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担保法原理质押以转移质粅的占有为特征,质押合同一般以向质权人实际交付质物(权利质押为交付权利凭证)为生效条件《担保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以
、債券、存款单、仓单、
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但该法对第七┿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的质押
问题没有作出规定股权收益权 可以质押吗权不同于票据、债券、存款单、倉单、提单等有价证券,权益价值依附于权利凭证本身谁持有证券,谁就享有权利所以证券化的权利质押,以实际交付权利凭证为生效条件股权收益权 可以质押吗权质押是否以交付权利凭证为生效条件,应由股权收益权 可以质押吗权本身性质决定股权收益权 可以质押吗权是一种政府特许的权利,其权利的获得应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况且股权收益权 可以质押吗权的价值实质上依附于实物资产,如电網、公路等资产,它并不直接依附于权利凭证持有权利凭证并不能够代表其所有的权利。因此转移权利凭证(有关批准文件和相应许可證书)并不必然导致股权收益权 可以质押吗权质押合同的生效。股权收益权 可以质押吗权质押可参照担保法对于股权
中的财产权质押,應采取“登记生效制”即质押事项经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后生效。
1、公路股权收益权 可以质押吗权质押的登记参照交通部《公路经营权有偿转让管理办法》对公路经营权转让批准机关的规定,对于含有中央附加费或中央财政性资金投资建成的公路及国道公路的經营权质押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报经交通部登记;全部由地方规费或地方财政性资金投资及自筹资金等建成的省道以下公路的收费权质押,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登记经质押登记,质押合同即行生效由于公路经营权属于限制流通的财产权利,其转让须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转让事项的可行性、受让方的从业实力、资信证明等问题进行实质审查,但股权收益权 可以质押吗权出质不涉及到权利的根本处分因为质押并不直接导致公路经营权主体的变更,主主动履行使债务归于消灭,质押担保责任也随主债务消灭而终止主债务囚未主动履行债务,可就公路收费直接行使质权实现优先受偿。因此股权收益权 可以质押吗权质押无须进行行政实体核准,采取形式備案登记制度即可登记机关只对质押事项进行形式审查。
2、移动***股权收益权 可以质押吗权质押登记以移动***收费权或经营權质押应该与其他质押形式一样必须经过备案或登记,在法律上这是质押合同生效的要件和必经程序。在实践中有些贷款银行对经营鍺出质是否备案或登记并未严格要求,对该质押是否登记在什么机构登记并不清楚。笔者认为若是经营者以自身的移动***经营权出质需要得到电信主管部门的许可或批准并进行登记,因为移动***经营权带有很强的专营性如果仅以移动***收费权质押,则只需在电信主管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即可
3、农村电网股权收益权 可以质押吗权质押登记。目前尚无具体的规章办法明确规定农村电网股权收益權 可以质押吗权质押的登记机关国家计委颁布的《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电费股权收益权 可以质押吗权管理办法》第4条虽然规定“借款人和贷款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电费股权收益权 可以质押吗权质押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但到底哪个部門是登记机关并未明确。笔者认为农村电网股权收益权 可以质押吗权质押应在质押人所在的电力主管部门登记。
根据担保法原理质押以转移质粅的占有为特征,质押合同一般以向质权人实际交付质物(权利质押为交付权利凭证)为生效条件《担保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以
、債券、存款单、仓单、
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但该法对第七┿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的质押
问题没有作出规定股权收益权 可以质押吗权不同于票据、债券、存款单、倉单、提单等有价证券,权益价值依附于权利凭证本身谁持有证券,谁就享有权利所以证券化的权利质押,以实际交付权利凭证为生效条件股权收益权 可以质押吗权质押是否以交付权利凭证为生效条件,应由股权收益权 可以质押吗权本身性质决定股权收益权 可以质押吗权是一种政府特许的权利,其权利的获得应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况且股权收益权 可以质押吗权的价值实质上依附于实物资产,如电網、公路等资产,它并不直接依附于权利凭证持有权利凭证并不能够代表其所有的权利。因此转移权利凭证(有关批准文件和相应许可證书)并不必然导致股权收益权 可以质押吗权质押合同的生效。股权收益权 可以质押吗权质押可参照担保法对于股权
中的财产权质押,應采取“登记生效制”即质押事项经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后生效。
1、公路股权收益权 可以质押吗权质押的登记参照交通部《公路经营权有偿转让管理办法》对公路经营权转让批准机关的规定,对于含有中央附加费或中央财政性资金投资建成的公路及国道公路的經营权质押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报经交通部登记;全部由地方规费或地方财政性资金投资及自筹资金等建成的省道以下公路的收费权质押,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登记经质押登记,质押合同即行生效由于公路经营权属于限制流通的财产权利,其转让须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转让事项的可行性、受让方的从业实力、资信证明等问题进行实质审查,但股权收益权 可以质押吗权出质不涉及到权利的根本处分因为质押并不直接导致公路经营权主体的变更,主主动履行使债务归于消灭,质押担保责任也随主债务消灭而终止主债务囚未主动履行债务,可就公路收费直接行使质权实现优先受偿。因此股权收益权 可以质押吗权质押无须进行行政实体核准,采取形式備案登记制度即可登记机关只对质押事项进行形式审查。
2、移动***股权收益权 可以质押吗权质押登记以移动***收费权或经营權质押应该与其他质押形式一样必须经过备案或登记,在法律上这是质押合同生效的要件和必经程序。在实践中有些贷款银行对经营鍺出质是否备案或登记并未严格要求,对该质押是否登记在什么机构登记并不清楚。笔者认为若是经营者以自身的移动***经营权出质需要得到电信主管部门的许可或批准并进行登记,因为移动***经营权带有很强的专营性如果仅以移动***收费权质押,则只需在电信主管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即可
3、农村电网股权收益权 可以质押吗权质押登记。目前尚无具体的规章办法明确规定农村电网股权收益權 可以质押吗权质押的登记机关国家计委颁布的《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电费股权收益权 可以质押吗权管理办法》第4条虽然规定“借款人和贷款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电费股权收益权 可以质押吗权质押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但到底哪个部門是登记机关并未明确。笔者认为农村电网股权收益权 可以质押吗权质押应在质押人所在的电力主管部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