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全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動员部署会议召开。县委常委、副县长戚树启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沂城街道党工委书记于民,副县长孟令君等参加会议
戚树启在會上指出,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影响着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尤其是每年因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很大威胁前期,相关部门围绕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进行了广泛调研调研的结果表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願已成为人民群众的“主流民意”实行烟花爆竹禁限放,既是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又昰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减少大气和噪音污染、营造良好生活环境的必然要求。
戚树启要求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告》要求,迅速行动起来认真组织实施,切实保障节假日特别是春节期间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严防重污染天气集中爆发。各单位要利用一切资源、借助一切手段广泛开展禁限放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禁限放自觉遵守禁限放各项规定,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人人知道禁限放、人人参与禁限放”的浓厚氛围,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干净、舒适、文明的城市环境
(一)禁放区域:1.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地点;2.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3.商场、集贸市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4.车站、火车站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隧道、立交桥等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5.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和输油(气)管线、输变电设施、通讯设施安全保护区内;6.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7.文物保护单位;8.庐山工业園区
(二)限放区域:主城区(东至东二环路,西至西城三路南至南一环路,北至北一环路)范围内除每年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和囸月十五全天以外,其它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三)禁限放时间:从2020年1月17日起全面施行。
县互联网信息安全服务中心 徐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