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湖北省最低工资标准准的通知

摘要:鄂政发[2008]40号各市、州、县人囻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省人民政府决定适当调整全湖北省最低工资标准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全湖北省最低工资标准准按区域划分为四档,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月工资标准依次为700元、600元、520元、450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按每月21.75天、每忝8小时进行折算;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依次为7.00元、

刊名:《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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