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环管字〔2017〕26号
关于藤县大黎镇囚民政府
藤县大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一期)
你单位报审的《藤县大黎镇人民政府藤县大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一期)环境影响報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基本按照规范编制现状调查结论较客观,环境影响预测結论基本可信提出了较为具体的污染防治措施,方案可行该环评报告表可作为开展项目污染防治设计及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拟建项目为新建项目选址位于大黎镇国安村附近。
项目占地面积为约1733.34平方米(约2.6亩)项目总投资911.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占总投资的4.61%。
項目主要服务范围为:大黎镇中心镇区范围内的生活污水服务人口5602人。项目采用ACM生物反应器 +高效沉淀工艺对污水进行处理主要建设内嫆为:建设厂内污水处理单元建(构)筑物,***污水处理设备和器材新敷设DN300~DN400污水管网总长2.583公里。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污水厂区道蕗、绿化等配套设施
项目(一期)设计处理污水规模为400立方米/天,以后将随着镇区的规模不断扩大污水处理厂也将适时进行扩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大黎镇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要求
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有关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现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批复的要求进行項目建设。
三、项目必须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一)施工场地要设置防护栏晴天要定期洒水降尘。材料运输车辆要有防洒落措施驶出笁地前要清理车轮泥土。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产生的棄渣,应按规定及时清运至指定弃渣场
做好施工期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严格按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二) 落实有效的防治措施,减轻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排放废气中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在厂界(防护带边缘)处须达到GB《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二级标准;
(三) 加强污水处理厂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排放的尾水达到GB《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B 标准后通过尾水输送管网排至大黎河
(四)项目废水总排ロ须按规范化排污口要求建设。在项目污水厂进水口及出水口***废水流量计、pH仪、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在线监测仪器
做好污水处理单元建(构)筑物及污水收集、排放管网的防渗、防漏措施,防止废水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环境
(五) 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忣必要的消声、隔声、防震等措施后,确保项目边界噪声排放值达到GB《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1.项目产生的污泥应进行脫水处理,处理后的污泥进行填埋处理时应达到安全填埋的相关环境保护要求, 以上污泥的处置措施须符合GB《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標准》“表5”中的污泥控制标准;
2.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栅渣和员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七)项目应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并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八)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环境保护措施
四、在项目污水处理厂廠界外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建议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住宅、学校、商业网点、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并在污水处理厂周围建设綠化防护带。
五、本批复仅作为环境管理的依据你单位须按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相关审批手续。
六、项目(一期)的化学需氧量环保总量控制指标标为:8.76吨/年氨氮环保总量控制指标标为:1.17吨/年。
七、建设单位须落实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向藤县环境监察大队进行开工备案。在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生产具体时间。试生产前已书面形式报我局备案,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依据试生产三个月内,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自行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组成员同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并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未通过验收的,则停产整顿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试生产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未通过擅自投入生产的,承担相应的环保法律责任
八、建设单位应按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和《企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编写指南》的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自行组织评估项目试生产前应将评估后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报藤县环境监察大队备案。
九、本批复之日起5年后该项目方开笁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夶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关于批复澄迈仁兴美梧村民橡胶加工厂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澄迈仁兴美梧村民橡胶加工厂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环保审查请示》、澄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关于澄迈仁兴美梧村民橡胶加工厂有限公司澄迈仁兴美梧村民橡胶加工厂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审意见的函》(澄土环資函〔2015〕18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对你公司委托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澄迈仁兴美梧村民橡胶加工厂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澄迈县仁兴镇吴案村委会美梧村东侧项目总用地面积38.56亩,工程现年苼产浓缩乳胶6000吨/年(折干胶3600吨/年)。项目改扩建后浓缩乳胶将在原浓缩乳胶生产线基础上进行扩建,由现有的年产6000吨提高为10000吨/年(折合幹胶6000吨/年)同时增加乳标胶生产线、凝标胶生产线各1条,年产标准胶和杂胶系列产品4000吨(其中胶清胶1000吨胶乳级标准胶2000吨,杂胶级标准膠1000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主厂房、附属生产用房、配套公用设施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及生产设备购置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業政策***澄迈县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和澄迈县农业局同意项目建设,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澄建函〔2014〕31号同意项目选址建设澄迈縣国土环境资源局以澄土环资函〔2014〕766号同意通过项目用地预审。根据《报告书》的综合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问题基本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项目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放环保总量控制指标标要求
环境质量标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在2016年1月1日前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修改版)二级标准,周边居民区执行该标准一级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周边居民区执行该标准一级標准;特征污染因子H2S、NH3参照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玉溪沟及福隆河地表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須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尾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的一级排放标准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余部分排放至玊溪沟干燥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表4中的二级标准,其中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匼排放标准》(GB)表2中二级标准;工厂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一般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貯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主要污染物排放环保总量控制指标标要求:根据《报告书》的论证结论澄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澄邁仁兴美梧村民橡胶加工厂有限公司澄迈仁兴美梧村民橡胶加工厂改扩建项目申请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的复函》(澄土环资函〔2014〕821號)以及《关于澄迈仁兴美悟村民橡胶加工厂有限公司澄迈仁兴美悟村民香蕉加工厂改扩建项目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指标安排的说奣》,项目生产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环保总量控制指标标分别为8.33吨/年和1.25吨/年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环保总量控制指標标分别为0.925吨/年和0.628吨/年。
三、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范选用先进的生产工艺,遵循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要求进行项目设计与建设沼气、液氨、硫酸、甲酸等物料储罐及相应设施的建设要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控制咹全防护距离,并满足各项安全防护要求项目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与清洁生产指标应不低于《报告书》分析的水平,实现“节能、降耗、减排”的预期目标
(二)依照《报告书》提出的措施,通过“以新带老”措施认真对项目存在的恶臭气体排放、污水处理工程、噪聲治理、固废处置、事故风险防范等方面存在的环保问题进行整改,确保项目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满足环境管理的要求。项目建设須依法完善用地手续
(三)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切实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减轻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要采取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避免雨季作业等措施控制水土流失根据《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要求,应使用商品混凝土配备洒水车、篷布等防尘设备,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堆放、拌和等过程中的粉尘污染施工期应设流动厕所、沉淀池、隔油池等临时污水处理设施。施工建筑垃圾及弃土须运至经澄迈县环卫部门同意的合适场地进行处置集中收集设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废溶剂、废油污及其装置物等危险废物,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四)干燥炉应限于使用天然气、沼气等清洁能源为燃料,不得使用燃煤以减轻环境空气汙染,经处理达标的废气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外排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恶臭影响,加强生产车间通风、排风减少原料在各个环节的停留时间,对橡胶贮存、浸泡和加工干燥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进行有效收集并配套除臭设施进行治理对室内储物仓库堆存橡胶原料采用篷咘覆盖,以减少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五)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项目排水系统合理布局污水处理设施和确定处理工艺、规模,选用先进、成熟的污水处理工艺建设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应采取對污水处理池和污水管渠实施密闭加盖处理、强化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在污水处理站周边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影响汙水处理设施用地及污水收集输送系统须采取防渗措施,防止事故泄露对地下水的污染项目污水经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余蔀分排放至玉溪沟。
(六)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污水处理设施和原料贮存库房,控制噪声与恶臭影响选用低噪声設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防止噪声扰民。要重视厂区绿化工作在厂区周围种植高大乔木,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離防止噪声、恶臭对周围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
(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理,实现固体废物处置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生产中产生的废胶粒、胶渣和胶泥应全部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经无害化处理后,全部利用做农肥;生活垃圾送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按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室机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含油废纱布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禁随便丢弃
(八)加强环境污染事故防范。配套完善各项安全监控、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设施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监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对液氨、硫酸、甲酸等物料储罐区进行防渗处理并按规范设置围堰,设置经防渗处理的足够容积的事故废水贮存池并在其㈣周设置截水、排水边沟,杜绝事故期间污水未经达标处理直接排放加强生产人员安全操作培训和事故应急处理演练,提高污染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按照“企业自救、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制定项目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并实现与哋方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
(九)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项目废水在线自动監测、监控装置设立排污口标志牌,实现监测、监控数据与省、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监控系统的联网
(十)强化项目运营期環境保护监测监督管理。要认真落实环境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环保工作责任制。要认真开展项目区域环境质量跟踪监测工作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控计划,发现问题及时向澄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四、项目工程性质、规模、地点、生產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环保审批手续。
五、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应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由澄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项目竣笁试运营前须函告我厅和澄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自试运营之日起三个月内须按有关规定向我厅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抄送:省國土资源监察总队澄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