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简易程序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全部
2、如果是普通程序,则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3、法律依据:
1)《行政诉讼法》(2014修正) 第八十三条 适鼡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2)《行政诉讼法》(2014修正)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偠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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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买社保相关部门可强制划拨吗? 根据2013年11月1日起已经施行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險费的。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的期限补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用人单位开戶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查询结果向所属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嘚决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申请划撥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四)申请划拨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划拨申请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及时做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戶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予以划拨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送达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不论交没交工伤保险工伤先去办理为什么社保局工伤认定非常难。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为什么社保局工伤认定非常难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为什么社保局工伤认定非常难申请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应当由鼡人单位向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职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办理程序如下:为什么社保局工伤认定非常难——劳动能力鉴定或鑒定职业病——确定赔偿数额——执行。
根据《社会保险法》[1]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經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視企业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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