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高沙窝镇年畜牧救灾补助受灾情况验收结果公示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19〕92號)和《盐池县高沙窝镇2018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盐农发〔2019〕281号)精神依据各有关乡镇报送的年畜牧受灾报告,农业农村局核实具体的受灾情况为:
1、花马池镇盐池县高沙窝镇荣德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因火灾烧毁200平米饲草料库一座烧毁玉米15吨、饲料4吨、玉米秸秆30噸、粉草机1台、饲料粉碎机和饲料混合机3台,配套电表箱和电缆线若干受损金额18.95万元;
2、花马池镇盐池县高沙窝镇盛军农机作业服务有限公司因火灾烧毁10吨苜蓿、3吨玉米秸秆、烧损200平方米草棚顶部,受损金额2万元;
3、花马池镇皖记沟村养羊户施建慧因火灾烧毁2座砖木结构羊棚頂烧毁自产8吨玉米秸秆(400余捆),受损金额2万元;
4、青山乡盐池县高沙窝镇联军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因火灾烧损660平米钢架彩钢结构(苯板)草料库一座烧毁玉米和饲料15余吨,烧毁玉米秸秆、燕麦草16吨烧损粉草机2台,受损金额21万元;
5、青山乡盐池县高沙窝镇聚义祥养殖专业合作社因火災烧损自产燕麦草9吨受损金额1.3万元。
6、大水坑镇盐池县高沙窝镇奋林农畜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购买的900吨巨菌草鲜草在晾晒青干草过程中遇连阴雨天气,导致大部分发生霉变无法饲喂,根据购买市场价折算受损金额30万元。
7、高沙窝镇兴武营村养羊户蔡兰因部分羊只发生魏氏梭菌感染死亡能繁母羊14只,受损金额1.5万元
为保障盐池县高沙窝镇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养殖户利益降低养殖不可预见风险,减少损失决定对盐池县高沙窝镇畜牧受灾主体给予一定的扶持,弥补部分损失帮助其恢复生产,经农业农村局2020年第6次会议研究决定按受损金额的50%予以救灾补助总补助金额38.375万元。
1、因火灾受损的公司、合作社及养殖户补助金额22.625万元;
2、因水灾受损的盐池县高沙窝镇奋林农畜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补助金额15万元;
3、因疾病受损的养殖户蔡兰补助金额0.75万元;
现将最终验收结果进行补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鈈含节假日)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由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调查核实,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予以兑现
附件:盐池县高沙窝镇年畜牧救灾补助资金公示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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