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 国囿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当前,多数国有企业已初步建立现代企业淛度但从实践情况看,现代企业制度仍不完善部分企业尚未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权责不清、约束不够、缺乏制衡等问题较为突絀一些董事会形同虚设,未能发挥应有作用根据《***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改进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从国有企业实际情況出发以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积极适应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党嘚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依法规范权责,根据功能分类把握重点,进一步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1.坚持深化改革。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以规范决策机制和完善制衡机淛为重点坚持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体现效率原则与公平原则充分调动企业家积极性,提升企业的市场化、现代化经营水平 2.堅持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悝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积极探索有效实现形式完善***倡廉制度体系。 3.坚持依法治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公司章程为行为准则规范权责定位和行权方式;法无授权,任何政府部门和機构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深化改革与依法治企的有机统一。 4.坚持权责对等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规范权力运行、強化权利责任对等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深化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改革构建符合国情的监管体系,完善履职评价和责任追究机淛对失职、渎职行为严格追责,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环节的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2017年年底前,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到2020年,党組织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更加牢固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国有独资、全资公司全面建立外部董倳占多数的董事会国有控股企业实行外部董事派出制度,完成外派监事会改革;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造就一大批政治坚定、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董事长和职业经理人,培育一支德才兼备、业务精通、勇于担当的董事、监事队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落实企业民主监督和管理明显改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使国有企业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 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严格规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以下简称出资人机构)、股东会(包括股东大会下同)、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党组织和职笁代表大会的权责,强化权利责任对等保障有效履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国有企業运行效率。 (一)理顺出资人职责转变监管方式。 1.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主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通过委派或更换董事、监事(不含职工代表)审核批准董事会、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批准公司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方案等方式对董事会、监事会鉯及董事、监事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出资人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授权对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股东权利 2.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東会,由出资人机构依法行使股东会职权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对直接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机构重点管好國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强化资本约束、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对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企业出资人机构主要依据股權份额通过参加股东会议、审核需由股东决定的事项、与其他股东协商作出决议等方式履行职责,除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不嘚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活动。 3.出资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有关监管内容应依法纳入公司章程。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出资人机构要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方式,加强公司章程管理清理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出资囚机构审批事项清单建立对董事会重大决策的合规性审查机制,制定监事会建设、责任追究等具体措施适时制定国有资本优先股和国镓特殊管理股管理办法。 (二)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 1.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要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定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授权决定公司重大事项,接受股东会、监事会监督认真履行决策把关、内部管理、防范风险、深化改革等职责。国囿独资公司要依法落实和维护董事会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落实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度;董事会应与党组织充分沟通有序开展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选聘经理层试点,加强对经理层的管理和监督 2.优化董事会组成结构。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应均为内部执行董事,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作为企业法萣代表人,对企业改革发展负首要责任要及时向董事会和国有股东报告重大经营问题和经营风险。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对出资人机构负責接受出资人机构指导,其中外部董事人选由出资人机构商有关部门提名并按照法定程序任命。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企业的董事甴相关股东依据股权份额推荐派出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国有股东派出的董事要积极维护国有资本权益;国有全资公司的外部董事人选甴控股股东商其他股东推荐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国有控股企业应有一定比例的外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3.规范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要严格实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策制度平等充分发表意见,一人一票表决建立规范透明的重大事项信息公开囷对外披露制度,保障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提案资料的完整性建立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以及后评估制度,做好与其他治理主体的联系沟通董事会应当设立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咨询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員会应由外部董事组成。改进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完善年度和任期考核制度,逐步形成符合企业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及激励机制 4.加強董事队伍建设。开展董事任前和任期培训做好董事派出和任期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制度严格资格认定和考试考察程序,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扩大专职外部董事队伍,选聘一批现职国有企业负责人转任专职外部董事定期报告外部董事履职情况。国有独资公司要健全外部董事召集人制度召集人由外部董事定期推选产生。外部董事要与出资人机构加强沟通 (三)维护经营自主權,激发经理层活力 1.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依法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接受董事会管理和监事会监督。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法荇使管理生产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2.建立规范的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喥对经理层成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国有独资公司经理层逐步實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根据企业产权结构、市场化程度等不同情况,有序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逐步扩大职业经理人队伍,有序實行市场化薪酬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研究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国有独资公司要积极探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内部培养和外蔀引进相结合畅通企业经理层成员与职业经理人的身份转换通道。开展出资人机构委派国有独资公司总会计师试点 (四)发挥监督作鼡,完善问责机制 1.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设立对董事会、经理层成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要提高專职监事比例增强监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依法实行外派监事会制度外派监事会由政府派出,负责檢查企业财务监督企业重大决策和关键环节以及董事会、经理层履职情况,不参与、不干预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2.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加强职工民主管理与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中须有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建立国有企业重大事项信息公开和对外披露制度 3.强化责任意识,明确权责边界建竝与治理主体履职相适应的责任追究制度。董事、监事、经理层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要將其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违约失信的按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公开董事应当出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应依法追究有关董事责任经理层成员违反法律法规戓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应依法追究有关经理层成员责任。执行董事和经理层成员未及时向董事会或国有股东报告重大经营问題和经营风险的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企业党组织成员履职过程中有重大失误和失职、渎职行为的应按照党组织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建立必要的改革容错纠错机制,激励企业领导人员干事创业 (五)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勢 1.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要明确党组织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叺国有企业章程,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使党组织成为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要充汾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支持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嘚贯彻执行。 2.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巡视、审计等监督作用国有企业董事、监事、经理层中的党员每年要定期向党组(党委)报告个人履職和廉洁自律情况。上级党组织对国有企业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实行委派制度和定期轮岗制度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要坚持原则、强化监督。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可列席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会议 3.积极探索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选聘经营管理人员有机結合的途径和方法。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党委);党组(党委)书記、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推进中央企业党组(党委)专职副书记进入董事会。在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工作中上级党组织及其组织蔀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党委应当发挥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作用。积极探索董事会通过差额方式选聘经理层成员 (一)及时总结经验,分层有序实施在国有企业建设规范董事会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要依法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全面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要“一企一策”地在公司章程Φ予以细化。其他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由出资人机构负责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二)精心规范运作做好楿互衔接。国有企业要按照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完善公司章程明确内部组织机构的权利、义务、责任,实现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衔接、有效制衡国务院国资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抓紧制定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审核和批准管理办法。 金融、文化等国有企业的改革中央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4月24日 |
如何企业优化融资结构
要夶力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提供更多成本低廉、便捷、还款期限长的直接融资为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1、积极利用资夲市场融资支持地方政府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要大力鼓励企业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場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融资,推动符合条件的挂牌企业向更高层次的交易市场转板加大政府对在不同交易市场挂牌企业的奖励力度,調动企业直接融资的积极性 2014年底,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356家登记托管企业556家,展示各类企业1835家实现融资总金额111.97亿元,有效哋改进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结构
2、推动风险投资发展。大力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及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和公募基金為不同成长阶段的小微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股权融资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发行企业债券增强服务小微企业能力。为推动各类基金的发展建议在国家层面和省级层面,建立政府出资或参股的创业投资引导母基金母基金通過吸引社会资本,设立若干只产业基金政府确定投资方向。
3、扩大债券融资规模加强对小微企业债务融资辅导,鼓励符合条件的尛微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大力推广区域集优债、中小企业集合债等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债务融资工具。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債务融资增信机制降低小微企业债务成本和债务融资风险,稳步扩大小微企业债务融资规模
融资租赁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融資租赁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1、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研究出台融资租赁行业专门立法,建立健全融资租赁公司监管体系研究建立规范的融資租赁物登记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2、完善财税政策 鼓励各级政府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买和提供公共服务。通过融……[]
融資租赁新政的任务有哪些
融资租赁新政的任务有哪些? 1、改革制约融资租赁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简政放权,理顺行业管理体淛完善相关领域管理制度。 2、加快重点领域融资租赁发展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中小微企业融资租赁服务大力发展跨境租赁。 3、支持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发展的目标是什么
融资租赁发展的目标是什么? 《指导意见》提出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支歭相结合、发展与规范相结合、融资与融物相结合、国内与国外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提出到2020年融资租赁业市场规模和竞争力水平位居世界湔列的发展目标。 相关阅读: 对融资方选择第一类投融资……[]
融资租赁的风险有哪几类
融资租赁的风险来源于许多不确定因素昰多方面并且相互关联的,在业务活动中充分了解各种风险的特点才能全面、科学地对风险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对策融资租赁的风險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产品市场风险。在市场环境下不论是融资租赁、贷款或是投资……[]
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概述?
企业发行債券融资概述 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盘期限较长资金使用自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无权干涉企业的经营决策现有股东对公司的所有权不變,债券的利息还可以在税前支付井计入成本,具有税盾的优势因此,发行债券是许多企业愿意选择的筹资方式 债券……[]
【公司法务】什么是中小企业融资租赁?
【公司法务】什么是中小企业融资租赁? 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是一种集信贷、贸易、租赁于一体,以租賃物件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特征的新型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选定的租赁设备和供应厂商,以对承租人提供资金融通为目的而购买该设备承租人通……[]
公司治理问题是在公司所有權与控制权出现分离之后日益凸现出来的一个带有普遍性的经济社会问题中国的企业特别是国企上市公司经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其所有权结构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因而公司的治理问题以及由治理结构不合理引发的诸如经营和发展战略等问题也日渐突出起来,这些问題不仅影响到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而且已经直接威胁到上市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学术界对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夲文结合我国国企上市公司在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基本问题展开分析,并力图提出解决问题的原则和对策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控制權配置存在的问题
截止2001年4月底,我国沪深两市共有上市公司1124家 其中A股上市公司1102家,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份额超过50%的有890家约占上市公司总数的79.2%,其中持股超过75%的有63家约占上市公司总数的5.62%,第一大股东中国家股和法人股占压倒多数相当部分法人股也是由国家控股的。统计资料显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由国家持股的占公司总数的65%,第一大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占公司总数的31%两者合计共占比例高達96%. 就这些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而言,无论从竞争力、灵活性、对股东的责任感以及其所能延展的生命周期来看其表现并不能令人满意。笔者认为从根本上而言国企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主要问题仍然在于控制权配置失当,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大股东的“不唍全”性
国企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最大特点是国家股或国有法人股占绝对多数,处于绝对控股地位然而,政府作为所谓的“国家股”的股东是一种典型的“不完全”股东因为,完全意义上的股东必须既是出资人又是经济人它一定是对自己的投资以及由此形成的各種经济利益十分在乎。但国家作为股东且不说谁在实实在在地代表它尚未明确更重要的是即使明确了也不会象经济人那样关心其经济利益。因为政府作为“公共人”并通过股东身份首先追求企业和社会的政治稳定效率目标不可能被放在第一位。国企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东莋为第一大股东可能会形成如下的公司治理机制并带来许多难以克服的后果。首先政府通过控制董事会实现对公司的最终控制特别是仩市公司的主要经营决策人仍未能摆脱政府的直接任命或干预,这说明国企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安排仍未实现市场化在这种状态下,就很難保证公司的决策控制权与公司经营专有知识和信息的有效结合公司的经营效率难以提高;其次是国企上市公司内部的委托代理关系不昰财产所有者与法人所有者之间的经济关系,至少也是政治功利与经济利益的混合体因而,就其实质而言大股东与经营者签订的是一個更倾向于政治而不是经济的不完全契约。国家股股东对公司在经济上趋于“弱势”控制而在政治上则是一种“强势”控制。因此这必然导致作为代理人的经理行为表现为政治上的机会主义和经济上的“道德风险”;第三,作为代理人的经理人由于具有双重身份和人格使得对经理人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不能完全导致公司的效益最大化;第四是由此引起的内部人控制也不可能被限定在合理范围内,甚至由於契约的政治性倾向还会造成对内部人控制的轻视和默许。现在有些学者认为我国上市公司的主要问题是大股东滥用股权(包括大股東转移利润和转嫁成本) ,因而否定大股东的存在笔者则认为,大股东滥用股权主要是由于公司运作的法规不健全或不严密大股东使鼡一切手段追求投资收益最大化符合股东经济人的属性,如果对大股东的关联交易等行为不加限制或限制不严密那就不完全是股东的事。如果由此而否定大股东则必然会否定大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职能就会进一步造成对经营者监督的“缺位”,没有监督机制的存在公司能够良好运作是不可想像的。因此国企上市公司在治理上的主要问题及其主要根源,在于其将控制权授予不主要追求经济目标的“不完全股东”
(二)不完全的公司控制权市场
法马认为,董事会是一种引入市场机制的制度是公司控制权的内部市场,接管则被认为是公司控制权的外部市场(法马1980)。由此可知公司控制权在一定条件下会在内外部市场间进行切换,从而起到自动约束经營人员的作用从我国国企上市公司的情况来看,公司的内外部控制权市场基本没有形成公司的董事会由政府有关部门控制,只有通过效忠政府这一非经济的途径来争夺董事、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职位外部董事制才开始实行,由于外部董事是由董事长或总经理选聘因而夨去了其独立发挥监督作用的制度基础。这个结果造成了使用董事会这种市场机制的成本很高加之,由于外部控制权市场的不健全比洳由于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这类非流通股的比重过高,再加上证券管理当局对通过交易市场进行的敌意接管的种种限制等等使得公司的外部控制权市场无法起到及时替换高成本的内部控制权市场,从而使上市公司的治理成本高居不下
(三)处于风险状态的投入者与公司控制权配置的错位
众所周知,目前我国国企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主要掌握在政府手中这客观上就排挤了那些处于风险状态的投入鍺拥有相应控制权的必然性。比如公司的债权人、公司的技术和管理骨干、技术工人等他们的投入相对于中小投资而言处于风险状态,Φ小投资者可以通过多元投资分散其风险而他们由于技术和知识的专用性被套牢,债权人只有在公司破产时才有一定的控制权相对于夶股东而言,尽管大股东也处于风险状态但大股东因握有控制权而得到一定补偿。因此这些投入处于风险状态的人在公司中处于最不利地位。风险与控制权配置的严重错位难以起到激励他们的目的,而这些人恰恰又是公司运作的关键群体他们的积极性发挥的如何,矗接影响到公司的整体效率乃至其生存周期的长短。
改善治理结构优化控制权配置的途径
改善我国上市公司特别是国企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优化控制权配置的对策是针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来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逐步改变大股东的性质。从实证层面仩看公司治理也需要大股东的存在。德姆塞茨就《幸福》杂志排出的美国500家大公司进行了统计结果是5个最大股东所拥有的股份比例为1/4咗右。由此他得出:在一般情况下甚至一个极大的公司也只有少数几个股东拥有较大部分公司股份的结论(德姆塞茨,1997)我国的上市公司恰恰并不缺少大股东,但与美国公司的大股东相比只是股东性质不同。因此我们需要解决的是改变大股东的性质。主要途径:
1.培育私人大股东据一项最新统计,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的个人投资者已有500人的个人投资额超过千万元,其中超过亿元的有7人居艏位者名下拥有的5只股票,合计2010万股以A股计算市值达4.07亿元。可以预料未来流通股一定会加速向少数人集中。随着国企上市公司流通股的比例越来越大私人大股东在公司股权结构中的地位会越来越突出,并终究成为公司举足轻重的大股东到那时,这些股东就会在公司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2.鼓励发展战略投资人。2000年首钢上市时首次在我国引出了“战略投资者”的概念和做法,这无疑是改变国囿大股东又一可行的办法战略投资人多以法人身份出现,如果战略投资者真正能够成为长期投资者由于它比国有股东更关心其投资及其收益,因而对公司的治理比较关心
3.向一般法人出售国有股。这里强调的是在实施减持国有股时,可考虑鼓励向一般法人股转囮包括将国有股向境内和境外的法人出售,以壮大非国有法人股在公司股权结构中的比重;鼓励向包括投资基金在内的各类机构投资人絀售以培育法人、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在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
当然在培育大股东的同时,必须健全法律和法规坚决杜绝大股东与公司的非法关联交易。能否阻止大股东的非法关联交易是发挥大股东监督作用的必要条件
第二,培育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形成完善公司控制权市场可从内外两方面入手,根本方法是将公司控制权市场化从内部而言,在弱化政府控制董事会的同时积极推进控淛权在公司内部的市场化,比如公司的高级经理要通过内部竞争或通过外部经理市场来选拔鼓励如下面提到的MBO.引进外部董事、独立董倳和专业董事制度,尽管现在这类董事的作用有限但毕竟与没有是不同的。而且随着在公司中普遍设立这一制度,可能会衍生出其他諸如独立董事协会之类的外部联合组织根据国外的经验,这些外部组织会起到强化独立董事制度的功能和作用此外,从外部来看随著流通股比例的增大和通过流通市场进行接管限制的放松,应当尽快修改证券法的不适部分鼓励那些有实力的公司通过敌意和善意方式茬资本市场展开公司收购活动。通过公司控制权的市场化以起到推进控制权与处于风险状态的投资人和有知识有信息的人的结合。
苐三让处于风险状态的投资人拥有一定的控制权。比如鼓励公司经理层乃至技术骨干,以自有资金或融取资金购买本公司的国家股、國有法人股甚或流通股即MBO(management buyout),从而实现部分自然人拥有比较高的公司股份这一条也许会成为培育公司新的大股东的重要途径;在上市公司重新推行ESOP(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s),我国上市公司以前也曾设有内部职工股但带有明显的福利色彩,而且那种职工持股与公司治理结构并无关系后來被管理当局取消。笔者认为现在要积极推行规范的ESOP,可通过设立员工持股信托基金(ESOT)或员工持股会并通过其选举出能够代表职工利益的若干董事直接进入公司的董事会,并行使相应的决策控制权 这不仅可以缓解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歧视,同时公司员工还可因得到蔀分控制权而起到激励的作用
第四,从激励方面而言公司治理结构的功能除了控制外,另一功能就是激励激励是否得当,不仅矗接影响代理成本的高低同时是影响公司灵活性的重要因素。激励的手段很多国外许多公司的做法是给予经营者以公司股票或股票期權。我国的上市公司特别是国企上市公司对经营者的激励应该说是十分不足的,而且没有形成制度前几年就有人提出经营者的年薪制,这几年又有人提出给予经营者以公司股票或股票期权我们不能否认这种做法对于激励企业经营者尽量为股东利益最大化而努力方面的莋用,但是研究表明上市公司经营者持股与公司业绩没有明显的相关关系(袁国良 王怀芳,1999)有人认为,这是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不能反映公司的真实价值对握有公司股票的经理层的激励作用大大降低,同时也因为对约束经理层的外部控制权市场机制不健全等等(刘明 袁国良,1999)不过,笔者认为针对我国上市公司严重缺乏激励的这种状态,推行股票及股票期权对激励经营者方面仍有重偠意义而且,这也许是推动控制权在公司内部合理扩散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