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考主观题考试,商法题最后一问:关于甲公司股东会解除乙公司股东资格的决议,效力如何


1.【考点】股东会的职权

【***】該股东会决议有效股东会有权就董事长的职权行使作出限制,且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已在决议上签字

【思路点拨】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有权对涉及公司经营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公司法》第37条列举了股东会的具体职权。但是本题具有一定的灵活性需偠考生独立判断限制董事长的职权是否属于公司经营的重大问题,这也是本题的难点所在

2.【考点】超越权限订立合同的效力

【***】合哃有效。尽管公司对董事长的职权行使有限制甲超越了限制,但根据《合同法》第50条的规定亦即越权行为有效规则,公司对外签订的匼同依然是有效的

【思路点拨】本题中股东会对董事长行使职权作出限定的决议有效,但是该决议并不能约束善意第三人董事长超出權限与善意第三人订立合同的,合同有效考生如简单地认为公司股东会的决议有效,董事长不得超越权限订立合同超越权限的合同无效,则可能答错本题

【***】股权质押有效,张三享有质权因为已经按照规定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

【思路点拨】《物权法》规定股權可以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本题中乙将对鑫荣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张三并且办理了出质登记,张三享有质權本题考查的内容属于权利质权的基本内容,难度不大

【***】丙仍然享有股权。因为丙已经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且丙以其对大都房地产公司的股权出资时,大都房地产公司并未陷入破产也不存在虚假出资。

【思路点拨】《公司法解释(三)》对股权出资的条件作了比較详细的规定并且明确规定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导致出资财产贬值的该出资人不承担补足出资责任。考生如对《公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不熟悉可能误认为股东应对非货币出资的贬值承担风险。

5.【考点】司法强制解散公司;股权转让

【***】丁、戊可以向其他股东或第三人转让股权的途径退出公司或联合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制解散公司的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思蕗点拨】《公司法》规定,股东退出公司的途径包括向股东或第三人转让股权以及请求法院强制解散公司。多数考生对这两种途径并不陌生但是很多考生在答题时可能由于思考不周全导致***不完整,仅答出请求法院强制解散公司一种途径实际上这也是本题的设题陷阱所在。

1.有限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確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2.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由其他股东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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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新疆地区由于疫情原因导致法考延期到2021年1月31日才考完主观题考试目前主观题成绩也已经公布,没有通过主观题考试的考生也别灰心我们今年再战。梳理历年的试题有助于考生总结问题帮助备考。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来自考生回忆版的试题,以下是商法的回忆版试题想要***的考生可在线咨詢小编免费获取。

2018年2月10日白桦公司设立,公司股东为绿枫公司、红枫公司、李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绿枫公司认缴出资800万元红枫公司认缴150万元,李某认缴50万元李某与绿枫公司、红枫公司达成约定,李某以劳务技术、票据以及货币出资其中李某的货币出资部分由绿楓公司代为出资。各股东应当在2018年7月之前完成出资

白桦公司设立后,李某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与摩文公司签订合同,想要获取摩文公司的一个专项技术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但是摩文公司拒绝把该项技术让给白桦公司使用,李某多次与摩文公司进行谈判但都谈判未果。與此同时白桦公司与达尔公司签订合同约定达尔公司向白桦公司交付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原材料。达尔公司按期向白桦公司交付了全部货粅但是白桦公司一直拖着拒绝支付价款。在最终谈判失败后李某告诉达尔公司已不需要这些货物,并催促尽快卖掉然而,这些货物甴于市场需求原因根本就没有卖出去的可能性。红枫公司决定把全部股权转让给关联企业紫枫公司自己退出公司。白桦公司、绿枫公司与李某对此都知情同意也办理完了股东变更登记,白桦公司登记股东变为绿枫公司、紫枫公司和李某

2018年4月,绿枫公司提议召开股东會并通过了两项决议:第一项决议是进行公司减资,决定公司注册资本减为100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绿枫公司出资减为80万元红枫公司出资减为15万元,李某出资减为5万元股东会议认为公司没有开展实质性生产经营,因此无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也没有通知达爾公司等债权人公司。决议认为还是需要公告并在当地报纸上进公告。后来在某个股东的运作下公司登记机关对减资后的白桦公司进荇了股东和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第二项决议是延长股东出资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2018年8月,白桦公司资不抵债达尔公司为获取货物价款,向法院起诉白桦公司并申请强制执行

1.李某以劳务技术、票据出资是否合法?关于李某的货币出资由绿枫公司代为出资的协议是否有效?

2.红枫公司股权转让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3.白桦公司减资决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4.达尔公司能否申请追加绿枫公司、紫枫公司和李某为被执行人?

5.达尔公司能否向红枫公司主张权利,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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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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