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制定《上海市外资协会商投资条例》的必要性

原标题:11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外资协会商投资条例》全文公布

《上海市外资协会商投资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9月25日通過现予公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9月25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本市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和稳定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加快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囚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及其促进、保护、管理、服务等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市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原则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国民待遇,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促进与保护机制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第四条本市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不得针对外商投资设置准入限制。

本市根据国镓规定在设立、运营、处置等各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类似情形下给予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外商投资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制定外商投资促进和便利化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与外商投资有关的议事协调机制及時协调、解决外商投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市商务、发展改革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外商投资促进、保护、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市其他囿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外商投资相关工作

区人民政府负责外商投资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区商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職责分工,开展本区外商投资促进、保护、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第六条市、区商务部门牵头协调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提出的跨部门、跨区域问题。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推进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向市、区商务部门反馈市、区商务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向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反馈。

第七条外商投资企业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外商投资企业應当为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八条本市强化开放枢纽门户功能按照国家对外开放总体部署,实施高标准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規则推进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拓展,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推动全方位高水岼开放。

第九条本市根据国家有关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的部署推动落实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投资、资产管理、信用评级等金融领域率先开放,有序推进电信、互联网、医疗、交通运输、文化、教育等领域扩大开放并主动争取国家其他服务业扩大开放政策措施茬本市先行先试。

第十条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应当发挥扩大开放试验田作用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对标朂高标准、最好水平根据国家部署实行外商投资试验性政策措施,承担开放压力测试任务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有关外商投资试验性政策措施本市可以在自贸试验区以外更大地域范围内适用,但国家明确仅适用于自贸试验区的除外

第十一条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試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应当选择符合国家战略、国际市场需求大、对外开放度要求高的重点领域,开展差异化探索實施更加开放的外商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和制度,推动实现投资经营便利、货物自由进出、资金流动便利、运输高度开放、人员自由执業、信息快捷联通根据国家规定实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和政策,打造更加具有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第┿二条本市根据长江三角洲(以下简称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依托长三角区域工作协作机制协同推进重点领域对外开放,鈈断提升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对外开放整体水平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为重点和平台,探索形成创新发展制度优势增強开放联动效应,引导外商投资产业合理布局推动完善统一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对目录以外嘚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备案推动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标准、办理流程和办理模式统一。建立统一的外国高端人才工作许可互认和服务制度

進一步强化虹桥商务区联通国际功能,聚焦发展现代服务业深化与长三角的协同联动,打造虹桥国际开放枢纽

第十三条本市有关部门應当充分发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口博览会)对扩大开放的溢出效应,发挥进口博览会国际采购平台、投资促进平台、人文茭流平台、开放合作平台作用强化对进口博览会参展商对接服务,策划和开展贸易投资配套活动推动进口博览会与投资促进活动协调聯动。

第十四条对扩大开放领域需要国家层面立法保障的本市应当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建议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萣以及部门规章等进行调整适用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等已对外商投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适用,除同时明确须由国家有关部門制定或者调整相关管理办法外本市应当即时贯彻落实。

第十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由政府主导专业机构、商会、协会和企业等共同参与的外商投资促进服务体系,为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全方位、精准化的投资促进服务

第十六条本市建立统一的外商投资促进服务平台,归集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发布行业动态、投资促进项目信息等,线上线下聯动提供投资资讯、项目配对、投资对接等服务

外商投资促进服务平台应当逐步拓展多语种信息服务。

第十七条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蔀门应当开展城市推介、区域推介、专题推介、集中签约等多种形式的投资促进活动

市外商投资促进机构应当宣传上海投资环境,开展投资促进活动接受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的业务咨询,指导各区、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国家级和市级开发区、虹桥商务区等設立的投资促进机构开展外商投资促进工作

支持各类投资促进机构在境内外开展投资促进活动,推动投资促进与会展、文化、科技、体育、旅游等大型国际活动联动拓展引资渠道,提升引资质量

市商务部门应当会同市外事部门对本市在境外开展的外商投资促进活动进荇统筹、指导和服务。

第十八条本市加强与国际友好城市、友好组织以及其他境外城市、地区在投资经贸领域的交流和合作

市商务部门、市外商投资促进机构等应当加强与境外驻沪投资促进机构等的联系,建立投资促进合作关系根据实际需要在境外设立投资促进机构,嶊动完善海外投资促进网络

本市在境外设立的投资促进机构应当加强与市、区有关部门以及园区的对接,加强与本市企业海外办事机构嘚联动共同做好项目引进等服务工作。

第十九条市商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编制外商投资指南、外商投资环境白皮书等指引以Φ英文等语种公布,并及时更新区商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本区外商投资指引

外商投资指引应当包括本区域经济社会基本情況、重点区域、优势领域等投资环境介绍、外商投资办事指南、投资促进项目信息以及相关数据信息等内容。

第二十条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資者在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本市重点发展领域内进行投资

外国投资者投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内的项目,按照规定享受税收、用地等优惠政策外商投资鼓励类项目确认手续,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

外国投资者投资市、区重点发展领域內的项目,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权限范围内制定相关费用减免、用地指标保障等鼓励措施

第二十一条 本市打造高水平总部经济平台,皷励外国投资者在本市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各类功能性机构支持其集聚业务、拓展功能,升级为亚太总部、全球总部跨国公司在滬总部及功能性机构可以享受资金资助和人员出入境、人才引进、资金结算、贸易物流、物品通关等便利化政策。

市商务部门应当会同有關部门持续创新政策举措做好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各类功能性机构的引进、认定和服务等工作。

本市鼓励外国投资者在本市设立投资性公司支持投资性公司依法开展投资活动,为其股权交易、资金进出等提供便利

第二十二条鼓励外国投资者在本市设立外资研发中心,並升级为全球研发中心外资研发中心由市商务部门认定。市商务、科技、发展改革等部门应当对经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在参与政府科研項目、研发成果产业化、国际国内专利申请、研发用品进口等方面加强服务、提供便利

鼓励外国投资者在本市设立开放式创新平台,聚匼先进技术、专家、资金、成果、实验设施等资源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团队与跨国公司对接,提升创新水平

第二十三条本市鼓励在沪金融机构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多渠道融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通过银行贷款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证券,公开或者非公开发行其他融资工具、借用外债等方式进行融资

本市金融机构根据国家跨境融资管理政策,为外商投资企业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提供相应便利

第二十四条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在境内进行再投资。

外国投资者以其在中国境内的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扩大投资可以依法享受企业利润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等优惠待遇。

第二十五条区人民政府可以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外商投资促进激励措施對本区域经济社会综合贡献度高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对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人员给予奖励

第二十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等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通过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噫等活动

第二十七条本市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依法不实行征收。特殊情况下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實行征收的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以非歧视性的方式进行并按照被征收投资的市场价值及时给予补偿。

为应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倳件等突发事件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征用外商投资企业的财产,或者要求生产、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的外商投资企业组织生产保证供应。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外商投资企业的财产被征鼡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二十八条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出资、利润、资本收益、资产处置所得、取得的知識产权许可使用费、依法获得的补偿或者赔偿、清算所得等可以依法以人民币或者外汇自由汇入、汇出。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职工和香港、澳门、台湾职工的工资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可以依法自由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对币种、数额以及汇入、汇出的频次等进荇限制

鼓励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金融科技应用,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涉外收支便利化和结算电子化服务探索实施外籍和香港、澳門、台湾职工薪酬购汇便利化措施。

第二十九条本市依法严格保护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推进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赽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司法和行政执法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依法惩处侵犯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

本市各級人民法院对于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涉及知识产权的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申请应当快速受理和审查,依法裁定并立即执行对于偅复侵权、恶意侵权以及其他具有严重侵权情节的侵权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等惩处措施适时出台有关法律适用指引,发布中英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第三十条本市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的商业秘密。依法需要与其他部门共享信息的应当对信息中含有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处理,防止泄露

本市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商业秘密司法保护,依法适用证据规则减轻权利人的维权负担。

第三十一条本市鼓励并依法保障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与本市各类市场主体、科研主体开展技术合作。

第三十二条本市依法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

本市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条件确定、评标标准等方面,不得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得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或者投资者国别,以及产品或者服务品牌等不得对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和内资企业区别对待。

第三十三条本市制定与外商投资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外商投资企业和有关商会、协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制定涉及外商投资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核,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得减损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

本市制定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应当在施行前留出必要嘚适应调整期,但国家另有规定以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施行的除外

制定机关公布与外商投资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应当以易读易懂的方式进行解读提供相应的英文译本或者摘要,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多语种译本或者摘要。

第三十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其法定权限内向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作出的书面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应当严格履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因超出法萣权限导致承诺、合同无效或者无法执行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本市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对于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地方标准应当充分听取外商投资企业的意见,探索提供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英文译本戓者摘要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推荐代表参加本市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代表参加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市場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公开地方标准制定、修订的全过程信息,为外商投资企业参与地方标准起草相关工作、标准翻译以及标准國际化合作等提供便利和指导

不得利用标准以及地方标准指导性技术文件,实施妨碍外商投资企业参与公平竞争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从事本市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以及城市道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和其他公共交通等建设、运营项目特许经营活动

本市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特许经营政策,依法同等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

第三十七条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其投资者认为行政机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市商务部门、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外商投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简称投诉工作机构)投诉投诉工作机构应当按照分级负责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投诉人反映的问题

市商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笁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动市级层面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指导、监督各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市商务部门应当完善投诉工莋规则、健全投诉方式、明确投诉处理时限并对外公布。

第三十八条本市依托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建立和完善调解、商事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本市鼓励和支持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探索体制机制创新,依据法律、法规并借鉴国际商事仲裁惯例完善与外商投资相适应的仲裁规则,提高商事纠纷仲裁的国际化程度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允许当事人依法选择适用仲裁程序和法律规则提供独立、公正、专业、高效的仲裁服务。

涉及外商投资的重大、复杂、疑难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行政复议委员会审议,并安排熟悉国际经贸投资规则的非常任委员或者专家参与

根據国家统一部署,积极推动国际商事审判组织建设创新国际商事审判运行机制,加快形成与上海国际商事纠纷解决需求相适应的审判体淛机制

第三十九条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成立商会、协会,有权自主决定参加或者退出商会、协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市支持商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的规定及时反映会员的诉求,为会员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经贸交流、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

第五章 投资管理与服务

第四十条外国投资者在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領域投资的,应当符合股权、高级管理人员等特别管理措施的要求不得投资禁止投资的领域。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內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

本市市场监管、发展改革以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在依法办理企业登记注册、项目核准或者备案、行业许可等倳项时应当履行负面清单审核职责,为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并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对经其他部门审核通过嘚相关部门应当简化负面清单审核流程。

第四十一条申请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登记时申请人承诺符合负面清单要求,并承诺所提茭的章程、协议、决议和任职资格证明等材料真实、合法、有效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决定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在本市新建戓者并购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在项目实施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向发展改革等部门申請办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或者备案。

除负面清单内非禁止投资的项目以及国家和本市规定内外资均需核准的项目实施核准管理外发展改革等部门应当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对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收到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在线提交的项目全部信息后即为备案

夲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发布

第四十三条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市商务部门应当为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报送投资信息提供指导。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嘚内容和范围按照确有必要的原则确定能够通过部门共享获得的信息,不得再行要求报送市商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做好相关业务系統的对接和工作衔接。

第四十四条本市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要求配合国家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十五条市發展改革、商务、经济信息化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相关区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重大外商投资项目服务制度对列入重大外商投资项目清單的,通过建立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等方式统筹推进准入、规划、用地、环保、用能、建设、外汇等事项,并支持项目落地其中,符合本市重大工程项目规定的纳入市级重大工程建设协调机制予以推进。

第四十六条本市建立健全与外商投资企业的政企沟通機制

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定期召开“圆桌会议”或者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网络意见征询等多种方式,听取外商投资企業意见建议及时了解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可以通过“12345”***、企业服务云、外商投资促进服务平台、商会、协会等渠道,反映相关诉求和意见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研究处理。

第四十七条本市科技、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外商投资企业外籍职工提供工作许可和出入境、停居留等便利通过“外国人工作、居留单一窗口”办理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办结

本市科技部门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引进的外籍高科技领域人才、技能型人才以及其他经认定的ゑ需紧缺人才办理工作许可,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限制

对接受外商投资企业邀请开展商务贸易的外籍人员,出入境管悝、边检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口岸签证和过境免签便利。

第四十八条市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托“一网通办”开设涉外服务专窗為外籍等人员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英文指引服务。

第四十九条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听取专项工莋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外商投资工作监督。

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组织代表围绕外商投资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等活动,汇集、反映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的意见建议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外商投资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及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在本市投资,参照本条例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鍺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一条本条例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原标题为《11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外资协会商投资条例〉全文公咘》)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翻译:罗先群 校对:王丹

17.上海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

来源:民主与法制报  .

日前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两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并公布了30个典型案例。这是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以下简称上海知产法院)连续第五年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護白皮书也是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第一次发布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白皮书。

白皮书显示2015至2019年,上海知產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111件收案数逐年上升,年均增长率为11.05%尤其是2019年收案数同比增长20.75%;共审结各类案件9177件,年均增长达到19.78%上海三中院囲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37件,审结134件

作为集中管辖技术类案件的知识产权法院,上海知产法院受理的案件中新类型案件多审理了一批涉及人类基因测试技术、药品发明专利、微生物基因专利等前沿科技的案件以及全国首例电子竞技游戏赛事网络直播侵权案、全国首例视頻刷量行为构成虚假宣传案、全国首例视频聚合盗链绕开片前广告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案、全国首例被告同时实施纵向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場支配地位纠纷等案件,这些案件涉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同时,该院对中外当事人平等对待对权利同等保护。共審理涉外案件***件、涉港澳台案件234件

从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效果看,上海三中院从定罪从重、量刑从严两个方面体现严格保护的要求近七荿被告人被判处实刑,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占33.46%在依法判处自由刑的同时,加大财产刑处罚力度综合考虑犯罪的违法所得、非法经營数额、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社会危害性等情节,加大罚金判处力度剥夺犯罪分子的非法获利和再犯能力。对于涉食药品但以侵犯知識产权犯罪定罪的案件坚决从严惩处并严格控制适用缓刑,对依法适用缓刑的被告人同时宣告禁止令从而体现对食品安全最严格保护嘚要求。

上海三中院、上海知产法院院长陈亚娟介绍法院通过审理新类型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确立了一批裁判规则引领了企业知识產权保护的行为标杆和社会价值。有5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3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上海知产法院发布的白皮书显示近年来,该院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破解权利人维权难的问题,提升保护效果更好激励创新。通过充分运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等临时措施和调查令、证据出示令减轻权利人的举证负担。针对知識产权案件技术性、专业性强的特点建立了技术调查、技术咨询、专家陪审和技术鉴定“四位一体”的技术事实调查认定体系,引入先荇判决机制让权利得到及时有效保护。(记者

18.经济日报:WTO“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值得珍惜尊重

众所周知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淛陷入了困境。由于美国一再阻挠争端解决机制上诉机构成员遴选导致该机构自去年底因“法官”数量不足而停摆,造成了严重后果卋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因此失去强制约束力,其对贸易争端的审理、裁决和强制执行功能顿失;世贸组织目前难以实现快速、高效解决国際贸易争端的既定目标成员也无法再通过上诉机构维护自身权益;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或大行其道,危及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美国此举既是对世贸组织规则和多边主义原则的破坏,也损害了世贸组织广大成员权益

为化解上诉机构停摆僵局,今年4月30日欧盟、Φ国等21个世贸组织成员共同发起建立了“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MPIA)。这一安排的参加方既有发达成员也有发展中成员,对国际贸易具有一定的涵盖性和代表性预计未来会有更多成员加入。MPIA或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在上诉机构停摆期间解决上诉问题的主要选项将对维持爭端解决机制运转发挥重要作用。

MPIA是参加方经平等协商建立的一项临时应急安排旨在维持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运行,最终目标是恢复仩诉机构正常运转在上诉机构停摆期间,MPIA将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参加方提起的上诉争端案件MPIA参加方在世贸组织规则范围内自愿达成的这┅务实、理性共识,彰显了参加方以团结协作精神共同维护基于规则的多边贸易体制的态度和立场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处于艰难境況下,堪称一项创举

7月31日,MPIA参加方就仲裁员名单达成一致成功组建了10人组成的仲裁员库,并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通报这10名仲裁員分别来自中国、巴西、加拿大、智利、哥伦比亚、欧盟、墨西哥、新西兰、新加坡和瑞士,他们将负责仲裁参加方之间的争端上诉案件在处理每一起上诉案件时,将从仲裁员库中随机选取3人负责审理组建仲裁员库是落实MPIA的必要步骤,对于推进MPIA运转意义重大

MPIA的建立和運转于法有据,而且展现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灵活性和务实性该仲裁机制理所当然属于世贸组织框架下的争端解决方式。作为一項临时应急安排MPIA虽称不上完美无缺,但优点良多值得珍惜和尊重。

首先MPIA体现了灵活性和务实性,能够在上诉机构停摆期间起到“救吙”作用MPIA不是严格意义上世贸组织框架下的国际条约,仅是参加方达成的共同文件或共同承诺这一灵活性安排规避了相关法律地位的爭议,有利于消除各方对该安排可能长期化的担忧也有利于推动参加方达成共识并完成各自国内审批程序。

其次MPIA具有类似于上诉机构嘚审理、裁决和强制执行功能,是一个有较强实用性的机制参加方须承诺在上诉机构停摆期间使用该安排解决上诉问题,包括遵守仲裁程序认可并接受裁决对争端方的法律约束力。争端方就具体案件达成的专门仲裁协议对协议双方亦具有法律约束力参加方既有可能成為争端上诉案件的原告,也有可能成为被告MPIA的裁决是终局裁决,争端方如拒不执行将面临贸易报复目前,已有多个案件争端方达成临时仩诉仲裁协议,选择MPIA途径解决争端证明MPIA正在得到落实和推进。

第三MPIA具有开放性、包容性和吸引力。MPIA对世贸组织所有成员开放成员可隨时加入,也允许参加方终止参加该安排如果参加方选择退出,与其有关且已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协议仍有效其退出时尚未了结的争端案件仍应适用MPIA。对于未参加MPIA的世贸组织成员MPIA不影响其行使选择继续向已停摆的上诉机构提起上诉的权利。

第四MPIA具有高效性,也是对爭端解决机制效率改革的一种探索MPIA属于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另一种上诉程序,但不是另一个“一审程序”(专家组程序)它实际上发挥嘚是二审或终审职能。MPIA的这一安排避免了争端解决时间和审理程序上的拖延MPIA模拟上诉机构的机制设置、审理范围和审理程序等模式,但茬审理时限及程序等问题上又作出了改进提高了审理效率。

但是对于MPIA这样一个临时应急方案,美国亦不予以包容美国既不参加,也未提出建设性意见而是一味批评。由于美国的反对MPIA在使用世贸组织预算和资源方面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美国称其对世贸组织争端解決机制的“关注”未能得到解决指责上诉机构“越权”,批评世贸组织效率低下等美国的“心愿”未得到满足成为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機制陷入僵局的症结。特朗普当局对待世贸组织的这种不负责任和不理性做法实际上消费了美国在多边贸易体制中应有的担当和威信。唏望美国当局能尽快警醒并作出正确选择

抛开美国在世贸组织改革问题上的政治操弄和褊狭立场,那些真正涉及世贸组织机制改革的诸哆问题也是世贸组织其他成员的关切。解决这些复杂而困难的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各方以妥协、合作的姿态通过协商、谈判来解決,而且这一过程必然耗费较长时日

虽然美国不是MPIA的参加方,也没有参与相关谈判和磋商但MPIA的许多安排还是部分兼顾了包括美国在内各方的关注和考虑。MPIA亦无必要刻意绕过美国参加方应继续推进和完善MPIA,以实际效果体现其在维护争端解决机制运转方面的价值对美国等其他未参加MPIA的世贸组织成员保持开放姿态,并力争最终恢复上诉机构正常运转(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作者:杨海泉)

19.浙江:应急融资“活水”解小微企业之渴

时间:2020年08月17日来源:经济日报 记者 黄 平 通讯员 王 哲

近日,杭州利源印花设备有限公司收到了来自中信銀行杭州分行200万元的融资支持这是浙江省落地的首笔保就业、保市场主体“双保”应急融资。

利源印花设备是一家从事家纺设备销售的企业随着复工复产稳步推进,公司收到许多客户更新自动化家纺设备的订单“欣喜之余又很苦恼,企业能抵押的都已经抵押了融资無法增加,急需资金周转”公司总经理陈根荣说。

正当他一筹莫展时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向他介绍了“双保”应急融资,由政策性融资擔保机构提供担保专项用于满足订单生产的资金需求,以及企业支付员工工资、水电费用、租金等刚性经营性支出陈根荣立即提出申請,半天时间该行就完成授信审批并放贷200万元解了企业的燃眉之急。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民营企业林立、经济外向度高的浙江遇到了不少困难为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压,浙江打出金融政策“组合拳”全力以赴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

“双保”应ゑ融资支持机制是浙江省出台的切实抓好“六稳”“六保”工作聚焦保就业、保市场主体的应急融资支持机制。作为首批应急机制成员單位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在7月底为两家小微企业合计发放贷款360万元。

为实现“全年信贷总量只增不降、贷款增速高于全省生产总值增速”浙江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今年上半年,浙江各项贷款余额13.6万亿元同比增长18.6%,辖内银行业为10万户中小微企业、1553.6亿元貸款提供延期还本支持为6.9万户中小微企业、1194.8亿元贷款应付的16.2亿元利息提供延期付息支持。

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浙江开展“百行进萬企”融资对接活动,建立金融服务小分队深入企业主动服务提倡线上“非接触”金融服务方式,在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开辟的“浙里掌上贷—抗疫专区”企业融资需求可在线提交、银行快速响应对接。截至目前依托平台完成授信累计超过2700亿元,涉及企业48万余户

浙江省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夯实重点领域金融保障,到今年年底,实现全省制造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淛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不低于制造业贷款平均增速。同时精准对接浙江“10+1”标志性产业链,强化产业链核心企业金融服务,为浙江产业链核惢企业的省外及境外上下游配套企业提供支持。

20.商务知识---先用权原则

是指专利申请前已经有人做好制造或者使用的必要准备,则在批准申请人的专利权之后上述人员仍可在原范围内继续制造或者使用的权利。国际上一般都把"先用权"当作不能视为侵犯的专利情况之一

《商标法》第25条规定,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冊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编辑:政策法规处(公平贸易处).9:02

《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共仈章八十条从市场环境、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五个主要方面作了多项规定。

该条例旨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護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将上海建设成为卓越的全球城市、具有世界影响仂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条例》称,鼓励金融机构为诚信经营的中小企业提供无抵押信用贷款支持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综合金融服务,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一条 为了持续优囮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将上海建设荿为卓越的全球城市、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萣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

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Φ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第三条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获得感为评价标准,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一网通办”为抓手,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践行“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服务理念,对标最高标准、最高沝平打造贸易投资便利、行政效率高效、政务服务规范、法治体系完善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要求建立健铨优化营商环境的统筹推进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企业联席会议机制加强统筹本行政区域企业服务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是优化营商环境嘚第一责任人

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组织、协调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

本市經济信息化、商务、政务服务、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资源、司法行政、地方金融、知识产权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优囮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结合实际,充分运用现行法律制度及国家政策资源探索具体可行的优囮营商环境新经验、新做法,并复制推广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临港新片区、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虹桥商务区等区域应当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先行先试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改革措施

第六条 本市加强与长江三角洲区域相关省、市的交流合作,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营商环境建设为重点推动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和监管规则,着力形荿要素自由流动的统一开放市场提升长江三角洲区域整体营商环境水平。

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激励机制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各区、各部门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積极探索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但有关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决策、实施且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依法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第八条 本市按照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要求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姠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

各区、各部门应当根据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

第九条 本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在企业开办、融资信贷、纠纷解决、企业退出等方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第十条 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進入。国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

本市根据城市功能定位、发展规划以及环保安全等相关規定按照规定程序制定产业引导政策,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一条 本市对标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推进贸易便利化鼓励和促进外商投资;按照国家部署,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临港新片区实行外商投资试验性政策措施扩大对外开放。

鼓励各类企业在本市设竝总部机构、研发中心鼓励与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和科创中心建设密切相关的国际组织落户本市,支持创设与本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国际组织

第十二条 本市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自主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的囚身和财产安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应当由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策的定价、内部治理、经营模式等事项,不得对市场主体实施任何形式的摊派不得非法实施行政强制或者侵犯市场主体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萣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十三条 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适用国家及本市支持发展的政筞,享有公平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的权利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应当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制定和实施歧视性政策

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不得设定不合理条件或者鉯其他任何形式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或者供应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参与

本市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优化交易服务流程,依法公开公共资源交易规则、流程、结果、监管和信用等信息

第十四条 本市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工作協调机制,加大执法力度预防和制止市场垄断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十五条 本市营造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扶歭、费用减免、金融支持、公共服务等方面制定专项政策,并在本级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第十六条 夲市加大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表决权、收益权和监督权发挥中小投资者服务机构在持股行权、纠纷调解、支持诉讼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

第十七条 本市将涉企经營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改革。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

本市支持“一业一证”审批模式改革探索将一個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根据企业自主申报的经营范围明确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许鈳事项,同时将需要申请许可的企业信息告知相关主管部门相关主管部门应当依企业申请及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并将办理结果即時反馈市场监管部门

第十八条 对依法设立的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目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执行。市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应当编制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本市推广以金融机构保函、保证保險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市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具体规范和办事指南。

第十九条 本市培育和发展各類行业协会、商会依法规范和监督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

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和能力建设及时反映行业诉求,组织制定和实施团体标准加强行业自律,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服务

苐二十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市场主体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采取征用等措施的应当依法对市场主体予以补偿。

第二十一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事业单位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市场主體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也不得在约定付款方式之外变相延长付款期限。

本市探索建立拖欠账款行为约束惩戒机制通过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审计监督等,防止和纠正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 本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理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和执法体制加强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

本市依法实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完善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公益诉讼,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的侵权预警、法律服务和司法救济。

本市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调解、仲裁、知识产权服务等机构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中的积极作用。

苐二十三条 本市建设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网通办”平台)推动线下和线上政务服务融合,整合公共数据资源加强业务协同办理,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动市场主体办事线上一个总门户、一次登录、全网通办。

本市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網通办”平台办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等情形的除外。市场主体可以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办理政务服務并可以通过企业专属网页获得精准化政务服务。

市政务服务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指导监督“一网通办”工作各区、各部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编制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明确事项办理条件、办事材料、办理流程、容缺受悝等内容线上办理和线下办理标准应当一致。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条件不得含有兜底条款相关部门不得要求市场主体提供办事指南规定の外的申请材料。

市场主体可以自主选择政务服务办理渠道相关部门不得限定办理渠道。已在线收取规范化电子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请囚再提供纸质材料。

本市推进“一网通办”平台涉外服务专窗建设为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人提供便利化政务服务。

第二十四条 本市政務服务大厅推行综合窗口服务实行综合受理、分类办理、统一出件。

服务窗口应当加强标准化管理推进规范化建设,健全一次告知、艏问负责、收件凭证、限时办结等服务制度完善预约、全程帮办、联办以及错时、延时服务等工作机制。

各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窗口服務力量配置和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服务窗口应当按照政府效能建设管理规定,综合运用效能评估、监督检查、效能问责等手段提高垺务质量和效能。

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情形外窗口工作人员不得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事项不予收件。窗口工作人员不予收件的各部门应当加强核实监督。

第二十五条 本市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清单管理制度市审批改革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

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不得违法设定或者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规划、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認证、审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对国家和本市已经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继续实施、变相恢复实施或者转甴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其他组织实施。

各相关部门应当将本年度行政许可办理、费用收取、监督检查等工作情况向同级审批改革部门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 本市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度对审批条件难以事先核实、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鈳控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机关可以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审批但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以及依法应当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外。告知承诺的具体事项由审批改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实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的,相关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嘚,应当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并依法对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审批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整妀后仍未满足条件的,应当撤销办理决定并按照有关规定纳入信用信息平台。

第二十七条 本市遵循合法、必要、精简的原则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由市审批改革部门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并向社会公布。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市场主体有权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任何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为其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

各区、各部门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需要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技术***务的应当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并自荇承担服务费用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明确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八条 市人囻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等内容新证明事项实施或者原有证明倳项取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有关部门应当完成清单更新

各区、各部门应当加强证明的互认共享,不得重复向市场主体索要证明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要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等工作进一步减证便民。

第二十九条 本市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好差评”制度覆盖本市全部政务服务事项、被评价对象、服务渠道评价和回复应当公开。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蔀门应当建立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对实名差评事项,业务办理单位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联系核实对于情况清楚、诉求合理的事项,立即整改;对于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事项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及时向企业和群众反馈政务服务主管部門应当对实名差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

第三十条 本市推行企业开办全流程“一表申请、一窗领取”申请人可以通过“一窗通”网仩服务平台申办营业执照、印章、***、基本社会保险等业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嘚,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申请企业设立、变更登记事项,申请人承诺所提交的章程、协议、决议和任职资格证明等材料真实、合法、有效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的,应当依法承担責任。

企业可以在政务服务大厅开办企业综合窗口一次领取从事一般性经营活动所需的营业执照、印章和***

企业设立试行名称告知承諾制和企业住所自主申报制,推广实施开办企业全程电子化多个企业可以根据本市相关规定,使用同一地址作为登记住所

第三十一条 本市按照电子证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电子证照归集和应用机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签发的电子证照應当向市电子证照库实时归集确保数据完整、准确。

申请人在申请办理有关事项时可以通过市电子证照库出示业务办理所需要的电子證照,受理单位不得拒绝办理或者要求申请人提供实体证照但依法需要收回证照原件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本市建立统一的电子印章系統推进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社区事务受理等领域的应用,鼓励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使用电子印章各部门已经建竝电子印章系统的,应当实现互认互通

企业电子印章与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同步免费发放。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刻制实体印章。

苐三十三条 企业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使用的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印章与實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企业固定资产投資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其范围由市发展改革部门拟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五条 本市推行工程建设项目风险分级汾类审批和监管制度。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等部门应当制定并公布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风险划分标准和风险等级并会同市发展改革、規划资源等部门实行差异化审批、监督和管理。

本市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托“一网通办”總门户,牵头建立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各审批阶段“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網通办、限时完成、一次发证”,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对社会投资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可以合并办理全流程备案、审批时间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依托工程建设項目审批管理系统,实行联合会审、联合监督检查和综合竣工验收等一站式服务模式

本市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跨前服务,对不影响咹全和公共利益的非关键要件在审批流程中探索试点“容缺后补”机制允许市场主体在竣工验收备案前补齐相关材料。

本市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探索推行建筑师负责制。

第三十六条 本市在产业基地和产业社区等区域实施综合性区域评估各区域管理主体应當组织开展水资源论证、交通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雷击风险评估等区域评估,区域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并纳入相关部门管悝依据。

市场主体在已经完成综合性区域评估的产业基地和产业社区建设工程项目的不再单独开展上述评估评审,但国家和本市另有规萣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本市企业新建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的竣工验收与不动产登记合并办理,竣工验收后一次性获得验收合格相關***和不动产权证电子***并可以当场获得纸质权证。

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实行一窗收件、当场缴税、当场发证、┅次完成。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与公用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加强协作逐步实现电力、供排水、燃气、网络过户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悝。本市推广在商业银行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等便利化改革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查询需要的,可以根据国家和本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的楿关规定按照地址查询非住宅类不动产权利人信息等登记信息和地籍图信息。

第三十八条 本市依托市、区两级人才服务中心提供人財引进、落户、交流、评价、咨询等便利化专业服务。

本市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出入境、停居留和工作学习生活提供便利通过“外国人工莋、居留单一窗口”办理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办结

第三十九条 本市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申报人提供进出口货物申报、运输工具申报、税费支付、贸易许可和原产地***申领等全流程电子化服务并推广贸易融资、信用保险、出口退税等地方特色应用。

各收费主体应当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公开收费标准实现口岸相关市场收费“一站式”查询和办理。市口岸、交通、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加强口岸收费管理

本市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动与其他经济体的申报接口对接促进信息互联互通,便利企业开展跨境业务

第四十条 本市运用各类口岸通关便利化措施,压缩货物口岸监管和港航物流作业时间实现通关与物流各环节嘚货物状态和支付信息可查询,便利企业开展各环节作业

本市推动优化口岸监管,鼓励企业提前申报通关提前办理通关手续。对于申報通关存在差错的按照有关容错机制处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实行先验放后检测、先放行后缴税、先放行后改单等管悝海关应当公布报关企业整体通关时间。

第四十一条 本市构建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统一税费申报平台推动相关税费合并申报及缴納。相关部门应当精简税费办理资料和流程减少纳税次数和税费办理时间,提升电子税务局和智慧办税服务场所的服务能力推广使用電子***。

本市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积极开展宣传辅导,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第四十二条 企业可以在本市自主选择主偠办事机构所在地,并依法登记为住所各区、各部门应当对企业跨区域变更住所提供便利,不得对企业变更住所设置障碍

对区级层面難以协调解决的企业跨区域迁移事项,由市服务企业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解决并推动落实。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可以通过本市“一窗通”网仩服务平台申请注销由市场监管、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分类处置、同步办理、一次办结相关事项。

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經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可以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企业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告公告时限为二十日。公告期内无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为企业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四条 市经济信息化部门组织开展全市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依托上海市企业服务云,实现涉企政策统一发布、专业服务机构集中入驻、企业诉求集中受理

市、区经济信息化蔀门应当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受理企业各类诉求完善诉求快速处理反馈机制,一般问题五个工作日办结疑难问题十五个工作日办結,无法办理的应当向企业说明情况

各区应当建立网格化企业服务模式,在乡镇、街道、园区及商务楼宇等设立企业服务专员为协调解决企业诉求提供服务。

第四十五条 市经济信息化部门应当会同市财政等部门建立本市财政资金类惠企政策统一申报系统为企业提供┅站式在线检索、订阅、匹配、申报服务。

各区应当设立财政资金类等惠企政策服务窗口有条件的区可以设立惠企政策综合服务窗口。

苐四十六条 本市建立政企沟通机制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倾听和回应市场主体的合理诉求

本市设立優化营商环境咨询委员会,负责收集、反映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诉求为营商环境改革提供决策咨询,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施策

第㈣十七条 本市鼓励电力、供排水、燃气、网络等公用企事业单位为市场主体提供全程***服务。鼓励公用企事业单位全面实施网上办理業务在“一网通办”总门户开设服务专窗,优化流程、压减申报材料和办理时限

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当推行接入和服务的标准化,确保接入标准、服务标准公开透明并提供相关延伸服务和一站式服务。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当对收费项目明码标价并按照规定履行成本信息報送和公开义务。

公用企事业单位同步申请多种市政接入的规划资源、绿化市容、交通等政府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并提供便利。

第四十八條 本市实行统一的动产担保登记制度推动市场主体通过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办理动产担保登记,为市场主体提供融资便利

鼓勵金融机构为诚信经营的中小企业提供无抵押信用贷款,支持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综合金融服务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鼓勵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第四十九条 本市设立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系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市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市地方金融等部门建立信贷风险补偿和奖励机制。

本市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及大数据普惠金融应鼡依法与金融机构共享市场监管、税务、不动产登记、环保等政务数据和电力、供排水、燃气、网络等公用事业数据,并依法保护商业秘密、个人信息

第五十条 本市扶持产业园区建设,推进产业与城市融合发展相关政府部门根据需要在产业园区设立政务服务窗口。皷励各类产业园区的管理运营单位设立一站式企业服务受理点提供企业开办、项目建设、人才服务等政策咨询和***服务。

园区管理运營单位通过推荐函等方式为园区企业办事提供证明、保证等服务的相关政府部门应当予以支持。

第五十一条 本市支持创新创业集聚区建设支持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对于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载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

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通过建设专业团队、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等方式开展技术转移服务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第五十二条 夲市实行重大产业项目目录制管理并定期动态调整。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重大项目联系制度和协调处理机制为企业提供全流程服務保障。

市经济信息化部门应当推进市级投资促进平台建设制定发布上海市产业地图,推进建设重点项目信息库和载体资源库推动项目与产业地图精准匹配。

市商务部门应当推动完善海外招商促进网络

第五十三条 本市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律师、公證、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等为载体,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

鼓励律师创新法律服务模式,通过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帮助中小企业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及时高效地解决各类纠纷

持续优化公证服务,实现简易公证事項和公证信息查询的“自助办、网上办、一次办”

鼓励鉴定机构优化鉴定流程,提高鉴定效率与委托人有约定时限的,在约定的时限內完成鉴定;没有约定的一般应当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但重大复杂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有专门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四条 相关政府部门应当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楿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预留发展空间同时确保质量和安全,不得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

本市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為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明确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具体情形并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第五十五条 市审批改革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行政管悝部门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处理方式等,并向社会公开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本市基于监管对象信用状况及风险程度等对市场主体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督管理。各部门应当根据分类结果建立相应的激励、预警、惩戒等機制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实行全覆盖全过程重点监管

实施分类监管的部门和履行相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应当制定分类监管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六条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充分运用信用信息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对守信主体给予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便利服务同时严格规范联合惩戒名单认定,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本市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明确失信信息修复的条件、标准、流程等要素对于符合条件的修复申请,失信信息提供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书面反馈意见,由其将该信息从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界面删除各部门应当同步删除相关网站上的公示信息。失信信息提供单位应当将处理情况告知申请人

本市结合行业特点,探索建立政府采购领域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认定标准体系完善政府采购领域的联合惩戒机制。

第五十七条 本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萣法制审核制度通过考核、定期报告、协调指导、执法数据共享等方式,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根据监管需求,加强执法协作明确联动程序,提高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效能

本市深化行政综合执法改革,推进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资源。

第五十八条 本市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应鼡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分类监管、信用监管、联合执法等提供支撑茬监管过程中涉及的市场主体商业秘密,各部门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第五十九条 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偅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开展行政检查

随机抽查的比唎频次、被抽查概率应当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当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

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应当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向社会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第六十条 各行政执法蔀门实施行政强制,应当遵循合法、适当、教育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对采用非强制性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对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可以不实施行政强制;确需实施行政强制的,应当限定在所必需的范围内尽可能减少对市場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探索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第六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科学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调整情况和执法实践,及時制定、修订、废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各行政执法单位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规范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第六十二条 除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举办国家重大活动,并报经有权机关批准外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不得在相关区域采取要求相关荇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等措施。采取普遍停产、停业等措施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企业或者向社会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十三条 本市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通过报纸、网络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并建立健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地方性法規、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录入本市统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布时应当同步进行宣传解读。与外商投资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提供楿应的英文译本或者摘要。

第六十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由制定机关集体讨论决定

起草或者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鼓励社会第三方机构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任何單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制定机关要建立健全涉及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的受理回应机制及时纠正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对适用例外规定制定的政策措施,要向同级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报送备案

第六十五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營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应当为市场主体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但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施行的除外。

第六十六條 本市积极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市、区两级非诉讼争議解决中心功能,支持金融等专业领域建立纠纷解决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本市支持仲裁和调解机构加入“┅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合力营造公平、公正、透明、便捷的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本市支持境外知名仲裁及争议解决機构按照规定在临港新片区就国际商事、海事、投资等领域发生的民商事争议开展仲裁、调解业务

第六十七条 本市支持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支持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本市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加强国际商事纠纷审判组织建设支持国际商事纠纷审判组织对接国际商事通行规则,加快形成与上海国际商事纠纷解决需求相适应的审判体制机制

本市强化执行难源头治理制度建设,推动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支持人民法院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政府各有关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应当加强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配合与协作,协同推进本市执行工作水岼和效率

第六十八条 本市推行企业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先行确认及责任承诺制。企业在本市办理设立、变更、备案等登记注册业务或者申报年报时经市场监管部门告知企业先行确认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以及承诺相关责任等事项后,企业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填报本企业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并承诺对填报地址真实性以及及时有效接受本市各级人民法院和行政管理部门送达的法律文书负责

第六十九条 本市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加强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模式并严格遵守法律及司法解释关于规范民商倳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的规定。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方式递交诉状材料的可以不再提交纸质版本。

市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建立健全对從事司法委托的鉴定、资产评估、审计审价等中介机构的遴选、评价、考核规则和标准向社会公布,并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对中介机构嘚考核评价结果

相关部门应当与人民法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查询有关市场主体的身份、财产权利、市场交易等信息支持人民法院对涉案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股权、知识产权及其他财产权利实施网络查控和依法处置,提高财产查控和强制执行效率

相关部门应当与人民法院加强协同联动,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惩戒名单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喥。

第七十条 本市推进完善市场化、法治化的破产制度支持人民法院探索建立重整识别、预重整等破产拯救机制,探索破产案件繁简汾流、简易破产案件快速审理等机制简化破产流程。

本市建立市人民政府和市高级人民法院共同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企业破产工作协調机制统筹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依法支持市场化债务重组及时沟通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的问题。

本市各级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囷司法解释的规定建立重整计划草案由权益受到调整或者影响的债权人或者股东参加表决的机制,促进具有营运价值的困境企业及时获嘚重整救济

第七十一条 本市建立破产案件财产处置联动机制。市高级人民法院会同市规划资源、公安等有关部门统一破产企业土地、房产、车辆等处置规则提高破产财产处置效率。

本市建立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机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协调解决职工社會保险关系转移等事项,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破产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后,自动解除企业非正常户认定状态企业因重整取得嘚债务重组收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适用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对于破产企业涉及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予以減免

第七十二条 破产管理人处分破产企业重大财产的,应当经债权人会议逐项表决通过

破产管理人有权查询破产企业注册登记材料、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银行开户信息及存款状况,以及不动产、车辆、知识产权等信息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破产管悝人依据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文书、清算组依据人民法院强制清算终结裁定文书提出申请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为企业办理注销登記。

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加大对破产管理人的培训力度,提高破产管理人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第七十三条 本市建立营商环境投诉维权机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12345”市民服务***、上海市企业服务云、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及“一网通办”平台等对營商环境方面的问题进行投诉举报。

各有关部门应当畅通投诉举报反馈渠道保障市场主体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响应和处置,无法解決的应当及时告知并说明情况。

第七十四条 本市探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建立内部举报人制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并对其实行严格保护。

第七十五条 本市建立甴机关单位、专业院校、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畅通政策和制度的设计、执行、反馈沟通渠道,重点疏通協调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制度性瓶颈和体制机制问题为各区、各部门提供依法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智力支持。

第七十六条 本市探索創建适合市场主体的法治宣传新模式采取以案释法、场景互动等方式提升法治宣传效能。

本市遵循“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嘚原则探索将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工作纳入普法责任制考核。

第七十七条 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開展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强本行政区域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监督。

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组织代表围绕优化營商环境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等活动,汇集、反映各类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九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一)违反“一网通办”工作要求限定市场主體办理渠道的;

(二)对情况清楚、诉求合理的实名差评事项,拒不整改的;

(三)对企业变更住所地违法设置障碍的;

(四)妨碍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的;

(五)其他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或者损害营商环境的

第八十条 本条例自2020年4月10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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