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泸州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市委宣传部、市委群工局
1.为了更好的规范问政平台用户管理,新注册用户需要通过手机验证,有关专属名称、有辱人格等词汇不能注册为用户名。
2.对已受理、已办结的问政内容,系统将自动对网友发出“已受理”、“已回复”的短信通知。
3.注册用户收到相关部门对问题的回复、处理意见后,可在5日内对所提问题进行满意度评价,为“满意”、“不满意”两个选项。如对满意度评价意见有改变,同样可以在5日内修改。
4.注册用户请勿发布内容重复的问题,平台将只受理重复留言中的一个。
5.问政平台倡导网络文明,故网友在提问时,请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如蓄意对他人进行诬蔑、陷害、诽谤或打击报复,以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内容,将会被删除留言。
你好,在泸县农村实行阶梯电价为了提倡节约用电的目的我们还是支持和接受的。到现在也有好几年了。但是由于生产力的提高。各种家用电器的广泛使用,现在大多数每月的基本用电都在2.3百度以上,夏季更是达到4.5百度。每月就单是电费都是好几百元,这个是实实在在的。但是现在供电所都还在实行发改局几年前规定的60度就开始上涨,到180度就上涨到8角多的一度的高价电。对于我们大多数农村来说,实在承受不起。
所以我想问一下市发改局可不可以在人们现在基本用电的基础上才进行电价上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我们会进行关注,谢谢。
首先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对您2016年9月5日在泸州网络问政平台上关心的问题,回复如下:
由于电力体制的原因,目前泸县仍属地方电网供电,其电价体系有别于江阳区、龙马潭区等四川电网直供区。按照现行电力价格分级管理权限,泸县电价及阶梯电量设置由泸县发展改革局制定并实施,且先于全省阶梯电价改革制定并出台。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委已及时与泸县发展改革局反馈、沟通和协调。泸县发展改革局表示前期已收到类似的反映,已经启动了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量设置的重新测算工作,根据测算结果择机调整各阶梯电量。另外,泸县有关部门也正在协调供电企业,积极向上反映争取政策支持,实现泸县居民生活用电与四川电网同阶梯量、同价格。
网站所刊登的新闻﹑信息和专题等资料, 均为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已经授权,转载请注明来源:泸州新闻网
泸州日报: 川江都市报: 泸州新闻网采编中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泸州新闻网广告***: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 蜀ICP备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川)乙第 号 川公网安备 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