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的通知
为落实《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和《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规定》,规范基金管理公司接受特定客户委托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第一条 为便于基金管理公司接受资产委托人 (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证券市场投资活动,根据国家
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 《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规定》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有关规定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有关业务规则,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适用于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涉及的证券账户管理及相关的证券登记、存管、结算等业务。
第三条 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开立证券账户须由特定客户资产托管人(以下简称托管人 )直接到本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以下统称本公司 )办理。
第四条 托管人申请开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证券账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 《机构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 ;
(二) 证监会关于批准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批复的复印件(加盖基金管理公司公章) ;
(三) 证监会关于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合同的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基金管理公司公章) ;
(四) 基金管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分别加盖基金管理公司公章) ;
(五) 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时还需提供资产委托人的***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基金管理公司公章,投资者为机构的还需加盖机构公章) ;
(六) 基金管理公司、托管人与委托人签订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为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需与多个客户签订合同的,至少需提供一份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七) 托管人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托管人公章) ;
(八) 托管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办旗下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当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0份时,必须一次性申请转换。
4、当日的基金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转换费用中申购补差费实行外扣法收取,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1、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 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为基金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3、本公司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的转出申请;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予以公告。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登录本公司网站进行咨询。光大保德信基金公司客户服务***:400-820-2888,021-53524620,公司网站:www.epf.com.cn。
投资者可拨打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或至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400888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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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95105-885 (0571)5676 ...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这标志着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即将正式启动。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即将启动。日前,中国证监会公布了《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根据这一规定,在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基础上,允许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成为定向资产管理客户。这一规定进一步细化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中的规定,对券商定向资产管理的业务规则、内控与风险管理、监管做出了全面规定,引入了“专用证券账户”,对客户委托资产的范围和定向资产管理的投资范围也作了明确规定,另外,实施细则对客户参与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门槛没有作新的规定,估计仍然按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中的规定执行:证券公司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接受单个客户的资产净值不得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这一细则修改实施后,我们估计在今年上半年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将正式启动。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是未来的发展方向。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可以为不同类型的客户提供不同类型的资产管理服务,既可以为单个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也可以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还可以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主要针对机构客户和富裕的个人,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主要针对中小投资者,专项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满足特定客户的特定需求。从比较优势的角度看,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最大优势在于可以为客户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满足客户个性化的投资需求,资产管理业务与基金管理业务是同一类型的业务,都是为客户提供投资管理服务,只不过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提供的是一对一的投资管理服务,基金管理主要提供的是一对多的投资管理服务,因此,从海外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看,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是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主流。在美国,证券公司提供的资产管理产品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费用帐户产品,包括四类典型的费用帐户:独立管理帐户(Separatelymanaged accounts)、互助基金包揽(Mutual fund wra )、经纪人包揽(Broker wra )和以费用为基础的经纪帐户(Fee-based brokerage accounts)。费用帐户以收费为基础,可以满足投资人各种不同的需求;另一类是现金管理产品等专项资产管理产品,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包括为为个人提供的现金管理帐户(CMA),为企业提供提供的营运资金管理帐户(WCMA),这类产品具有流动性性强、方便、 ...时间:2007年07月20日 作者: 出处:中国证券报
香港证监会昨日公布的最新基金管理活动调查显示,截至2006年年底,香港的基金管理业务合并资产达61,540亿港元,按年计算增长36%。与2004年比较,基金管理业务合并资产在过去两年间共增长了70%。
总值61,540亿港元的基金管理业务合并资产是香港本地生产总值的4.2倍,而2005年的这一比例则为3.3倍。截至2007年6月底,共有2,001项证监会认可基金。
调查显示,占基金管理业务合并资产最大部分的资产管理于2006年获得27.5%的显著增长率;顾问业务及其它私人银行活动分别获得67.1%及54.5%的增长。
2006年,在香港管理的资产总值达41,340亿港元,占资产管理业务的56%,与2003年的53%比较有所上升。香港证监会表示,随着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计划提供的庞大机会,已在内地建立网络的持牌法团和注册机构将有优势把握这方面的基金管理业务,预期在香港管理的基金资产将会显著增长。
“基金管理业务合并资产”包括基金管理业务及证监会认可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基金管理业务”则包括资产管理、顾问业务及其它私人银行活动。
1996-200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Tel:95525 4008888788 E-mail:webmaster@e cn.com 推荐浏览的最佳分辨率:1024×768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已经2007年11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18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主 席 尚福林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为了规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下简称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商业银行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规范的原则,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
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应当恪守职责、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公平对待所有投资人。
资产委托人应当确保资金来源合法,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公司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委托财产独立于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并独立于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和资产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财产。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不得将委托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因委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委托财产。
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委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证券、期货交易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期货交易行为实施监督。
基金管理公司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可以采取以下形式:
(一)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
(二)为特定的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
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变更经营范围,开展特定资产管理业务:
(一)净资产及资产管理规模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经营行为规范,管理证券投资基金2年以上且最近1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监管机构责令整改,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