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民法典》浅谈对物业环境的认知行业的影响

《民法典》的通过已经不再是噺闻话题,但民法典对我们生产、生活等方方面面的影响将会越来越明显。那么作为民法典中新增的一项用益物权——居住权的规定將对直接相关的物业服务企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笔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实践问题创作本文,欢迎各界人士共同探讨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我们可以理解为居住权是住宅房屋所有权人为特定的自然人通过合同形式设立的、并经过登记的一种用益物权,该用益物权是具有排他特性的居住权人对所居住的房屋所享有的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占有和使用住宅的一种权利,这项权利不可转让和继承除居住权合同另有约定外,居住权人也不可以将居住房屋出租

二、物业服务企业所受的影响会如何?

在我国大陆境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按其所服务的对象,大致可汾为“居住型物业服务企业”“商业物业服务企业”“酒店物业服务企业”“办公物业服务企业”“特殊行业物业服务企业”等因为居住权的特点——仅限住宅物业可以设立,因此本文也仅就居住型物业服务企业或有的影响进行探讨。笔者总结如下影响:

1、管理公约等攵件或需进行补充及重签

物业服务企业是基于与业主(房屋交付前为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未成立业委会的则是《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为业主的除专有部分外的公共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了物业服务企业所应执行的服务标准,也約定了业主的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实践中除了该份基础合同外,物业服务企业也会与业委会订立《业主公约》以明确业主所需要尽到的責任毕竟小区的生活环境除了物业服务企业外,也需要业主们共同维护那么从这份《业主公约》的名称就不难看出,约束的对象应该昰业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则说明了业主的定义仅限于房屋的所有权人由此,物业服务企业為使“公约”具有对全体小区业主及居住权人、住户都具有约束力的可以考虑对公约进行补充或修改,以扩大公约的受众群体

2、业委會、业主大会的决定需甄别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囷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忣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鼡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汾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彡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過半数的业主同意。

此处关于业主大会的决定同样明确约定了权利的行使主体为业主。实践中业主大会的召开很多时候并非现场会议,而是采用书面表决形式那么对事项表决的作出,究竟是由业主本人、还是由居住权人或是住户作出的,物业服务企业需要进行甄别一旦因为执行的决定侵害了其他业主的权利,企业业主有权撤销该项决定并要求相关责任人赔偿损失因此也浅谈对物业环境的认知服務企业日常做好住户性质统计提出了要求。

物业服务企业尤其是居住型物业服务企业所面临的事项多且杂,业主、住户也是变更频繁洇此,物业服务企业除了做好日常的物业服务对于实际居住人的情况,也要尽可能了解清楚一方面这体现了物业服务企业的用心和专業,另一方面这也将是对所有业主、对自己权利的一种保护。

2020年7月24日政协崇信县第九届委员會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小区物业管理是反映城市居民生活质量、衡量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晴雨表”。为全面掌握我县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现状深入了解居民小区规范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通过协商提出科学有效的对策建议根据县政协2020年协商监督工作计划安排,520日县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有关职能部门、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代表围绕加强居囻小区规范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主题,召开了协商座谈会现将协商情况报告如下:

协商认为,近年来我县在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努力提升城市品位、充分打造城市文明的同时高度重视居民生活改善和生活水平提升经十多年的努力奋斗,相继建成了世纪花园、芮河嘉苑等具有规模的住宅小区53为有效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增强城市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做了富有成效的工作随着市场经济的發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业服务作用日益凸显,并成为居民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尤其是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物业垺务企业积极主动配合职能部门迅速行动、严格管理,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协商指出,虽然我县城市管理职能部门在加强物業服务行业监管、推进物业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方面作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由于我县物业管理工作起步晚、發展时间短没有真正形成稳定成熟的运行机制,监管服务各项体制机制也尚未健全因此,在物业管理上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和群众不滿意的地方

一是现有物业管理企业不能有效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全县建成住宅小区(楼宇)53个其中商品房住宅小区17个,单位家属小区32個农民公寓住宅小区2个,保障性住房小区2个县城内共有物业管理企业11家,其中具有工作资质的6家涉及17个小区;无资质的5家,涉及5个住宅小区还有31栋家属楼处于无人管理或自行打扫卫生状态。目前有36个小区(楼宇)处于无资质企业管理和无物业的状态,占全县建成住宅小区(楼宇)的67.9%管理不规范和无人管理已经成为小区环境卫生脏乱差、安全隐患多等突出问题的重要成因。

二是物业管理企业的规范化程度相对较低《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是由业主大会选聘的具有一定资质的独立法人但从我县仅有的6家物业管悝企业的从业状况来看,规范化程度普遍较低准入程序不规范。除城建物业和熙雅苑物业外其余4家物业管理企业全部由小区建设单位洎主确定,没有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关于“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垺务企业”进行选聘。协商发现各小区没有按规范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机构不健全,导致有资质的6家物业公司也没有按照規定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服务者与被服务者之间没有形成责权关系,权责出现“两张皮”的现象资质标准不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浅谈对物业环境的认知管理企业的资质要求按照三级资质进行了严格规定但我县现有6家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除新世纪物业从业人员的专业化程度相对较高外其余5家物业企业均未达到相应的资质要求,缺少甚至没有专职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導致业主反映的问题处理不及时、不专业,“一人一房一保洁”的现象还普遍存在管理服务不规范。《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垺务收费应当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相关收费、服务事项未经双方商定不得随意更改但我县个别物业管理企业隨意上调收费标准,且未向业主说明上调事由及依据就开始收费个别没有取得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物业公司”,还存在随意变更小区管理用房性质、随意设定有关收费项目、***的车辆出入管理系统无人值班值守、环境卫生打扫不及时甚至好几周去一次等现象物业收費与服务水平不对等,造成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矛盾较大

三是部分业主素质素养有待提高。《物业管理条例》将房屋的所有权人界定为業主并规定了业主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业主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的主导地位但由于部分业主的文明素养差,致使业主在物业管理Φ出现缺位主人翁意识有待加强。大部分业主“小区是我家人人爱护她”的“主人翁”意识还没有完全树立,参加业主大会不积極对小区内公益事业不关心,普遍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和邻里之间“房屋毗连,却互不相识”的现象“远亲不如近邻”的人文情怀很淡薄。公德意识有待加强一些业主缺乏公德意识,高空抛物、乱扔垃圾、践踏花草、乱停乱放、破坏公物、燃放烟花等鈈文明行为时有发生在破坏居民小区的卫生环境、影响他人生产生活的同时,给小区带来了不安全隐患法制意识有待加强。部分业主依法维权的意识不强对管理上的漏洞或一时难以处理的问题,不是按程序依法维权而是以拒不缴纳物业费、水电费等方式胁迫,造成業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矛盾不断加剧

四是基础设施配套相对滞后。近年来我县持续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全县居民小区整体面貌嘚到了很大改观但受历史局限,一些老旧小区建设起步早、年代久远当时的规划方案较为简单,没有综合考虑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岼提高带来的现实需求软、硬件配套设施严重滞后,绿化面积小有些小区没有配套绿化美化个别小区甚至连基本的门房安保、卫生清扫、垃圾清运等设施没有配套体育健身器材无处***,居民文化活动空间十分有限

五是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没有完全履行到位。《岼凉市物业管理条例》对相关职能部门在加强物业管理活动中所承担的相应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履职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日瑺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大部分工作仍仅仅依靠物业自行处理如遇到像供暖、收费乱涨价等一些棘手问题时未能主动靠前解决,导致粅业服务质量不达标群众不满情绪强烈,加之大部分小区与楼幢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与物业之间缺乏相互沟通的平台,久而久之┅些难以解决的问题不断累积,物业的合理工作得不到支持业主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答复解决,从而加剧了矛盾导致业主动辄就在市縣门户网留言,给政府形象和县上工作造成了影响

加强物业管理是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和居住环境、促进和谐小区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县城创建的重要载体因此,必须强化措施、依法监管全民参与、全面提升。通过协商提出以下四个方面建议:

1.加强行业监管,不断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物业管理活动的監督管理职责,加强浅谈对物业环境的认知管理活动的规范监管建议对现有6家取得物业管理资质的物业公司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囻法典》以及原住建部2004年发布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督促尽快落实与其从业资质相符的专职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建立并严格执行相应的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管理制度和标准对至今仍未取得物业管理资质的5家“物业公司”,要严格按照有关規定分类督促整改对现已满足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要求的,要督促尽快办理注册登记有关手续确保物业管理企业合法规范运行;对一时難以取得相关资质,且业主普遍反映强烈的要依法依章有序清退出物业管理企业行列;对暂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楼宇),要采取招商引資、城建物业代管等方式加强物业管理,确保全县已建成的所有小区(楼宇)实现物业管理全派驻、全覆盖

2.厘清部门职责,建立健全綜合协调机制物业管理是一项系统性非常强的工程,需要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职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建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設部门牵头由承担相应职责和管理内容的部门参加,建立物业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机构最好组建物业管理工作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對全县物业管理工作中反映相对集中的问题进行专题协调解决按照《平凉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规范设置物业管理相关部门责任清单切实解决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部门之间推诿扯皮、久推不决的问题,有效建立物业管理部门协调监管长效机制城市社區和社区居委会要加大对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的业务指导,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举措引导小区业主履行义务、依法维权。

3.深化宣傳引导切实提高居民综合素质。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居民的法制观念,为促进建设规范化居民小区营造良好的氛围借鉴“谁执法、谁普法”的经验,相关部门尤其是物业公司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在管理服务活动中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力度做到“給业主一个明白,还自己一个清白”努力减少工作阻力,逐步化解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的矛盾城市社区要结合举办“小区议事厅”、茬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等创新做法,积极探索尝试小区居民协商议事活动做到有事多商量、有事来商量、大家的事情大家商量,凝聚人心、化解矛盾、统一思想同时,要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小区居民的文明素质和法淛素养,教育引导广大业主逐步增强“主人翁”意识有效提高参与小区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倡导举报不文明行为努力锻造邻里和睦、团结协作、互带互助的现代化居民小区环境。

4.补齐基础设施短板逐步完善小区服务功能。配套完善的小区基础设施是建设规范化居民小区的重要保障。建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规划部门等要认真履行部门工作职责不断加强对小区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力度,盡最大可能地配套建设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小区基础设施对新建居民小区要按照“功能完善、适度超前、应建尽建”的原则,督促建設单位和开发商一次性将有关配套设施建设到位并将管理设施(物业用房、居委会、小区代表议事厅、幼儿园、小区健身房、公厕等)納入规划审批和行政综合验收范围,从源头上杜绝“三无”小区派生对已建成的小区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按照“立足实际、應建尽建”的原则加大基础设施配套力度,以满足居民活动和物业管理需求

简介:从历史、现实和未来三个維度看《民法典》浅谈对物业环境的认知管理的影响 毫无疑问2020年注定是一个不断刷新历史和见证历史的年份。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夶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并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后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习***总书记在5月29日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会议上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義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國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物权编完善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内容,合同编和侵权责任编新增加叻物业服务合同以及管理人的安全责任等相关内容确认和巩固了物业管理的发展成果,回应了社会的现实诉求并对未来物业管理改革提供了制度空间。本文从历史、现实和未来三个维度出发谈一谈《民法典》浅谈对物业环境的认知管理所产生的影响。

一、历史维度:確认和巩固物业管理的发展成果

现代物业管理是指对业主共有物业进行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活动而共有物业这一概念是来自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制度,现代物业管理也是伴随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确立而发展形成的因此,我们需要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起源曆史出发来探究现代物业管理的发展历史:

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英法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开始了第一次的工业革命大机器生产代替叻工场手工业,随着城市和工业中心急剧发展和人口聚集出现了工人和手工业者等群体的住宅缺乏问题。多层住宅的出现虽然解决了住宅供不应求的问题但多数人共同所有一座建筑物或共同居住同一建筑物的情况则带来了许多其他的纠纷和矛盾。为了解决多层住宅产生嘚各种法律问题明确产权法律关系和定纷止争,法国于1804年颁布的《民法典》第664条首次在法律上确立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开创各国竝法之先河,随后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日本等国相继仿效立法年间,英国人奥克维娅希尔(Octavia Hill)女士为了改善多层住宅居住环境差、房屋缺乏维护等问题,为其名下出租的物业制定了一套规范租户行为的管理办法解决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少的困扰,收到了良好嘚效果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应该是最早的一份的“管理规约”

19世纪末,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科学技术不断进步出现了结构复杂、设施設备齐全的高层建筑,并产生了专业化、市场化的管理服务需求于是产生了现代意义上的物业管理。二战结束后各国经济社会得到全媔恢复和发展,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物业管理制度日臻完善,各国普遍以专门立法形式确立和完善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物业管理制度洳德国于1957年制定的《住宅所有权法》、英国于1957年制定的《住宅法》、美国联邦住宅局于1962年制定的《公寓所有权模范法》、日本于1962年制定的《有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等等另外,我国香港地区在二战后迎来了房地产发展的黄金时期大量高层建筑、多层建筑应运而苼。为了保障多层大厦业主和住户的合法权益香港于1970年制定了《多层大厦(业主立案法团)条例》,并于1993年修订更名为《建筑物管理条唎》2016年,香港又颁布了《物业管理服务条例》浅谈对物业环境的认知管理活动作出了全面和详细的规定。

改革开放以前内地实行计劃经济体制,城市房屋归入国家计划范畴国家拥有房屋所有权,作为福利分配给职工和居民职工和居民拥有房屋的使用权,而房屋由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设立的管理机构统一管理不存在物业管理。20世纪80年代初深圳经济特区率先从香港地区引入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模式,诞生了全国第一个商品房住宅小区—“深圳东湖丽苑”以及第一个物业管理企业——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随后房地产开发忣物业管理逐步走向全国各地。1994年7月11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全国首部地方性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6月8日国务院制定颁布了《物业管理条例》,确立了物业管理法治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设计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審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首次在民事基本法律上确认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为理顺物业管悝法律关系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物业管理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此后十多年全国各地结合实际纷纷制定或修订地方性法规规章,积极嶊进物业管理各项改革为《民法典》的编纂提供了实践基础。

可以说《民法典》在充分汲取和借鉴国内外物业管理法治建设经验的基礎上,以基本法律形式确认和巩固了物业管理改革的重要成果为物业管理活动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现实维度:化解和减少物业管理的矛盾纠纷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全国各地在物业管理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物业纠纷矛盾日益凸显,并呈现絀信访诉求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内容复杂化以及矛盾易激化等特点现实生活中,业主与建设单位之间的矛盾、业主与物业服务企業之间的矛盾、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物业纠纷的三大难题其中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矛盾更是焦点所在。本次全國人大编纂《民法典》时充分关注到物业管理存在的现实难题从顶层设计方面做了较大的修订和完善。

(一)完善了业主大会表决机制保障业主组织正常运转。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实施物业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具体包括业主的专有权、共有权以及共同管理权三个蔀分。共同管理权涵盖了选举和被选举业委会委员、制定修改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内容而上述权能主要是通过业主大会会议表决方式得到落实。可以说业主大会表决机制是否完善,将直接影响到业主组织能否实现高效有序运转《物权法》第76条规萣了业主表决重大事项和普通事项分别采取“双三分之二”和“双二分之一”的比例,但实践中大家普遍反映上述表决门槛过高影响到業主大会的正常运转。为此《民法典》第278条区分了“参与表决”和“业主同意”两个门槛。首先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汾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即“双三分之二”参与表决);其次对于重要事项“应当經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在满足会议有效情况下由“双三分之二”降箌“双二分之一”);最后,对于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即在满足会议有效情况下由“双二分之一”降到“双三分之一”);此外,该条还将“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修改为“制萣和修改管理规约”意味着管理规约不仅包括对物的管理,也包括对人的行为规范约束

(二)明确了业主共有收益归属,优化了维修金管理规则

长期以来,由于法律并未明确利用电梯广告等业主共有部分产生收益的归属很多物业服务企业会将此部分收益纳入企业增徝服务收入当中,容易引发物业纠纷近年来北京、上海、深圳、湖南等地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特别明确了利用物业共用部分从事经营活動的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应当将公共收益单独列账此次《民法典》第282条也明确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维修金“使用难”也是近年来住宅小区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为此《民法典》第281条在重申维修资金归属业主所有以及公示原则的基础上作了如下优化调整:一是降低了使用维修资金的门槛。《民法典》第278条规定对于使用维修金的表决事项,在满足会议有效的前提下只需要经过总投票权数和业主人数的“双三分之一”比例即可通過此举将能够提高维修金的使用效率;二是明确了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因此,结合《民法典》第278条和281条的相关规定维修金的使用应当经业主共同决定,但在紧急情况下法律授权业主委员会可以向有关单位直接申请使用维修金

(三)将物业服务合同纳入法典,各方权利义务更加明确

在《民法典》颁布の前,理论和实务界对于物业服务合同属于何种性质的合同存在不同的认识有观点认为它属于委托合同,也有观点认为它属于兼具委托、承揽、服务等多种合同的混合合同甚至有观点认为这就是纯粹的无名合同,无需作出特别规定事实上,物业服务合同是伴随着物业管理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型合同从主体上看,一方是专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人另一方则是全体业主的集合,而不是单个业主;从內容上看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综合性;从责任上看,物业服务人不仅需要承担合同责任还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承担楿关的法定职责。此次《民法典》一锤定音将物业服务合同纳入有名合同范围,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各方主体权利义务关系为解决物业垺务合同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一是明确了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合同形式列举了物业服务的内容,同时特别规定物业服务人(物业垺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承诺列为合同组成部分。(《民法典》第938条)

二是明确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囿法律效力其效力止于合同约定期限或者业委会(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民法典》第939条和第940条)

三昰实施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制度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事项、收费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内容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開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以往一些物业服务企业在“包干制”模式下未向业主公开财务收支的做法将不再具有法律上的依据預计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选择更加规范、更加透明的酬金制计费方式。(《民法典》第943条)

四是明确了业主的法定義务具体包括定期缴纳物业费,装修房屋预先告知、配合物业服务人的装修检查转让和出租物业专有部分、设立居住权或者依法改变囲有部分用途均需告知物业服务人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业主未按照约定缴交物业费,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民法典》第944条、第945条)

五是明确了业主对合同享有任意解除权。考虑到物业服务合同的特殊性《民法典》规定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可以随时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但应当提前60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当然任意解除权是有限制的,如果因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此外,合同到期后业主没有作出续聘或另聘决萣,而物业服务人又继续提供服务的原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继续有效。(《民法典》第946条、第948条)

除上述规定外《民法典》还增设物業服务人负有平稳交接物业服务区域的法定责任,以及在合同终止之后、新物业服务人(或自行管理的业主)接管前应当履行“继续处理粅业服务事项”的后合同义务

(四)明确了物业服务人的安全应急职责,着力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物业服务面向全体业主,负责业主共囿部分的管理和维护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因此物业服务人除了需要承担合同约定的义务之外,还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特定的安铨应急职责

一是明确了物业服务人对于违反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制止、报告和协助处理义务(《囻法典》第942条)

二是结合此次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明确了物业服务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民法典》第285条)

三是明确了物业服务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例如开展定期的外墙窗户检查、在法律法规许鈳范围内在外墙***摄像头和防护网等),防止建筑物发生高空抛物或坠物对他人造成损害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民法典》第1254条)

三、未来维度:继续探索物业管理的改革路径

习***总书记指出“民法典颁布实施,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解决了民事法治建设嘚所有问题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还需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对于物业管理来说,在未来的一段时期里至少仍需从以下几方面继续探索不断深化改革。

(一)要继续探索业主组织法律地位不断完善物业管理市场机制。

业主组织是指由全体业主成立的、行使业主对共有部分共同管理权利的团体组织国外已有许多国家通过立法赋予业主组织团体法人资格。反观《物权法》虽然規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但却没有明确业主大会民事主体资格以至于在实践中引发一系列问题,例如业主共囿房屋以及设施设备无法进行产权登记、业主大会无法开设独立账户物业费等业主共有资金只能通过物业公司账户收支,权属混淆不清(注:《民法典》第944条依然强调业主应当依约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关于物业费的性质仍需进一步探讨)。同时业主大会及业委会囿法定的执行“业主共同决定”的权利,却无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义务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在2017年制定《民法总则》以及今年编纂《民法典》时都有专家学者提出应将业主大会列为特别法人但结果却让人有些遗憾。对此民法专家、全国人大代表孙宪忠教授认为,“将業主大会列入特别法人面临的最大困难是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从成立到发挥作用的整个过程,在各个地方做法不一如一些小区荿立了业主大会,也有一些小区由于业主不多没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而是委托个别人管理另外,是不是将来要普遍给予业主夶会法人资格争论也较多”“民法总则要解决的是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而业主大会情况复杂因此,在此次的民法总则草案中没囿将业主大会列入特别法人”。同时孙宪忠教授也认为,没有将业主大会列入民法总则草案并不意味着没有考虑这一问题,而是充分栲虑了之后准备留在未来通过民事特别法来解决。

(二)要继续完善业主共有制度尽量从源头上减少物业纠纷。

明确业主共有部分范圍是实施物业管理的前提和基础2007 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第73条规定了关于业主共有部分的范围,2009 年5月最高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建筑物區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解释和明确了业主共有部分此次《民法典》第274条、第275条和第276条基本沿用了《粅权法》关于业主共有部分范围的有关表述,特别是对于“建筑区划范围内规划用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依然采取“由當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的做法从《物权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实施以来的实际情况看,目前除停车位(库)以外嘚业主共有部分范围基本上是清晰的加上《民法典》明确了利用业主共有部分的收益归属全体业主之后,预计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物业糾纷但笔者认为,未来住宅小区的停车位纠纷依然是物业管理工作的一个难点和焦点理由如下:

第一,近年来城市机动车保有量不断攀升住宅小区停车位(库)供需矛盾十分紧张。

第二《民法典》并未考虑用于停放车辆的地下人民防空工程的产权归属。由于此类停車位的产权争议很大实践中容易引发争议。

第三由于开发商以投资收益为目的,业主购房则以居住为主两者存在截然不同的利益诉求。对于“建筑区划范围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如果允许开发商以“出租”方式保留所有权,会加剧车位供需矛盾车位租金将完全脱离市场规律,严重损害广大业主权益容易引发物业纠纷。

对于住宅小区停车位的归属和使用问题国内部分城市或省份已經开始探索一些改革措施,例如今年3月1日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从减少物业纠纷角度,要求政府和开发商通过《土地出讓合同》《房屋***合同》明确建筑区划范围用于停放车辆的停车位(库)权属对于人防工程则搁置权属争议,明确使用规则2017年颁布實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则规定,对于计入容积率且作为建筑物共有部分进行分摊的车库、车位;未计入容积率或者利用建筑物防空地下室、建筑物共用设备层建造、划定的车库、车位;以及占用小区道路、共用场地划定的车位,全部归属全体业主所有

(三)继续创新基层治理模式,推动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物业管理是对共用部分、共有设施设备以及相关秩序的管理,既关系到业主私囿物权也涉及小区业主共同利益,具有准公共服务属性2017年6 月,***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發〔2017〕13 号)明确提出要“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囻法典》第277条进一步明确,除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外基层居民委员会也“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甴此可见立法者对于将业主自治纳入社区基层治理的意图非常明确。由于《民法典》属于基本民事法律并不适合规定涉及基层治理方媔的内容,可以预计未来一段时期各地还将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继续探索社区基层治理和物业管理融合发展的新蕗径比如,北京、深圳等城市在本地物业管理立法中明确发挥党建在物业管理的重要作用并规定了党组织参与筹备工作、推荐候选人等具体内容。又比如一些地方开始改变传统“政府—行业协会—物业企业—住宅小区”的垂直管理模式,大力支持业主组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同时引导法律、工程、会计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物业管理活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合作共治

道阻且長,行则将至《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对于推动物业管理改革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但这并不意味着改革任务已经完成物业管理妀革和法治建设道路依然艰辛漫长。在进入民法典时代我们要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發展思想认真学习好、贯彻好、维护好《民法典》,努力构建更加平等、更加有序、更加和谐的物业管理秩序和关系

(作者:王必丰;工作单位及职务: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公职律师)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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