬好的鸡汤,鸡丝菠菜面,想想就觉得不错。
  回到家第一件事是把石头镇纸放到书桌上,端详了一会儿,真不错。然后摘菜洗菜下面。刚把面盛到碗里,门铃响了。
  世事就是这么玄妙,秦瑟瑟这两年来已经无数次经历了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缘法,沈天宁几乎每次来都能赶上她的饭辙。反正也不算太饿,秦瑟瑟懒得再下面,捧着碗鸡汤喝,看着沈天宁三口两口把一大碗鸡丝菠菜面吃得精光,完了吧唧吧唧嘴:“还有没有?再来点儿。”面没有了,撕两个鸡腿给他,淡淡的没加盐,蘸着酱油又吃下去,他老人家这才摸摸肚子:“饱了,嘿嘿,饱了。”
  他是个***,据说是刑警,忙起来很长时间不照面,闲起来天天过来蹭饭。秦瑟瑟一边洗碗一边问他:“你们社会主义的人民公仆都没有工资的吗?”沈天宁嘿嘿笑走进厨房,打开冰箱摸瓶酸奶:“吸管在哪儿?嗨!那点工资不都攒着娶老婆用吗。”
  “你这样的有人愿意嫁才怪!”厨房一点 ...You don't have permi ion to acce /cgi-bin/ / a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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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不自禁爱上你》BY 北岛玛雅[现代][完结][HE]
  我把手放在左胸口上,深怕被他听见了我一声大过一声的心跳声。
  除了心跳得飞快外,此刻我的脸颊也莫名的烧热起来,似火在烤一样。
  活了近十八年,还不曾有过这样怪异的感觉。
  贝映辰再次回想起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
  帅气、出众的脸庞,高大好比模特儿的身材,不论穿什麽衣服都适合的标准衣架子;除了自身的条件优越外,看他开名贵的黑色跑车,身著名牌衣料,他的身价也可以得知一、二,光是他那自然散发出的王者气势,事业上一定也有极出色的成就。
  这样富有魅力的男人,有哪个女人不会喜欢,自己遇见他二次,二次都被他深深吸引。
  可是对其他人并没有心动的感觉,唯独只有对他。
  只要一想到一星期前他们的初次相遇,贝映辰的心里就觉得好甜好甜,嘴角不自觉得就露出了笑容,让他秀丽的小巧脸蛋更是显得可爱极了。
  话说一星期前,他如往常的在学校下课後,带著可说是他最好的朋友,一只迷你品性的白色吉娃娃--雪球,外出散步。在回家途上,雪球不知看到什麽,突然跳出他的怀里往一旁的大马路上跑去;看著路上来往的车辆,他双腿生根似的杵在原地不知该作何反应。
  一辆黑色的朋驰跑车在他身边停下,一个穿著休閒,长相十分帅气的男人下了车,并将跑在马路中间的雪球给抱起来,交给仍在呆站著的他。
  「你的狗狗?」他的声音很有磁性很动听,脸上也漾著一抹温柔的笑容。
  雪球小小的不满叫声拉回了他的注意力,他失笑的看著可能是因为陌生人的关系,雪球在对方的怀里不安分的钻动著。
  「对,是我的小狗,谢谢你。」他向对方点头道谢,之後接回了一身雪白,圆滚滚的狗狗,不晓得是不是怕他修理,它很乖的待在贝映辰的怀中动都不敢动。
  「不客气,像吉娃娃这种类的狗都很会跑,像我家的那只也是,不把它看牢不行,万一跑出去不会回家就麻烦了。」他的妈妈很宠家里那只已有些高龄的--老布,除了带他出去大小便外,便不曾外出过,有可能出去後就不认得回家的路。
  男人视线认真的在贝映辰脸上停了几秒钟,以赞美的口吻说道,「小狗狗可爱,它的主人更出色,你有一张很可爱的娃娃脸。」
  看著眼前这个笑得十分腼腆的可爱男孩,他的心产生了一种异样的感觉,虽然都是他在说话,但他的心却感到很轻松,自然,就像是与多年好友在一起般,也像是家人一样,他很喜欢这样的感觉。
  这男孩长得很瘦, ...乐乐很累,事实上自己从归化城赶了好几天的路,一路骑马狂奔回到了京城就已经几乎累垮。初六结的婚,自己初五晚上才回了的京城。恰逢老康有一大堆的事务要办,自己连跟他回话的时间都没有,就一头栽在乾清宫小房里的床上睡着了。一觉睡到初六的傍晚,本来自己还想睡的,可嬷嬷们的叫唤说明却是把自己的美觉楞生生的吓醒了。接下来便是一溜的忙乎与紧张,好不容易偷偷摸摸的交换工作完成了。却又赶上了胤祥这一晚上的闹腾,弄自己是又惊又怕又羞又燥的,好不容易睡了个才好,所以这一觉是睡得美极了。
睡到了啥时候咧?一直睡到了一睁眼发现:“天还没亮啊?”窗子外面天色朦朦的,欲亮非亮的时候。乐殊是这个奇怪,自己这一觉睡得也太浅了吧?怎么这会子就醒了?可是觉得睡得好饱好舒服的样子啊。
只是唯一一点缺憾的这张床太不让人满意了,居然是新人的床,而且自己身边居然睡的一个男人,虽然这个男人自己并不怎样讨厌他,但是还是觉得感觉很奇怪。
扭过头去看看,胤祥睡得很熟的模样,背对着自己,呼吸均匀。令乐殊比较满意的是他的睡癖还是不错的,没有打呼咬牙之类的怪癖,那样的话自己这个老婆就做得太是辛苦了。趁着他背着身子,自己还是赶紧穿衣吧,可坐起身子来瞧,满床上都没衣服,想想后忆起来衣服昨天都让这个臭十三扔到床外面去了。可自己这光溜溜的出去不太好吧?有了,床上有很多的被子,裹一床先下去再说。
怕惊醒某十三,乐殊拽了一床被子,把被子往身上一裹后溜下了婚床。果然一如自己所料,衣服扔了一地,真是不象话。幸亏自己起的早没有让丫头婆子们进来发现,否则真是丢大人了,赶紧是捡起来迅速的穿上了。
乐殊记得喜娘有和自己交待,结婚三天头上要进宫去谢恩拜礼,今天才是第二天,自己也不必太早叫十三起床,让他睡着吧。只是,瞧瞧那西洋表,才五点半,自己今天真的是起的太早了。
虽然来到古代已经四年多了,但乐殊还是没有学会怎样一个人梳旗头,更何况自己现在和以前的身份不同了,恐怕是不能再梳那样的头了,而要梳什么样的头呢?乐殊并没有概念,所以起床后也没有梳头,披着长发是在屋子里东转转西转转,看看自己从今以后的这个新‘家’。
因为是新婚,所以屋子里放眼望去皆是一片的大红,有点太艳了。不知是因为什么,屋子里的摆设并不多,书架上竟然是只放了一部四书,啥也没有。真是怪了!乐殊不爱看那玩艺,又实在无事可做下,便是绕回了寝室来。胤祥仍然睡得香甜,好象是他也很累的样子,睡得沉极了。
乐殊有点不 ...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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