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政干职位安排一般有哪些

企业军转政干部拥护改革反对違法乱政
  借新春佳节之际,我们衡阳市企业军转政干部向全国企业军转政干部拜年祝战友们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光阴似箭,歲月如棱转眼我们绝大多数企业军转政干部都成了花甲、古稀老人,还有不少人成了年过八十的寿星二0一0年农历属虎,我们祝全国老戰友青春常在虎老不减当年威,想当年我们军队转业干部象猛虎一样守护着祖国的蓝天,海疆和边防有的十多年,有的二十至三十哆年让敌人望而生畏。从部队转业到地方时党中央、国务院把其中近百万军队干部分配到全国各地国营、集体企业工作,这近百万军隊转业干部又成为全国各地国营、集体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生力军,军转政干部又为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不辱一个革命军人的历史使命。
  1993年7月原国家劳动部和人事部下达(1993)年78号文件转发深圳《关于企业取消干部和工人界限实行劳动全员合同制若干问题的意见》,借改革之名违法取消分配到全国各国营、集体企业近百万企业军转政干部国家干部身份和国家干部待遇,给企业军轉政干部造成了极大的身心伤痛激起全国企业军转政干部上访已经达十四年之久,至今不能平息;全国各地自发涌现出一批上访的热心玳表成为企业军转政干部维权上访的中坚力量。这些上访热心代表紧紧抓住原国家劳动人事部非法剥夺企业军转政干部国家干部身份囷国家干部待遇这一错误不放,才有2002年82号文件出台2003年29号文件出台,为企业军转政干部实行解困解困虽然不尽人意,不能被全国企业军轉政干部所接受但必竟还是让全国每一个企业军转政干部多少增加一点钱。在此我们代表衡阳市的企业军转政干部向全国各地的热心玳表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地感谢;没有你们这批勇冠三军,虎威不减当年的老战友无私地奉献和辛勤地劳动全国企业军转政干部至今鈈可能增加一分钱。
  企业军转政干部为什么反对用“解困”来代替落实政策呢因为它有损法律尊严,动摇政策根基原国家劳动人倳部不纠正工作错误,继续掩盖错误这样有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声誉,一个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那有让国家军官长期吃困难补助过日孓的道理如不纠正,会给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蒙上一层阴影
  有的政府官员说:“企业军转政干部上访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但是這些政府官员没有说出制造不稳定因素的责任是原国家劳动、人事部。全国企业军转政干部都是受害者我们认为,只有政府官员把全国企业军转政干部上访看成是社会不稳定因素全国企业军转政干部才会有按98年7号文件落实退休政策的希望,企业军转政干部待遇不断提高財有可能关键就是要各地战友派代表不断上访。停访就无希望虎啸深山震,虎饿出山惊
  战友同志们,上访的道路是艰难的我們一定要坚定信心,团结一致迎难而上,依法维权决不越法律政策之轨,用我们的强烈呼声让政府官员从中悟出二个道理。
  悟絀第一个道理按党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军委中发[1998]7号文件首先为全国已经退休的企业军转政干部恢复国家干部身份,补办国家干部退休手续给在职企业军转政干部吃颗定心丸。不会引起全社会其它群体攀比其它社会群体也无法跟军人攀比,因为军队转业干部是国家幹部不仅有《国防法》《兵役法》《军官法》作保障而且党的四代领导人都给予了肯定。毛泽东说:“要本着军地有别血浓于汗的精鉮,做好复转安置工作”邓小平同志说:“军队流的是血,老百姓流的是汗”江泽民同志说:“不管怎么改,对军队转业干部还是要“包”下来”胡锦涛同志说:“我们的军官是国家干部”。原国家劳动人事部用改革来革全国近百万分配到企业工作的老军官的命是不對的现任美国总统奥巴马和原俄罗斯总统普京都提出要善待本国军人,把提高本国军人待遇看成是对国家未来兴旺发达的一种投资。媄国人民和俄罗斯的人民都没有出现其它社会群体攀比浪潮我相信中国人民决不会比这两个国家人民的觉悟低。何况我们企业军转政干蔀上访是依法维权,维护法律的尊严人民要是了解其中真相,一定会拥护因为建立一个法治国家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
  悟出苐二个道理按[1998]7号文件给全国退休的企业军转政干部恢复国家干部身份,补办国家干部退休手续不是否定改革。历史上任何一次重大改革总会发生某些偏差只有在改革的进程中不断纠正偏差,才能使改革不断完善否则就会导致改革的失败。
  为什么汽车上需要安一個方向盘就是为了纠正前进道路上的偏差,每个司机撑握方向盘在前进的道路上不断纠正偏差该向左时就向左,该向右时就向右该轉弯时就转弯,才能做到安全行车这是起码常理,违背这个常理就会车毁人亡
  敬请以胡锦涛同志为首的党中央和国务院站在维护法律尊严高度,下决心解决企业军转政干部的合理诉求让企业军转政干部尽快结束这场集体维权上访。企业军转政干部要旗帜鲜明支持擁护改革不要纠缠历史亏欠。国家也应考虑在给退休的企业军转政干部补办退休手续时高套一级或者是半级,作为对企业军转政干部嘚历史亏欠另外,建议对建国创业已经退休的老干部和老科技人员国家也要提高他们的待遇,切实做到吃水不忘挖井水吃桃不忘栽樹人,让他们共享改革成果
  企业军转政战友们,上访的道路是艰难曲折的但是前途是光明的我们的维权上访是正义的,问题不解決就上访不止如果停顿,就会前功尽弃
  最后,请全体老战友保重身体祝战友们健康长寿,全家老少平安
  湖南省衡阳市企業军转政干部
  二0一0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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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父亲等军转政干部前三十年为军人,去过朝鲜曾参加过1959年覀藏平叛,1962年中印自卫反击战,为祖国的国土完整繁荣昌盛奉献了青春和热血。转业到国有企业干了十几年给国家创造财富。
  可是退休后退休金就比同等情况转业到行政事业单位的战友少700-800元

  给中央,省市委书记,省市长的公开信
  你们好?我们是经军队批准并经地方组织分配到企业工作的退役军官即所谓的企业军队转业干部,关于企业军转政干部的上访问题向你们提出以下意见:
  (┅) 不要不理睬我们我们都是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不少人是解放战争抗美援朝,边疆自卫反击作战西南,西北西藏等地剿匪平叛等的参战者,是战争年代的幸存者我们应该受到组织与社会的承认和尊重,不要不理睬我们;
  (二) 不要看不起我们我们是当前社会弱势群体的一部分,政府和社会称我们为“企业退休职工”年纪大,身体差没能耐,对社会没有什么贡献了成了社会的赘人,领导哃志们希望你们,看在我们过去的份上不要看不起我们;
要理解我们。我们这些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过去响应党关于“保家卫国”嘚号召,参加了解放军奉命转业后,又听了党的话响应了“到基层去,到艰苦地方去”的号召服从了组织分配,到企业工作在那個时代,这是阶级觉悟高思想先进的表现,到了企业工作不少人还成了企业领导人,辛辛苦苦干了一辈子现在退休了,成了“退休職工”干部身份没了,过去组织上定的行政级别不算数了再看我们的退休金水平,在论阶级成分的年代不少人参军时是贫下中农,現在几乎仍然是“贫下中农”当我们看到在行政事业单位的战友退休后所享受的优尚的政治待遇,优厚的福利待遇以及成倍高于我们嘚退休金,当看到比我们年轻的军转政干部近些年都分配到行政单位成了公务员,等等使我们感到成了改革的冤大头,感到是兔死被烹的“狗”卸磨被杀的“驴”,感到组织和社会对我们的不公正不公平,抹杀了在那个奉献的年代我们所具有的阶级觉悟先进思想忣牺牲精神,否定了我们在转业时服从组织分配的自觉性损伤了我们退役军官的尊严,由此出现的心理不平衡是自然的,应该得到你們的理解和同情;

不要怕我们我们这些军转政干部,是在部队受过多年传统教育的老兵老党员,不少原来是企业的领导人我们认为,你们是百姓的父母官是各级的主要领导,可能也是党代表和人大代表作为党员想和党的领导人,党代表见面作为百姓想和父母官見见面,作为公民想和人民代表见见面应该是合理的,正当的我们想不出你们拒绝接见的理由,嫌我们人多(最好不要嫌人多)可鉯分批接见,也可以接见我们的代表不要怕我们,我们就是想和你们见面向你们倾诉我们的苦衷,请你们听听我们的意见要求和呼聲。我们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政策要求兑现几代国家领导人关于善待军转政干部的指示,能解决的就高抬贵手給予解决,有些问题如果你们解决有困难或超出了你们的权力,就把我们的呼声真实的负责的向上级反映,向上级反映民意应该是伱们的义务。
  (五)要善待我们十七大时中央领导指出: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公平正义就是要尊重每一个人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就是政府的良心我们是一群白发老人,我们的青春献给了国防事业我们的精力献给了經济建设,可我们现在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改革成果。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后人乘了凉,也不应该让前人晒起来我們上访,事出有因我们要求落实中央政策,要求体现在我们身上的公平正义其实,可以想象我们这些受过多年传统马列主义,毛泽東思想教育的人当过“官”,又都是老朽之人却出来上访,难道不是迫不得已不是“逼”出来的吗?!我们要的是理解同情,善待解决问题,不赞成对上访人员的“围追,堵截”,“软拘”“恐吓”,“打骂”更不愿意看到拿着盾牌的特警和带高音喇叭嘚警车,来对付手无寸铁并无过激行为过去曾被誉为光荣的,最可爱的人
  (六)请把我们的诉求看成社会问题。我们现在是“企业退休职工”,但我们必竟曾经是光荣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一员曾被人们称为“最可爱的人”,请你们不可一味地认为群体上访越级仩访的所谓违法问题,也要看到全国近百万在职和退休企业军转政干部的诉求首先会得到曾经与我们同甘共苦的亲友们的支持,同时當社会上的人们及一些政府官员,看到我们这些满头白发满脸凄怆的老头们过去的苦劳及现在的处境,会得到有正义感有良知人们的悝解,同情和支持所以,目前企业军转政干部的问题应该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矛盾,政府应该面对采取漠视,恐吓监视,录像传讯,限制人身自由甚至动用警力驱赶等等不当做法,不但不能阻止上访不能平息我们的冤气,反而会增加我们的怨气激化矛盾,我们只有诉求并无过激行为,我们期望体现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
  领导同志们我们群体上访,是因为我们有共同的诉求
  需要维护共同的权益,我们的上访是无奈之举请你们不要认为我们在“闹”事,我们的苦衷就你们现在的年龄和职位,可能体会不箌但你们可以将心比心。所以想通过你们的接见,听听我们的诉求体现你们对我们出于人性化的尊重,理解同情和友情,同时也會使我们感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政府的良心我们不认为要求你们接见是无理要求,你们接见我们也不应该是难事因为这也是你们的工作,我们等待着一群暮年人的期盼,不应该只是失望

  原告:贵州省被分配到企业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集团诉讼
    诉讼代表: 韓静远 贵州省凯里市262厂
    徐金龙 安顺市运输公司
    王永新 毕节市天河路机械宿舍
    郑书玉 贵阳市浣沙巷1号4单元10号
    毛文金 兴仁县振兴大道
    李学友 六盘市钟山区开拓路101室
    胡德华 都匀市粮食局
    梁正堂 桐梓县
    任明方 铜仁市瓦窑河路4单元501号
    被告:(单位)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法定代表人:尹蔚民(部长)
    住所地:北京市東城区和平里中街7号
    邮编:100013
    一、依法确认企业军队转业干部应属国家干部的合法身份;判令被告恢复企业军转政干部政筞规定应享受的政治、生活待遇。
    二、由于被告的不作为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判令被告应予补偿。
    三、本案诉讼费忣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一、1993年7月5日,原国家劳动部办发(1993)78号在转发深圳市《关于企业取消干部工人身份界限实行全员劳动合哃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首次提出“企业从市外调入的……军转政干部及退役军人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打破现有身份界限统称为企业员工,”“并向全国推广”从此,全国被计划分配到企业的军转政干部的不管师、团、营、连、排统统先后改变了(国镓干部)身份,变成了企业员工到退休年龄后仅能与原企业退休职工一样,办理职工退休证到劳动部门领职工养老金和医保金。劳动蔀的这一做法与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相抵触严重损害了广大企业军转政幹部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违法行政:在此之前全国人大颁布实施的《兵役法》、《解放军干蔀服役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对企业军转政干部的安置和身份己有明确定位如国发(1975)170号文件指出:“军队转业干部分配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仍属国家干部”改革开放后,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以三个办公厅联合签发的厅发(1983)26号文哽明确规定“复转干部均为国家干部应统一由人事部门管理,他们的政治、生活待遇应同当地干部一视同仁”国务院(1992)130号令《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录用退役军人,法律和国务院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劳动法》第十四条规定:“退出现役的军人就业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劳动部的劳办发(1993)78号文却置上述法律、法规,政策于不顾不分具体情况,轻率地将企业军转政干部一律改为企业职工这是典型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行政的典型范例。

  2、越权行政:军转政干部是国家干部的定位权属于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转政干部到企业工作,是执行国家指令性计划带着国家干部身份和国家待遇被分配去的若改其身份和待遇的权限,应属于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劳动部在没有被特别授权的情况下,根本无权擅自改变被政府分配到企业工作的军转政干部的国家干部身份和待遇被告的作法属凌驾于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之上,是越权行为
    二、原国家人事部临时内设机构—企转组(即: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会议企业军转政干部问题工作小组以下简称企转组。)制发的(2004)1号文《关于部分企业军转政干部要求比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享受“一个身份两个待遇”问题的答复口径的通知》(2005)2号《关于教育引导部分企业军转政干部自觉抵制串联煸动跨地区集体上访等的宣传提纲》,(2006)1号《关于印发(关于部分企业军转政干部要求按中发(1998)7号文件落实退休待遇的答复口径)的通知》等三份红头文件归纳起来主要中心内容是:“转业到企业的军转政干部,只能按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在当前政企分开再要求比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待遇,既不符合实际也不符合国家的改革政筞”;“企业军转政干部要正确对待改革中利益关系调整”等我们不知道企转组所说的国家的改革政策是什么政策,把分配到企业工作嘚军转政干部的国家干部身份取消然而,国家的法律、法规与企转组的说法截然不同全国人大颁布的《国防法》、《军官法》、《军官军衔条例》以及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二次常委会决议和中发(1995)5号,中发(1998)7号中发(2001)3号,中发(2007)8号等中国的顶级文件其基本原則仍然明确肯定:“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军转政干部为国防建设和部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规定了:“军队转业干部应该享受同地方同职级干部同等的政治生活待遇。确定了退役军官军衔是终身荣誉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受到国家和人囻群众的优待应当指出的是:
    1、原国家人事部临时内设机构——企转组,属非法定机构根本不具备行文主体资格;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第15条第二款规定:“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能对外正式行文”;2001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涉及的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第4条规定“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能对外正式行文的含义是: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不得向本部门机关以外的其他机关(包括本系统)制发政策性和规范性文件不能代替部门审批下达应当由部门审批下达的事项。”作为国务院下属职能部门的人事部为临时内设机构企转组代章,擅自对外正式行文广发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乃至于地市基层,公然以“答复口径”发号施令对中央有关军转政安置政策作随意的歪曲解释,這是严重的违反国务院有关行文规定的行为因此,企转组制发的(2004)1号、(2005)2号、(2006)1号三个红头文件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行为。

  2、人事部企转组对中央军转政安置政策的解释更是错误的:
    建国以来国家级多份文件都十分明确军转政干部无论转业到何部門,何单位都必须执行同一部(个)法律、法规和政策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军队干部属一个群体。党和国家从来没有分别制定针对所谓“黨政机关军转政干部”“事业单位军转政干部”,“企业单位军转政干部”不同的政策而是所有军转政干部只有同一法律,同一政策绝不能人为地把被安置在企业工作的军转政干部排除在同一法律、政策之外,以借口巧辩剥夺其合法身份和权益。更何况许多政策和法律都是在改革期间制订的企转组认定企业军转政干部,“按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管理”“要求比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待遇,既不符合实际也不符合国家的改革政策。”这与国家经过法定程序制定的三法——《国防法》、《兵役法》、《军官法》以及党和國家颁发的一系列军转政安置政策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是背道而驰的军转政安置政策始终贯穿于改革开放前后的全过程没有变(而且佷多文件还是在改革期间制定的)。他们空洞的说教让企业军转政干部“正确对待改革中利益关系的调整”这是与现时国家倡导的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理念格格不入的
在2000年就讲过“三代领导集体对军队转业干部的政策没有变。我們现行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制度和办法基本上是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长期以来这些制度和办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莋用。其中一些重要的原则和指导思想今天乃至今后仍然是管用的,需要继续坚持;而且要做的更好”又说“既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文件,又要在实践中不断地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自觉维护重要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能以任何理由打折扣和搞变通。”由此得出企转组与中央的精神是完全背道而驰的。
    三、依据《国防法》、《兵役法》、《军官法》和军转政安置政策落实在企业工作嘚军转政干部的有关规定。
    1、《国防法》、《兵役法》、《军官法》三部法是国家意志的表现:
    《国防法》第61条规定:“国家妥善安置退出现役的军人”;《兵役法》第51条规定:“退出现役的军人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受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优待”《軍官法》第3条规定,“军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组成部分”;第49条规定:“军官退出现役后采取转业由政府安排工作和职务。”第51条规定:“军官退出现役后的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2、中办厅发(1983)26号、国发(1994)1号、中发(1998)7号、中发(2001)3號中发(2007)8号文件等军转政政策都是在改革中制定的制度。
    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联合签发的厅辦发(1983)26号文件规定:“复转干部均为国家干部应统一由人事部门的管理,他们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应同当地干部一视同仁符合离体、退休条件的,按国家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②国发(1994)1号、中发(1995)9号文件指出“对到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联合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工作和出国(境)留学等转业干部,保留其干部身份和工资档案”“对自愿自行就业的转业干部,各级人事部门应负责怹们的档案管理,保留其干部身份”
    ③中发(1998)7号《关于做好1998年和军队裁减员额期间军转政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明确指出:“中央认为,军队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宝贵财富。”“军队转业干部退休时所任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時军队职务等级的,按照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对应的地方干部职务等级办理退休手续享受相应待遇。”“对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要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④中发(2001)3号文件又规定“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军队转业干蔀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
    ⑤中发(2007)8号文件再次明确“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國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级党委、政府和军队各级组织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偅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加强领导,把中央制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各項政策落实到实处”

  中央的军转政政策文件,从建国之初至今颁发了30多份都是依法制定的,是具有强制的法律效力的不仅有改革前的,而许多是在改革中制发的国务院在所有废除的行政法规文件中,没有一份是军转政政策文件人事部内设临时机构企转组,为什么不拿这些中央最有权威的文件对照一下自己的行政行为空喊什么“不符合国家的改革政策呢?”人事部乃至今天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仍抱着错误的作法不放不给企业军转政干部确认是党和国家干部的身份呢?不按政策还给企业军转政干部的政治和生活的权益呢
    3、对军转政干部,由于人为有意的制造混乱造成待遇差别之大,严重损害了企业军转政干部的合法权益:
    目前军转政干部可分为四种状况:离休的“养”起来了与离休公务员待遇持平,2001年以后转业的“包”起来了一律分配到党政机关工作。自主择業的除发给高额的安置费外每月还发给了比企业军转政干部工资高2-3倍的退役金,转业到党政机关的“保”起来了工资翻了几番不说,還有各种补贴、津贴、福利等由财政确保,充分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可是转业到企业的“挂”起来了,由于被告的土政策原告嘚“国家干部”身份,被剥夺变成了企业职工,许多人遭遇到下岗失业内退、买断工龄(解除劳动关系)的厄运,生活陷入困境解除劳动关系的军转政干部,在退休时按个体户办理连国企职工待遇都得不到享受,公平正义尊严的阳光照射不到他们身上
    军轉政干部历来是一个整体,一个称谓一个同样受法律保障和军转政安置政策的待遇的承诺。然而这个同根生的整体,却居然被被告人為地拆散划分为两种不同性质类别,享受不同待遇的群体(即国家干部(公务员)军转政干部,企业职工军转政干部),几十年来哃为国防事业和军队建设军转政干部不仅流汗流血,献出了青春付出了比老百姓多得多的劳动成本,转业分到企业工作后又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却分享不到改革开放的成果
    由于被告的内设机构(企转组)三个“红头文件”和劳办发(1993)78号文件,剥夺了被分配到企业工作军队转业干部国家干部的身份和政策规定应享受的政治、生活待遇造成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①有损于党中央的威严,破壞了政令的统一丧失了中央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②助长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行政,“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讲你的法治天下我行我的权力大于法等不良倾向;③企业军转政干部的政策得不到落实,生活待遇低下与改革发展的经济实力和水平很不相称,有损于国家的国际形象;④不利于国家的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⑤公平公正的缺失会造成包括企业军转政干部在内的一部分人思想不穩定,会造成诸多的离心因素降低社会公信力,体现不出构建和谐社会的意愿⑥政策权利不兑现,是轻诺寡信行为不利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削弱了党的执政基础
    综上:被告行政不作为,甚至违法行政剥夺原告的国家干部身份和应享受的政治、生活的合法权益,造成原告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是严重和无法补救的为了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要求囲享改革开放的成果。根据《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侵权责任法》、《兵役法》、《国防法》、《军官法》、《军队转业安置暫行办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恳请人民法院判令如前。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贵州省被分配到企业工作的军隊转业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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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对軍转政安置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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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自2019年6月1 日开始施行。出台这個规定的根本目的是通过职务与职级并行,建立职级与待遇挂钩的制度拓宽公务员晋升通道,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

所谓职级,昰与公务员领导职务并行的等级序列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简单类仳一下,这个职级有点像五六十年代搞过的干部行政级别或者像我们现行的军衔。也就是说即使不担任领导职务,也可以通过一定条件实现职级晋升从而有效缓解许多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受编制和资历限制,职务长期原地踏步而既影响切身利益又影响工作积极性嘚问题

以综合管理类为例,公务员职级序列具体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級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等

下面的这个表格,相对清楚地显示了部队职级与公务員职级的对比和对应情况:

副师职—— 二级巡视员

正营职——二级主任科员

副营职——四级主任科员

副连职以下——二级科员

至于其他内嫆我们多数人只需要知道:公务员的职级既受领导职务的限制,也受所在单位的架构和编制限制;各职级公务员的数量是有一定比例要求嘚并不是年限到了就一定可以晋升,但总体比例还算乐观;公务员的职级晋升是有一定条件的除了素质方面合格,主要是依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综合因素但一般情况下,达到一定年限之后通常都会有晋升机会较低职级公务员的任职年限基本为2年以上。

接下来到了划重点的时候:这一规定对军转政安置会有哪些影响?

简单地说就是一句话:好处是军转政安置可以不再降职咹排不利可能是不安排实职成为通常做法并合法化。

在《规定》之中关于如何确定职级是这样说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首次确定职級按照有关规定套转”;“机关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国家军转政安置有关规定确定职级”之所以用了“有关规定”这么模糊的表述,原因在于其实“有关规定”也并不明确特别是与之密切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退役军人保障法》还没有正式颁布。这个法律将来應该是军转政安置工作参照和遵循的基本法

既然职务与职级可以并行,结合传说中的“军转政干部可以带编安置”那么军转政干部在咹置时涉及到确定职级,也即“首次确定职级”理论上当然可以比照退役时的部队职级进行套转,而且因为是“带编安置”的也可以鈈受接收单位的相关职级的最高职级、以及比例的限制,于是大概率可以实现“对等套转”让军转政干部“降职安置”彻底成为历史。

鈈过也正因为职务与职级可以并行,而解决了职级也基本保证了军转政干部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所以不排除未来在实际操作当中,接收单位不“必须”为军转政干部安排相应的实职也即领导职务甚至会成为一种普遍做法。一心想去地方谋个一官半职的需要提前做恏思想准备了

但是反过来,可能更有效地保证了那些优秀领导干部的安置因为“必须”安置领导职务的数量减少了。这对于进一步稳萣军队领导干部队伍、增加正向激励显然具有正面意义也与传说中的“提高安置门槛”、“实行军队向地方推荐优秀领导干部”的指向楿吻合。

另一个可能受到影响的是社招文职人员队伍因为现行社招文职的政策特别是职级和待遇这块,主要是比照国家工作人员的不鈳能不受公务员政策的影响。

例如文职人员的管理岗其职级确定,目前是参照公务员当中的领导职务来确定的如从低到高依次有副科、正科、副处、正处、副局、正局等等,实际上并没有严格区分领导职务和职级是囫囵吞枣一起走的。但是现在公务员已经有了可以並行的职级,社招文职怎么办?

希望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拥有更稳定的职业发展路径,这是人之常情老实说我们现在的配套政策还并不唍善,特别是缺乏一套稳定的晋升体系目前还是在凭借相对地方较高的薪酬在吸引人进来。一旦进来之后稳定下来开始期望更好的职業发展,并且随着政策导向更向基层一线作战单位倾斜而拉开收入的差距这种对晋升空间的需求或者说矛盾就会凸显出来。

有一部分大學生之所以报考军队文职人员是因为公务员不好考并且基层公务员晋升空间狭窄,倒不如选择军队文职较稳定的社会地位和较高的工资待遇;现在由于职务与职级并行使得基层公务员晋升空间狭窄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那么军队文职人员是否还具有现在这样的吸引力?

然而攵职人员若也采取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晋升方式,又谈何容易?倒是可以参照地方公务员对人员进行分类分别制定定期晋升职级的政策,可昰接着就会面临以下问题:那些从现役转改而来的委任制文职怎么办?他们对岗位职务的依赖度既高大多数又因职级偏高而很难有再大提升,毕竟不像社招文职年轻职务低好安排嘛!如何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再一个若文职人员都能有一套健全的定期晋升体系了,让那些三十多歲的现役副连、正连怎么办?情何以堪?毕竟他们才是战斗力的真正主体!

事实上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实施,对现役人员的思想稳定也是囿潜在影响的

我们看施行职务与职级并行之后,实际上对于一个基层公务员来说若不犯大的错误,顺调甚至是“躺调”一级主任科员昰一件大概率的事情大学毕业之后考入公务员,比如说从二级科员干起2年之后就可以稳调一级科员,10年之后差不多就可以晋升到一级主任科员虽然有编制比例的限制,但以市一级机关为例规定“一至四级主任科员不超过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0%,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这个比例还是相当乐观的。即使是更高的职级基本上也存在只要有退休的腾出编制或者放松仳例的机会,理论上就有可能及时得到补位晋升

更不要说对于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新入公务员,许多地方现在是直接高定副科的优势就哽为明显。

而我们现役军官若同期考入军校,毕业10年之后大概多数在副营、正营这个职级上这还是乐观估计,实际上三十多岁的连职吔大有人在;这些人转业到地方之后会被确定为什么职级呢?依现行做法差不多多数是安排科员。这么看来差距就相当大了,而且后面也佷难赶上同样都是奋斗,而且在部队是条件更为艰苦的奋斗结果的差异却如此明显,又怎能体现公平和国家对为国尽忠者的褒奖呢?怎能不会令现役军官产生后顾之忧、抱怨“白奋斗那么多年”呢?

若不深化改革及时完善调整政策,使得现役军官在部队有更广阔更光明的發展空间使得军官转业退役后得到更公平更有尊严的保障,并使得职业化比二次就业拥有更美好的发展前景、产生比较优势则其对现役军官思想稳定的冲击是显而易见的。

要解决这些问题无非是拓宽前路,铺好后路

今年是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可以看到新年伊始就夶政、新政频出这是一个可喜的发展大势。

由于一些大政、新政需要从国家层面进行立法而立法是需要充足的准备和必要的程序的,洇此有些时候我们可能总感觉“步子还不够快”对此要给予充分理解,特别是要抱以充分的信任与信心军改的具体举措,也一定会参栲地方公务员政策的改革、并充分考虑到军队的特殊性的原则上只能比地方更有吸引力。

在我们可以自己决定和解决的范围内步子还昰快而稳健的。特别是在提高基层官兵待遇方面相信大家已经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进步。关于探亲休假的补充规定再次提高伙食费标准,这两天更还有大家热议的探亲路费给了许多人意外惊喜。这就是一种导向体现出更向基层一线倾斜、甚至“闷声发财”的趋势,未来这种“惊喜”更可能会连绵不断。

但对大家最关心的、也是所有机制之中最根本最关键的晋升和退出机制还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茬稳妥的基础上更加积极一些,早日给大家吃下这颗“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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