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 :在投资性房地产出售在结转成本时会计分录如下:
贷:其他业務收入 550
借:其他业务成本 508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2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51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
那么,它的营业利润是40万最后一步,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到其他业务成本为什么之前先让其他业务成本减少2万,在这一步又让其他业务成本增加2万这样一出一进,营業利润并没有变化为何不在前面直接将其他营业成本计入51万?那么会计分录是否就可以合并:
借:其他业务成本510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變动2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