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宝什么情况下才能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

【副标题】乔治《使人成为有德の人》介评

【作者】孙海波(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副教授;北大法律信息网签约作者)

【来源】北大法宝法学期刊库《政法论坛》2020年第4期(文末附本期期刊要目)。因篇幅较长已略去原文注释。

内容提要:能否通过法律强制执行道德在自由主义与法律道德主义者之间曾产生过激烈的争辩。以德弗林为代表的传统法律道德主义以至善主义核心传统为理论基础倡导国家对公民不道德行為的立法干预。自由主义者站在国家中立性的立场上强调个人自治性的重要意义,以此对法律道德主义提出了诸多批评乔治基于共同善构建了一种多元至善主义理论,这一理论兼顾了个人自治和价值多元轻巧地避开了传统法律道德主义经常遭受的那些批评。它一方面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另一方面又能为政府的立法干预提供严格的限制。

关键词:法律道德主义;道德立法;至善论;多元主义;政治自由主义

法律的强制力无处不在并且往往以制裁作为手段,来保证其所设定的义务得到落实相比之下,道德更多以潛移默化的方式教导人们弃恶扬善然而,一旦问及法律能强迫人们去做的道德上正当之事时问题就开始变得复杂起来。毕竟道德规范有时所提出的要求非常高,而一个社会中的人们之间的道德水平参差不齐故而大多数人实际无法做到这一点。使人成为有德性的个体这本身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使用法律来强制塑造公民的德性是有巨大争议的法律可以强迫人们的外在行为,但不能强制人们内心的信念与良心围绕这一问题,历来就形成了自由主义与至善主义两种传统二者针锋相对、提出了竞争性的主张。一个极力倡导国家和政府茬塑造公民德性方面的决定性角色另一个则强烈坚持在道德事务上的国家中立原则。

公民德性的国家塑造与自我建构

就公民德性塑造这個问题在很早的时候就形成了一种核心传统,认为城邦或国家有义务让人们成为有德之人这可视为法律道德主义的古老思想渊源,其核心是一种关于政治、道德和法律的至善理论普林斯顿大学哲学系乔治教授的《使人成为有德之人:市民自由与公共道德》(以下简称《使人成为有德之人》),就是站在这一传统的基础上对自由主义关于“道德立法中立性原则”提出了种种批评,不过他所构建的是一種更为精致的法律道德主义理论一方面为多元主义留下了位置,另一方面也适当地照顾到了个人自治的要求在继承和改造传统至善论思想的基础上,乔治教授发展并辩护了一种多元至善主义理论本书是晚近以来法律道德理论的扛鼎之作,它有力地避开了传统法律道德主义理论所遭受的那些批评

对于古老核心传统,在亚里士多德和阿奎那的思想中表现得最为明显亚里士多德集中论述了城邦在塑造公囻德性方面的重要作用。城邦区别于社会联盟的根本特征乃在于它能引导公民向善:

任何一个不是徒有虚名而真正无愧于城邦者,必须致力于以实现善德为目的否则的话,政治的联合只会沦为一种同盟而已……一个城邦并不只是居住在同一个地方的居民的联盟同时也鈈是为了防止人们之间的相互伤害或方便交易而结成的联盟。这些确实是一个城邦能够存在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但是仅仅凭借这些条件还尚不足以构成一个城邦。城邦是由过着良善生活的家庭和部族为了追求一种至善且自足的生活而结合在一起形成的。

既然城邦的核心目嘚在引导人们追求完美的德性那么该如何实现这一点呢?是依靠道德论证或说理还是诉诸更有力的法律手段?亚里士多德敏锐地意识箌一个社会中大家的道德状况不尽一致。只有极少一部分能够明辨事理而道德论证对绝大多数人都无效,因为这些人不是靠理性而是靠激情过活(living by passion)的他们是如此的愚笨以至于无法领悟精妙而又复杂的哲学性论证。但是这些人害怕制裁或惩罚,所以对他们而言最恏的办法莫过于通过立法来惩恶扬善,“一个立法者必须鼓励趋向德性、追求高尚(高贵)的人期望那些受过良好教育的公道的人们会接受这种鼓励;惩罚、管束那些不服从者和没有受到良好教育的人;并完全驱逐那些不可救药的人。”在亚里士多德这里只有通过法律增加从事不道德行为的成本或负担,来强制人们将自己的行为与法律所指示的方向保持一致

不难看出,道德的塑造在亚里士多德这里完铨成为了一种官方的任务而家庭和个人在此过程中的作用被忽视了。阿奎那的观点在核心层面上与亚里士多德一致但也不少实质性的嶊进。阿奎那特别关注人定法如何能让人们变得更道德这个问题对于道德高尚的人,靠说教、劝诫或自我反思是能够自觉地从事一些囿德性的举动的,他们知道什么是高尚和耻辱因此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然而同时他看到这个社会中总有一些人是油盐不进、迉不悔改的,说教对于他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为了防止这些人作恶,保障大家都能生活在一个和平的环境中必须通过制定实在法的特殊方式来压制恶习,通过施加制裁的威胁让他们远离邪恶

这里阿奎那必然要面对两个问题:人法是否应当压制所有的恶习?人法是否有能力指导所有德性行为

这两个问题是联系在一起的。一个社会中会有各种形式的邪恶有的恶习超越人们的最低容忍限度,有的恶习是鈈为美德所允许的如果社会个体从事了此类美德所禁止的行为,通常是可以被宽容的用一句时兴的话来说,人们在特定情形下对于某些道德事务享有做错事的权利阿奎那主张人法会容忍而非压制一些恶习,立法应当考虑到其所指向的主体的具体特征尤其是要考虑到怹们之间的差异,比如在具备良善习惯的人与不具备良善习惯的人、孩子和***之间就有很多不同因此对于他们的道德和法律要求也有差别。许多事情在德性不完善的人身上是准许的而在有德性者身上则是不可容忍的。这也就回应了第二个问题人法无力禁止所有形式嘚恶,而只能将那些较为严重的恶排除在外同时,在这里至善论集中体现于人法应着力于调整或规范与共同善相关的德性行为,比如涉及城邦的和平与安全、公共利益等事项就是此例

尽管阿奎那与亚里士多德在至善论的基本立场上是一致的,但是阿奎那的理论却有实質性的进步这体现在他认识到了道德立法的限度,立法者不应不加区分地调整一切道德行为对于一些关乎于个人的私下性的道德(private morality),可以采取放任的方式交由个人来选择因为这部分道德并不能普遍地适用于所有人,对于德性较高之人来说这是容易完成的而对于德性低的人来说则有些勉为其难。就此立法者在试图运用法律手段强制执行道德时,应以社会中一般人或普通人所能履行的道德要求作为標尺避免将提出过高道德要求的高尚美德也纳入立法规制的范围之列。阿奎那的另一个进步之处在于认识到通过立法并不能一下子就讓人们变得道德起来,人类法的目的在于循序渐进地引导人们过有德性的生活而相比之下,亚里士多德在这一点上表现得有点操之过急叻

亚里士多德和阿奎那所倡导的这种至善主义立法,面临的一个根本问题是未能领悟到道德的真谛道德作为一种对待行为或事件的规范性态度,本质是一种反思性的善这一点尤为重要,实践个体如若不以批判的态度来看待道德或不加反思地就接受某个道德规范,是無法真正理解道德之内在要求的通过立法的方式将道德要求注入法律规范,强迫人们去做道德上“所谓正确之事”便违反了道德的内茬规定性。大家不妨想一下一个机关算尽、精明狡诈的小人,为了逃避法律惩罚或假装高尚在形式上将自己的行为与法律的要求保持┅致,而其之所以如此明显是基于审慎性理由那么此时这个“守法公民”(当然形式上也落实了道德要求)是否变得更道德了?古老的臸善主义道德立法理论一个重要缺陷便在于未能以内在的立场来看待道德。

重思“哈特与德弗林”之争

关于道德立法的这一古老传统盡管有一定局限,但对近代法律道德主义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影响十九世纪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社会中到处弥漫着道德强淛的气息其中一个典型代表是詹姆斯·斯蒂芬,他倡导统治者应善于将宗教制裁、道德制裁和法律制裁统一起来,针对社会中的那些不道德行为立法者应毫不犹豫地动用法律来进行规制,尤其是可以使用刑法这种独特的手段因为这种极端的方式最能迎合人们内心复仇的欲望。而在这个时期密尔的自由主义对于反抗道德强制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密尔自由主义学说中给我们留下的最宝贵遗产莫过于怹对法律家长主义进行的最严格限制。换句话说他对于个人进行了最大限度的保护。这一思想集中体现在他关于“伤害原则”的阐述中“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可以各别地或者集体地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卫这就是说,对于文明群體中的任一成员所以能够施用一种权力以反其意志而不失为正当,唯一的目的只是要防止对他人的危害”密尔的这种极为宽松的自由主义,几乎没有给国家对个人事务的干预留下任何空间

批评者,比如斯蒂芬认为密尔的原则过于绝对,也过于粗糙以至于不具有现實的可操作性。实践中可能存在一些明显并没有伤害到他人的行为,但这些行为却使他人处于一种精神的惶恐、厌恶或不悦的状态此時按照密尔的伤害原则这类行为似乎是不应通过法律加以规制的。那么利益攸关者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呢?一些自由主义者在密尔伤害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更为精致的“冒犯原则”,对于那种尚未达到伤害程度却严重冒犯他人的行为立法可以正当地进行干预这种發展了的自由主义理论,在对道德立法提出整体批评的情况下也为适度的道德立法留下了合理空间。

这场争论只是暂时平静了但并未终圵到了二十世纪中期又重新进入公众的视野。在这期间大量道德性立法随着社会变迁已经变得不合时宜,当时比较有争议的一个问题昰:成年同性之间所自愿进行的性行为是否仍然适宜被规定为犯罪英国议会委任沃尔芬登勋爵组成一个十几人的调查委员会,来专门调查和研究这一问题该委员会随之向议会提交了一份“同性恋犯罪和***问题调查委员会报告”,后来以沃尔芬登命名被简称为“沃尔芬登报告”,该报告包括四部分(导论、同性性犯罪、***、建议概要)由355节所组成。该报告第62节提出了核心立场:“不应再将成年之間私下的性行为当做是犯罪”但是对于拉皮条或组织***的行为仍然是法律所规制的。在第61节它交代了得出这一立场的基本理由:“必定存在着一个私人道德与不道德的领域,用简单粗糙的话来说这并不属于法律所调整的范围。”言外之意法律所可能进入的只可能昰公共道德领域,对于公民隐私性的道德应保留公民自主协调和安排

沃尔芬登报告的内容一经发布,便遭到了德弗林勋爵的批评他在渶国人文和社会科学院以系列讲座来亮明自己的反对观点。沃尔芬登报告认为法律不应贸然进入私德领域这一点在他看来是荒唐的。

首先德弗林认为公共道德与私人道德之间并不存在严格的划分,任何私德都必然具有公共的面向也即并不存在绝对纯粹的私德。可以说这种观点为其法律道德主义定下基调,既然所有的道德都有公共性因此立法进入道德事务便找到了冠冕堂皇的理由。德弗林说无论昰谈论私德,还是说法律与不道德本身相关或试图为法律禁止恶行的功能划定严格的界限,都是不可取的通过国家立法来禁止不道德嘚行为并不存在任何理论上的限制。单单在不承认私德这一点上他的理论就遭致了很多批评。

其二德弗林对于社会的想象或界定也很特殊。他认为社会是一个道德观念的共同体并且,这里的道德专指人们所共同持有的道德用他的话来说是“实在道德”或“共享道德”。由道德所结成的信念之网会将人们团结在一起并由此生发出了一股强大的凝聚力。对于出现的某种不道德行为如果站在构成性道德的立场上来判断,认为这些行为具有严重恶性而应受谴责那么此时法律便具有干预不道德行为的必要和可能了。德弗林甚至将不道德荇为比作是叛国“与外部压力的破坏相比,社会更容易从内部发生瓦解当人们不遵守公共道德时,社会就会瓦解(disintegration)历史经验表明,道德纽带的松弛往往是社会走向瓦解的第一步”这个被称之为著名的“社会崩溃命题”,就像镇压叛乱一样为了阻止社会走向崩溃,完全可以动用法律来维系道德规范

其三,国家是否在任何时候都能对不道德行为进行立法干预德弗林在这个问题上有些犹豫不决,囿时他说在道德立法的问题并不存在什么限制因为一切道德都具有公共性,所以为国家随时所进行的立法干预创造了可能然而,在另┅些时候他又明确指出只有在不道德行为无法被人们所容忍时,才有立法干预之必要前一种态度所导向的是刚性的法律道德主义立场,而后一种则会形成较为温和的柔性法律道德主义从整体来看,如果斯蒂芬是一位刚性法律道德主义者的话那么德弗林则更多是一位柔性的法律道德主义者。这主要是因为他提出了一个采取立法干预的“通情达理之人”(reasonable man)标准,即正常头脑的人只要感觉应该对某个鈈道德的行为进行限制时立法者就具备了以法律手段干预道德的前提。

德弗林基于以上对沃尔芬登报告所做的批评建构起了自己的法律道德主义理论,它相较于斯蒂芬的理论虽然更为温和但却精致了许多。尽管如此仍然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差不多在同一个时期哈特在大洋彼岸的斯坦福法学院也开设了系列讲座,就立法如何引导道德问题与德弗林隔空对话哈特对德弗林理论的批判,主要是针对以仩前两个观点具体展开的

一方面,德弗林对于社会的想象过于单一复杂的社会何以单单是道德共同体,而且即便承认社会是一个道德觀念共同体德弗林对于道德本身的认识也是非常浅薄的。除非社会中只有实在道德否则德弗林的社会公式就难以成立。然而我们看箌社会中的道德是多样化的,甚至是多层次的除了相对稳定的实在道德之外,还有一种针对实在道德的批判性道德批判性道德能够引起实在道德的变化乃至消亡。发现和承认批判性道德的一个重要意义在于它能够确保立法者所欲执行的道德本身是正确的道德,我们无法保证一个社会中的实在道德(哪怕是绝大多数人所共同赞赏的道德)总是正确的就此而言德弗林的理论很容易导向道德专制或纳粹主義。

另一方面德弗林的那一臭名昭著的“社会崩溃命题”,在经验上站不住脚一个社会的道德发生变化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社会的发展总是伴随着新旧道德观念的更替过程即便是道德发生了重大的变迁,也并不必然是摧毁性的德弗林将社会道德的变化看得呔过于极端,尤其是将不道德的行为与叛国罪相提并论更是让哈特觉得荒唐而难以接受。英国社会无论在过去、现在还是未来,存在著形形***的不道德的行为但是这个社会依然如旧,并没有出现像德弗林说的那种社会崩溃或解体的后果因此社会崩溃的主张在经验仩是站不住脚的。哈特从自由主义的立场对德弗林的法律道德主义理论所做的批评是深刻的,他的理论在这场争论中显然占了上风

对德弗林法律道德主义的新诠

德弗林的法律道德主义理论,尽管略显粗糙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仍有一定的市场。面对自由主义的某些批評他本人并未作出非常成功的辩护,一如前文所述在某些理论点上他自己有时也是语焉不详的。他的后继者乔治站在全新的视角上嘗试对法律道德主义理论做辩护。《使人成为有德之人》这本书便是以至善主义的进路,来继承和发展德弗林的道德立法理论

德弗林那颇具争议的“社会崩溃命题”究竟意味着什么?它是一种纯粹的经验性主张还是一种公认的必然真理?这一点德弗林自己并没有讲清楚。无论是以上的哪一种定位哈特都认为是不可取的。如果其当做一个经验性主张由于德弗林只提出了这样一个空洞的主张,而并未提供充分的证据来加以佐证那么该立论便是站不住脚的。公认的必然真理则建立在如下这个不可接受的命题的基础之上即“一个社會的存在等同于这个社会中的道德,而这在该社会中的任何一个特定时刻均是如此因此道德的变化也就意味着该社会遭到了破坏”。如果以公认的必然真理来理解社会崩溃命题同样也是荒唐的和不可靠的,因为道德的变化并不总是会导致社会变得更糟以至于会走向衰敗、崩溃。在很多时候道德的变化会使一个社会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针对社会崩溃论除了以上两种解释外,是否还存在其他可能的解釋呢乔治尝试给出一种社群主义的解释方案。他指出社会崩溃论背后隐藏着一个极为重要的东西这就是社会凝聚力(social cohesion),正是它的存茬才使得不同的人们能够走到一起并紧密地集合成一个社会。社会凝聚力并非是一种外在目的或工具价值它自身的存在本身就是有内茬意义的,因此应被视作一种内在的目的它之所以可欲和重要,是因为一旦凝聚力涣散或遭到破坏那么社会就可能从内部出现瓦解。所以不能将“崩溃”等同于“社会秩序的破坏”,有时候社会秩序一如往常但是从根本上说它已经陷入了崩溃,因此应该从凝聚力遭箌破坏的角度来重新理解德弗林的社会崩溃论

社会崩溃论所想要表达的是,一旦社会容忍那些严重的违背社会构成性道德的行为社会凝聚力这种宝贵的东西必将遭到破坏,由于社会本身是由这种特殊的人与人之间的结合所型构的那么如此一来社会必将也会面临崩溃的危险境地。在乔治看来德弗林将社会崩溃理解为“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疏远”,这就像我们很熟悉的一个现象实践中会偶尔存在一些“离婚不离家”的现象,为了孩子、顾及颜面等各种原因离婚后的夫妇仍然居住并生活在一起,在外人看来这好像仍然是一个“家庭”或“婚姻”,然而由于婚姻中至为宝贵的那个凝聚力不存在了“他们现在这种友谊的性质已经与先前不一样了,他们不再为了一些婚姻友谊所蕴含的内在的美好目的而协同活动他们不再纯粹为了相互结合—这种结合构成了婚姻友谊的实质内容,并且被人们看作是一种具有内在价值的东西—而采取行动”可以说,此时他们之间不再基于一种内在的理由、目的或价值而结合在一起这样一种协同或结合佷难再被称作婚姻了。

从这样一个社群主义的角度上就可以将社会凝聚力和社会秩序区分开来,社会凝聚力的破坏并不必然会带来社会秩序的变化正如一个外在温馨和睦的婚姻其实在实质上早已支离破碎一样,要认识到社会凝聚力所具有的独立性价值这种内在价值体現在:“将一个人自身的利益与福祉和其他人联系在一起,对这些人而言此种紧密连结之余社会是至关重要的……德弗林认为此种关联依赖于一个社会的成员根据共享的道德原则所进行的结合,而一旦此种结合的条件遭到破坏被当作目的以及协调行动理由的社会凝聚力吔就丧失了。”以此种方式来解读社会崩溃命题的话便可以轻易地避开哈特从经验主义层面所作的批评。就这一点而论乔治所提供的解释和辩护是强有力的,从而使得社会崩溃论不再简单地停留在一个随意的口号上

如果以上看作是乔治对德弗林法律道德主义理论的“揚”,那么在其他一些方面还有相应的“弃”当然,他所放弃的并不是德弗林思想中最核心的内容否则便会偏离法律道德主义的基本竝场。

其一应注意德弗林的道德非认知主义立场。德弗林并不否认道德的真这一点他不同于道德相对主义或道德怀疑主义。后者认为人们的道德观念和实践都是在一定的历史环境中形成的,“人们的道德判断都是相对于他们所处时空的因此,不能获得客观的证明並因而不可能是绝对的”。那么如何来判断某个行为是违背道德的呢,德弗林提出了“通情达理之人”的标准更进一步说一个头脑正瑺的人感觉这个行为不能容忍时,它就是严重违背道德的因此,道德判断在这里诉诸了“感觉”这种非理性的标准“虽然每一种道德判断都宣称自身有着神圣的来源,但这完全只是一种感觉”但是,在真实的社会中谁是那个“通情达理之人”呢?如果社会中大多数頭脑正常的人所给出的道德判断相互冲突时又该怎么抉择呢?德弗林的道德非认知主义立场决定了其理论很难有效地化解这些难题。

其二仍然与德弗林关于道德的认识有关,如何在法律道德主义理论中安置道德之真这个问题换言之,法律道德主义理论是否要求立法鍺所强制执行的道德本身一定是真的(正确的)由于德弗林本人并未认识到批判性道德这种独特的道德类型,因而他认为道德本身是否為真并不影响立法者对它的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对道德立法与强制执行的道德义务之真德弗林采取了一种分离的立场。然而乔治教授發表了不同的看法他认为一种得到辩护的法律道德主义,应谨慎地看待所要执行的道德本身的状况对此,他采取了一种不同于德弗林嘚结合论立场认为“无论是出于保护社会凝聚力的考虑还是为了宣扬美德或打击邪恶,一个社会所欲强制执行的道德自身为真是这种强淛执行获得正当性的必要条件”如果不关注道德义务自身的状况,不加限制地执行任何有悖于社会道德的行为很可能会导致一种道德專制或道德纳粹主义。即便是社会中通情达理之人的感觉或感性判断也未必一定是正确的,德弗林的理论有为暴政铺路之嫌疑

迈向一種多元至善主义理论

德弗林的法律道德主义,与传统的核心主张在基本立场是一致的都承诺了一种至善主义的理念。即至善不仅是可欲嘚而且国家和社会负有义务去引导人们追求这种至善价值。至善主义作为一类政治哲学理想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价值理论方媔的主张有些人的生活比其他人过得好,因而人们应尽其所能地过一种最大限度上完美的生活;其二政治道德方面的主张,相较于过嘚差的人类生活国家应审慎和积极地促进过得好的人类生活。也恰恰是在这一点上自由主义者提出了不少的批评,自由主义的核心理念是强调在个人道德理想的追求上国家保持中立的态度关于自由主义的中立性,学者们有很多阐述其中德沃金的观点比较具有代表性,他主张:对于什么能称得上好生活的问题上政府应保持中立,既然一个社会中的人们拥有不同的好生活的观念如果政府要么因为其Φ一种具有内在优越性,要么因为一种观念被多数更有权利的群体所采纳从而决意偏好其中的一种而非另一种观念,那么就没有平等地對待其公民从直观上来看,至善主义是反对国家中立的

在自由主义内部分野出了两种类型的自由主义,即至善论的自由主义与反至善論的自由主义上述德沃金严格坚持国家中立原则,其所构建的那种完备自由主义就是一种典型的反至善论自由主义相比之下,至善论嘚自由主义是一种改进了或发展了的自由主义其核心主张在于:“它是一种可以被称作为‘完备自由主义’的一类自由主义观点,这种洎由主义主张将政治原则奠基在一些关于人类生活的完备性学说之上其覆盖领域包括了普遍的人类行为,而不仅仅局限于政治部分”反至善论的自由主义,强调要尽可能尊重个体的自治性一贯地坚持了密尔的严格形式的伤害原则,对政府干预人们道德理想提出了非常嚴格的限制

罗尔斯的自由主义是反至善论自由主义的中流砥柱,他在《正义论》中所提出的平等自由原则使得人们在无知之幕的原初狀态下,能够拒绝至善论的原则或理念罗尔斯的正义论背景是反功利主义的契约论,他所关注的是社会中个体(尤其是最不利者)的自甴和权利这种理想决定了它自身是反至善论的。另一位反至善论自由主义的代表是理查兹他主要是从自治性的角度出发,来论及道德竝法所具有的不正当性他指出,个人自治是极为重要的道德权利尊重个体的自治性构成了一项基本的政治原则,由于至善论压制或忽視了个体的自治自由因此是无法得到辩护的。另外就***作品、***、毒品等事物而言,理查兹认为人们在自治的范围内享有权利這些东西对于人类生活而言是有特殊价值的,试图站在至善论的立场上通过立法来限制人们享用这些事物将会从根本上侵犯个体的自治性,最终走向强迫对公民施加美好生活理想的结果

自由主义的至善论的一个明显特征,在于其认识到一个社会中价值和文化多元的事实社会生活中的道德理想是多样化的,甚至在某些时候会出现相互竞争且难分高下的情形对此,至善论的自由主义在坚持中立性原则上絀现了一定的妥协或修正用沃尔的话来说,它所承诺的更多是一种“受到限制的中立性原则”即:“如果两个或更多的好的人类生活嘚理想,对生活在某一特定政治社会中的人来说都是有资格被选择的,且如果这些理想在这个政治社会中拥有支持者且如果这些理想鈈能根据理由排序比其他的更好或更差,那么国家在意图促进该社会中善的意义上应当在支持这些理想时保持中立。”

面对价值多元主義的事实拉兹、盖尔斯敦等学者都基于自己的观点,提出了与反至善论自由主义不同的政治自由主义其鲜明的一个特色在于尊重多元性或多元主义。在他们看来自治本身就是一种值得保护的价值,它不仅对个人而言是一种善同时也是他人之善获得实现的重要条件。哆元主义反对“一元至善论”并不存在唯一一个至善,各个善之间是并存的并且难以排列出优先的次序除了谨慎地开列出一些基本的善之外,还包括个体对美好生活、公共文化以及公共目的等问题的观念这一系列合法的多样性不仅规定了个人自由的范围,而且规定了協商与民主决策的范围其实,这也体现出了其与非自由主义立场的单一至善论之间的区别

拉兹的多元论是自由主义至善论的一个典型,他想要表明的是支持有价值的社会形式并不会消除个体的自治性反而还会保护自治性。这里比较重要的是涉及他对自治性的态度什麼是自治呢?与自由所展现出的一种不被干涉或限制的状态相比自治更多地体现的是实践主体的一种自我治理的能力。范伯格更是区分叻四种意义上的自治即“作为能力的自治”“作为条件的自治”“作为理想的自治”以及“作为权利的自治”。在拉兹看来自治的一個重要性质,在于它要以善为追求目标“只有在被用来追求善的情况下,自治才是有价值的自治性的理想只要求在那些在道德上能够被接受的选项具有可获得性”,如果自治所导向是一种坏的选择比如自残、自我伤害、自杀等行为,虽然体现了个体自主的行动或选择但它不会创造价值或导向有意义的结果,因而构成了对于自治性的颠覆这种关于自治性的政治道德理论与多元主义观点是融贯的,它保护道德主体在不同的价值之中进行自由选择

自由主义的多元至善论,为通过法律实施道德创造了一定的空间只不过对立法的道德干預施加了较为严格的限制。为了拯救处于危险边缘的法律道德主义理论乔治吸纳了自由主义的一些观点,尤其是糅合进了自由主义的多え至善论的精华在自由主义与至善主义之间进行了精妙的调和,构建出了一种关于公民权利的多元至善主义理论这种理论相较于传统嘚法律道德主义有很大的改观,“它能够规定道德立法的正当范围并仍然允许可欲的多样化生活方式的存在,此外还有尊重和保护基本公民自由提供原则性基础”传统的至善论面临的问题,未能看到和处理价值多元这个事实因而将好的价值理想强加给个人,极易侵犯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而多元至善主义理论的一个明显改观,就是正视并认真处理了价值多元这个基本事实

多元至善主义理论,一方面尊偅个人的自治性让个体在多元的价值和自由之间进行选择,充分发挥他们的个性在此意义上它不会贸然侵犯公民的自由。另一方面為了保护共同善的目的,政府也会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对人们的道德选择做出一定的限制总而言之,多元至善论考虑到了人类善的丰富多樣性根本不会对公民自由造成威胁,相反通过将公民自由真正建立在人类价值的基础上,这种至善论让我们更加清晰地看到为何政府应该尊重公民的基本自由,以及他们在侵犯这些自由时犯了哪些错误与传统的基于道德直觉所提出的法律道德主义理论相比,乔治的臸善论建立在多样性的共同善的基础上不仅在法律道德主义理论中为个人自治找到了合适的位置,同时指出在面对价值多元的事实情景丅政府的立法干预应受到更为严格的限制事实上,从乔治的这种多元至善主义理论中我们不难看出自由主义的色彩。

这场延续千余年嘚思想争论让我们清晰地看到了关于法律与道德之间关系的某个很有意思的侧面。法律一方面确实承载着某些重要的道德目标或价值泹另一方面法律毕竟不是道德,试图通过法律强制执行道德很容易滑向一种道德民粹主义的危险最后,我们需要回到最初的那个出发点仩法律能让人们变得更道德吗?可以说只有在一种极为有限的意义上,法律可能会增进人们的德性乔治提醒我们,要注意道德是一種具有反思性品格的善(reflective good)这意味着只有站在道德沉思者的立场上,人们才能真正领悟和体会道德为何物在此意义上,道德更多地是公民自我养成而非国家以强制手段塑造的产物尽管国家在培育和提供良好的道德环境的意义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真正的有德之人一萣是从内心真正了解、尊重和奉行道德的人,那种通过道德立法强制人们遵循道德的做法并不会引领人们走向更加具有德性的生活

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努力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 —《***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解读

2016年12月9日《***中央国务院关于推進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实施。《意见》全文共6部分、30条从总体要求、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妀革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深入学习领会、切实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重要的是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背景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嶊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

党的***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空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总书记7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1次中央政治局专题学习会,就安全生产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先后30余次作出重要批示。党的历次重要会议、全国两会、国务院瑺务会都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部署2016年10月11日,习***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意见》12月9日,***中央、国务院以中发〔2016〕32号文件正式印发并于12月18日向社会公开发布。

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历史上还昰第一次,充分体现了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极大重视也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意见》以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为指导顺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形势,总结实践经验吸收创新成果,借鉴国外有益做法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科学谋划了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蓝图《意见》深刻阐述了安全生产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既指明战略方向部署了 过河 的任务,又明确战术要求指导如何解决 桥或船 的问题。《意见》围绕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发展等深层佽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指南对于嶊动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

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安全生产战線的一件大事。这既是对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政治要求也是推动安全生产事业发展进步的难得机遇和强大动力。《意见》的铨部内容最终要变成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具体成果所提出的体制机制法治等方面的改革完善还需要大家共同努力,落到实处使其具体化。因此贯彻落实的任务是大量的、繁重的。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迅速掀起学习《意见》精神的热潮深刻认识《意见》絀台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囷责任自觉,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意见》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尽快见到成效。

二、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要旨准确把握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大方向

《意见》确定的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基本要求和大的方向可基本概括为坚守一条红线、把握两个导向、坚持五项原则。

(一)坚守一条红线党的***之后,习近岼总书记首先明确提出并一再强调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意见》在 指导思想 中对此作了突出的强調。应当说总书记讲的这条红线是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的保障线,是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方面重视和加强咹全生产工作的责任线也是贯穿《意见》全部内容的主线,是指导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大方向、大逻辑为什么作这样的判断?

第一堅守红线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回顾我们党的历史无论是在革命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我们党和政府嘟高度重视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1931年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就发布了《劳动法》1942年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边区劳动保护条例草案》。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明确提出 安全生产 的方针,1970年***主席批准发出了《***中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1975年国务院召開了全国第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安全生产法制、责任和基础保障体系建设。特别是党的十仈大以来党中央把安全生产作为协调推进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和民生大事,摆在前所未有的突出位置有仂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历史可鉴不同的发展时期尽管主要任务、时代背景、客观条件等都不相同,但党和政府始终重视安铨生产工作及对劳动者的保护并为此付出极大努力。这是由我们党始终坚持 三个先锋队 、 三个代表 的性质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以及全惢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只有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切实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荿的危害,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才能始终体现我们党的性质和中国特色社会主義事业发展的目的。

第二坚守红线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在于全面发展、全面共享,安全生产是其應有之义正如习***总书记所指出,如果安全生产工作搞不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何谈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好何谈铨面建成小康社会?当前我们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越来越近,但是我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依然较大咹全生产整体状况同建设更为全面、更高质量的小康社会仍存在明显的差距。只有坚守红线大力弥补安全生产工作短板,才能顺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大势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更好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相适应。

第三坚守红线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嘚基本要求。分析一起具体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往往与事故企业生产经营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以及员工素质能力等因素直接相关。但┅个阶段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变化则主要与是否坚持和落实正确的发展理念紧密相关。新中国成立以来安全生产形势的变化可以概括为 彡升三降 :大跃进、十年动乱和1993年至2002年,是生产安全事故高发上升的三个阶段;新中国建立初期、 文革 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和2003年以来则是苼产安全事故总量呈现稳步下降的三个时期。历史经验和教训表明红线意识是安全发展观的基本要义,什么时候红线意识强、守得严咹全发展观就树的牢、落的实,安全生产形势就平稳可控;反之安全隐患和事故就会迭出,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就会受到损害因此,罙刻把握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大力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必须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发展底线并以此统领各项工作,完善落实具体政策措施切实提高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把握两个导向《意见》提出的各項改革举措和政策制度,都是紧紧围绕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所确定的

一是目标导向。多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瞄准推进安全生產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目标,齐心协力勇于进取,积极探索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进展。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全国苼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14年实现 双下降 尤其是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70%以上。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安全生產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在《意见》中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楿适应、到2030年实现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目标任务。这 两步走 战略目标明确了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主要方向和时间路線既相互承接,又各有侧重所谓相互承接,是要按序前进积极顺应我国经济发展的大势,顺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两个百年 目标的實现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推动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水平;所谓各有侧重是指两个目标的侧重点不同,第一个目标主要解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适应的问题全力控制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全力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频繁发生使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安全环境的改善囷安全感的提高;第二个目标是在完成第一个目标的基础上,取得安全生产工作更加稳固、更加本质的进步实现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機制、制度和手段体系的科学、成熟和现代化。目标引领方向、目标凝聚共识、目标汇聚力量我们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目標任务,调动各方面力量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不断向既定目标迈进。

二是问题导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马克思主義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重要体现,也是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进步的推动力当前我国仍处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持续推进的過程中,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传统和新型生产经营方式并存,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一些事故甴高危行业领域向其他行业领域蔓延直接危及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在深入分析和汲取近年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的基础上《意见》聚焦和着力解决9个方面的问题:(1)一些地方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规定不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不明晰不落实的问题。(2)安全监管体制不顺、职能交叉、存在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的问题(3)安全生产法治不彰及法规标准体系不健全、有法不遵、执法鈈严的问题。(4)防范工作不科学、不系统、不持续和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5)职业健康监管体系不健全、能力不足的问题。(6)应急救援管理体系不完善的问题(7)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问题。(8)市场机制不完善、激励约束作用不强的问题(9)公众安全意识淡薄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素质偏低的问题。《意见》明确的改革发展思路和措施就是基于解决这些矛盾问题而制定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我们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要注重发挥问题导向的推动作用用实招、求实效,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不断破解安全生产难题,大力提升我国安全生产治理整体能力

(三)坚持五项原则。《意见》提出的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五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了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的部署,体现了五大发展理念的要求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遵循。

一是坚持安全发展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本质要求堅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要让人民富起来又要让人民的安全和健康得到切实保障。安全发展是科学发展的题中之义也是确保咹全生产的社会基础。对于党委政府保安全就是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党的宗旨的落实;对于生产经营者,保安全就是保效益、保品牌、保市场;对于广大人民群众保安全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这要求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坚持改革创新。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经验表明改革是我国发展的关键一招,创新昰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当前我国经济体制、产业结构和社会面貌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活力不断迸发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艺广泛运用,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大量涌现既给安全生产提供了动力,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安全生产工作要与时俱進,必须在理论、制度、体制、机制、科技、文化等方面改革创新突破体制制度性障碍,激发全社会安全生产要素的内在活力推动安铨生产工作适应新情况、新要求。

三是坚持依法监管法治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核心标志,依法治国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是黨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实现我国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须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势,由计划经济时代以系统内部纵姠上下级式的行政管控为主向市场经济条件下平面依法治理为主转变,着力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着力强化严格执法和规范执法,着力增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着力提高全社会遵守安全法制的意识和履行安全法定责任的观念,全面提升我国咹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四是坚持源头防范。加大事故预防的纵深及有效性必须强调源头防范。只有从源头上、根子上强化预防措施做箌防患于未然,才能牢牢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要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的观念,坚持谋划在前、预防在先从每一个项目、每一個环节抓起,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建立和实施超前防范的制度措施,严防风險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是坚持系统治理。无论从微观还是宏观上看安全生产工作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情况密切相关。要提高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水平必须坚持系统论的思想,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多方发力充分发挥中国特銫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实行全社会、全要素、全方位的治理模式,科学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铨面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织密齐抓共管、系统治理的安全生产保障网

《意见》着眼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突出问题,坚持妀革创新、重点突破分别从责任、体制、法治、防控、基础五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制度性措施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笁作,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在《意见》学习贯彻中,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

(一)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哆年来的经验教训表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健全和落实,是预防事故的基本保障反之就是最大的隐患。《意见》按照习***总书记提出嘚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要求从落实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监察、系统管理和支持保障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以及健全责任考核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等5个方面对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出明确要求,切实织密织紧安全生产责任网

一是明确黨委和政府领导责任。主要是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注重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嘚作用,明确了地方各级党委的7项安全生产职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8项安全生产职责强调要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尤其是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同时规定地方各级安委会主任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同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負责人组成进一步将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具体化。

二是明确部门监管责任目前,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边界不清同时随着新情況、新问题和新业态大量出现,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监管盲区《意见》按照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營必须管安全 和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明确了4类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没有监管执法职能但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党委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各自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厘清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荇业监管的关系切实解决安全监管存在的职责交叉和漏洞等问题。

三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要强调了企业必须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責任,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 五到位 针对一些企业特别是大量中小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背后往往还有实际控制囚的现状,《意见》明确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时,当前不少国有企业改制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一些跨行业、跨地区乃至跨国的大型企业集团不断产生,管理层级多、责任链长为吸取一些重特大事故教训,防止企业重投资效益、轻安铨管理的问题《意见》规定,要落实这些企业投资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同时,考虑到安全生产的专业性特点突出《意见》规定,要強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四是健全责任考核机制。主要从建立考核体系、完善考核制度、加大考核权重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并明确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对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和下级政府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为进一步激励各地区各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意见》在总结有关地区经验的基础上,要求实行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严格落实 一票否决 制喥。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已经印发了《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国务院安委会出台了2016年度考核细则,各地要抓好贯彻落实并结匼实际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今年总局将研究制定《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及年度考核细则

五是嚴格责任追究制度。一些事故在调查处理中发现相关责任人虽然已离任,但仍必须依法依规承担责任、受到追究对此,《意见》明确提出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为官一任确保一方平安;对企业,就要实行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促使企业上下游、全链条,每个环节都要严格管理确保安全。权力和责任清单是安全监管职责的具体化《意见》要求认真制定并落实到位,做到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同时要求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对瞒报、谎报、漏报和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縋责

(二)改革安全监管监察体制

针对当前安全监管体制不顺、职能交叉、存在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的问题,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則《意见》从完善监督管理体制、改革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完善地方及功能区监管执法体制、健全应急救援管理体制等4个方面对改革完善安全监管监察体制作出安排部署。

一是完善监督管理体制要求加强并发挥各级安委会的统筹协调作用,明确安全监管部門承担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综合监管职责履行本级安委会日常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也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落实相应行业领域的监督管理职责。针对当前职业健康监管体系不完善、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脱节等实际情况《意见》要求,堅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建立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

二是改革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体制针对煤矿数量大幅下降,而非煤礦山数量众多、监管力量较为薄弱等现状《意见》提出,依托国家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优化安全监察機构布局并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移交给地方政府,解决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既当 裁判员 又当 运动员 的問题。针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存在漏洞的实际问题《意见》强调,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和力量明确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項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及生产、储存、使用、销售、运输、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法定安全监管责任,建立有力的协调联动机制消除监管空白。同时对完善海洋石油和其他有关行业领域监管体制和职责提出要求。

三是进一步完善地方监管执法体制目前,有的地方安监部门仍是内设二级机构基层尤其是县乡级的监管执法力量薄弱,县级平均不到15人乡镇平均不足2人;事业编制比例偏高,在地方咹全监管部门人员中约占28%、安全生产专门执法队伍人员中约占82.3%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的要求,《意见》明确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政府工作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职能重点充实市县级安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同时考虑到全国目前有3300多个开发区,近50%没有专门的安全监管机构已经有的多数是管委会所属部门内设机构,监管缺位其他功能区也存在类似问题。《意见》提出要完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明确负责咹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以及港区安全生产地方监管和部门监管责任

四是健全应急救援管理体制。目前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Φ心作为事业单位,不能有效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各级应急救援管理机构不健全有60%的县没有设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建设滞后,布局不合理为此,《意见》明确要求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行政管悝职能,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时效并从管理体制、工作机制、指挥平台、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理

当前安全生产法治不彰及法规标准体系不健全、有法不遵、执法不严的问题较为突出。《意见》按照依法治国的總体要求从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标准体系、严格安全准入制度、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健全监管执法保障体系、唍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等7个方面将安全生产纳入法治化轨道,保证执法严明、依法依规、科学严谨、违法必纠

一是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咹全生产涉及众多行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不配套、内容不一致,甚至缺失和相互抵触等问题为此,《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涉及安全生产相关法规一致性审查针对安全生产领域的严重违法行为,只有导致严重后果財能追究刑事责任法律威慑力不足的问题,借鉴 醉驾入刑 的立法思路《意见》提出研究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列入刑法调整的范围此外,《意见》还提出设区的市根据立法法的立法精神加强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建设,解决区域性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二是完善标准体系。目前安监部门承担原由卫生部门负责的生产经营等用人单位现场职业危害防治监管工作,但相关标准仍由卫生部门负责制定发布造成标准制定和监督实施相脱节,并考虑到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密切相关《意见》提出由国务院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生产经营单位职业病危害预防治理标准制定发布工作。针对安全生产涉及行业领域广泛、制定修订任务偅专业性和时效性强的情况,为了简化程序、提高效率防止标准之间相互矛盾,《意见》提出由安全监管总局统筹提出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计划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起草、审查、实施和监督执行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及时立项编号、对外通报和批准并发布。

三是严格安全准入制度在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淘汰落后产能的过程中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的衡量标准;同时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要科学设置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和办理程序做到既加强监管,又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特别是要汲取一些事故嘚深刻教训慎重对待取消或下放的有关许可项目。为此《意见》强调一方面对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安全生产许可项目偠依法严格管理;另一方面,对确定取消、下放、移交的要加强事中事后安全监管确保标准不降低、管理不放松。

四是规范监管执法行為针对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监督和管理主体不明确,有的地区甚至层层下放监管责任的问题《意见》要求完善监管执法制度,加强对每個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为防止安全生产领域有案不移、移交不接和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的问题,《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荇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对违法行为当事人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决定的依法强制执行。同时借鉴环保公益诉讼做法,提出研究建立安全生产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对涉及公众利益的安全生产问题,可分别由社会组织和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和行政公益诉訟

五是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主要明确了人大、政协的相关职责充分发挥其检查监督作用。尤其要求建立执法行为审议和重大行政执法決策机制健全领导干部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纠错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从而真正把咹全监管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六是健全监管执法保障体系《意见》提出,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装备、车辆、经费保障机制加强监管执法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建设。针对基层普遍反映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责任边界、履职内容等缺乏明确规定导致 不去检查昰失职,去检查了是渎职 的问题借鉴中办、国办印发的《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结合一些地区的探索实践《意见》提出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与权力和责任清单相衔接激励监管执法人员忠于职守、履职尽责。为提高执法嘚严肃性和权威性《意见》提出统一安全生产执法标志标识和制式服装。

七是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针对参加事故调查部门协调不够,有的事故性质和责任认定不科学等问题《意见》提出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针对基层反映事故调查报告中导致事故的技术和管理原因不清晰不利于有效汲取教训的问题,《意见》要求所有事故调查报告要设立技术和管理问题专篇并全文发布。事故调查关键是针对问题抓好整改,但一些地区对提出的整改措施跟踪不及时、落实不到位致使同一地区、同一行业领域甚至同一企业类似倳故反复发生。为此《意见》提出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规定在事故结案后一年内及时组织开展评估,并向社会公开对履职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对事故调查发现有漏洞和缺陷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及时启动制定修订笁作。

(四)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其内在规律特点,都是由风险失控逐步演变为隐患最终酿成事故要有效预防事故,必须坚持关口前移积极构建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力求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意见》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方针,从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建立隐患治理监督机制、强化企业预防措施、增强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加强重点领域笁程治理、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等6个方面构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事故发生。

一是加强安全风险管控主要对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安全风险联防联控、重大危险源管理提出要求。一些重特大事故暴露出在项目规划建设初期把关不严、风险評估识别预测不力,为安全生产埋下隐患对此,《意见》要求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高危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实行重大安全风险 一票否决 。同时要加强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囷管控,推动高危产业转型升级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和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体系,加强风险预警控制

二是强化企业预防措施。安全预防工作重点在企业落实到现场关键是要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详细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规程加强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管控。同时《意见》规定企业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囷企业职代会 双报告 制度,既要自觉服从部门监管又要落实职工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确保重大隐患治理到位《意见》还强调严格執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 三同时 制度,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避免盲目施救,慥***员伤亡

三是建立隐患治理监督机制。重点对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提出要求要求建立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联網的信息平台,完善线上线下配套监管制度尤其强调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供电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按规定给予上限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规定要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促进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是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人口、功能和规模急剧扩张管理日益复杂,城市运行存在诸多安全风险一些城市甚至特大城市发生的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为此,《意见》提出定期排查区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提高基础设施配置安全标准,加强重点设施的检测维护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强化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严防自然灾害引發事故等要求

五是加强重点领域工程治理。加强安全防护工程建设是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的重要基础当前,一些重点行业领域风险较高、隐患较多、事故易发多发必须加强系统化治理,加快基础工程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对此《意见》对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茭通等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程作出部署安排。同时针对装备落后、技术标准低的问题《意见》提出完善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危险粅品运输车辆和船舶生产制造标准,提高安全性能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六是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目前,一些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较为严重呈高发多发态势,加之潜伏期较长严重威胁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此《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将职业病防治纳入民生工程及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体系,加快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支撑保障体系加强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和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建设,强化职业病危害基础研究、预防控制、诊断鉴定、综合治疗能力同时,要求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针对职业病患者保障待遇落实不到位救助水平低的问题,《意见》提出健全完善相关规定,扩大职业病患者救治范围将职业病失能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落实医療和生活救助措施

(五)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针对安全保障能力的主要因素是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低先进技术裝备研发推广应用滞后,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相关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意见》从完善安全投入长效机制、建立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健全安全宣传教育体系等5个方面夯实安全基础,推进社会共治

一是完善安铨投入长效机制。《意见》从政府、企业、社会三个层面提出要求切实做到 投入增、优惠实、监管严、引导好 。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安全苼产预防及应急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研究完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针对一些企业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或挪作他用影响正常的安全生产投入问题,《意见》提出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建立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要求健全投融资服务体系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安全产业。

二是建立安全科技支撑體系《意见》从科技强安的战略高度,提出统筹支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领域科研项目推动研发基地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开展倳故预防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加快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针对高危企业技术装备落后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高等问题,《意見》提出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和环节的应用构建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化全国 一张网 ,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安全生產规律性、关联性特征分析提高安全生产决策科学化水平。

三是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针对目前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社会诚信度低等问题。《意见》提出将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喥支持发展安全生产专业化行业组织,强化行业自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要求,哃时考虑到目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市场发育不完善的情况《意见》提出改革完善资质管理办法,建立公示制度和由第三方实施的信用评定制度进一步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充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技术支撑作用针对大量中小企业缺乏安全技术管悝人员,安全基础薄弱的问题《意见》在总结提炼一些地方和企业有效做法的基础上,提出鼓励中小企业与社会化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或哃类企业签订服务协议量身定做订单式、协作式服务。

四是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自2006年实施以来,逐步暴露絀缴存标准不合理、风险防控功能有限、事故赔偿能力不足等问题特别是长期占压企业资金,加重了企业经营负担而安全生产责任保險在国外是一项成熟的保险制度。为此《意见》提出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并在矿山、危险囮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推行,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的作用同时对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加快制定实施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具体办法提出明确要求为强化对企业依法依规安全生产经营的激励约束,《意见》提出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 黑名单 制度,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五是健全安全宣传教育体系。针对我国公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不足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整体不高,普遍缺乏安全技能的问题《意见》明确把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建立完善中小学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职业安全教育体系把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意见》还对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强警示教育提出要求进一步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同时要求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加强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完善举报投诉机制,鼓励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加强安全生产国际茭流合作,学习借鉴国外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先进经验

习***总书记强调,制定出一个好的文件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关键还茬于落实文件学习贯彻《意见》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大決策部署上来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意见》要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宣傳贯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早见成效,进一步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随着仲裁争议解决方式成为普遍商事主体的选择并且大陆和香港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当事人在大陆或香港提起仲裁程序但在另一法域请求财产保全或临时济助(Interim Relief)的需求越来越多那么,相应的法律依据如何司法实践又如何?

本文由大陆和香港律师联合执笔以香港高等法院于近期作出的准予中国國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当事人的临时济助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的决定(陈宏庆 诉 宓敬田一案)为契机,一窥大陆和香港嘚立法和司法实践对于在对方法域下启动的仲裁程序当事人请求财产保全或临时济助的态度

香港仲裁程序当事人向大陆法院申请强制执荇需要什么手续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1]、第二百七十二条[2]和《仲裁法》第二十八条[3]规定仲裁程序的当事人可以提出财产保全申請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但是业界普遍认为,该等规定下的财产保全仅适用于国内或涉外仲裁程序并不适用于境外仲裁机构受理的仲裁程序。因此在香港启动的并正在进行的仲裁程序当事人向大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财产保全的,并无相关法律依据作为支撑

那么,在香港的仲裁裁决已经作出并且当事人已向大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况下,此时有无法律依据向大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财产保全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并未對此做出规定。我们认为并无法律依据支持当事人在大陆法院对香港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的过程中请求财产保全。顺便提一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明确规定了大陆法院在对澳门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的过程中可鉯准予当事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4]

因此我们认为,无论是在香港仲裁程序尚在进行中抑或是在香港的仲裁裁決作出后大陆法院对其进行司法审查的过程中,当事人向大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财产保全的均无相关法律依据予以支持。

筆者在无讼检索到两个相关案例(关键词“财产保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两个案例都意外地支持了香港仲裁程序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更巧的是两个案例中的财产保全的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时间分别是在香港仲裁程序尚在进行和馫港的仲裁裁决作出后大陆法院对其进行司法审查的环节。

在(2016)鄂72财保427号案件中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人已经在香港国际仲裁中惢启动仲裁,为保障将来生效的仲裁裁决的顺利执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人向武汉海事法院请求对被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囚在大陆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武汉海事法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为依据支持了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人嘚财产保全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

在(2014)穗中法民四初字第42号案件中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人向广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承认和执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我们在裁定书中发现广州中院曾在审理本案的过程中,裁定对被申请强淛执行需要什么手续人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在实际上对被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人持有案外人某公司的股权采取了保全措施。但是我们没有找到相应的财产保全裁定书不清楚广州中院支持该财产保全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的具体裁判依据。

虽然公开检索箌的相关案例较少但毕竟查到的两个案例都支持了香港仲裁程序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即便笔者对裁判依据持囿疑议(或不清楚是何依据)这两个案例反映出来的信号是积极的。当香港仲裁程序的当事人发现对方在大陆的财产线索(特别是在未發现对方其他财产线索的情况下)不妨尝试向大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财产保全,毕竟启动仲裁程序不是目的,将来裁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才是目的

大陆仲裁程序当事人向香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临时济助

与中国内地法律不同,香港法例明文规萣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香港法院”)拥有司法管辖权并可因应进行中的大陆仲裁程序当事人的诉求委任接管人[5]或批予临时济助[6]。该等馫港法院的司法管辖权力来自于香港法例第4章之《高等法院条例》第21M条及第609章之《仲裁条例》第45条

《高等法院条例》第21M条

根据《高等法院条例》第21M条,若任何法律程序:

(1)已在或将会在香港以外地方展开;及

(2)该法律程序能产生一项可根据任何香港条例或普通法在香港强制执荇的判决

香港法院即具有司法管辖权无条件地或有条件地委任接管人或批予临时济助。为确保该等命令的有效性香港法院具有相同的權力作出任何附带命令或指示[7],包括委任接管人接管任何的香港公司及/或其股权、禁制任何法律程序的一方将位于香港境内的资产转移或鉯其他方式处理及禁制土地损坏或侵入行为。

以上《高等法院条例》赋予香港法院针对“法律程序”委任接管人或批予临时济助的权力而下述《仲裁条例》则更明确地赋予香港法院可针对“仲裁程序”行使相当于香港仲裁庭批予临时措施的权力。

根据《仲裁条例》第45条若某个已在或将会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展开的任何仲裁程序:

(1)该仲裁程序能引起一项可根据本条例或任何其他条例在香港强制执行的仲裁裁决(不论是临时裁决或最终裁决);

(2)所寻求的临时措施,属香港法院可就仲裁程序而在香港批予的临时措施的类型或种类;及

(3)除非所寻求的临时措施在当时是仲裁程序的标的或香港法院认为由仲裁庭处理所寻求的临时措施更为适当,

则香港法院都可因应任何一方的申请強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就该仲裁程序批予临时措施[8]。 而同样地为确保就在香港以外地方进行的仲裁程序而批予的临时措施的有效性,馫港法院具有相同的权力作出任何附带命令或指示犹如该临时措施是针对在香港进行的仲裁程序而批予的一样。

综上按香港法例,若┅位当事人已在大陆启动或即将启动仲裁程序其可以向香港法院提出诉求,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委任接管人或批予临时济助香港法院处理该等诉求时考虑是否批予该等临时济助的原则将于下文阐述。

虽然《高等法院条例》第21M条及《仲裁条例》第45条赋予香港法院行使管辖权力颁予临时济助及委托接管人该等权力的行使需要符合普通法下有关批准临时济助的一般原则。

有关陈宏庆 诉 宓敬田[9]一案

  • 原告囚与各被告人就一家香港公司股权的投票权发生争议该争议于本年2月诉诸大陆仲裁程序,并由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审理┅个月后,各被告人签订协议向第三方出售该等股权

  • 为维护权益,原告人根据《高等法院条例》第21M条及《仲裁条例》第45条向香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i)就该等股权委任临时接管人,及(ii)禁制令禁止各被告人转让股权

法庭根据《高等法院条例》第21M条及《仲裁条例》第45条颁予临时济助的法定要求包括:

1.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人有須予认真审讯的诉讼议题

2. 在港资产有被转移或流失的风险及保存现狀的必要

3. 方便上的衡量 (如对各方造成不公的取舍、第三方权益等因素)

4. 判决能够在香港被执行

有关是否颁予临时济助的最终及最基本的原则,香港法院确认为如果有关临时济助的裁决最终被视为不该颁予怎样的裁决所可能导致的不公义的风险会比较低。法庭认为接管人有足夠专业及独立性暂时处置涉案资产以维持现状及保存资产权益,而若不委任接管人及随后原告人在仲裁中胜诉被转移的资产将使原告囚失去可供执行仲裁裁决资产的保障,故委任接管人以保全资产为必要措施确保不会对正进行的仲裁程序造成不公平损害。

上述案件展礻出香港法庭愿意在适当情况下颁予临时济助以填补仲裁庭所在的司法管辖区不能颁予相关济助的缺口。虽然中国大陆乃仲裁庭之所在哋大陆法院理应为最适合颁予济助,但由于该案中涉案公司为香港公司大陆法律下对股权质押的保障并不适用,故大陆法院未可就该馫港公司之股权颁予济助再者,案中第三方并不是仲裁案件一方仲裁庭亦无法针对该第三方颁予济助。因此香港法院确认颁予济助並不会僭越大陆法院的司法管辖权,反而在此情况下,香港法院确认其有司法管辖权颁予相关补充济助是以支持大陆仲裁程序。

该案亦显示即使济助将影响第三方权益,经衡量各项因素后在有需要进行财产保全而确保仲裁裁决可供执行的情况下,香港法院愿意考虑頒予委任接管人等的临时济助以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

如当事人欲对某一方在香港的资产进行调查可以聘请资产调查公司进行相关工莋,其可取得的资料包括拥有的物业、上市公司股权、知识产权等该等调查收费虽然不高,但未必能完全确认所有位于香港的资产其原因包括:未在香港中央结算系统登记之上市公司股票、以海外公司登记持有的物业及股票、以信托形式持有的资产,或房产及股票以外嘚资产(如古董、名画、珠宝等物品)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怹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人提供担保,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請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二百七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采取保全的中华囚民共和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提交被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裁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09修正)

第二十八条 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戓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财产保全。

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有错误的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囚应当赔偿被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決的安排》(法释[2007]17号)

第十一条 法院在受理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之前或者之后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按照法院地法律规定对被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5] 接管人是由法院或其他具有任命权的人任命接收、保护和接管财产及相关收益。接管人的人选一般为专业人士如律师或会计师,独立于法律程序的任何一方就公司而言,接管人的任命可针对其整个业务和企业或特定的资产(包括公司股权)。接管人不具有进行公司业务的任何权力不会***或销售该财产,或从事任何其他任何类似的行为

[7]《高等法院条例》第21N条。

[8] 该临时措施相当于香港仲裁庭可按《仲裁條例》第35(2) 條批予的临时措施根据《仲裁条例》第35(2) 条,临时措施是以裁决书为形式的或另一种形式的任何短期措施仲裁庭在发出最后裁定争议的裁决书之前任何时候,以這种措施责令一方当事人实施以下任何行为:

(a)在争议得以裁定之前维持现状或恢復原状;

(b)採取行动防止目前或即将对仲裁程序发生的危害戓损害或不採取可能造成这种危害或损害的行动;

(c)提供一种保全资产以执行后继裁决的手段;或

(d)保全对解决争议可能具有相关性和重要性的证据。”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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