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办电汇,由于客户名称输错,退汇凭证是否还记账凭证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按照凭证传递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汇款人可根据需要选择使用。异地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

   一、汇兑结算方式下付款业务办理

汇兑结算属于汇款人向异地主动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广泛运用于先汇款后发货的交易,对于异地上、下级之间的资金调剂、清理旧欠、在异地采购地银行开立临时存款户以及往来款项的结算都十分方便。信汇是以邮寄方式将汇款凭证转给外地收款人指定的汇入行,信汇费用较低,速度相对较慢。电汇是以电报方式将汇款凭证转发给收款人指定的汇入行,电汇速度快,但汇款人要负担较高的电报电传费用,通常在紧急情况下或金额较大时使用。

    汇兑结算方式下付款业务应办理的工作过程为:

    1.出纳人员根据协议,填写一式四联的信汇凭证;

    汇款人委托汇款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汇兑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信汇”或“电汇”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汇款人名称、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委托日期、汇款人签章。

    汇兑凭证上欠缺上列记载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汇款人和收款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必须记载其账号。欠缺记载的,银行不予受理。委托日期是指汇款人向汇出银行提交汇兑凭证的当日。

    (2)汇兑凭证上记载收款人为个人的,如汇出差旅费、个体户用款等,收款人需要到汇入银行领取汇款,汇款人应在汇兑凭证各联的“收款人账号或住址” 栏注明“留行待取”字样。留行待取的汇款,需要指定单位的收款人领取汇款的,应注明收款人的单位名称;信汇凭收款人签章支取的,应在第四联信汇凭证上加盖预留的收款人签章。

    (3)汇款人因故确定不得转汇的,应在汇兑凭证备注栏注明不得转汇字样。

    (4)汇款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在汇入银行支取现金的,应在信、电汇凭证的“汇款金额”大写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款金额。

    2.出纳将信、电汇凭证交会计主管,审核后在第二联加盖银行预留印鉴――财务专用章;交给单位负责人,审核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法人名章;

    3.出纳向开户银行即汇出行提交信、电汇凭证,汇出行受理信、电汇凭证,并认真审查;

    (1)信、电汇凭证必须记载的各项内容是否齐全、正确;

    (2)汇款人账户内是否有足够支付的余额;

    (3)汇款人的签章是否与预留银行签章相符;

    (4)对填明“现金”字样的信、电汇凭证,还应审查汇款人和收款人是否均为个人。

    4.汇出行审查无误后,及时向汇入银行办理汇款,并在第一联信、电汇凭证加盖“转讫”章退给汇款人。如果信、电汇凭证不符合条件,汇出银行不予办理汇出手续,做退票处理;

    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如果是电汇结算方式,汇出行根据第三联电汇凭证编制三联电划贷方报单凭以向汇入行拍发电报,电汇凭证上填明“现金”字样的,应在电报的金额前加拍“现金”字样。

    5.出纳将汇出行退回的信、电汇凭证回单传递给会计制证人员,制证人员审核无误后据以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并将回单粘贴其后,在付款凭证上签章;

    6.会计稽核人员审核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并在审核栏签章;

    7.出纳人员对上述付款凭证审核后在付款凭证出纳栏下签章;

    8.出纳人员根据付款凭证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并将记账凭证交由会计人员登记总账和相关明细账;

    9.出纳人员每日终了结出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

    10.出纳人员定期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二、汇兑结算方式下收款业务办理

    单位和个人任何款项的收取均可以通过汇兑结算方式办理。汇入银行对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应将汇给收款人的款项直接转入收款人账户,并向其发出收账通知。如果采用信汇结算方式,“收账通知”是信汇凭证的第四联;如果采用电汇结算方式,“收账通知”是汇入行根据汇出行发来的电报编制的一式三联电划贷方补充报单的第三联。

    汇兑结算方式下收款业务办理的工作过程为:

     1.出纳收到汇入行即开户银行转来的收账通知――信汇凭证第四联或电划贷方补充报单第三联,根据前期的账簿记录等对其进行认真审查;

    ①查看凭证所填收款人是否为本单位,即收款人全称和账号是否与本单位的全称和账号一致;

    ③汇入银行是否加盖了“转讫”印章。

    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

    2.确认此款为本单位应收取的款项后,出纳将收账通知传递给会计制证人员,制证人员审核无误后据以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并将收账通知粘贴其后,在收款凭证上签章;

    3.会计稽核人员审核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并在审核栏签章;

    4.出纳人员对上述收款凭证审核后在收款凭证出纳栏下签章;

    5.出纳人员根据收款凭证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并将记账凭证交由会计人员登记总账和相关明细账;

    6.出纳人员每日终了结出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

    7.出纳人员定期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采用汇兑结算方式收款时,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凭信、电汇的取款通知或留行待取的,向汇入银行支取款项,必须交验本人的***件,在信、电汇凭证上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并在“收款人签盖章”处签章;信汇凭签章支取的,收款人的签章必须与预留信汇凭证上的签章相符。银行审查无误后,以收款人的姓名开立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账户,该账户只付不收,付完清户,不计付利息。

    (2)支取现金的,信、电汇凭证上必须有按规定填明的现金字样,才能办理。未填明现金字样,需要支取现金的,由汇入银行按照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审查支付。收款人持收款通知,并携带有关***件到汇入银行取款,如银行办理该业务时需取得密码性质的号码的,应提供该号码方可取款。汇入银行审核无误后一次性办理现金支付手续。

    (3)收款人需要委托他人向汇入银行支取款项的,应在取款通知上签章,注明本人***件名称、号码、发证机关和代理字样以及代理人姓名。代理人代理取款时,也应在取款通知上签章,注明其***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并同时交验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件。

    (4)转账支付的,应由原收款人向银行填制支款凭证,并由本人交验其***件办理支付款项。该账户的款项只能转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存款账户,严禁转入储蓄和信用卡账户。

    (5)收款人在汇入地因故需要转汇的,应由原收款人向银行填制信、电汇凭证,并由本人交验其***件。转汇的收款人与汇款用途必须是原汇款的收款人和用途。原汇入银行必须在信、电汇凭证上加盖转汇戳记。汇兑凭证备注栏注明“不得转汇”字样的,汇入银行不予办理转汇。

    三、汇兑结算方式下汇款的撤销和退汇业务办理

    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申请撤销时,应出具正式函件或本人***件及原信、电汇回单。汇出银行查明确未汇出款项的,收回原信、电汇回单,方可办理撤销。

    (二)汇款人要求退汇的处理手续

    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已经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退汇。

    1.汇款人要求退汇时,对收款人在汇入行开立账户的,由汇款人与收款人自行联系退汇,银行不予办理;

    2.对收款人未在汇入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应由汇款人备正式函件或本人***件以及原信、电汇回单交汇出银行办理退汇。

    汇出行接到退汇函件或***件以及回单,应填制四联“退汇通知书”,在第一联上批注“×月×日申请退汇,  款项退回后再办理退款手续”字样,交给汇款人;如汇款人要求用电报通知退汇时,只需填制两联退汇通知书,并将第一联交给汇款人,并凭退汇通知书拍发电报通知汇入行;

汇入行接到汇出行寄来的退汇通知书或通知退汇的电报,经查实汇款确未解付的,并将款项汇回汇出银行,方可办理退汇,汇出行以留存的第四联退汇通知书注明“退汇款汇回已代进账”字样,加盖转讫章后作为收账通知交给原汇款人;如该笔汇款业已解付,汇入行以退汇通知书(或拍发电报)通知汇出行,注明汇款业已解付,汇出行应在留存的第四联退汇通知书上批注解付情况,通知原汇款人,汇款人与收款人自行联系办理退款手续;

    汇款人据此做账,与汇出时的会计处理相反。

    3.转汇银行不得受理汇款人或汇出银行对汇款的撤销或退汇。

    (三)汇入行主动退汇的处理手续

    1.汇入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即办理退汇。

    2.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收款人尚未来行办理取款手续,汇入银行应主动办理退汇。

    3.在规定期限内汇入银行已寄出通知,但因收款人住址迁移或其他原因,以致该笔汇款无人领受时,汇入行可以主动办理退汇。

    4. 原汇款人收到汇出行转来的,由汇入银行加盖“退汇”章、汇出银行加盖“转讫”章的特种转账贷方凭证时,表明汇款已退回本单位账户,据此做账,与汇出时的会计处理相反。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根据划转款项的不同方法以及传递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由汇款人自行选择。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这种方式便于汇款人向异地的收款人主动付款,适用范围十分广泛。简而言之,汇兑即委托银行作为付款人进行付款。

一、汇兑方式下怎么领取汇款

按照规定,汇入银行对开立账户的收款单位的款项应直接转入收款单位的账户。

采用信汇方式的,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即汇入银行)在信汇凭证第四联上加盖“转讫”章后交给收款单位,表示汇款已由开户银行代为进账。

采用电汇方式的,收款单位开户银行根据汇出行发来的电报编制三联联行电报划收款补充报单,在第三联上加盖“转讫”章作收账通知交给收款单位,表明银行已代为进账。收款单位根据银行转来的信汇凭证第四联(信汇)或联行电报划收款补充报单(电汇)编制银行存款,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有关账户(依据汇款的性质而定)。

1.如对方汇款是用来偿付旧欠,则收款单位收款凭证的会计分录为:

2.如果属于对方单位为购买本单位产品而预付的货款,则收款凭证的会计分录为:

3.待实际发货时,再根据有关原始凭证编制转账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4.如果款到即发货,也可直接编制收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需要在汇入银行支取现金的,信汇(或电汇)凭证上“汇款金额”栏必须注明“现金”字样,可以由收款人填制一联支款单连同信汇凭证第四联(或联行申报划收款补充报单第三联),并携带有关***件到汇人银行取款。汇入银行审核有关证件后一次性办理现金支付手续。在汇款凭证上未填明“现金”字样,需要在汇入银行支取现金的单位,由汇入银行按照现金管理的规定支付。

对留行待取的汇款,收款人应随身携带***件或汇入地有关单位足以证实收款人身份的证明去汇入银行办理取款。汇入银行向收款人问明情况,与信、电汇凭证进行核对,并将证件名称、号码、发证单位名称等批注在信、电汇凭证空白处,并由收款人在“收款人盖章”处签名或盖章,然后办理付款手续。如果凭印鉴支取的,收款人所盖印章必须同预留印鉴相同。

收款人需要在汇入地分次支取汇款的,可以由收款人在汇入银行开立临时存款户,将汇款暂时存入该账户,分次支取。临时存款账户只取不存,付完清户,不计付利息。

二、汇兑结算方式下怎么办理汇款

汇款人委托银行办理汇兑,应向汇出银行填写信、电汇凭证,详细填明汇入地点、汇入银行名称、收款人名称、汇款金额、汇款用途(军工产品可以免填)等各项内容,并在信、电汇凭证第二联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需要注意的是:

1.汇款单位需要派人到汇入银行领取汇款时,除在“收款人”栏写明取款人的姓名外,还应在“账号或住址”栏内注明“留行待取”字样。留行待取的汇款,需要指定具体收款人领取汇款的,应注明收款人的单位名称;

2.个体经济户和个人需要在汇入银行支取现金的,应在信、电汇凭证上“汇款金额”大写栏先填写“现金”字样,接着再紧靠其后填写汇款金额大写;

3.汇款人确定不得转汇的,应在“备注”栏内注明;

4.汇款需要收款单位凭印鉴支取的,应在信汇凭证第四联上加盖收款单位预留银行印鉴。

采用信汇的,汇款单位出纳员应填制一式四联“信汇凭证”。“信汇凭证”第一联(回单),是汇出行受理信汇凭证后给汇款人的回单;第二联(支款凭证),是汇款人委托开户银行办理情汇时付款的支付凭证;第三联(收款凭证),是汇入行将款项收入收款人账户后的收款凭证;第四联(收账通知或取款收据),是在直接记入收款人账户后通知收款人的收款通知,或不直接记入收款人账户时收款人凭以领取款项的取款收据。

电汇凭证一式三联,第一联(回单),是汇出行给汇款人的回单;第二联(支款凭证),为汇出银行办理转账付款的支款凭证;第三联(发电依据),是汇出行向汇入行拍发电报的凭据。

汇出行受理汇款人的信、电汇凭证后,应按规定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信、电汇凭证填写的各项内容是否齐全、正确;汇款人账户内是否有足够支付的存款余额;汇款人盖的印章是否与预留银行印鉴相符等等。审查无误后即可办理汇款手续,在第一联回单上加盖“转讫”章退给汇款单位,并按规定收取手续费;如果不符条件的,汇出银行不予办理汇出手续,作退票处理。

汇款单位根据银行退回的信、电汇凭证第一联,根据不同情况编制记账凭证。

1.如果汇款单位用汇款清理旧欠,则应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单位

2.如果汇款单位是为购买对方单位产品而预付货款,则应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3.如果汇款单位将款项汇往采购地,在采购地银行开立临时存款户,则应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例】某公司为到某城市采购商品,委托银行以电汇方式向该城市某银行汇款86 000元,设立临时采购专户。银行按规定收取手续费35元,从账户中扣收。财务部门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汇款凭证第一联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86 000

同时按照银行收取的手续费,作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本文由东奥会计在线原创,作者:小鹭,转载须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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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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