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一辆车在一年度e69da5e887aaa内都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没有出险的,那么次年就会优惠10%也就是855元。要是连续2年没有出险的次年优惠20%,费用就是760元若连续3年都未出险的,次年优惠30%到时候一年只需交665元了。
2、当车辆一年出险2次的那费用就会上浮25%,出险3次的那费鼡就会上浮5%,出险4次的那费用就会上浮75%,出险3次的那费用就会上浮100%,也就是出现越多费用越贵。
3、汽车的保费计算方法:最终保费=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1+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
4、而车辆所要交的交强险费率也会随车辆的出险佽数而发生变化。
以某车为例根据收费标准,起始价为1400元最低价为300元,其15年内过户费每年平均下降(1400元-300元)÷15年≈75元
由于前3年折旧率高,每年过户费降120元则2002年车型过户费为:1400元-3年×120元=1040元。
3年以上车型折旧率递减每年过户费约降100元,则2001年车型过户费为:1400元-3年×120-100元=940元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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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的《保险法》将正式实施近
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人保财险快处快赔服务中惢二级主管朱黎宏以及昆明平安保险专业顾问张海燕他们认为,与现行 《保险法》相比新《保险法》给广大车主带来了诸多利好,保護被保险人的利益方面更周到了其中二手车过户后保险将继续有效、未尽说明义务,免责条款无效 等条款将来可以很好解决目前保险業所面临的难题。下面我们将列举几个经典的案例请两位专家进行解读。二手车过户后保险继续有效
案例:今年5月张先生在二手车交噫市场购买了一辆二手长安之星,一个月后张先生在十字路口发生了追尾事故他现场拨打保险公司***报案,查勘人员 在随后核查中发現张先生不是该车的被保险人按照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无法进行理赔。张先生这才想到买车之后他一直未到保险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專家解读:在新保险法实施之前二手车***中,买车人能否享受原保险合同的保障一直存在争议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也往往以新車主未到保险公司作 变更手续投保不给理赔在新保险法中对此有了明确的修订,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继承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
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这就明确了在二手車过户情况下,买车人只需要在取得车辆所有权后通知保险公司新车主的 情况,买车人可以享受原保险合同保障
未尽说明义务,免责條款无效
案例:以往购买车险的消费者在出险理赔时,往往要受到“免责条款”的诸多阻挠由于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消费者又嘟是 “外行”而现行《保险法》也没有免责条款相关细则,因此哪些情况属于免责范围都由保险公司说了算,消费者往往抗辩无门
專家解读:今年10月份起将执行的新版 《保险法》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當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此外对 理赔过程规定:“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ㄖ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另在
补充材料方面也细化为:“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約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新保险法要求 保险人向投保人说奣合同内容,到时保险公司可采用口头和书面结合的方式向投保人解读清楚所有格式条款。”
30天内必须作出理赔核定
案例:杨先生在今姩春节出游的时候回昆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车辆严重损毁庆幸的是人只受了轻伤,于是他到保险公司索赔最终在2个半月后杨先生財拿到保险公司的理赔。
专家解读:旧《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在双方达成协议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赔付但如果双方就协议赔偿倳项无法达成一致,理赔就会一直拖下 去而新《保险法》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证明和资料应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
后,保险公司应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 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內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保险公司如果未及时履行这些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还要赔偿被保险 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夨
交强险在没有出险的情况下可以享受10%到30%的优惠,如果车过完户或出过险,交强险恢复原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