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法院买了套法拍房这套房茬房管局已备案,没出房本
法院已经给房管局出了协执和裁定。
现在我拿着裁定去房管局办理过户问了房管局两个人,说法不一
第┅个人说:需要开发商出具初始购房资料,然后按照二手房过户一样交两步税
第二个人说:法院协执和裁定写的不全,应加上一条撤销原合同备案然后直接办理出本手续,只需要开发商的大房本复印件盖章无需其他初始购房手续。
请问哪个人说得对?(我得给法官准确提絀问题来解决
) 我已经去找开发商出具初始购房手续,开发商拒绝出具
说并没有跟我签订合同,拿着法院裁定也没用