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4级拟参保的新生在医保证下發前如需就医请按以下医保规定的方式正确就医,以免影响个人医疗待遇的享受
一、门诊就医:首诊为校医院。确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应由校医院接诊医生开转诊单到其它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急诊抢救除外)。
二、住院就医:可直接到西安市医保中心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構就医
三、以上方式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后按医保政策规定报销
四、报销所需要的材料请登录校医院网页“大学生医保专栏” (http:∥)参考相关内容。
校医院现开展我校(金花、曲江校区)参保大学生2016年暑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我校参保大学生于2016年暑假(即7月14日--8月31日)期间发生的门诊全额自付匼规医疗费用。
1、就诊医院门诊病历(可为复印件)
2、收费票据(***报销联)原件
3、门诊收费明细单(由就诊医院提供)
4、检查、化驗报告单(可为复印件)
5、如为异地就医应提供就诊医院的等级证明(可为复印件)
6、本人西安市中国银行卡、医保证、***复印件
7、門诊报销申请表(附后或现场领取)。
本学期9月2日——9月30日
每周二、三、四 上午8:30——11:30
医保办公室(金花校区西五楼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